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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他者的聲音

我知道有人在那裡,而我不去看他,但我能感受到他注視我的目光,我與他,肉體 與肉體,兩個點之間就有權力的運作,也就是有肉體的權力。試問,此種權力真是存在 的嗎?如果有個瞎子,他看不到人在哪裡,那他還會有此種權力的運作嗎?盲人好像還 是可以感受到他人的存在,也就是說肉體的權力依然存在於世界,那我們再換個角度思 考,假設我們想像這個瞎子耳朵聽不到,那他會感覺到他人的存在嗎?這時我們發現人 又盲又聾,如果沒有與他任何碰觸,他是無法感受到他人的存在,相較而言,此時肉體 的權力運作就不存在。那肉體的權力運作是如何存在?

回想前面提到的假設,我看到人在那,便能感受他人之存在,可想而知,「看」是 個關鍵點,因為「看」將我們與對象連結產生關係,而有了兩個點的連結就形成權力的 關係。接著再回想另一個假設,盲人是可以感受到他人的存在,而又盲又聾的人則無法 感受他人存在,也就是說,人的「聽」(聲音)也是個關鍵,由於人與人的關係可以經 由「語言」產生連結,因此便產生了權力關係。因為人的「看」與「聽」,使我們感受 到肉體的權力,有先前的「看」與「聽」作為基礎,對象不管是在眼前或不在眼前,皆 能感受肉體的權力。

人與人之間有思想的對話,稱為「語言」,其符號通常稱為 文字 ,可以透過視覺、

聲音 或者 觸覺 方式來進行傳遞。語言背後所代表的意識形態,就有如後設認知 (Metacognition) 92一般,主導著一個人的語言使用方向。透過此種關係我們可以了解,

語言文字在溝通中具有傳達個體思維的功能。語言既是一種技術,也是一種藝術,因存 在著不同的文法結構、抑揚頓挫、語氣聲調及遣詞用字,讓語言產生了多樣化的面貌,

此中即包含「權力流」的運作。

92 對自己認知的過程之思考(如記憶、感知、聯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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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學習除了讓我們進入另一個語言表達的概念,也一窺語言使用者的思想觀念。

在語言使用者的互動之中,先發言者就有權力,後者被迫必須回答或接收訊息,回答之 後,前者也必須形成遵守、參考、忽視或拒絕等反應。而在練習或比賽過程中,必然存 在著與搭檔之間的語言溝通,此種語言溝通透過各種意涵的表達、理解與吸收,便展現 出了微觀權力的網絡。

以本研究而言,筆者搭檔選手的父親曾經在比賽練習過程中,針對搭檔選手的某個 特定擊球作出強烈而正面的評價,然而此一評價卻與筆者所熟知與認可的技術理論相違 反,因此當下即對筆者產生強大的心理衝擊,並因此產生壓力與被注視的影響。由此可 看出透過語言所形成的微觀權力,不只是單純的運作,而是透過肉體的存在、注視的眼 光、語言的傳達共構出一個交織的權力關係網絡,進而環繞於於筆者周遭,共同營造一 個權力氛圍,而將筆者置於其中,受其影響、制約、牽絆。

再者如教練透過指導、評價、鼓勵、告誡、訓斥等種種不同的意念傳導,或是隊友 在進行觀摩賽事時所發表的種種言論,皆能經由語言的表達而讓身為接受者的筆者產生 不同層次的相異反應。更何況上述種種意念傳導有時並非單一訊息的表示,實際上,在 人類語言溝通的過程中本就存在著綜合性的、多義性的複合表述,其試圖傳達的是眾多 不同的意念與目的,其中所形成的複雜、綿密的交互網絡,皆能印證語言的微觀權力所 發揮的重要功能。

這種透過聲音傳達的權力,當屬一種有聲的權力。語言在此中權力結構中占據核心 的位置,成為主要權力影響的展現樣態。

二、眾聲喧嘩的聲音

運動員置身在整個運動場域,周遭充滿著各種技術知識的碰撞。例如:NBA美國職 籃球星柯比 (Kobe Bryant) 怒罵林書豪 (Jeremy Lin) 事件,事情發生在一場湖人與灰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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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比賽,當時第四節剩下最後 24.2 秒,湖人隊落後一分,在比賽開始讀秒階段,柯比一 直要林書豪去執行犯規戰術,但林書豪卻沒有遵照柯比的指示,結果柯比乾脆自己親自 上去犯規,然後回頭對著林書豪開罵。但是賽後湖人隊教練承認是他要求林書豪在最後 10 秒左右犯規即可。93

從這個事件表面來看,林書豪在執行戰術的時候,當下面臨到隊友的聲音,但實際 上林書豪所面臨的是隊友與教練間的知識碰撞,甚至過去的經驗可能也參與在其中彼此 相互拉扯。亦即不同的選手對於同一種賽場情境的判斷,往往根源於其此前的經驗與知 識,而後才作出相應的判斷,而此種判斷本身即具有相當複雜的隨機性,會干擾、影響 這種判斷的因素太多,無論是當時環境的氛圍、選手個人體力或意志的強弱、過去經驗 的回想重現、知識理念的即時運作,甚至是一時的隨機情緒,在在都將左右一個選手在 當下的判斷。

而除了選手自己本身的因素影響判斷之外,在競賽場上的人際互動亦會在相當大的 程度上對選手造成制約,諸如教練、隊友、對手,乃至於觀眾的反應都可能在選手進行 策略判斷時納入隨機的決策中,而其中更重要的便是相關人員所進行的「知識」碰撞,

並由此所形成的「眾聲喧嘩的聲音」。

因為場上的選手在不同情境時所做出的相應舉動,一般說來知識判斷的成分應該優 於情緒影響。尤其在越是高級的賽事中,越是優秀的選手,越能以包含經驗的知識判斷 來取代意氣用事。亦即在高級賽事中,選手的理智理應優位於情緒,而理智的決斷則有 賴於對環境的觀察,以及運用已有的經驗和知識來面對情境、擬訂相應策略。

然而,選手本身的知識並非唯一的決策來源,教練和隊友的意見經常扮演更重要的 角色。前者固不待言,聽從教練的戰術指示,本就是身為運動員應當具備的基本規範,

93 參考自由時報的自由體育‧即時新聞。http://sports.ltn.com.tw/news/breakingnews/1196346。(2015 年 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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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少數情況(如對賽事情境擁有不可動搖的認定,然而依舊得自行承擔後果),運動 員一般不至於公然違逆教練指示。至於隊友的意見則可分為二種情況:一是隊友乃是具 有領袖地位時,選手便無法對其意見等閒視之,例如上述的科比;二是當選手本身的判 斷陷入拉鋸乃至混亂時,徬徨困惑之下,隊友適時的提點將具有重要參考意義。

以本研究案例來說,無論是訓練階段或是正式賽事進行時,教練、搭檔父親、搭檔、

網球隊隊友、過去經驗(各種人、事、物)等所產生的知識碰撞,都對筆者在面對不同 情境時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此時場域中微觀權力的運作便呈現出各種相互拉鋸、碰 撞、融合、衝突、鬥爭、妥協、屈服的複雜網絡,彼此在各自理性判斷下所提出的知識 意見,都對選手本身造成複雜隱微的權力運作。其綿密的權力流透過聲音的傳佈,在選 手的腦中形成無形的知識互動,並進而影響選手的決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