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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說文解字》吉禮祭祀事類及其他祭祀相關字群研究

第二節 《說文》中其他吉禮祭祀相關字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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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說文》中其他吉禮祭祀相關字群

因祭祀乃家國大事,因此發展出除了「祭」之外,同樣可用以表達行吉禮的 一系列「祭祀相關字」,這些字或許與祭祀同義或近義,本節以查考《說文》中

「吉禮祭祀相關字群」,再考釋該字群、歸納出其訓釋條例及特色。

一、《說文》中其他吉禮祭祀相關字群考釋

以下先將筆者所提取之《說文》祭祀相關字,加以考釋:

1.祭

《說文‧示部》:

祭:祭祀也,从示,以手持肉。(頁 3)

許慎謂祭即是「祭祀」。甲骨文中已有祭字,如 (前二‧三八‧二),祭字卜 辭象手持低血之肉塊向示前祭,與祭篆楷皆从示手肉無異。至於肉旁的點畫,羅 振玉認為卜辭祭字象手持酒肉向示前祭祀,字中點畫不一,皆象酒310,唯從卜辭 中从肉之字,肉多作 ,旁亦常見小象肉汁的書法,故祭字字形中 象肉形,

又為手,手所持者應為肉。且卜辭祭字字形多變,但手形必在右,肉形必在左,

《儀禮》中述:「左執爵,右祭脯醢」、「右取肺,坐祭之」311等可與之應和,可 知古之祭祀尚右手,多以右手行祭;除此之外,卜辭中祭字也常省略「示」,僅 从手執肉,如 (甲‧三三一九)金文祭字則不省略示字,作 (祭史喜鼎),

顯見已慣用「示」字凸顯其與祭神之關聯。無論卜辭或金文,字形都呈現了以手 執肉的祭祀動作。

由字形演變看來,祭字象徵人民以肉等祭品上供神之內涵明確。但「祭」實 本為殷商卜辭中大量記載的祭祀典禮「翌、祭、、劦、彡」五種祭祀之一,或 許最初為專祀或地方祭祀之名,後來擴展意義為祭祀之通名。

310 羅振玉:《增訂殷虛書契考釋》(北京:中華書局,2006 年),頁414-414。

311見﹝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儀禮注疏》:(北京:中華書局,1980 年),頁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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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祀/禩

《說文‧示部》:

祀:祭無已也,从示巳聲。(頁 3)

馬敘倫認為「祀為祭之轉注字」312,祀應訓為祭。許慎云「祭無已」,則祀有期 望子孫長久不絕祭祀之意,同樣反映出人民期待永久得到神奇祖先之庇蔭。而至 於商代時,祀字已成為祭祀總稱313

祀重文「禩」,《說文‧示部》:

祀或从異。(頁 3) 段玉裁注:

《周禮》大宗伯、小祝注皆云故書祀作禩,按禩字見於故書,是古文也。

篆隷有祀無禩,是以漢儒杜子春,鄭司農不識,但云當爲祀,讀爲祀;而 不敢直言古文祀,蓋其愼也。至許乃定爲一字。

以禩字古籍出現之早於祀,為祀之古文,前人謹慎,故避言禩即祀,直至《說文》

始定為一。

3..祓

《說文‧示部》:

祓:除惡祭也,从示犮聲。(頁 6)

祓字許慎解為「除惡之祭」,徐鍇則謂「祓之為言拂也。」314言祓為拂除殃禍;《爾 雅‧釋詁》曰祓:「祓,福也。」因聲音的關係引申為福義315祓字本意為除惡之 祭祀,後因祭祀本為求福避禍,故延伸為祭祀以除惡得福之義。

312 馬敘倫:《說文解字六書釋證》(臺北:鼎文出版社,1975 年)卷一,頁 41-頁 42

313 見羅振玉:《增訂殷虛書契考釋》,頁 415。

314 徐鍇:《說文繫傳》收錄於《文淵閣四庫全書》(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 年)經部 217 冊,頁 391。

315 《爾雅》:「祿、祉、履、戩、祓、禧、禠、祜,福也」,見﹝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 疏‧爾雅注疏》(北京:中華書局,1980 年),頁 2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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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禳

《說文‧示部》:

禳:磔禳祀,除厲殃也,古者燧人禜子所造。从示襄聲。(頁 7)

指禳為祭禮之一「磔禳祭」,目的在除災厲殃害。段玉裁注厲殃謂「厲鬼凶害」、

而磔牲用以禳祭於四方之神,以祈求止息災厄。《儀禮‧聘禮》:「禳,乃入。」

注曰「祭名也。」316《左傳》昭公二十六年亦有「齊有彗星,齊侯使禳之」之文,

可見禳同祓本同為古代之除惡之祭。而徐鍇謂「禳之為言攘也。」317,也呼應了 禳字除殃避禍之本義。

祓禳二字皆有解除之義,故常通用,而禳字之後多加欲蠲除之厄,如禳星─

─攘除凶星、禳災──去除災厄。

5.禦

《說文‧示部》:

禦:祀也。从示御聲。(頁 7)

甲文中有禦字,作 (錄三一二),為祭祀之名,卜辭中以此字為祭名者,常 有祓禳災禍之寓意。唯後世經傳中少見禦字訓為祀,僅《尚書大傳》中記載了以 禦祭祀六沴318,沴為災厄之氣,以禦祭之。禦字因其本義為去除不詳之祭,後世 用字時,均使用其引申義為抵衛、抵禦之義。

6.

《說文‧示部》:

:祀也。从示 聲。(頁 7)

段玉裁注:「《周禮》注禬:『刮去也』疑 乃禬字之或體也。」(頁),禬《說文》

316 ﹝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儀禮注疏》,頁 1067。

317 徐鍇:《說文繫傳》收錄於《文淵閣四庫全書》經部 217 冊,頁 390。

318 《尚書大傳》收錄於《古經解彙函》(揚州:廣陵書社,2012 年),頁 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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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為「會福祭」(頁),為聚集福氣之祭祀儀典。而 與禬二字音相近,亦為線索 之一。則無論 是否為禬之或體,其均與祭祀有關。

7. 醮/

《說文‧酉部》:

醮:冠娶禮,祭,从酉焦聲。(頁 755)

王筠《說文解字句讀》云:「此後人妄刪之文也,《玉篇》『醮,冠娶妻也;禮祭 也。』當是據《說文》原本。」319顯示《說文》原本解釋「醮」字有二義,除了

「冠娶妻禮」曰醮,也可作祭祀解,如宋玉《高唐賦》:「醮諸神禮太一」、《前漢‧

郊祀志》:「或言益州有金馬碧雞之神,可醮祭而致。」320,均可見醮字為祭祀之 禮的用法,且祭禮不可無酒,故从酉。醮字後則轉變為佛道為驅除災禍所專設的 道場,《正字通》:「凡僧道設壇祈禱曰醮。」321

是醮重文,《說文‧酉部》曰:

:醮或从示。(頁 755)

醮字有二義,其中一義為祭祀,其重文「 」从示可見其事神、祭祀義之確實。

二、《說文》中其他吉禮祭祀相關字群通訓

本節「《說文》中其他吉禮祭祀相關字群」之研究,揀擇出《說文》所錄,

可視為「祭祀」同義或近義之字群,這些字具有廣泛指稱吉禮儀式的動態特徵,

使用上亦不限制方法及對象,以求與本章第二節「《說文》吉禮事類相關字群」

(以具有具體方法、對象、時間之祭祀專名或祭祀儀節為擇取標準)相互區隔。

本節所錄之祭祀相關字計有七個:祭、祀(重文:禩)、祓、禳、禦、 、

319 ﹝南朝梁﹞顧野王《玉篇》收錄於《中國漢語工具書書庫》(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 年)第一冊,頁 329。

320 ﹝東漢﹞班固撰、﹝唐﹞嚴師古注《漢書》,見王雲五主編《百衲本二十四史》第 2 冊(臺北:

台灣商務印書館,2010 年),頁 297。

321 ﹝明﹞張自烈編、﹝清﹞廖文英補《正字通》(北京:國際文化出版公司,1996 年),頁 1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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醮(重文: )。

此七個字訓釋條例及內涵如下:

(一) 《說文》吉禮祭祀相關字群訓示條例

此九字《說文》內的釋文均簡潔明確,多以「祭」或「祀」解釋之。形式多 為「某,祭也」或「某,祀也」,可涵括「吉禮」之祭、祀二字地位亦由此可見。

如:祭訓為「祭祀」,祀訓為「祭無已」,禦、 訓為「祀」,醮訓為「祭」;相較 於上述諸字是「直接祈福」,「祓」、「禳」二字因以相對「除惡」為祭祀之目的,

故《說文》對二字的說明較明確,「祓」為「除惡祭」、「禳」為「磔禳祀」。

《說文》中吉禮祭祀相關字群因是「行吉禮」之通稱,故本當動詞使用,前 可加祭祀方法、目的,只是表「平時祭祀」諸字後可加上祭祀對象,「祭祀以除 凶」諸字後則多加欲蠲除的災厄殃厲。此字群因具有代表意義,故也可做祭祀專 名,前接祭祀方法或目的。其中「祭」字甚至擴充為所有「吉禮」儀節、「吉禮」

動作之統稱。

(二) 《說文》吉禮祭祀相關字群內涵

《說文》中吉禮祭祀相關字群廣義言之,均有祭祀之義,而就行禮時機或目 的,則可進一步區分為「平時祭祀」及「祭祀以除凶」兩類。

內涵為平時祭祀者有祭、祀、禩、醮、 ;強調祭祀以蠲除凶惡者有祓、禳、

禦、 。前者因是最根本的「行吉禮」之事神舉動,因而「求福」之義已蘊含其 中,《說文》釋文中並不再說明其「祈求降福」的意義;後者則因為先人發覺災 禍無法避免,故仍期待神靈協助,為求和積極祭祀求福的區別,故特別強調驅除 不吉的內在涵義。雖以上兩種分類有行禮時機、目的之區別,但最終仍是期盼神 靈的福佑,祈福以避災,除災以求福,為祭祀宗旨的一體兩面,故整體而言,仍 可以祭祀稱代之。

三、《說文》中其他吉禮祭祀相關字群特色

《說文》中吉禮祭祀相關字群特色,經筆者整理,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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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吉禮儀式常存於先民生活之中

從《說文》中祭祀相關字群可察知,古代人民「祭祀」頻繁、不局限時日,

從事神求福的「平時祭祀」延伸到遇災禍要「祭祀以除凶」,常祭、時祭、因特 定事類而祭均有,顯見祭祀常存於古人的平日生活之中,吉凶禍福均得祭祀。

單純祈求抽象的福及避免不祥即可行吉禮,祭祀不一定得有一明確的目的或 對象,也可看出先民生活對神祇的依賴,祭祀與生活息息相,也隱藏著對整個世 界的未知、對未來的不確定感──人民對未來無全然自主的能力,須仰賴天神、

地祇以及人鬼的護佑。

(二) 《說文》中其他祭祀相關字群反映了先民生活的憂慮:

祭、祀、禩、醮、 為「平時祭祀」一類,這些字因求福已隱含於祭祀之 字義當中,故釋文未顯現,但「祭祀以除凶」之屬計有:祓、禳、禦、 ,從許 慎的釋文中可見先民對生活的主要憂患。

祓字《說文‧示部》解為「除惡祭也」,為籠統地涵括了先民對不祥之事的 恐懼;禳《說文‧示部》解為「磔禳祀,除癘殃也。」禳之為言攘也。禳為祭禮 之一,目的在除惡癘災殃,典籍中又可見「禳彗星」之紀錄,彗星古代視為不祥 之兆,先民不清楚天然災禍乃自然常態,故將所有難以順應的變異視為惡癘作 祟,更甚者為災星所致,顯見對生活的憂患意識,且無法用自身的力量解決,必 須求助神靈的幫助。 先民祭祀盼望的僅是天災減少、惡厲避免,相較於現今社 會或後世發展出多元的祭祀對象及文化,古人祭祀無太多利益考量,僅為生存而 事神奉神,似乎的確較符合「吉禮」虔誠、意精的要求。

以祭字為例,其本義為「以手持肉向事神」的具體動作,而後引申為只要是

「吉禮儀節」均可稱作祭,由「具體祭祀動作」過渡到「抽象祭祀概念」,可見 祭祀之廣義抽象的概念已然確立,其他祭祀相關字群亦有相同特質,因此除了在

《說文》本身訓解「吉禮相關字群」時,成為方便定義的關鍵字,這類祭祀相關 字在其後均擴大其詞義,可廣泛地指稱祭祀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