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說文解字》吉禮祭祀場地及祭祀用品字群研究
第二節 《說文》中吉禮祭祀用品字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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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科學角度而言,先民無從得知天神、地祇及人鬼究竟居處何處,因此以自 己揣想這些祭祀對象的所在地行祭祀之禮。天神地祇等自然神掌管大塊生態,影 響力充乎天地之間,故於戶外祭祀乃理所當然;人鬼則是自家先祖,本為人,安 身立命最基本的居室得以遮風避雨當然不可缺,故後人築宮室以保有其神主,並 定期祭祀之,甚而延伸出更多豐富的祭祀文化。自然神與人格神的差異,在於祭 祀地點在戶外或室內。戶外祭祀時,平坦遼闊不受拘束,但也同時代表祭祀對象 的無法捉摸;於宗廟內祭拜先祖,若子孫有德,必能得所庇蔭。
(二)無論祭祀場地於何處,均見先民的殷勤設置
從《說文》吉禮祭祀場地相關字群中,無論在室內、戶外,皆可見得先民對 祭祀場地的殷勤。以鄈字為例,可知古代祭祀有專門祭祀的固定地點,非臨時決 定或任意撿擇;宗廟所在之地為「都」,也彰顯祭祖之地的崇高。
即便是在天寬地闊的祭祀天地,為表達對神祇的崇敬,從許慎的訓釋中,平 地、築土、設下祭祀界限等整地功夫也不可少;此外,《說文》中對於宗廟硬體 設施、建築部件,除了與祭祀相關,用以「麗牲」的碑外,未見著墨,但與廟門 相關者卻有二:「 」引文說明廟門的宏大,另有一「䦲」字訓為廟門。
對祭祀神靈的不確定,讓先民有足夠的空間設定祭祀對象的身分、存在方式 並尋找適切的祭祀場地並妥善規劃安排。中國祭祀文化中,祭祀對象與祭祀場地 特質的相互符合,這種合理性讓祭祀文化得以延續下去。
第二節 《說文》中吉禮祭祀用品字群
祭祀用品傳達了事神求神者的誠心與祈求,祭祀者無不用心準備以進獻,
本節就《說文》所錄吉禮祭祀用品為主,分別依「字群考釋」、「字群通訓」與「字 例特色」等三部分研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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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說文》中吉禮祭祀用品字群考釋
《說文》中的「吉禮祭祀用品」字群可再細分為「祭品」、「祭品處理及呈現」
與「祭器」三類,依序考釋如下:
(一)
祭品字群考釋以下就《說文》中所載之祭品字例加以分析:
1.
《說文‧示部》:
:祭具也。从示胥聲。(頁 7)
段玉裁注:
《山海經》、《離騷》經皆作糈。王逸曰:「糈,精米,所以享神。」郭璞 曰:「糈,祭神之米名。」疑許君所據二書作 。
以往經典凡指祭神之精米多作「糈」,唯有關「神事」之字多从示,楊樹達
《積微居讀書記‧說文求是》曰:「《米部》云:『糈,糧也。』指其物則為糈,
舉其為事神之具則為 。」128
字僅見於《說文》,其餘典籍均無所見;其後又有一字「稰」,《說文》未 記載,《禮記‧內則》有:「飯:黍,稷,稻,粱,白黍,黃粱,稰,穛。」注曰:
「熟穫曰稰,生穫曰穛。」129另《漢書‧揚雄傳》有:「費椒稰以要神兮。」一 句,則稰本亦米,亦可當享神之祭品130,或為 、糈之滋衍。
2.珣
《說文‧玉部》:
128 楊樹達:《積微居讀書記‧說文求是》(臺北:大通書局,1971 年),頁 295。
129 ﹝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禮記正義》,頁 1441。
130 ﹝東漢﹞班固撰、﹝唐﹞嚴師古注《漢書》,見王雲五主編《百衲本二十四史》第 2 冊(臺 北:台灣商務印書館,2010 年),頁 1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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珣:醫無閭之珣㺮璂,周書所謂夷玉也。从王旬聲。一曰玉器,讀若宣。
(頁 11)
醫無閭為山名,醫無閭山出產的玉石,名叫珣玗琪,這也是《周書》說的夷 玉。《爾雅‧釋地》有言:「東方之美者,有醫無閭之珣玗琪焉。」131珣的字義,
一說為玉器,《周禮》「玉瑞玉器」,鄭注曰:「禮神曰器。」故珣以其美,為古代 祭祀禮器之一。
3.瓏
《說文‧玉部》:
瓏:禱旱玉也,爲龍文。从王龍聲。(頁 12)
桂馥《說文解字義證》:「《山海經》:『應龍在地下故數旱,旱而為應龍狀,
乃得大雨。』禱旱之玉為龍文即此意。」132據《山海經》記載,應龍有翼,本處 南極,後因殺了蚩尤、夸父,不得返,故潛藏地下,並降下大旱;乾旱時若祈雨 之器物作應龍龍紋,今有助於天降甘霖,《春秋繁露》133便載有「土龍祈雨法」,
《說文》言禱旱之玉上有龍文,蓋源於此,則瓏字應為从玉從龍,龍亦聲。
4.瑒
《說文‧玉部》:
瑒:圭,尺二寸,有瓚,以祠宗廟者也,从王昜聲。(頁 12)
瑒為長一尺二寸的祼圭,王筠《說文解字句讀》云:「《國語》謂之鬯圭。
『瑒』、『鬯』同音,所以灌鬯酒者也。《西部》『酋』下又謂之裸圭。」134 祼 圭又稱做瑒圭,為祭祀時所使用的禮器。
131 ﹝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爾雅注疏》,頁 2614。
132 ﹝清﹞ 桂馥:《說文解字義證》(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1 年),頁 46。
133 ﹝西漢﹞董仲舒著、賴炎元註譯《春秋繁露今註今譯》(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2010年),
頁468。
134 ﹝清﹞王筠《說文解字句讀》收錄於《中國漢語工具書書庫》第三十三冊,頁 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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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藟
《說文‧艸部》:
藟:艸也,从艸畾聲。詩曰:「莫莫葛藟。」一曰秬鬯。(頁 31)
藟字有二義,一為一種爬藤植物。藟,指藟草,《玉篇‧艸部》:「藟,藟 藤也。」135、《廣雅‧釋草》:「藟,藤也。似葛而麇大。」136《詩經‧大雅‧
旱麓》有言:「莫莫葛藟」137指的是藟草茂盛。
許慎指藟另一義為「秬鬯」,乃古時以香草、黑黍釀造,用以祭祀的酒。段 玉裁進一步指出,凡自从畾聲者,俱有積聚之義,秬鬯稱為藟,正代表其累聚芳 草而釀醇酒之謂也。138
6.蕭
《說文‧艸部》:
蕭:艾蒿也。从艸肅聲。(頁 35)
段玉裁注:「此物蒿類而似艾,一名艾蒿。許非謂艾為蕭也。」 蕭為類似 艾草之蒿,蕭、艾實為兩種不同植物。段玉裁並引用了《詩經》等典籍說明「蕭」
具有芬芳之特性,古代常用以祭祀。
如《詩經‧大雅•生民》139七章:「取蕭祭脂,取羝以拔。」《毛傳》:「取 蕭合黍稷,臭達牆屋。既奠而後燕蕭,合馨香也。」《周禮‧天官‧塚宰》:「甸 師:祭祀,共蕭茅。」140均說明了蕭為有香氣之蒿類植物,古人將其沾染油脂燃 燒後用以祭祀。
135 ﹝南朝梁﹞顧野王:《玉篇》收錄於《中國漢語工具書書庫第一冊,頁 213。
136 ﹝魏﹞張揖撰、﹝清﹞王念孫疏證:《廣雅疏證》(新北:廣文書局,2012 年),頁 330。
137 ﹝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毛詩正義》,頁 515。
138 許慎之說,桂馥《說文解字義證》駁之,言:「劉向〈九歎〉:『葛藟虆於桂樹兮』王注:
『葛藟巨荒也。』《齊民要術引詩義疏》:『藟巨荒也』」,桂引古籍文獻陳述「秬鬯」一說為
「巨荒」二字傳寫之謬誤。見桂馥:《說文解字義證》,頁 91。
139 ﹝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毛詩正義》,頁 531。
140 ﹝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周禮注疏》,頁 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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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胖
《說文‧肉部》:
胖:半體也,一曰廣肉,从肉半,半亦聲。(頁 50)
古代用以祭祀的半體牲肉。《儀禮‧少牢饋食禮》:「司馬升羊右胖。」141古 代講牲,左邊者謂之左胖,右體謂之右胖。另一說指「廣肉」也就是「大片之肉」, 此亦符合胖之義,段玉裁注:「胖之言般也;般,大也。」心寬體胖即此之引申 義。
8.牲
《說文‧牛部》:
牲:牛完全也。从牛生聲。(頁 52)
按《說文‧牛部》中「胖」釋義,胖為用以祭祀的半邊牲肉,則「牲」為 提供祭祀之全牛。
牲畜常並用,古代實有所區分。《周禮•天官•庖人》:「庖人掌共六畜六禽,
辨其名物。」142鄭玄注:「始養之曰畜,將用之曰牲。」動物豢養時稱之為畜,
供祭祀則稱之牲畜。
牲甲骨文有作 (天52),从羊从生,甲文从牛从羊幾無分別,故牲泛指 可供祭祀之牲畜,牛羊豬均有,至金文偏旁便多从牛,如 (矢令彝)。《書‧
微子》:「今殷民乃攘竊神祇之犧牷牲用。」143《傳》:「色純白曰犧,體完曰牷,
牛羊豕曰牲。」後亦可指稱祭祀之動物,如《周禮‧天官‧膳夫》:「膳用六牲。」
注曰:「馬牛羊豕犬雞也。」144則牲也可用以泛指供祭祀的家畜,包括牛、羊、
豕、馬、犬、雞等。
141 ﹝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儀禮注疏》,頁 1197。
142 ﹝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周禮注疏》,頁 661。
143 ﹝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尚書正義》,頁 177。
144 ﹝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周禮注疏》,頁 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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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牢
《說文‧宀部》:
牢:閑也,養牛馬圈也。从牛冬省,取其四周帀。(頁 52)
據甲骨文牢字 、 ,外邊是獸欄,中有牲畜,因祭祀所用之牲畜使用 牛羊,字形或从牛或从羊,所以牢泛指一般豢養牲畜之籠。《周禮‧地官‧牧人》:
「充人掌繫祭祀之牲牷,祀五帝,則繫於牢。」注:「牢,閑也。必有閑者,防 禽獸觸齧。」145閑即防止牲畜囓咬逃跑的牢籠,則「牢」實為从牛、羊之會意,
而非从冬省之會意字。
牢字後詞義轉移,引申為指供祭祀用的牛羊,《周禮•天官•宰夫》云:「凡 朝覲會同賓客,以牢禮之法,掌其牢禮。」鄭玄注:「三牲牛羊豕具為一牢。」146 祭祀時,若牛羊豬各一稱為一牢。或曰牛羊名稱各異,太牢為牛、少牢為羊。古 代又因身分地位有差而祭祀之牲不同。
10.犧
《說文‧牛部》:
犧:宗廟之牲也,从牛羲聲。賈侍中說此非古字。(頁 53)
許慎認為犧為宗廟祭祀時所用之牲。許慎曾受教於賈逵,故稱其官名而不直 呼其名。桂馥《說文解字義證》云:「秦詛楚文作羲牲,伏羲亦作伏犧,是知古 字但用羲,唯其非古字也,是以不與牲牷類列而綴之於末。」147犧字雖與祭祀之 牲有關,卻未與其他相關之字同列,而置於牛部之末,是因為古代犧作羲。
《書‧微子》:「今殷民乃攘竊神祗之犧牷牲。」傳曰:「色純曰犧,體全曰 牷,牛羊豚曰牲。」古代天子祭祀用純色之牛,其曰犧。
145 ﹝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周禮注疏》,頁 723。
146 ﹝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周禮注疏》,頁 655。
147 ﹝清﹞桂馥:《說文解字義證》,頁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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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祳
《說文‧示部》:
祳:社肉,盛之以蜃,故謂之祳;天子所以親遺同姓。从示辰聲。《春秋 傳》曰:「石尚來歸祳。」(頁 72)
《玉篇‧示部》有言:「裖,祭祀生肉。」148帝王社祭時所用的生肉,以蚌殼做 成的祭具「蜃」裝著,取其音,因此名之為「祳」,這是天子祭後分賜與同宗兄 弟的餽贈。《春秋穀梁傳》定公十四年:「天王使石尚來歸脤,脤者何也?俎實 也,祭肉也。生曰脤,熟曰膰。」149「祳」現做「脤」,脤、祳分別為古今字,
另《說文‧炙部》下別有「㸋」字,訓為宗廟火熟肉,今日經傳多作燔、膰。後 世所謂脤膰,統言祭肉,析言之,則分別為社祭所用之生肉及宗廟祭祀所用之熟 肉。若以聲音、字義淵源而視之,蜃、祳、脤或為同源字。
12.鶾
《說文‧鳥部》:
鶾:雞肥翰音者也。从鳥倝聲。《魯郊》以丹雞祝曰:「以斯翰音赤羽去 魯矦之咎。」(頁 158)
鶾為體肥而鳴音嘹亮的野鷄,魯國郊禮時使用長音、赤羽的鷄祭祀以求國族 無殃。
《玉篇》:「雞肥貌,今爲翰。」150王筠《說文解字句讀》云:「雉鷄一類,
《玉篇》:「雞肥貌,今爲翰。」150王筠《說文解字句讀》云:「雉鷄一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