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二章 《說文解字》吉禮祭祀人員及祭祀對象字群研究

第一節 《說文》中吉禮祭祀人員字群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3

第二章 《說文解字》吉禮祭祀人員及祭祀對象字群研究

本章以《說文解字》所記載的吉禮行禮的主體「祭祀人員」、吉禮「祭祀對 象」相關字群為中心,細分為「吉禮祭祀人員」、「吉禮行禮態度及動作」、「吉禮 祭祀對象」、「祭祀對象的舉動及回饋」等四個部分,先考釋以上四字群所收錄的 字,接著分析《說文》訓釋四組字群的條例及內涵,最後歸納出組字群的特色。

第一節 《說文》中吉禮祭祀人員字群

吉禮祭祀人員是吉禮進行中的重要推手,無論是古老神秘的巫、形象生動的 尸或是溝通上下的祝都是祭祀中讓過程更加順暢的施事者,是以本節針對《說文》

中所收錄的吉禮祭祀人員文字,依序就「字群考釋」、「字群通訓」與「字例特色」

三部分探討之。

一、《說文》中吉禮祭祀人員字群考釋

以下就筆者於《說文》中所查找關於「吉禮祭祀人員」的五個字例加以考釋,

先列出《說文》內文,輔以段玉裁注再引其他諸家看法、經史文獻,進而論述該 字形義及用法。

1. 祝

《說文‧示部》:

祝:祭主贊詞者。从示从人口。一曰从兌省。《易》曰:「兌爲口爲巫。」

(頁 6)

祝字从口示,為發號之意,《說文》謂「祭主贊詞者」指祭祀時主發號之人。

王國維在〈史籀篇疏證〉中提到:「殷墟卜辭祝作 (殷虛書契卷七第三十 一頁)、作 ,大祝禽鼎作 ,皆象人跪而事神之形。古禱祝二字同誼同聲,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4

疑本一字」37祝的字形从一張口之人形與象徵神事之「示」,即以主祭者之身體姿 態,跪坐而事神,深刻地展現了祝字之本義;又王國維認為古時「祝」、「禱」同 一字,的確兩個字的「以言語與神靈溝通」的祭祀內涵接近。

許慎云祝字的字形是「从人口」,段玉裁注:「謂以人口交神也」祝字強調事 神,主祭者以言詞告神、求神賜福,「祝」字以言語與神靈溝通,祈求降福得以 平安,衍生更多的人文內涵。

2. /靈

《說文‧玉部》:

:巫也。以玉事神。从玉霝聲。(頁 19)

段玉裁注:

屈賦〈九歌〉:「靈偃蹇兮皎服。又靈連蜷兮旣畱。又思靈保兮賢姱」王注 皆云:「靈、巫也」,楚人名巫爲靈,許亦當云巫也無疑矣。引申之義,如

《謚法》曰:「極知鬼事曰靈,好祭鬼神曰靈。」曾子曰:「陽之精氣曰神,

陰之精氣曰靈。」毛公曰:「神之精明者稱靈。」皆是也。

「 」的職責內容與巫(本節第三字)相近,「事神」言其工作職責,「以玉」

代表與神交流之媒介。古代祭祀本以玉為主要祭品,經典中更是常見,如《周禮‧

春官‧司巫》:「凡祭事,守瘞。」38鄭注:「瘞謂若祭地祇有埋牲玉者也。」文中 祭祀時玉石與犧牲同為祭品;《周禮‧春官‧大宗伯》中有言:「以玉作六瑞,以 禮天地四方。」39玉不僅為祭品,更發展出不同形制,以禮敬不同的祭祀對象,

也豐富了古代祭祀文化。《說文‧玉部》就收錄了 126 的字,對玉的種類、質地、

功能均詳細說明,正凸顯了玉在中國文化中的特殊地位,而其質地堅硬、圓潤通 透,且採取琢磨須經過繁複過程,也隱然傳達了先民認為祭祀之過程、祭品應單 純純淨,也代表對祭祀對象的尊崇、重視;而後更推演成為謙謙君子的美德象徵。

37 王國維:〈史籀篇疏證〉,收錄於謝維揚、房鑫亮主編《王國維全集》(杭州:浙江教育出 版社,2009 年)第五卷,頁 11。

38 ﹝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周禮注疏》(北京:中華書局,1980 年),頁 816。

39 ﹝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周禮注疏》,頁 601。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5

而靈是 之重文,《說文‧玉部》:

靈: 或從巫。(頁 19)

楚人名巫為 。如同醫字亦从巫,代表了醫者在古代的多樣工作面貌, 字從玉 擇用以提示祭祀禮神時的祭物內涵,而其重文「靈」从巫則用以提示行禮者的身 分與「巫」幾無差別,王國維言:

古雖言巫而不言靈,關於屈巫之字子靈,則楚人謂巫為靈,不自戰國始矣。

古之祭也必有尸。宗廟之尸,以子弟為之。至天地百神之祀,用尸與否,

雖不可考,然《晉語》載「晉祀夏郊,以董伯為尸」,則非宗廟之祀,固 亦用之。《楚辭》之靈,殆以巫而兼尸之用者也。其辭謂巫曰靈,謂神亦 曰靈,蓋群巫之中,必有象神之衣服形貌動作者,而視為神之所憑依,故 謂之曰靈。40

上文進一步指出靈與尸之關係,《楚辭》背景的巫即身兼尸的身分,而尸為降神 的依據,而神謂之靈,所以楚人也稱巫為靈。靈之職分是否等同於「尸」尚待更 多證據支持,但可知靈與巫之執掌相類似,《楚辭》中的祭祀人員,則因兼具尸 之職責,還有更多與神交流的可能,故謂之靈,誠如王國維所言,則「靈」後來 在經典中時常訓為神,當因最初「靈」為祭典中,神降時所憑依對象的緣故。而

「靈」也因字形「从巫」此一明確的祭祀人員特徵,取代本字「 」而廣為流傳。

3. 巫/

《說文‧巫部》:

巫:巫祝也。女能事無形,以舞降神者也。象人兩褎舞形,與工同意。古 者巫咸初作巫。凡巫之屬皆从巫。(頁 203)

《說文》言「巫」的工作類似「祝」,唯是專以女性樂舞以降神、悅神。段玉裁 注:「《周禮》祝與巫分職」,的確就許慎所言,兩者略有不同:祝著重用祝禱之 詞進行人神之間的交流,巫則因女子姿態曼妙、能以樂舞取悅鬼神使之降臨,以

40 王國維:《宋元戲曲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 年),頁 3。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6

達到求神降神之祭祀目的。又云:「《周禮》:『女巫無數,旱暵則舞雩』」41說明了 古代無事不祭,故祭祀人員亦多,加以華夏民族以農立國,往往經由祭祀以求風 調雨順,五穀豐登,舞雩降雨是女巫重要的職事之一。

巫有重文「 」《說文‧示部》:

,古文巫。(頁 203)

巫字形義後世眾家說法紛紜,羅振玉認為:「說文解字巫古文作 ,此從ㄇ,象 巫在神幄中而兩手奉玉以事神,許君謂从 ,象兩褎舞形, 與舞初形不類矣。」

42羅認為古文巫「 」象「巫在神幄中而兩手奉玉以事神」ㄇ為神幄、 是兩手 中奉玉,字形用以表其職務內涵與祭祀物品,此說與 字字形从玉表「以玉事神」

之訓,相互呼應,除此之外,嚴一萍則另從甲骨卜辭考釋,認為巫字內涵可以是

「巫者」、「巫術」,更可以是「祭名」43

4. 覡

《說文‧巫部》:

覡:能齋肅事神明也。在男曰覡,在女曰巫,从巫見。(頁 203)

相較於祝「單純用語言向鬼神祈福」,巫覡事神方式較靈活,可用「舞蹈、齊肅 等身體姿態、心靈修養侍奉鬼神」。徐鍇曰「覡」為「能見神也」44,表示覡能和 神有更多的接觸,甚至富有原始宗教及奇幻神秘的色彩。《漢書‧郊祀志》:「民 之精爽不貳,齊肅聰明者,神或降之,在男曰覡,在女曰巫。」45,文中同時標 誌了降神的態度要求至誠不貳、態度嚴素、敏銳體察等行禮者的基本要求及神靈 所好。以上兼顧,神靈或許願意降臨;但即使各方面的要求都配合,神且未必降

41 見《周禮‧春官‧宗伯》:「男巫無數,女巫無數。」﹝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周 禮注疏》,頁 755。

42 羅振玉:《殷虛書契考釋》(北京:中華書局,2006 年),頁 150。

43 見嚴一萍:〈美國納爾森美術館藏甲骨刻辭考釋〉《中國文字》第 22 冊( 1963 年 6 月)。

44 徐鍇:《說文繫傳》,收錄於《文淵閣四庫全書》(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 年)經部 217 冊,頁 502。

45 ﹝東漢﹞班固撰、﹝唐﹞嚴師古注《漢書》,收錄於王雲五主編《百衲本二十四史》第 2 冊

(臺北:台灣商務印書館,2010 年),頁 277。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7

臨,遑論心思紛雜庸碌者。由此彰顯祭祀時對祭祀人員「專一齊肅」的要求,也 可知古代人民推測神明的喜好──祈神者的內在修養、外在端莊,除了將神明人 格化,同時也可視作人們對自身的道德的約束。

關於「覡」,段玉裁注:「此析言之耳。統言則周禮男亦曰巫,女非不可曰覡 也。」女巫男覡乃詳細分說,渾言之不分男女均可言其為巫為覡,《周禮》中即 有「男巫無數、女巫無數」46的說法。巫覡的主要工作為降福除不祥,《荀子‧正 論》提及「出戶而巫覡有事」楊倞注曰:「女曰巫男曰覡,有事祓除不祥。」47以 求行事順利為主,而從「出戶而巫覡有事」顯見上古巫覡工作頻繁,當然也符合 了《周禮》巫「無數」的記載。

5. 尸

《說文‧示部》:

尸:陳也。象臥之形。凡尸之屬皆從尸。(頁 403)

許慎說解尸字時,強調其象臥之形,段玉裁補充說明之:「祭祀之尸本象神而陳 之,而祭者因主之,二義實相因而生也。」尸為古代祭禮中代表祖先接受祭祀之 人,使祭祀者有所憑藉,此諭示了先民祭祀時對祭祀對象的崇敬與追求吉禮過程 的真實性。

此對祭祀儀節真實性的要求,亦表現在其他文獻中,《儀禮‧士虞禮》中曰

「祝迎尸」注:「尸,主也,孝子之祭,不見親之形象,心無所繫,立尸而主意 焉。」48為了讓孝子孝敬先祖之心意得以落實,不致徬徨無依,故吉禮中「立尸」

以做為祭祀之憑藉。《禮記‧禮器》則言:「周坐尸,詔侑武方;其禮亦然,其道 一也;夏立尸而卒祭;殷坐尸」說明了各階段尸承祀的不同姿態。《小雅,楚茨》

為記載吉禮行禮過程之作,詩中「皇尸」舉措陳述、祭祀態度恭謹虔誠之詮釋俱 可見尸在古代祭祀之重要性;《朱子語類》卷九十亦道:「古人祭祀無不用尸」,

也可看出「尸」在古代祭禮中佔有不可或缺之地位。

46 ﹝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周禮注疏》,頁 755。

47﹝戰國﹞荀子著、﹝清﹞王先謙集解《荀子集解》(臺北:藝文印書館,1994 年),頁 566。

48﹝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禮記正義》(北京:中華書局,1980 年),頁 1168。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8

二、《說文》中吉禮祭祀人員字群通訓

計《說文》中所提及的吉禮行事者的文字有五,依書中排列順序為:祝、

(重文:靈)、巫(重文: )、覡、尸。以下便就所觀察的《說文》中吉禮祭祀 人員相關字群的「訓釋條例」及「字群內涵」分析說明。

(一) 《說文》中吉禮祭祀人員字群訓釋條例

《說文》所載之祭祀人員,訓詁條例主要有三:「直接說明該祭祀人員之工 作」、「先訓為其他祭祀人員,再述其內容」、「先說明其工作內容,再表明與其他 祭祀人員的差異」。以下分別闡述之:

1.直接說明該祭祀人員之工作內容

《說文》中所載之祭祀人員,直接說明該祭祀人員的工作內容的情況有二:

如果是基本的吉禮行禮者,便直述其工作內容;或是其工作內容比較特殊,有別

如果是基本的吉禮行禮者,便直述其工作內容;或是其工作內容比較特殊,有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