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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介入特教班教學運作模式之研究

家長和

第四節 課程介入特教班教學運作模式之研究

民國八十六年頒佈的特殊教育法,其中闡述了『零拒絕』教育理念的 推行,不只普通班不能拒絕身心障礙學生入班,啟智班裡的學生不再只是 單純的智障兒童而已,只要各類身心障礙兒童家長同意皆可進入啟智班就 讀。因此除了智障兒童外,自閉症、過動兒、腦性麻痺等障礙類型都有可 能出現在啟智班裡。這種複雜的學生類型及障礙程度的安置型態,無疑的 帶給啟智班老師們前所未有的震撼和挑戰(郭色嬌、徐淑芬,1998),而 啟智班學生的障礙程度有愈來愈重的趨勢,而在障礙類型方面也是越來越 複雜,此種學生安置方法與安置現況的確也帶給現場教學的教師在課程設 計及實際教學上的一些困擾(洪純凌,2003)。

一、特教班課程內涵

「特殊教育學校(班)國民教育階段智能障礙類課程綱要」中明定啟 智教育課程領域包括:生活教育、社會適應、實用語文、實用數學、休閒 教育、職業生活六項;休閒教育領域之下尚分有次領域、綱目、項目與細 目。三個次領域分別為育樂活動、藝術活動及休閒活動,育樂活動又分體 育、康樂活動兩個綱目;藝術活動又分音樂與美勞兩個綱目;休閒活動又 分休閒態度與休閒技能兩個綱目。體育綱目之下又細分為體操、舞蹈、球 類運動、田徑運動與民俗活動五個項目( 教育部,1999)。

課程綱要在休閒教育領域的實施方法中提到「教材的內容分為育樂活 動、藝術活動及休閒活動,每週應均衡授課,增強學生之體能,以調和學 生身心之功能」,其中育樂活動包括體育(含體能遊戲、體操、球類運動、

田徑運動、舞蹈、民俗運動、其他活動等)和康樂活動(含視聽娛樂、益

類,至於休閒活動包含休閒態度和休閒技能。此領域幾乎是綜合傳統的體

(資料整理自李偉清,2006,打開國小特教班適應體育教學的魔法寶盒,頁313)。

教育部於民國八十八年頒定啟智(班)學校課程綱要,六大領域中並 未訂有體育課程的名稱,運動與體育的概念和活動包含於「休閒活動」中,

體育課程和藝術與音樂課程共同分配「休閒活動」領域的上課時數,這和 歐美先進國家對推展身心障礙者體育的要求大相逕庭。英國 1997 年的特 殊教育綠皮書中,規定特殊兒童每週最少要有二小時的體育課;美國 1997 年的「障礙者教育法案」(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Act,簡稱 IDEA)也要求適應體育課程在身心障礙學生學習中的重要性。然而,台灣 的適應體育在特殊教育課程中卻是不被重視的,從全人教育發展的觀念而 言,這是一件令人憂心的事(高桂足、林鎮坤,2007)。對身心障礙學生 的健康體適能及未來整體發展都是一大障礙。

二、特教班實施休閒教育課程之研究

心概念的研究及課程規劃較為缺乏。

新課程推展不易及家長配合度不佳(康志偉,2004;麥琇茹,2007);課 程設計時應該考量學生不同的學習需求和能力,兼顧個別化及樂趣化(黃 榮真,2006;麥琇茹,2007);學生的智力和學習能力會影響教學效果,

可以善用增強系統和器材來增加學習的效果,教師的協同可以減低活動的 困難度(楊淑玲,2008)。

身心障礙學生平時對於休閒活動的選擇,大多以靜態的休閒活動為 主,缺乏動態活動的機會,蓋因本身障礙的關係缺乏參與活動的技巧及家 長沒有時間陪同參與活動。而身心障礙學生的體適能現況又不如普通班學 生(黃國庭,2004),則身心障礙學生的未來健康狀況著實令現場的老師 及家長感到憂心,但是透過身體活動課程的介入,不但可以增加學生身體 的活動量及提升健康體適能更可以帶來心理上、人際溝通上的許多益處,

相信學校透過課程規劃及家長參與,以增加身心障礙學生的身體活動量、

增進健康體適能並透過策略來培養學生規律運動的習慣,定能為身心障礙 學生帶來健康上的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