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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四節 資料分析與信效度

質化研究取徑將所蒐集的資料經由內容分析的煶練,研究者遂而形成一個 有意義的故事或概念,最後說明想要說明的現象。資料分析(data analysis)是 有系統搜尋和組織訪談逐字稿、實地札記及其他你所收集的資料,根據 Glaser 和Strauss(1967)持續比較法(constant comparative method)與開放式編碼(open coding),依資料設定為有意義的分析單位,形成概念,用歸納的方式,對現象 再加以整理,逐步發展出有意義概念或具體主題(黃光雄,2008;潘淑滿,2003)。

分析包括與資料共處、組織資料,將資料之分解為容易處理的單位,加以 綜合,尋找組型(黃光雄,2008;蕭瑞麟,2008),本研究資料分析說明如下:

一、資料化約與組織

匯整訪談過程中所有的筆記與逐字稿,先將研究受訪象編上號碼做系統的 整理,參與五位研究受訪者以家庭為單位使用英文字母做為代表A、B、C、D,

依照受訪者的身份,M 代表母親,F 則代表父母,如表 3-1。研究者謹守中立 的原則,不過度涉入、不價值評判,其逐字稿盡可能保留受訪者的用字、說話 方式與描述。每份訪談後的逐字稿,屢次閱讀與整理。整理時依訪談大綱的主 題做初步的分類並依照研究目的與範疇掌握分析要點。整理後的逐字稿逐項編 碼並從編號對象之資料內容化約為相關性分類、做類屬分析。英文字母後的第 一個數字代表所形成主題的類目,接續的數字代表受訪者的話或句子,其編碼 範例為AM01099(AM=珍珍媽媽,01=發現過程,099=第 99 句子)。在資料解 析過程中反覆檢核資料的內容,一再的問自己,整理的資料能否回答研究所要 探索的問題,不斷地審視自己的理解是否恰當。

在資料處理上以匿名原則處理,撰述受訪基本資料部份以化名的方式呈 現,其化名為珍珍、小穎、亮亮、妍妍;考量敘事整體性為使語句順暢,會視 其必要將逐字稿用字調動或加入連接詞、刪去語助詞,謹慎地維持原意。

資料整理、分析、詮釋,撰寫研究結果,初稿內容與指導老師、視障服務

工作者討論,彙集建議後重新檢視對資料的洞察與分析,以文獻為解釋基礎,

藉此提高對資料適宜的判斷與詮釋。

二、信度與效度

Lincoln 與 Guba 兩位學者提出了質化研究之可信賴度(trustworthiness)

是由可信度(credibility)、遷移性(transferability)、可靠性(dependability)與 可驗證性(confirmability)四項指標來檢定,研究者透過同儕諮詢及和參與者 分享資料與詮釋以達可信度與效度(李政賢,2014;潘淑滿,2003);研究資 料整理期間採取下列方式,以符合上述指標:

(一) 可信度(Credibility)

研究過程中其研究所蒐集資料內容具事實的準確性(王文科,2006)。本 研究是由研究者直接蒐集第一手資料,依訪談大綱約訪進行資料收集。訪談過 程使用録音筆收集訪談的對話內容紀錄,同時使用紙本手寫或使用平板、筆電 將談話中的提到的一些要項電子摘紀,便於日後逐字稿內容的相互對照。訪談 結束之前,口頭摘要當日訪談內容,事後的録音逐字稿寄予受訪者確認,以貼 近當事人的描述。文件資料於研究中可以提供研究者觀察不到的資訊,同時能 提供特定事件的細節,能確認或補充訪談內容的依據(鄭怡世,2002)。

研究中亦詢問受訪者是否有有關療育服務紀錄的資料提供,一位受訪者提 供兒童就診資料,有二位受訪者提供幼兒出生後到現在所進行的醫療與接觸療 育服務時間的手帳本,供研究者拍照備存,讓資料的收集更為詳盡與貼近探究 研究的真實樣貌。

(二) 遷移性(Transferability)

遷移性(transferability),系指將研究的發現或結果推論到其他的人、情境 與時間(王文科,2006)。

研究者使用立意取樣,研究受訪對象集中在北部,對中、南部或離島區域 視覺功能障礙嬰幼兒家庭早期療育服務使用經驗可轉換性有限。本研究藉由描

述研究對象的相關特徵、面對幼兒視覺損傷的內在轉折、早期療育服務需求與 資源使用,在其特殊的情境脈絡中去解釋,予以具體的描繪,盡可能的完整呈 現,提供給相似情況者之參考。

(三) 可靠性(Dependability)

研究者如何運用有效的資料收集策略使該資料有可依據的判斷,增加其穩 定性及一致性(潘淑滿,2003)。

研究者本身的視障服務實務與社工背景,在訪談過程中秉持誠懇、尊重的 態度和受訪者互動,讓受訪者於信任基礎上參與研究。研究者以不同的表達重 覆詢問研究受訪者,期能獲得飽和的資料;訪談時遇有受訪者不瞭解的問題,

進一步解釋、重新敘述問題或改變策略。事後訪談資料整理,針對其內容中不 清楚之處,運用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再度詢問受訪者,以避免資料有所遺漏,

並增進資料的可靠性。

(四) 可驗證性(Confirmability)

研究過程中對於研究資料的收集,不會因為研究者主觀的價值判斷、個人 偏見而導致研究資料的偏誤。逐字稿轉謄多次校訂,增加資料的準確性,整理 之資料請受訪者確認其內容,提升內容的確實性。研究分析或解釋是建立研究 期間所收集的資料,而不是研究者個人的想法,為避免研究者的主觀或偏見影 響研究資料的詮釋與推論,乃將資料整理、內容詮釋,隨時與指導教授以及從 事視障兒童家庭服務的工作者討論,提升研究資料內容解釋適切性,以達研究 資料的可驗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