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及步驟
第四節 資料的蒐集
質性研究主要在研究自然的情境,以研究者本身為工具,觀察訪問及文件 分析乃成為質性研究的主要技巧(歐用生,1989)。在整個研究期間,本研究以 觀察法、訪談法與文件分析三種質性研究主要方法進行,藉由各種資料的蒐集,
以提高研究的信度。以下將說明資料蒐集、整理與分析之歷程。
一、觀察法
在教育研究方面,利用觀察法很容易得到教育活動或教育現象的相關資料
(葉重新,2004),因此,觀察法將有助於本研究瞭解身心動作教育者的課程價 值取向與其內涵。研究者將透過觀察教師教授身心動作教育課程之教學,透過 研究者本身的看與聽,有目的、有系統的觀察,即可瞭解教師們在教學過程中 每一件突發事件,且突發事件的出現,身心動作教育教師隨即的處理行為、語 言及方式,更可顯現出教師內在的價值取向,所以本研究採用參與觀察法,作 為蒐集資料方法之一。
但由於時間與地點等等因素,無法長時間進入每位研究對象的教學場域 中,所以研究者雖無法親入現場拍攝,但仍請三位教師以現場拍攝影帶方式後,
將寄予研究者,進行資料蒐集與轉為文字稿件之工作,以作為觀察的資料,而 從其內容中,尋找、分析教師體育價值觀的線索。
二、訪談法
訪談即是透過有目的的談話,進一步瞭解受訪者對問題或事件的認知、看 法(潘淑滿,2003)。本研究為探究三位初授身心動作教育課程之教師對於身心 動作教育課程的設計、規劃、安排等等課程方面的看法,以及在身心動作教育 教師內心的想法與價值觀。因此藉由半結構性的訪談方式,進一步了解研究對 象內心世界的想法,此外,在訪談的過程中,將先徵得研究對象的同意後,進
行全程錄音並加以記錄,再將其逐字譯出,做為資料分析之用。所以在訪談的 期間,研究者將極盡所能的保持中立,不讓自我的價值觀念,影響受訪者所陳 述之內容。
訪談研究法可透過研究對象的直接接觸及溝通來蒐集資料,並將珍貴有用 的資料,作有效的整理,提供各項研究之佐證及比對(周宏室,2002b)。本研 究以半結構性訪談方式,因此在進行訪談前,研究者將蒐集相關資料與文獻,
參考周宏室(2002b)與吳芝儀、李奉儒(1995)提出擬定詢問問題方向,林建 谷(2004b)之訪談大綱,並依據研究者想深入探討研究之問題與目的,以擬定 本研究訪談大綱。訪談問題擬定方向如下:
1. 體育理念
針對體育理念方面的問題,由於研究對象已接觸身心動作教育,擁有 實施身心動作教育課程之經驗,透過訪談方式,可得知他們在經驗之中的 感受、感官問題,並以擷取他們有關其經驗、思想,與意見、價值問題之 描述,瞭解研究對象身心動作教育者之體育理念,如:對身心動作教育課 程有何看法?以往體育理念為何?在接觸身心動作教育課程後,對現在的 教育理念或教學是否有所影響?影響為何?
2. 課程觀點
此類問題是對研究對象經驗及想法的情緒反應,亦可得知他們對身心 動作教育課程的看法與想法,進而以此價值觀念規劃課程的內容,以瞭解 研究對象對於身心動作教育的課程觀點,研究者將詢問研究對象是如何規 劃身心動作教育課程內容?為什麼?
3. 教學觀點
此類問題可發現受訪者所擁有的事實資訊,將原有注重的目標與在教
應,有關他們的目標、意圖、期望和價值,研究者將詢問研究對象為何安 排這些課程活動?為什麼?
4. 教師角色
可使研究者進入受訪者的感官之中,試圖讓研究對象描述他們在課程 中所感覺到的刺激、反應與想法感受情緒反應,亦可瞭解他們在教學過程 中所持有的論點與想法和價值,研究者將詢問研究對象在進行身心動作教 育課程的教學過程中,扮演什麼樣的角色?在教學時,與學生互動情形或 是上課氣氛是否有所改變?有何異同?
5. 對學生的期待
透過教師過去教授體育課程與身心動作教育課程的經驗,可瞭解教師 在實施兩種課程的過程中,對學生的看法、想法以及期望,以及是否有所 改變,進而發現某些事實資訊,研究者將詢問研究對象期待學生有何上課 表現與態度?實施身心動作教育課程與體育課程時,對學生的期許為何?
6. 評量觀點
瞭解身心動作教育教師在實施課程過程中,以何觀點與想法去評斷學 生的學習效果,以及對每一位學生學習的看法,研究者將詢問研究對象在 身心動作課程實施,如何進行評量活動?為什麼?之前體育課程的評量方 式為何?有何改變?為何改變?
在進行訪談前,研究者將事先根據本研究的目的與問題,參考相關文獻資 料,擬定訪談問題,訪談大綱問題詳見附錄一,且事先需要對研究對象有基本 的瞭解,進而進行研究對象基本資料的填寫,再透過半結構式訪談的優點,期 望在訪談過程中,深入瞭解身心動作教育教師的課程價值取向。
三、文件分析
蒐集相關文件的目的主要是用來檢驗或代替其他資料真實性與可靠性(歐 用生,1989),且透過文件資料的分析,亦可了解個人或團體的想法、態度、價 值觀,甚至潛在意識(葉重新,2004)。因此,本研究蒐集的文件資料包括有:
教師教學日誌、研習紀錄、證照或著作等等,其用途可讓研究者能詳細描述,
並證明研究對象的專業知識,以及教師相關的價值觀點,及彌補在觀察或訪談 所得資料之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