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五節 資料處理與分析
本 研 究 所 使 用 之 資 料 處 理 與 統 計 分 析 方 式 說 明 如 下 : 一 、 調 查 問 卷 的 處 理
將 問 卷 回 收 後 , 剔 除 填 答 不 完 整 之 無 效 問 卷 。 並 將 有 效 問 卷 資 料 逐 一 編 碼 登 入 , 以 建 立 資 料 檔 , 並 將 問 卷 填 答 內 容 編 碼 轉 錄 輸 入 電 腦 , 以 統 計 套 裝 軟 體SPSS10.0版 ( Statistical Package for the Social Science , SPSS/PC+)進行統計分析處理。
( 一 ) 信 度 分 析
本 研 究 依 據 預 試 問 卷 施 測 結 果,求 出Cronbach’s α係數,以了解問卷 內 部 一 致 性 , 探 討 問 卷 之 信 度 , 以 編 製 正 式 問 卷 。
( 二 ) 效 度 分 析
為 瞭 解 「 學 前 特 教 巡 迴 輔 導 實 施 現 況 調 查 問 卷 」 的 適 切 性 , 延 請 專 家 學 者 與 學 前 特 教 巡 迴 輔 導 教 師 協 助 審 查 問 卷 , 以 建 立 專 家 效 度 , 並 以 因 素 分 析 建 立 本 研 究 之 建 構 效 度 。
( 三 ) 次 數 分 配 、 百 分 比
本 研 究 以 次 數 分 配 、 百 分 比 來 瞭 解 受 試 樣 本 在 基 本 資 料 上 的 分 部 情 形 , 及 分 析 「 學 前 特 教 巡 迴 輔 導 實 施 現 況 調 查 問 卷 」 各 題 填 答 選 項 的 百 分 比 、 次 數 及 平 均 值 情 形 。
二 、 訪 談 的 處 理
研 究 者 在 訪 談 時 , 以 錄 音 筆 輔 助 紀 錄 訪 談 的 原 始 資 料 。 訪 談 後 , 其 內 容 主 要 整 理 步 驟 為 :
( 一 ) 謄 寫 成 逐 字 稿
訪 談 結 束 後 聽 錄 音 筆 , 將 訪 談 內 容 以 逐 字 稿 的 方 式 整 理 為 書 面 文 字 , 完 成 初 步 的 整 理 , 並 註 明 訪 談 時 間 及 地 點 。
( 二 ) 分 類 與 歸 納
將 受 訪 者 的 意 見 整 理 、 歸 納 , 將 性 質 相 近 者 加 以 分 析 , 並 且 凡 屬 受 訪 者 的 原 始 文 字 或 說 明 皆 加 註 代 號 , 在 其 意 見 之 後 標 明 以 示 交 代 。 其 訪 談 整 理 代 號 方 式 說 明 如 下 表3-5-1:
表 3-5-1 訪談資料代碼一覽表
半 結 構 式 訪 談 資 料 來 源 的 代 碼 , 編 碼 方 式 是 以 英 文 及 數 字 做 分 類 , N 代 表 教 師 任 教 區 域 為 北 部 ( North ), S 代 表 教 師 任 教 區 域 為 南 部
(South),W 代表教師任教區域為西部(West),E 代表教師任教區域為 東 部 (East)。數字 1 代表第一位受訪教師, 2 代表第二位受訪教師以此 類 堆。例 如 N1-960503-1,N1 代表北部地區第一位受訪教師,960503 為 訪 談 時 間 民 國 96 年 5 月 3 日;1 為訪談題目 1 的回應。
( 三 ) 詮 釋 與 分 析
將 整 理 過 的 資 料 與 問 卷 有 關 部 份 相 互 印 證 , 並 就 其 相 關 主 題 分 析 與 討 論 。
( 四 ) 訪 談 信 度 和 效 度
本 研 究 訪 談 和 分 析 過 程 採 三 角 測 定 法 及 編 碼 者 間 信 度 考 驗 , 茲 分 述 如 下 :
1.效 度 檢 核 : 本 研 究 訪 談 資 料 分 析 之 效 度 採 三 角 測 定 法 檢 核 , 在 第 一 次 訪 談 完 , 做 成 逐 字 稿 後 , 送 請 受 訪 者 校 正 , 於 第 二 次 訪 談 時 交 叉 檢 核(cross check)( 黃 瑞 琴 ,1991) 。 第 一 次 訪 談 的 資 料 , 訪 談 者 詢 問 受 訪 者 資 料 是 否 有 誤 、 或 有 不 盡 詳 實 、 不 能 確 切 表 達 其 本 意 之 處 , 之 後 訪 談 者 再 針 對 第 一 次 訪 談 資 料 模 糊 、 或 覺 得 有 未 盡 完 全 之 處 、 或 有 特 殊 意 義 之 處 , 與 受 訪 者 進 行 深 入 訪 談 , 訪 談 者 並 將 訪 談 完 成 後 的 逐 字 稿 和 錄 音 筆 , 送 交 不 同 兩 位 分 析 者 ( 研 究 者 同 學 ) 進 行 獨 立 分 析 , 再 比 較 其 發 現 有 無 差 異 ( 吳 芝 儀 、 李 奉 儒 譯, 1995, p.397)。
代 碼 日 期 訪 談 題 目
N1 960503 1.2.3.4.5
S2 960606 1.2.3.4.5
W3 960606 1.2.3.4.5
E4 960607 1.2.3.4.5
S5 960611 1.2.3.4.5
E6 960707 1.2.3.4.5
N7 960709 1.2.3.4.5
2.信 度 檢 核 : 本 研 究 訪 談 資 料 分 析 之 信 度 檢 核 係 採 編 碼 者 間 信 度 考 驗 , 由 訪 談 紀 錄 中 抽 一 份 請 同 學 進 行 主 題 編 碼 , 將 分 析 結 果 與 研 究 者 所 分 析 之 結 果 相 互 比 對 以 求 兩 者 之 間 的 一 致 性 , 本 研 究 之 一 致 性 為.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