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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賽局理論 (Game The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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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賽局理論 (Game Theory)

賽局理論或稱博奕理論、競局理論、對局論、局論,是一種策略性 邏輯思考。賽局理論提供一個有系統的方法,來分析這種相互影響的策 略。主要是藉由形式化的推理,來決定賽局者為了要理性地追求其利 益,會採取何種決策;以及如果他們真的如此選擇,會產生什麼結果。

在利害衝突下,透過策略推估自己的最大勝算或利益,尋求的最適的因 應策略,從而在競爭中求生存。

數學家兼電腦的發明人馮諾曼(Von Neumann John) 和普林斯頓經 濟學家摩根斯坦 (Morgenetem) 於1944年合著的『賽局理論與經濟行為』

(Theory of Games and Economic Behavior),進一步闡釋了『零和』賽局 理論,也奠定了現代賽局理論的基礎。馮諾曼可堪稱為「賽局理論」發 明人。『賽局理論與經濟行為』一書是將賽局分為「規範性賽局」

(Rule-based Games) 與「自由式賽局」(Freewheeling Games) 等兩類。前 者的參賽規則明確,且參賽者的各種反應是可預知的;但後者沒有明確 的規則限制,參賽者互動可有較大的變化空間。

就商業上的競爭,一般而言,經常同時兼具兩種賽局的特性。但似 乎以「自由式賽局」的思維,比較容易創造雙贏的機會。創造雙贏的賽 局,主要是著眼於如何改變賽局進行的方式,而比積極打倒競爭對手還 來的重要。例如,當市場處於供過於求的情況,彼此以降價進行流血競 爭,最後必然沒有真正的贏家。處此情境,如能思考如何改變市場環境 與競爭規則,使所有有實力的競爭者,都能獲得合理的市場佔有率與利 潤空間,這就是一種雙贏的策略思考。零售商自有品牌的興起,對於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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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商而言,就是一種必須面臨的賽局,而且是一種既合作又競爭的兩難 的賽局。

過去,零售商與(食品)製造商的競合關係,大多著墨於不同的製造 商品牌如何出線、爭取貨架陳列的空間。因此,關注的焦點多在於高昂 的上架費成本、層出不窮的促銷活動費用,以及如何衝高貨架單位面積 的營收等,以求站穩貨架空間的使用權。現在,零售商自有品牌的出現,

共同爭取貨架上的展示空間,複雜了零售商與製造商的競合關係。對製 造商品牌而言,零售商自有品牌的最大的威脅,就在於握有通路優勢的 不平衡競爭。因此,有別於西方全國品牌製造商,以競爭動機為主的代 工自有品牌策略,台灣私有品牌目前正值萌芽發展階段,本土品牌製造 商在消費者為主的基礎下,對於『利潤』、『關係』與『競爭』三個構 面的整體思考,會是因應零售商自有品牌的重要策略邏輯思維。

1950年賽局理論的發展,繼而由1928出生,為電影「美麗境界」所 敘述的主人翁,被譽為是20世紀下半葉「最傑出的數學家」的美國普林 斯頓大學的納許(Nash, John Forbes Jr.)提出『Non-cooperative Games』

博士論文,以研究設定「多人非合作」之賽局為論述,後來被稱爲「納 許(Nash)平衡」的概念,爲日後「非合作賽局理論」 (Non-cooperative Game Theory)和「交易理論」 (Bargaining Theory)作了奠定性的貢獻。

因此,納許於1994年與加州柏克萊大學的哈桑尼 (Harsanyi, J. C.)及德 國波恩大學的賽爾登 (Selton, R.)等賽局理論研究者同為諾貝爾獎候 選人,以研究發展非零和賽局(Non-zero-sum Games)之「囚犯困境」

(Prisoner’s Dilemma)理論,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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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許平衡」的涵義為:在多人競爭的情況裡,有些參賽者會結盟 以對抗他人;有些賽局可能有無限多種策略;還有非零和賽局。從這些 賽局的數學分析,可以得到混合策略的組合的平衡解,假設每位參賽者 都堅持其平衡方式,每位參賽者都有一個解,每人都沒有理由偏離這組 解。納許證明,多人、非合作、有限策略的賽局都有至少一組平衡解。

「囚犯困境」,係由弗拉德(Flood, Merrill M )在1951年所提出,之 後由塔克(Tucker, Albert W.) 加以明確公式化和命名。所謂「囚犯困 境」,是以描述隔離審訊兩名共犯案例,警察審訊囚犯採取抗拒從嚴,

坦白從寬的策略。因囚犯被隔離時,多害怕對方招了而自己沒招時,會 使自己刑責加重,對方則無罪開釋;結果囚犯雙方最後皆採取認罪策 略,而雙雙被關進牢裡。納許以此證明,人性在被隔離的限制因素下,

產生的各謀自己利益的謀略,形成「囚犯困境」現象,反而造成雙輸的 局面,這就是著名解讀賽局理論之「囚犯困境」案例。在真實消費市場 裡,零售商自有品牌與製造商品牌,是這種既競爭又合作的常態,以自 我利益為出發最後結局,可能是「雙贏」或「雙輸」。這就必須靠與賽 的零售商和製造商的正確策略思維與抉擇。

管理學上的「賽局理論」與「囚犯困境理論」模型被應用在商場競 爭,因而產生競爭的貢獻價值概念,是一個企業經營的重要關鍵。競爭 對企業成長的貢獻,遠比穩定現況,對企業的貢獻更高。因為,穩定發 展會隨著產業競爭的轉型,發生空洞化現象,或自我戰鬥力漸趨衰弱。

製造商面臨零售商在市場品牌權益的競爭,或許亦可成為正面競爭的動 力。創造競爭,讓協調談判策略正式被思考,也是企業防止空洞化與增 強共同利益創造之更精密佈局的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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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管理學上的賽局理論另一種更現實的「嚇阻標的」協調談判案 例模型,對於製造商的策略思維也是種可能的選項。市場知名製造商品 牌,面對新進的零售商自有品牌,考慮進入市場情境下的策略邏輯思維 為:在製造商品牌獨占市場的情況下,設法讓新進零售商自有品牌競爭 者不進入的情況下,製造商品牌有100元利潤;如果零售商自有品牌競 爭者進入,但製造商品牌不進入或退出的情況下,零售商自有品牌競爭 者有20元利潤;但是如果兩造都選擇進入市場,則各賠了10元。

因此,就競爭的構面來看,要以此「嚇阻標的」來嚇阻競爭對手的 進入,製造商品牌就要去努力塑造有利的氣候。靠協調談判策略,以進 入是沒有好處的的訴求,來說服競爭者;如果堅持進入,將會陷入囚犯 困境中,屆時將進退兩難。不過,製造商必須維護品牌權益,利用市場

『拉』的力量,提供足夠的競爭優勢,才能達到嚇阻的力量。

林宜青(2004)利用賽局理論,分析自有品牌與製造商品牌競爭對通 路權力、及整合效果的影響力。結果顯示若兩品牌特性差距愈大,製造 商希望提升消費者對製造商品牌的需求,零售商希望追求消費者對於其 零售自有品牌的需求。雙方競爭的情勢將使得價值鏈整合機制失效;

而,製造商與零售商在通路上的相對權力大小,會影響整合機制的表現。

而賽局理論指出,當必須依賴對手產生價值,此時依賴者就受制於 人。因此,就合作的構面而言,要盡量使對手依賴你,才能顯示在賽局 中的價值與地位;也就是在這場賽局中,製造商可以協助零售商,生產 製造自己市場上的競品,而且是無法取代的依賴關係。所以,賽局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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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競合理論』就是以「對立統一」的「矛盾法則」的競爭與合 作過程,漸進增加自己在賽局中的價值。通常價值不會自動出現,必須 主動觀察、研究、與創造策略性手段來促成。複雜世界中,沒有真正的

『零和賽局』,永遠都存在可以互利、妥協的雙贏空間。賽局的勝利,

主要建立在本身的獲益程度,而不是建立在對手失敗的基礎上。零售商 與製造商的複雜賽局關係,也提供了競合理論很好的研究範例與說明。

Brandenburger與Nalebuff 在『Co-opetition』提出一個類似上述吳思 華(1990)的價值說理論;而將競合的過程,分為『創造價值』與『爭 取價值』。『創造價值』的本質是合作的過程:為創造價值,人們不可 能單獨行動,各個參賽者必須彼此互相依賴。為創造價值,公司必須和 顧客、供應商、員工及許多其它的人結合。這是開拓新的市場和擴大現 有市場的方法; 而,『爭取價值』的本質卻是競爭的過程:是隨著市 場佔有率的提昇後,就會有利益分配的問題。這是競爭。就如公司彼此 為了市場佔有率競爭;顧客和供應商,也是為了自己爭取更大的利益。

Brandenburger與Nalebuff 認為,在商場上戰爭與和平是同時發生 的。也就是,在開拓新市場和擴大現有市場的時候,與競爭對手之間是 合作;當分配商業利益時與合作夥伴之間是戰爭。將合作與競爭結合之 後,所產生的動態關係遠大於個別的「合作」或「競爭」;如同Novell 創辦人Ray Noorda (2006) 所說:在商場上的參賽者「必須同時合作和競 爭」,這也是在商場中的賽局中所不可或缺的競合策略。競合策略的主 要論點,在於如何藉由競合創造出不同於以往的嶄新價值。但是,在建 立新價值的過程中,卻需要透過競爭與合作力量的平衡協調來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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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稜育(2007)研究台灣食品品牌製造商,為維持或創造企業利潤,

面臨了私有品牌侵蝕的威脅,與是否代工零售商私有品牌的決策。研究 結果顯示,台灣全國品牌製造商,對於「經濟性動機」構面最為重視,

次為「關係性動機」,最後為「競爭性動機」。經濟性動機顯示,品牌 製造商認為,分攤成本可帶來適當利潤;就關係性動機而言,為避免貨 架空間縮減,造成的市佔率下降,會協助零售商開發低階私有品牌,以 換取零售空間,更能節省巨額上架費,及奪取其他競爭者的陳列空間;

最後,在競爭性動機上,全國品牌製造商,可能策略性的思考培育,具 競爭力的零售商自有品牌,以作為打擊其他競爭者的戰鬥品牌,以提升

最後,在競爭性動機上,全國品牌製造商,可能策略性的思考培育,具 競爭力的零售商自有品牌,以作為打擊其他競爭者的戰鬥品牌,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