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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身體動作發展理論

本節將探討幼兒動作發展的定義、身體動作的重要性、基本動作技能、相 關理論學說、動作發展原則、粗大動作、精細動作。

一、幼兒動作發展之定義

發展(Development)係指個體在生命期間,因年齡或經驗的增加,所發生 的有規律有層次的行為變化過程。張春興(2011)也提到「發展」的定義:廣 義言之,發展是指個體從出生到死亡的期間,其身心狀況年齡與學得經驗增加 所產生的順序性改變歷程,是一種連續不斷的變化過程,是由幼稚到成熟的單 一性,而無可逆性(謝承佑,2018)。人類從嬰兒開始,個體逐漸能操控自己 身體各部位,支配自己的行動,控制環境中各種物品,習得各項動作技能,並 能充分發揮身體機能的歷程,稱為動作發展(蘇建文等,1997)。

Race Pica 認為動作發展是日常生活中發現幼兒的動作潛能,包含粗大動作 與精細動作的運用,透過體能或身體動作活動課程與學習經驗,去培養動作協 調的技巧,並運用身體的能力去啟發創造力,也從中學會靈活運用身體動作能 力(引自蘇家慧,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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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動作發展是指人從出生到個體的成長,逐漸能控制自己的身體,並能 控制身體技能的能力,能夠支配自己的行動和能力,並操作環境中的物體,發 揮身體機能的一種歷程;動作發展是指人類自有生命以來,隨著個體成長逐漸 能夠控制身體各部位肌肉,有效支配自己的行動去學習或操作各種事物;動作 發展是一種和年齡相關的動作行為改變過程,動作發展包括姿勢和動作這兩種 基本因素,其和年齡有一定相關性。Thelen 與 Fisher 對幼兒動作發展的定義如 下:個體在其整個生命週期中,因受到個體本身、環境以及任務需求三者的交 互作用影響,使得個體的動作行為產生連續性改變的動態過程(引自謝承佑,

2018)。

如上述學者所言,動作發展歷程是從嬰兒反射動作發展到幼兒具備控制 性、協調性等動作技能的階段,亦是幼兒期重要的發展歷程。隨著年齡的增長 及個人和環境的相互作用,透過大量的練習和經驗的累積,使得動作技能的提 升,進而影響認知、情緒等的發展。

二、身體動作的重要性

不管是國家幼兒教育政策或調查報告,已將體能活動列為零至六歲的嬰幼 兒重要健康議題,當中也提出我國兒童活動量的缺乏,動作能力有下降的情 形,因缺乏適當的身體活動,使幼兒的動作協調能力出現問題。Carson 也指出,

幼兒在早期的身體活動的刺激,可提供未來遊戲、運動競爭、甚至日常生活表 現的基礎,對幼兒而言,是他們早期學習經驗的主體與目標,也就是說幼兒是 透過身體動作來學習(引自謝承佑,2018)。

三、基本動作技能

人類的基本動作發展期,分為開始期、基礎期及成熟期三個階段;以年齡 分,二至三歲為開始期、三至五歲為基礎期、五至七歲為成熟期。基本的身體 動作技能可分為三類,穩定性、移動性及操作性動作技能(許義雄譯,200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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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穩定性動作技能(Stability movement skills)

穩定性動作技能是移動性與操作性動作技能的基礎,是使身體能夠在 水平方向或垂直位置運動的形式,強調身體的穩定和平衡(許義雄譯,

2001a)。

幼兒在一個固定的點上,可以做出來的動作,如直立和倒立支撐等可 以達成平衡的動作,常見的穩定性動作技能如單腳站、捲曲、搖擺、揮動、

轉動、彎曲、抖動等(教育部,2012)。

(二)移動性動作技能(Locomotor movement skills)

移動性動作技能是指幼兒從一個固定的點移動到另外一個點,可以做 出來的動作。移動性技能是身體活動中最常使用的動作技能,指身體從某 空間中的水平或垂直位置移動至另一位置的能力,意即是指幼兒身體從直 立的姿勢,向上、下、左、右方向移動的技能,強調從某一個地點移動到 另一地點,所能做出來的動作表現(教育部,2012)。

常見的基本移動性技能,運動形式如:走、跑、踏、跳、攀爬、滑行、

跨越、滾翻等屬移動性技能的範圍;表現在運動上如棒球跑壘、跳遠、跳 高、滑步、快走、上下樓梯及倒退等。這些活動能力大多屬於大肌肉活動,

是生活中的基本動作技能,同時也是構成運動、休閒活動、律動等技能的 基礎(謝承佑,2018)。

(三)操作性動作技能(Manipulation movement skills)

操作性動作技能是指透過操作用品、器材,進行和物體有意義的接觸,

也就是指幼兒藉由物品(如球、教具、繩子等)可以做出來的動作(教育 部,2012)。操作性技能可分為粗略性的操控技能,如打、投、接、擲、

拋物體及進一步將粗動作精細化的精細性操弄技巧,如打桌球、擲鐵餅、

投擲等(許義雄譯,2004)。動作技能是有其連貫性的,任何一種動作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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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都有時間上的先後順序,需透過不斷重複練習,從低到高層次協調關係 的發展過程,才能發展出最好的動作技能(蘇家慧,2019)。

如上所述,可歸納出以下幾項原則:1、基本動作中以穩定性動作為 所有動作技能的基礎,2、基本動作的表現形式可以是單一形式,也可以是 組合的形式,3、動作發展是有連續性的,基本動作為日後特殊化動作的基 礎。幼兒的發展是有階段性的,每個人皆有其差異性,幼兒動作發展是指 嬰兒出生後,隨著年齡的增加,身體肌肉活動及協調動作技能發展的歷程,

幼兒期是發展最快的時期也是很重要的關鍵期,若幼兒能對自己的身體操 控自如,亦能提高其自信心。

四、動作發展相關理論

(一)遺傳學理論(Genetics)

遺傳學論觀點認為,遺傳決定的行為,不用經過學習就能夠做到,

不因環境影響而改變;天賦論者主張遺傳較環境重要,每個個體受遺傳因 素影響較大(張春興,2011)。

(二)成熟理論(Maturation Theory)

成熟理論源起於 1930 年,由 Gesell 首先提出,Gesell 根據幼兒早期 動作發展研究,提出幼兒身心發展變化是受生物基因固有程式控制;其理 論認為成熟是決定動作發展的主要因素,而個體的成熟會依循五個原則:

相互交織、發展方向、個別化成熟、功能不對稱和自我調節變動等,從粗 大的動作開始,慢慢到精細的高難度動作出現,在成熟和不成熟之間互相 影響,經過不斷的練習而變得成熟(引自龔美娟、陳姣伶、李德芬、游淑 芬、華紹昌,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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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早期經驗雖不同,但卻有類似的動作發展,因此強調成熟會影 響動作發展,且成熟足以讓學童做出那些需練習的動作技能。不同文化背 景的嬰幼兒在動作上都有相似的發展過程(戴尉珊與林耀豐,2003)。

(三)認知行為理論(Cognitive-Behavior Theory)

包括行為理論與認知理論,行為理論之代表 Skinner,其與成熟理論 完全相反,認為發展是一種學習過程,環境為一種行為動機來源或塑造 者。認知理論之代表為 Piaget,認為行為為中樞神經系統成熟與外界環境 刺激互動所造成之結果(引自黃薰儀,2007)。

(四)動態系統理論(Dynamical Systems Theory)

主張動作發展是個體、任務、環境交互影響所形成的(Thelen &

Fisher, 1982)。動態統理論不認為所有的動作發展順序一定會依照「從頭 到腳」準則,頭、頸、上肢的活動發展在腳和下肢之前,或是「中間到四 周」,軀幹及肩膀的活動發展在手和手指之前;動態系統理論是指隨著時 間的演進及相關因素影響下,如何從一狀態改變成另一種狀態(引自呂龍 驤、黃美瑤,2016)。

(五)動作學習理論(Motor Learning Theory)

張春興(2011)指出動作技能學習(motor skill learning)係指「個體 為學習某種技能,經過練習使感覺一致或手眼協調,並達到熟練的過程」。

而動作技能學習分為三個階段:1、認知期,認識動作技能的性質。2、連 結期,此階段需經過一段時間練習,透過不斷地練習與修正,漸漸體會到 如何做才正確,能夠自己調整作法。3、自動期,在連結期經過多次練習,

能夠做出適當的動作。個體在經過多次的練習後,動作會趨近自動化或習 慣化(李品靜,2013)。有些動作的出現是因個體成熟而發展出來的,動 作學習則偏重個體的動作發展過程中,透過部份的學習和練習使動作更熟 練,但兩者間仍是密切關聯的(董奇、陶沙,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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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幼兒動作發展之原則

人類動作發展過程中,幼兒期屬於基本動作階段(許義雄,2001a),2 至 3 歲的幼兒為初始期,開始嘗試做出有目的性或可觀察的模仿性動作,但動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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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身的動作活動可分做粗大動作和精細動作,粗大動作(gross motor)是 指個體全身大肌肉活動(董奇、陶沙,2006)。大肌肉動作的名稱又以功能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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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手協調及手眼協調(李秋霞,2005)。精細動作技能,強調手眼協調以及精 確的手部控制動作(謝承佑,2018)。

如上所述,人在嬰幼兒發展的階段過程中,身體動作的發展,不論是粗大 動作或精細動作都和手眼協調有密切關係;從嬰幼兒的整體發展歷程來看,動 作技能和動作發展是有其關聯性的,動作的發展會隨著年齡的增加及不斷學習 而趨於成熟、也會受環境影響而改變,身體動作能力的成熟及粗大動作和精細 動作的練習是能夠促成身體自由活動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