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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展示「台灣之光」現象的內部裝置

第一節、轉化困局:形式的考量  

   

經由前章的討論,我們希望整體「台灣之光」現象的系譜發展已然有所浮現,

而其內在邏輯轉變的動能傳遞也漸次明朗。我們如是見證到「台灣之光」如永晝 般持續照耀、恆常不滅。在變遷過程中,「台灣之光」從先前台灣社會之中崇高、

卓越的獨特部分,反轉而下變成平庸、慣常的通俗部分。就正面說,現象已然徹 底包圍社會中任一可能對象,亦即每個對象都成為潛在的秀異事物;但從反面 看,這也意味著缺乏獨特、毫無差異的普遍化實現。或者說,當成為卓越、優秀 的道德律令式宣告如今變為構成現象呈現的類先驗動力之後,相應地,每個個體 都該努力成為經營新自我、打造新社群的希望主體,而同時每一個物件也都在現 象中重獲新生,由現象一一檢視並賦予嶄新的無限可能意涵。總之,追求超越與 本真的慾望深深地嵌入現象內部各處-為了看見台灣(之光)。  

然而,這並非意味現象只是普遍、平庸、日常、一般,彷彿以此特徵便足以 反證現象中種種所謂超越性、本真性的說詞僅僅代表虛假不實的謊言。毋寧地,

這意謂著正是因著現象的跨際性才同時涵攝超越、本真和普遍、平庸,使之跨越 於真假之上,於是,現象才得以採取更為多元彈性的樣態,從社會的各個角落湧 現。質言之,整體現象可以說是從一對多的有限、主體性想像朝向多對多的無窮、

「客觀性」真實發展。除了類別上的無限可能之外,現象甚至並不受限於不停流 逝的時間軸線,亦即它並非只能指向現在與未來,還可能回頭指向屬於過去的事 件、人物,重新模塑記憶使之納入「台灣之光」現象之中。懷舊不再伴隨感傷,

而所謂的歷史真相在當前現象中反而顯出無謂的沈重,畢竟現象的嶄新詮釋已經 獲得重構為輕盈的機會。由此看來,時間本身也成為現象內在的延展平面,從中 開拓出多重可能指認。  

因此,當現象邁向完全、完美的終局時,我們看見的是種種針對現象的抵抗、

批判與攻訐依舊都難以完全踰越、成功跨出現象本身,反倒只能隨著現象階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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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來回擺盪於國族政治與資本經濟的論題之間。這情形好比是在玩著一場無 法結束的打地鼠遊戲,一個沈退之後另一個又再復升。於是,即便是「台灣之光」

現象已然超越個別呈現,卻依舊被單純的現象批判者看作為是某種操弄地域性國 族符號的論述,或者是全球資本主義之下收編在地性文化符號的作為。就其結果 而言,他們始終無法反思或拒絕承認的是種種關於現象的批判已然成為不斷成就 現象擬仿完滿的部分。只有就跨際的角度來看,我們才能辨認此即跨際現象的顯 露/消逝特徵。  

又當現象已然進入塑造個體、召喚主體(跨美學)的擴張階段之後,文化觀 點終於成為現象的內部視野。「台灣之光」轉而成為看見所謂台灣精神、台灣文 化或說台灣自身的一種具現方式,並整併先前政治與經濟的鉅觀向度於微觀個體 之身體、生活與生命之內。換言之,隨著整體現象邁入成熟階段而使文化成為現 象的顯題後,台灣(之光)這擬象已然成為當前社會最為穩當而明確的集體投射 對象。也因如此,簡單而直接的否定論述便更加徹底地失去了有效性與正當性(如 果曾經具有的話)。至此,即便批判者仍舊以為「台灣之光」不能,也不可能是 所謂自身文化的多元可能,或者相信這種所謂的文化只是虛假而膚淺的表象,應 當以真理之光(但那究竟會是什麼呢?)予以破除。畢竟,對批判者,甚至是大 多數人來說,一個由大眾與媒體共謀創造出來的現象,又有什麼文化可言?然 而,如前所述,跨美學的意涵早已不僅止於已然浮現的個別「台灣之光」,更已 然直接深入到這塊島嶼的所有居民、各種物件;甚至,它根本上已然位居在這塊 島嶼之上,它即文化(Culture)。  

因此,與其說批判論述應當要被徹底遺忘,不如說它已全盤被吸納、消融為 現象發展的動力。「台灣之光」現象最終全然以文化主體的面貌展現;它說它非 關政治(國族)也非關經濟(資本)。就現象來看,每個潛在的「台灣之光」對 象彷彿就是台灣精神具體而微的展現,並且促使台灣於實在(real)與存在

(existential)的層次上成為確切而真摯的可見。而現象擴張的腳步從未停歇,

它四處耙梳、隨處蒐羅下一個「台灣之光」的蹤影,汲汲營營地試圖展露、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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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現象中的無窮可能,事實上,這恰恰對反於現象的邏輯-隨意皆可(anything   goes),因為沒有任何一個個體、物件必定無法成為「台灣之光」。而後者觀點則 藏於自我企業化(self  as  enterprise)的積極想像之下(Foucault,2011,200-­‐206)。而今日的 文化也不再只是文化,而是文化-創意產業,「台灣之光」自然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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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象的矛盾便能被凸顯,批判便足以拆毀現象的遮掩。然而,當「台灣之光」

現象已然位處真假之上,更是超乎政治、經濟、文化(美學)之上時,棄存揚升

(Aufhebung)的辯證邏輯反而比較可能是朝向現象增生的方向而去-現象變得 更加完整、全面。故此,我們或許得要重新思考面對跨際現象的形式問題。  

「台灣之光」現象是個不斷移轉又再行整合的跨際形式。此形式使得現象依 循表面顯露於單一領域的同時,又從其他領域中消逝;然而總體看來,其實它的 基本形式從未改變。故此,當現象的形式成為其主導的流變因素時,在欲求有效 的回應以先,我們勢必得要將回應的形式一併納入考量。循此,面對現象時,我 們得先肯認的是,一方面整體現象徹底吸納社會中各種領域、類型、樣態的人事 物而一併成為可被現象操作化的函數,並以周全的跨際流轉形式統合社會中的各 個次系統。另一方面,現象內在邏輯還會持續拓展時間之流使其成為無限的延展 平面,也就是說,使歷史成為真正的當代史,而未來則是被現象運作的邏輯先行 謄寫、預告銘刻。  

在此現象形式之下,先前章節從Baudrillard 的思想中挖掘出的大眾觀點便 成為面對「台灣之光」現象的一種可能策略。這項策略是指一種順勢而為的拜物 教邏輯,玩弄著聖像(icon)的表象及其背後的空無,一種順應的參與與被動的 接受,但卻可能蘊藏著諸般出乎觀察和批判者意料之外的想像。只有當大眾的激 進異它性(alterity)成為一個形式思考的啟發、奇異點之後,關於現象形式及 其批判形式的反省與回應才有可能由此展開。我們可以找尋的回應形式將不再是 先前那種單純、絕對對反的批判形式,而是跟隨大眾在面對現象時實際採取的模 稜兩可姿態,試圖深入現象邏輯之內;然後,在肯認現象邏輯效果的同時,展示 其內在邏輯的運作模式,並存留一種返復的機會,也就是使針對現象及其形式的 懷疑能夠從現象內部自行浮現。甚至可以說,這樣策略是要不斷地去創造這樣的 機會,因為懷疑直接成為現象運作函數的風險始終存在。進而,問題還在於要如 何使這樣的懷疑同時能夠成為一種相對於現象(甚至包括大眾)隱蔽、秘密、潛 藏的誘惑。綜言之,策略的目標在於營造一種能夠帶有距離的疑惑來觀看現象。

在精神上,這正呼應了Žižek 所指出 Marx 與 Freud 的現代性洞見;秘密在於形 式本身(Žižek,19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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