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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與研究假設

2.3 轉至變成人類型之內涵

僅找出轉至成人歷程類型不足以充分說明與區別各類型之間的差異,本研究 將以合稱為「類型內涵」的三個面向,也就是「持續期」(duration)、「順序」(order) 與「時間間隔」(interval) 對於各類型進行更深入的剖析。「持續期」指的是整 個轉至成人歷時多久,也就是找出第一個生命事件到最後一個生命事件之間歷經 了多少時間,「順序」是指生命事件發生的先後,「時間間隔」指的是兩兩生命 事件之間經歷多少時間。假設有一人完成學業、開始工作、初次結婚與初次生育 的年齡分別是18、19、29與30,那麼此人轉至成人持續期就是12年,順序為

E (完成學業) J (開始工作) M (初次結婚) B (初次生育),完成學業與開始工

作之時間間隔為1年,而開始工作到初次結婚的時間間隔為10年。

從過去轉至成人歷程類型研究所獲得的類型來看,可以觀察得到不同的轉至 成人歷程類型應有不同的持續期。轉至成人歷程類型中常有快速發展的類型,這 類型的人常有較短的持續期。Garrett & Eccles (2009)研究中的「早發展者」、

Osgood et al. (2005)研究中的「快速起步者」,或是Lesnard et al. (2010)研究中 的「早期型」都是屬於快速發展的類型。這些類型的特徵都是生命事件不僅發生 的早,而且快速並密集地完成。由於本研究對於持續期的界定是第一個發生的生 命事件到最後一個發生的生命事件之間的年齡差距,因此這些快速發展類型的持 續期應該屬於較短的。

另一方面,過去轉至成人歷程類型研究中也常出現慢速發展的類型,他們的 持續期應與快速發展型有所不同。Garrett & Eccles (2009)研究中的「晚發展者」

將精力集中在教育上,因而延遲了婚姻,又如Schoon et al. (2009)研究中觀察 到的「慢軌道」(slow-track)族群,他們不僅較多涉入教育使得完成學業較晚,

也較晚扮演父母的角色。這群人雖然在與家庭相關的角色上較晚涉入,但是相對 地,他們完成學業的時間也較晚,就本研究「持續期」的界定來說,可能因為結 婚與生育較晚而較長使得持續期較長,但也可能因為完成學業也相對較晚,使得 持續期不變甚至反而較短,因此究竟慢速發展者的持續期為何仍需進一步探知。

32 還有另一群人,他們由於某個生命事件落後其他生命事件,將使得他們的「持 續期」較長。例如Lesnard et al. (2010)研究中的「獨立型」,他們在18、20歲 時就業與離開原生家庭,但是結婚與生育事件則延遲到 30 歲以後;又或如 Osgood et al. (2005)研究中的「工作單身者」,他們在僅受一些高等教育後,高 度地涉入工作,延後了結婚與生育。這類型的人容易在完成學業與開始工作等生 命事件上較早完成,但卻在結婚與生育等與家庭相關的生命事件上延遲發生,因 此將會導致「持續期」較長的現象。綜合上述可以推論,不同轉至成人歷程類型 應有不同的「持續期」。

在作法上,過去文獻以第一個發生的生命事件在某個比例的人已發生的年齡 與最後一個發生的生命事件在另一個比例已發生的年齡差距作為「持續期」。在 Modell, Furstenberg, & Hershberg (1976)的研究,以第一個發生的生命事件 (離 開學校或進入勞力市場)有20%的人發生時的年齡以及最後一個發生的生命事件

(成為家戶長)有80%的人發生時的年齡相減所得的數據作為持續期;而在Hogan

(1981)的研究中,則以第一個生命事件 (完成學業)有 25%的人完成的年齡以及

最後一個生命事件 (結婚)有 75%的人完成的年齡差距作為持續期。雖然不同研 究對於第一與最後一個生命事件的選擇基於其研究主題有所不同,所選定的完成 百分比也不盡相同,但是其概念皆是在第一個生命事件已開始有部分人完成而最 後一個生命事件已有多數人完成的情形下來衡量持續期 (Ravanera, Rajulton, &

Burch, 1998),本研究將以此原則進行持續期的分析。

對於轉至成人「持續期」的了解尚不足以協助研究者區辨各類型之間的差 異,因為「持續期」的分析只能揭露轉至成人歷時多久的差異,對於轉至成人「如 何」發生尚仍未知,要對於轉至成人如何經歷有所了解,各個生命事件發生的「順

序」(order)是一個可以優先著力的方向。因為首先,生命事件發生的順序符合個

人在陳述自己生命歷程時的思維,也就是人們對於自我生命歷程慣用的描述方式 通常會是:我先結婚,然後有兩個小孩,離婚,又再結婚…(Wu & Li, 2005),因 此以「順序」描繪轉至成人歷程類型能夠輕易地與個人經驗連結,進而幫助研究 者快速且清楚地呈現轉至成人歷程類型的差異。其次,轉至成人歷程順序的差異 不僅僅是生命事件發生先後的不同而已,更重要的是因著生命事件順序的不同,

生命歷程的實際過程會跟著有很大的差異。例如當一個人以「E J M B」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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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E M B J」的順序經歷轉至成人,即便以相同的教育程度進入職場,由

於後者先結婚與生育,家庭的責任與擔負因此產生,可能導致個人在家庭與工作 中產生難以平衡的困境,對於其職業生涯的發展將可能帶來負面的影響。這兩種 生命事件的發生順序也對照著不同的次群體,前者「先就業後結婚」的順序偏向 工業社會中多數人的路徑,而後者「先結婚後就業」則像是早期農業社會女性尚 未較多進入勞力市場時所呈現出來的順序。因此可以說,從不同的轉至成人順序 可以推測個人的遭遇可能有所不同,也可以推論個人可能屬於哪個群體。由於轉 至成人生命事件「順序」分析的特性與優點,本研究將以此作為描繪轉至成人類 型內涵的第二個面向。

過去轉至成人生命歷程順序的分析經常著重尋找最主要且最常見的發展路 徑。Marini (1984)研究使用1940年代出生,而在1950到1970經歷轉至成人歷 程者的資料發現規範性 (normative)的生命事件順序,即完成學業 開始工作 結婚 生育,占女性發展路徑的40.4%,男性的37.7%;開始工作 完成學業 結婚 生育則是第二大類,占女性的7%,男性的11.6%;第三大類是完成學業

結婚 生育 開始工作,主要出現在女性。Mouw (2005)的研究也針對完成學 業、開始工作、結婚與生育進行順序的分析,他使用 1980-1990 年的資料也發 現規範性的生命事件順序是主要的路徑,占了25%-29%。

上述研究顯示轉至成人歷程應存在主要的生命事件順序,在使用生命事件的

「順序」描繪台灣轉至成人歷程類型特性時,本研究將著重檢視是否台灣轉至成 人歷程也存在主要的生命事件順序,此主要的轉至成人生命事件順序是否就是所 謂的規範性路徑,而除了主要的順序外,其他轉至成人生命事件的順序為何,與 主要順序的差異又在哪,這些問題都將在此一併檢視。

了解轉至成人重要生命事件順序的資訊仍然不足以讓研究者判定轉至成人 歷程是否相同,特別是如果多數人以E J M B的順序經歷轉至成人的話,就 必須進一步以生命事件間的「時間間隔」(interval)來辨別轉至成人歷程的差異。

對於生命事件時間間隔的分析可以幫助研究者了解青年如何在轉至成人過程中 配置 (spacing)自己的生命事件,了解哪些生命事件容易相繼快速地發生,而哪 些生命事件之間又存在較長的時間。較長的生命事件時間間隔可能意味著從一個

34 生命事件到下一個生命事件的轉換是較為困難的,個人在其中遭遇到的挑戰也可 能是較艱鉅的,研究者需加以留意與點明這群人的特性為何,又什麼原因可能使 得他們與一般人相較特別容易拉長轉換的時間。

為了要捕捉較全面的轉至成人歷程,因而選定了多重的生命事件,然而若針 對每組生命事件皆進行時間間隔分析,不僅數目多而且將會變得相當繁瑣,而且 分析也容易失焦,因此較好的做法就是先確定常見的轉至成人生命事件順序,再 以這些序列為基礎分析相鄰生命事件的時間間隔。Ravanera et al. (1998)的研究 即是這樣的做法,他們先列出女性完成學業、開始工作、搬離原生家庭、初次結 婚等生命事件按照發生時間所形成的常見序列,再針對這些不同的序列進行鄰近 兩兩生命事件時間間隔的分析,如此將可以避免分析過多採行比例偏低的時間間 隔。

綜合以上,轉至成人生命事件的「持續期」能揭露究竟個人花費多少時間完 成轉至成人重要生命事件,進而協助研究者判定什麼樣的轉至成人歷程類型將花 費較久的時間,而什麼樣的轉至成人歷程類型則密集地完成;轉至成人生命事件 的「順序」將個人在持續期內以什麼樣的過程開展這些生命事件呈現出來,也協 助研究者了解是否存在主要的生命事件路徑,次要的路徑又有哪些;轉至成人生 命事件的「時間間隔」則再更細緻地將轉至成人歷程剖析,並了解生命事件之間 如何相伴發生、如何間隔發生。這三者的共同分析將幫助研究者更清楚地將轉至 成人歷程類型描繪與區辨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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