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迷與迷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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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迷與迷社群
一、 迷 (fan) 的意義:「過度 (excess) 」的閱聽人
從日常用語進行觀察,「迷」其實相當普遍,如影迷、球迷、動漫迷、歌迷 等,而當一個人不僅是單純被稱作「喜歡看電影的人」或「看球賽的觀眾」,而 被稱作「影迷」或「球迷」,我們就可以了解「迷」這個字顯然具有其特別的意 涵。Reysen and Branscombe (2010) 認為,任何人只要熱衷於一項興趣,就可以被 視為「迷」;迷可以用來描述個人對各種興趣的熱愛,不僅是運動球隊或是名人。
Sandvoss (2005) 的研究也指出,不論是哪種類型的迷,對於所著迷事物表現出來 的反應與行為,基本上沒有太大差異。「迷」當名詞使用時,英文裡有兩種用詞,
一為「fans」,意為沉迷在某項事物的人,臺灣媒體上亦常譯為「粉絲」;另一英 文用字為「fandom」,用來描述迷現象,主要是探討迷的本質及認同,而為了行 文方便,偶爾會以粉絲代替具有迷行為的人。
對於迷是什麼樣的人,Lewis (1992, p. 1) 直指「迷是那些最顯眼 (visible) 又 可辨識 (identifiable) 的閱聽人 (audience) 」;簡妙如 (1996, p. 15) 在其研究中也 說明,迷是「在某段特定的時間內,特別為媒介內容的某些特質所吸引,並有相 當程度之認同與涉入的閱聽人」;在 Hills (2009, p. 9) 的著作序言開頭更清楚指出,
迷是「某人專注且著迷於特定的明星、名流、電影、電視節目、流行樂團;對於 著迷的對象,可以說出一大串可說是枝微末節的資訊,對於喜愛的對白、歌詞、
片段更是朗朗上口、引用無礙。」綜合上述學者的描述可以知道,迷是比起一般 人,對於所喜愛事物的細節更為了解、更為著迷,對於所喜愛事物的關心程度超 出正常水準的人,便可以稱之為「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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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nson (1992) 提到,當我們說一個人是「迷」的時候,隱喻著其因為喜愛而 表現出的行為有「過度 (excess)」的意涵,正是由於這些過度的現象,讓其受人 矚目。這樣的「過度」概念也見於其他學者的文章中 (Grossberg, 1992; Hills, 2009;
Jenkins, 1992a; 簡妙如, 1996),他們都將迷視為一種隱含某種「過度」傾向的概念,
而「過度」意涵,可以分為外在行為以及內在反應兩種層面。
外在行為的過度性,主要反映在許多「生產性行為 (productive practices)」的 表現上 (Fiske, 1989; Jenkins, 1992b; 李佩真, 1998),意指迷會將迷文本 (text)19的原 始樣貌進行擴展、變形,並在日常生活中進行各種實踐,諸如迷私下參加的聚會、
迷之間的社交與互動關係、在髮型或穿著上進行模仿、甚至進一步在網路上撰寫 部落格或創作同人誌,這種將原始文本加以擴充到日常生活的行為,便是所謂的
「生產性行為」。整理過去學者的研究,可以將外在行為的過度性從三個方向來 理解:首先是「狂熱、興奮的群眾行為」,例如在演唱會上可以看到歌迷們對著 搖滾明星尖叫、喧鬧,或者是在運動比賽場上失態的球迷,這種「不同於常態」
的行為,便是其過度的外在表現 (Jenson, 1992);其次是 Fiske (1989) 所指的「生 產『迷』的文本」,其認為在庶民文化下的迷,經常熱衷於生產屬於自己的文本,
例如透過迷之間的閒聊、劇迷對於劇情的猜測、模仿劇中人物或偶像的穿著跟髮 型…等行動,迷補足了文本沒有解釋的部分、擴展了初級文本的解釋空間,迷藉 由此種舉動縮短自己與所迷事物之間的距離,更可以進一步表達自己對於所迷事 物的認同;而最後一種外在的過度行為則表現在「迷個體之間的連結」(Jenkins, 1992a),迷會依喜歡的媒介來規劃休閒時間與社交生活,可能會加入正式的偶像 俱樂部,也可能是在網路上分享訊息,透過各種不同的管道去進行資訊交流或者 是分享自己所創作的迷文本,並以此串連不同的迷個體。
19 Text (文本) 的概念,一般有兩個基本的意義,一是泛指訊息本身,例如印刷文件、電影、電 視節目、音樂曲調等。另外一種是 Fiske 所指的,電視內容與讀者相遇時所產生且具有意義的 結果 (McQuail, 1994)。人物本身也被視為文本的一種,例如 Fiske (1991) 研究流行歌手瑪丹娜,
便將他視為流行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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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在反應的過度性,則是指迷一些較不外顯、較不具體的,卻影響深刻的內 在感受,而這些內在感受主要來自於對於所迷文本的「認同 (identification)」與
「區辨 (discrimination)」(簡妙如, 1996)。「認同」指的是迷對於所迷事物的某個部 分覺得特別、給予高度肯定,且內心對於所迷事物特別在乎的感受,而這種強烈 的特別感受,使得迷可以進一步定義出在社會中自我的存在與位置,對於自身得 到更圓滿的肯定,進而建立起自我認同與信心。「區辨」指的則是指透過比較來 分辨及突顯自己所迷事物的特性,並以此來區分自己與他人的差別,例如:區分 星際大戰系列與其他科幻片的差異所在,以顯示自身對於星際大戰的認識與喜好,
並進而彰顯自身的個體差異化。「認同」與「區辨」彼此交互作用,加深了迷的
「著迷」行為,使迷可以與自身所處的社會環境進行對話,並建構屬於自我的標 記。
迷所表現出的外在與內在過度反應,並非是兩種無關的行為模式,事實上兩 者是互相影響的。內在反應的過度,表現在崇拜的情感認同,並以此迷得以區分 自己與他人不同之處,區辨出自我的概念,建立出個人的識別符號以及生活風格,
並且以此與周遭環境進行互動對話;而外在行為的過度,則使得迷可以用實際的 行動來表現個人認同,並藉此行動與所迷文本進行互動,持續維持與文本之間的 關係。近年來許多與迷相關的研究中,也都提及了「過度性」及「與文本互動」
是迷的重要特徵,且這樣的過度互動甚至可以成為一種儀式,以做出迷與他人的 社會識別 (劉韋伶, 2010; 張振鴻, 2012; 邱琡涵, 2012)。
當我們說某個人是「K-Pop 迷」,而不僅只是「聽 K-Pop 的人」,顯示迷確實 有與一般閱聽人相異之處。從生活與媒體中觀察,可以發現 K-Pop 迷的許多消費 行為,如:為了購買演唱會門票徹夜排隊、收集同一張專輯的各種版本、平日省 吃儉用卻捨得花錢收集所有與歌手相關的產品…等,都是一種異於平常、過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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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的表現,因此將「過度」視為迷的重要內涵,有其道理。K-Pop 迷不只是單純 接收與消費,而會藉由積極主動的「生產性行為」,不論是在 Twitter 回應喜歡的 歌手的每則發文、閒暇之餘學習 K-Pop 舞蹈並錄製影片上傳、自行設計應援物品,
迷加強了自己與偶像之間的關聯性,同時也在日常社會中建立出屬於個人的識別 符號及自我認同,在迷心中「喜歡 K-Pop」或是「對於 K-Pop 特別了解」成為與 他人差異化的因素,而這也是其較一般閱聽人更顯特殊之處。
二、 迷社群 (fan community)、線上迷社群 (on-line fan community)
在探討迷社群之前,本研究先從理解「社群 (community)」一詞的意涵開始。
若從社會學和地理學的角度理解社群的意義,廣義而言是指在某些邊界線、地區 或領域內發生作用的一切社會關係,這可以是實際上的地理區域內所發生的社會 關係,也可以是存在於較抽象、思想上的關係。而若回顧「community」一詞在 印歐語系的字根意義,kom 代表「每一個人」,而 moin 則有「交換」、「共享」的 意義,因此我們可以瞭解到社群原本的意涵並不是用「界限」來畫分,而是強調 一種分享式的生活 (彼得‧聖吉, 2002)。雖然對於社群的明確定義仍有許多紛爭,
且如今已被廣泛使用甚至濫用,但觀察社會學文獻,社群的概念離不開人與人的 互動以及所產生的種種連結,而社會心理學家 McMillan and Chavis (1986) 進一步 提出「社群意識 (sense of community)」的概念,從個人知覺、理解、感覺等心理 微觀層面切入,社群強調的是在一個群體中所得到的連結及歸屬感;一個社群之 中,人們會彼此影響或受他人影響而產生互動,滿足彼此的需求,並分享彼此的 故事與經驗。即使定義困難,從上面的討論仍可以瞭解到,不論是實際或是象徵 性的社群,都包含了人以及社會性關係,並存在有某種界限,得以將周遭環境區 分為成員與非成員。
接著進一步來討論「迷社群」的意涵,迷常會有過度的情感投入,而這是源 自於先前提及的「認同」與「區辨」機制的作用之下;學者 Grossberg (1992) 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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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在這樣的作用之下,迷們可以分辨出自己所迷文本與不迷文本之間的差異,
進而區分我們 (us) 與他們 (them) 的不同;而 Jenkins (1992b) 進一步指出,迷會 有跟其他同好或者社群互動的欲望,迷的接收 (reception) 不能單獨存在,而是 需要透過其他迷的投入 (input) 與激發 (motivation) 而成型;此外,迷不是透過 地理區位,而是透過興趣與喜好來定義社群內的成員 (Jenkins, 2006b)。這也就指 出迷對於文本所產生的熱情,需要來自於其他同為迷的夥伴,直接或間接的激發 與鼓勵。由此可以知道,迷社群不僅僅只是資訊分享的管道,社群對於迷亦具有 感召或強化認同的能力。
而隨著科技的發展,社群從實體逐漸轉往線上。MacDonald (1998) 認為網路 有許多特性,比起傳統的媒介更為快速,且具有雙向的互動性;因為有這些特性,
使得迷得以發展多種參與社群互動的方式,也因此線上的虛擬社群擴大了迷參與 的自由度。另一方面,網路使得某些小眾迷群可以在虛擬世界聚集,維持自己的 認同 (identity)。透過網路,任何一個人都可以在幾分鐘內設定好自己的帳號、架 設簡單的網頁;而網路的便利性使得線上迷社群的數量快速擴張,讓迷可以更輕 易地與其他迷做連結,並且很快得到其他人對於文本詮釋的回應,社群建立的速 度因此更快;同時迷社群的共同詮釋或是重製的文本,也可以跨越時空更廣泛地 流傳,這跟過去迷社群所產製的文本通常只能在迷社群內流通的情形是不同的 (Prandstraller, 2003)。網路讓迷文化 (fandom) 變成一種主流的現象,因為它鼓勵 了更多的人參與迷社群的活動 (Pullen, 2000)。
然而,線上迷社群因為匿名性,也改變了傳統實體迷社群的特性,網路上所 使用的假名或是 ID,都可以是彰顯個性或識別的符號 (sign),且由於迷之間在初
然而,線上迷社群因為匿名性,也改變了傳統實體迷社群的特性,網路上所 使用的假名或是 ID,都可以是彰顯個性或識別的符號 (sign),且由於迷之間在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