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民國 76 年版《幼稚園課程標準》有何不同?
5. 透過持續的小組會議、聯席會議與諮詢會議修定。
NOTE
1 張馥麗(96 年)。新北市 2 到 3 歲幼兒看圖說故事及個人經驗敘說能力之研究。國立台北教育大學 幼兒教育學系碩士班碩士論文,未出版,台北市。
語文領域的相關問題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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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的研究歷程中,語文學習指標共歷經三階段的修改。第一階段(98 年 1 月 至 98 年 6 月 ) 有 三 個 修 改 重 點: 1 依 據 前 期 實 徵 研 究 成 果 與 幼 兒 園 老 師 的 強 烈 建 議, 將 3 到 5 歲 的 指 標「 回 復 」 成 3 到 4 歲 與 4 到 5 歲 的 指 標。
2 針對指標建立時的限制與不足之處─即2 到 3 歲實徵語料較少的問題,力圖 改善。以每週觀察兩個上午的方式,在臺北市的績優托兒所進行3 個月的觀察,
依據實際觀察的幼兒語用行為,加入 3 項 2 到 3 歲的學習指標,和 5 項 3 到 4 歲 的學習指標。 3 檢視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分段能力指標與幼兒園學習指標的銜接情 形,發現語文領域5 到 6 歲的指標共有 39 項,其中 28 項指標,在九年一貫課程 綱要的分齡能力指標可以找到對應與銜接的指標,確認兩種指標涉及的面向與能 力,沒有斷裂的問題。第二階段(98 年 8 月至 99 年 2 月),主力放在字詞的修 改與概念的整理。例如:透過兩次小組會議,語文小組成員逐一討論學習指標裡
「能」字的適切性,並以清楚的原則進行整體修改。第三階段(99 年 3 月至 99 年 7 月),參考課程大綱實驗歷程、研編小組網站蒐集的問題、期中報告審查會 議建議、現場老師的意見,透過小組會議持續提升學習指標的精練程度。將前階 段 109 項學習指標,整併與刪減成 89 項。
第三期研究,語文領域成員已非研究人員。依據該期研究人員的建議,由原 領域召集人透過小組會議、徵詢幼兒園老師與不斷思考,微幅調整學習指標內涵
(如,配合其他領域,將「察覺」一詞改為「覺察」),刪修較有爭議的項目(例如:
刪去「語 - 大 -1-2-2 能將一個字的聲音拆解成兩個語音」)。原領域召集人並將 語文領域架構稍做調整,修改原課程目標「語2-4」、「語 2-5」、「語 2-6」、「語 2-7」的順序與內涵為:「語 2-4 看圖敘說」、「語 2-5 運用圖像符號」、「語 2-6 回應敘事文本」、「語 2-7 編創與演出敘事文本」,如此,語 2-6 與語 2-7 指涉 綜合運用肢體、口語和圖像符號進行表達的課程目標,而相對應的學習指標內涵 也隨之調整。
二、課程大綱語文領域內涵與
76 年版《幼稚園課程標準》語文領域的差異 ?
兩個版本在目標、範疇、選材原則、教學原則和評量原則等面向都有極大的 差異,以下逐一說明:
1.
目標課程大綱語文領域的目標與 76 年版課程標準語文領域的目標,在寫法和內 涵兩方面都非常不同,表1.4-4 可清楚看出兩者目標的對照:
表
1. 4-4
課程大綱語文領域與76 年版課程標準語文領域目標對照表
76 年版課程標準語文領域目標 課程大綱語文領域目標 1 啟發幼兒語言的潛能,增進幼兒語言
的能力。
2 培 養 幼 兒 良 好 說 話 與 聽 話 的 態 度 與 習慣。
3 發展幼兒欣賞、思考和想像的能力。
4 培養幼兒閱讀、問答和發表的興趣。
5 陶冶幼兒優美的情操及健全的品格。
(教育部國教司,民76:頁 63)
1 體驗並覺知語文的趣味與功能。
2 合宜參與日常社會互動情境。
3 慣於敘說經驗與編織故事。
4 喜歡閱讀並展現個人觀點。
5 認 識 並 欣 賞 社 會 中 使 用 多 種 語 文 的 情形。
兩個版本的目標有以下 4 個面向的差異:
1-1 對語文的界定
76 年版課程標準的第 1 項目標提到「語言」二字,但並沒有對語言之界 定或說明,課程大綱則界定語文為社會溝通系統。
1-2 對幼兒語文學習的期待
76 年版課程標準沒有明白指陳語文的內涵,第 1 項目標「增進幼兒語言的 能力」,其中的語言能力或許指的就是第2 到 4 項目標所提及的「說話、
聽話、欣賞、思考、想像、閱讀、問答和發表」等能力。從各個目標使 用的動詞(啟發、增進、培養、發展)看來,76 年版課程標準對於這 些能力的期待,似乎較為抽象、廣泛;課程大綱的期待則較為明確。兩 個版本的第2 項目標,內容看似相近;但課程大綱第 2 項目標所提及之
「參與互動」,所需的知能不只是個別幼兒的「說話」和「聽話」而已。
語文領域的相關問題與回應基本概念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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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閱讀,76 年版課程標準僅說培養興趣,但課程大綱強調除了喜愛 閱讀,還要能「展現具有個人觀點的回應。」
1-3 對學習主體的認定
76 年版課程標準中,每項目標的主詞全然是老師或幼兒園;課程大綱則 是以幼兒為每一項目標的主詞,顯示兩個版本的課程典範、學習觀點與 孩童圖像均有很大的差異。
1-4 語文教學的重點
課程大綱第1、3、5 項目標 是 76 年版課程標準沒有觸及的面向。76 年 版課程標準提醒老師培養學生「用國語思想」( 頁67);課程大綱則呼 應國內多語多文化的現況,將「認識並欣賞社會中使用多種語文的情 形」列為目標之一。相對地,76 年版課程標準第 5 項目標「陶冶幼兒 優美的情操及健全的品格」 顯示,目標撰寫者認定語文使用和品格養 成之重要關聯;課程大綱則沒有強調這樣的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