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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惠欽格「遊戲人」概念之分析

第四節 遊戲人圖像的描繪

透過惠欽格的分析,我們發現遊戲並非如常識所認為的僅只是非嚴肅的,

相反地遊戲也具有嚴肅的成分,然而現代的人對於遊戲往往帶著非嚴肅的概念,

而忽視了其中嚴肅的成分以及其可能具有的文化功能,也因此,遊戲概念常常拿 來指涉那些不嚴肅對待生活的人,例如以「在玩」的學生來解釋「問題學生」(林 昱瑄,2005)。

之所以如此,在於當前許多關於「遊戲人」的描繪,事實上指的是非理想 的「遊戲人」圖像,從惠欽格的分析可以發現,遊戲的意義隱含了一種特殊的行 為模式外,它還與個人的傾向有關,當人們從事一個活動外表看似遊戲、但其個 人心態卻是被迫的行為時,亦或是以極端嚴肅的態度來從事遊戲時,這些都不是 一個理想的「遊戲人」圖像,因為理想的「遊戲人」乃是以遊戲的態度來從事遊 戲的行為(見表 2)。準此,下面的分析將先描繪非理想的「遊戲人」圖像,之 後再指出理想的「遊戲人」圖像。

表 2 理想遊戲人與非理想遊戲人

遊戲的行為 日常生活的行為 遊戲的態度 理想的遊戲人 幼稚的人

非遊戲的態度 玩假的人 過度嚴肅的人/掃興的人

資料出處:整理自劉一民,(1999:33-45)。

壹、非理想「遊戲人」的圖像

非理想的「遊戲人」指的是基於錯誤的遊戲觀念,而造成其行為與態度間 的落差,劉一民(1999,41-44)曾經「以遊戲為鏡」,考察當今教育現況而舉出

了包括幼稚的人、玩假的人、過度嚴肅的人與掃興的人等非理想的「遊戲人」圖 像,而更進一步分析,則可以透過遊戲的行為與日常行為的不同,對應到遊戲態 度與非遊戲態度的差異,而區分成以遊戲的態度來從事日常生活行為的人,以非 遊戲的態度從事遊戲行為的人,以及固守在日常生活而無法轉換成遊戲態度的 人。

一、非遊戲的態度從事遊戲行為的人:玩假的人

在惠欽格的看法中,理想的遊戲應以其自身為目的,其個人享有是否要從 事與否的自由,然而所謂「玩假的人」則是帶有外在目的來從事遊戲行為,別有 所圖而不是真正想投入遊戲之中,遊戲成了玩假的人想要達到其他目的的手段,

而非出自於其自身想要遊戲的衝動。

「玩假的人」之所以進行遊戲,往往是為了日常生活目的的緣故,而不得 不被迫從事遊戲,由於「玩假的人」其目的並非在遊戲之中,因此在進行看似遊 戲的過程中,其考量的因素並非遊戲本身,而是外在的目的,從而造成遊戲目的 的異化。例如陪上司打高爾夫球的員工,在遊戲的進行中,其所考量的觀點可能 是如何妥善地應對以求得工作上的順暢,而非盡全力擊敗對手;又例如從事職業 運動的選手,受到職業運動組織化的影響,「自由的年輕力量與勇氣,臣服於機 械 化 的 遊 戲 規 則 與 競 爭 系 統 中 , 而 逐 漸 消 減 為 馴 服 與 一 致 ( normality and uniformity)」(Huizinga, 1972:116)。劉一民(2005)也觀察到,原本競技運動講 究的是爭強鬥勝、不分尊卑,老師面對學生的強力發球可能會有「被人肉戰車輾 過去」的感受,然而講究功利實用的外在規訓使得競技場與運動校園也產生馴化 的現象。

二、以遊戲態度從事非遊戲行為的人:幼稚的人

劉一民(1999)認為,幼稚的人指的是表面上從事類似遊戲的行為,但「遊

戲者」卻沒有自由,這種遊戲(如果算是遊戲的話)排斥了激情、創意、樂趣與 不確定,完美地控制了所有人的行動,以確保遊戲的結果在預期之中。對於身處 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夕的惠欽格而言(《遊戲的人》一書為 1938 年六月時出版/德 國入侵波蘭為 1929 年 9 月),幼稚的人最典型的代表便是德國納粹,德國納粹將 一次戰後經濟蕭條的情況歸罪給猶太人,儘管其自身玩著戰爭般的遊戲,社群中 穿戴特殊的標誌、呼喊相同的口號,但卻對這種行為中的遊戲成分予以忽略,而 視之為爭取生存權益的活動,而這種正是惠欽格口中幼稚化的行為,人們玩著遊 戲卻不知道自己是在遊戲。

另一方面,在「幼稚的人」的類形中也存在著另一種情況,人們對於原本 不屬於遊戲的行為,卻以遊戲的態度來進行,反而使得這樣的行為產生不好的效 果,例如公司內部不同部門間的競爭,反而可能會造成總體效率的低落。在現今 社會中,這種「假遊戲之名」實則「行日常之實」的行為充斥著各個層面,政府 提倡「省電競賽」,而學校則有「秩序競賽」與「整潔競賽」,然而這種「假遊戲 之名」的行為卻可能造成原先目的的異化,反而造成更不好的結果。以學校的秩 序競賽為例,原先學校對於秩序的要求應當是出自於互相尊重、進而培養良好生 活習慣,然而在競賽的壓力之下,原本有秩序即可的教育目的可能會被想要獲勝 的遊戲目的所取代,不同的班級為了獲勝必須要追求使有秩序的表現越多越好,

因此學生甚至必須要頭朝著同樣的方向睡午覺,從而造成教育目的的異化。

三、固守在日常生活世界的人:過度嚴肅的人與掃興的人

固守在日常生活世界的人,面對遊戲世界的邀約,往往沒有辦法透過假裝 適當地調適嚴肅性與非嚴肅性,使得其自身與遊戲格格不入。在這種類形之中,

過度嚴肅的人指的是過度誇張了日常生活與遊戲嚴肅性的人,致使遊戲的嚴肅性 與非嚴肅性無法流動,造成遊戲的嚴肅性過度膨脹而僵化;而掃興的人則是無法 良好調適遊戲中「假裝」的成分,囿於日常生活而使得遊戲的神秘感與樂趣蕩然

無存。

在教育領域之中,由於老師們有其教學上的壓力,因此常常成為過度嚴肅 與掃興的人而不自知。學生常常會提出與老師遊戲的「邀約」,它可能是一種無 意的試探或是一種輕鬆的玩笑,一個具有「玩心」的老師通常可以對此有良好的 反應,以遊戲的方式加以回應,然而不具有玩心的教師則將之斥責愚蠢、動輒尋 求規訓,要求學生遵守既定的秩序,劉一民認為這種行為乃是起於「人們對於遊 戲世界之中,『玩心』所構築而成的某種神祕新秩序,無法空出原有的偏見去接 受,或率性融入,而以另一世界的價值思考或階級地位,作『範疇錯置』似的批 判」(2005:222-223)。

貳、理想的「遊戲人」圖像

一、調和嚴肅與非嚴肅的競爭者

理想的「遊戲人」是能夠調和嚴肅與非嚴肅的競爭者,對於獲勝抱持嚴肅 態度全力以赴,但在過程之中享受遊戲的樂趣。當代社會的競爭激烈,以致於人 們常常在競爭之餘忽略了競爭的目的,然而惠欽格的分析提醒著人們,競爭雖然 只在勝過他人、但其目的在於享受其中的樂趣。儘管人們在競爭的過程中充滿張 力,但是理想的「遊戲人」不會過於嚴肅,並且是競爭雙方為具有同等權利的個 體。

二、公平與秩序的維護者

理想的「遊戲人」可是調和嚴肅與非嚴肅的競爭者,因此不會過於嚴肅地 看待遊戲的結果,反而使得「遊戲人」成為公平競爭與遵守秩序的維護者。

在現代社會中常常可以看到,遊戲的進行因為涉及太多外在嚴肅的目的,

過多的誘因使得遊戲者太過嚴肅地看待遊戲,以致於違反規定、破壞遊戲的秩 序,尤有甚者,他們更會破壞遊戲應當要「公平競爭」的理想。例如在 2010 年

世足賽時,烏拉圭(Uruguray)的球員Luis Suarez因為刻意手球犯規而吃了紅牌,

但卻幫助球隊避免失分而獲得晉級四強的機會,賽後這樣的行為引起了廣泛討 論,而球員也因能幫助球隊而沾沾自喜。然而,這樣的行為便反映了惠欽格所觀 察到過於嚴肅看待遊戲的情況,當球員可以為了球隊晉級的「國家榮譽」而刻意 犯規時,刻意「以紅牌換晉級」,遊戲的樂趣便過於嚴肅而盪然無存了。並且在

「國家榮譽」的大旗之下,遊戲的規則與秩序更可以因為事關重大而忽略。

三、美感的創造者

理想的「遊戲人」並非只是消極被動地遵守規則而已,由於認真投入而渴 望獲勝,遊戲對於美感有更強烈的吸引力,理想的「遊戲人」會了提昇遊戲的美 感,又由於「遊戲人」對於遊戲抱持著兼具嚴肅與非嚴肅的特質,當遊戲不因失 敗而影響重大時,「遊戲人」更能具有發揮創意的勇氣,而這種遊戲精神「不是 一種經過精密計算的理性行動或純然只是源自情感的本能行為,而是一種對於人 類自發性、自主性乃至創造力及自由意志的尊重」(方永泉,2006:42)。

四、遊戲世界與日常世界的出入者

一個理想的「遊戲人」是遊戲世界與日常世界的出入者,他能夠區分遊戲 與日常世界的差異,並且能夠適當地對不同世界做出反應,這意味著他不會遊戲 世界玩過頭,沉浸在遊戲的世界中而忽略日常世界,並且在投入遊戲時仍保有對 於遊戲是非嚴肅的認知,而能夠輕鬆地看待遊戲的結果,也因此「一個好的遊戲 者是什麼?一個人要考慮到他沒有權利抱怨自己的運氣,也不能哀悼自己的不 幸…一個好的遊戲者能夠擁有足夠的平靜(equanimity)來區分遊戲與生活,儘 管在輸掉的時候,他仍然能夠展現出對他而言遊戲仍舊是遊戲,亦即是一種與所 愛沒有同等重要性的娛樂,並且認知到受其風險而打敗是粗鄙的」(Caillois, 2001:

159)。

参、小結

本節旨在勾勒「遊戲人」的圖像,並加以區分出非理想的「遊戲人」與理 想的「遊戲人」。在非理想「遊戲人」的方面,其受到遊戲與日常間的行為與態

本節旨在勾勒「遊戲人」的圖像,並加以區分出非理想的「遊戲人」與理 想的「遊戲人」。在非理想「遊戲人」的方面,其受到遊戲與日常間的行為與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