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三節 適應體育方案介入社交技巧的社會效度考驗
在適應體育方案結束後,請重要他人填寫回饋調查表,重要他人包含受試 者的家長、本班另一名教師以及課後托育班四名教師,就受試者參與適應體育 方案後在社交技巧的學習成效上所做的改變作評量,分為教師版與家長版,每 位受試者各有 6 份評量表。本研究第 1 、4、7 題為「鼓勵他人」的問答;第 2、5、8 為「輪流」的問答;第 3、6、9 為「合作」的問答;第 10 題為社交 技巧行為整體得分,本研究將社會效度的各個題目分成五個等級,分別為「非 常同意」得 5 分,「同意」得 4 分,「無意見」得 3 分,「不同意」得 2 分,「很 不同意」得 1 分,教師的得分為 5 份調查表的平均得分,採四捨五入的計算方 法,家長的得分為個別受試者的家長填答分數,將結果整理如下:
一、受試甲社交技巧教學成效之社會效度結果分析:
根據表 4-16,受試者甲在「鼓勵他人」行為方面,五名教師的平均分數 為 4,表示五名教師對於受試甲鼓勵他人行為進步與否的看法為「同意」;家 長的分數為 4.7,表示家長對於受試甲鼓勵他人行為進步與否的看法介於「同 意」至「非常同意」之間,雖然其目視分析及 C 統計結果發現受試甲的鼓勵 他人行為並無維持效果,但家長和教師均認同受試甲的鼓勵他人行為有進步。
受試者甲在「輪流」行為方面,五名教師的平均分數為 4.5,家長的得分 為 4.3,表示五名教師及家長對於受試甲輪流行為進步與否的看法均介於「同 意」至「非常同意」之間,而其目視分析結果也顯示受試甲的輪流行為具有維 持效果。
受試者甲在「合作」行為方面,五名教師的平均分數為 4.5,家長的得分 為 4.3,表示五名教師及家長對於受試甲合作行為進步與否的看法均介於「同 意」至「非常同意」之間,而其目視分析結果也顯示受試甲的合作行為具有維 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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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試者甲在整體社交技巧行為方面,五名教師的平均分數與家長的得分皆 為 4,表示五名教師與家長對於受試甲整體社交行為進步與否的看法為「同 意」。
表 4-16
受試者甲社會效度得分表
社交技巧行為 鼓勵他人 輪流 合作 整體 題號 1,4,7 2,5,8 3,6,9 10
教師平均得分 4 4.5 4.5 4
家長得分 4.7 4.3 4.3 4
二、受試乙社交技巧教學成效之社會效度結果分析:
根據表 4-17,受試者乙在「鼓勵他人」行為方面,五名教師的平均分數 及家長的得分皆為 4,表示五名教師及家長對於受試乙鼓勵他人行為進步與否 的看法皆為「同意」,而其目視分析結果也顯示受試乙的鼓勵他人行為具有維 持效果。
受試者乙在「輪流」行為方面,五名教師的平均分數為 4.3,表示五名教 師對於受試乙輪流行為進步與否的看法介於「同意」至「非常同意」之間;家 長的分數為 4,表示家長對於受試乙輪流行為進步與否的看法表示「同意」,
而其目視分析結果也顯示受試乙的輪流行為具有維持效果。
受試者乙在「合作」行為方面,五名教師的平均分數為 4.1,表示五名教 師對於受試乙合作行為進步與否的看法介於「同意」至「非常同意」之間;家 長的分數為 3.7,表示家長對於受試乙合作行為進步與否的看法界於表示「無 意見」至「同意」之間,而其目視分析結果也顯示受試乙的輪流行為具有維持 效果。
受試乙在整體社交技巧行為方面,五名教師的平均分數與家長的得分皆為 4,表示五名教師與家長對於受試乙整體社交行為進步與否的看法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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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17
受試者乙社會效度得分表
社交技巧行為 鼓勵他人 輪流 合作 整體 題號 1,4,7 2,5,8 3,6,9 10
教師平均得分 4 4.3 4.1 4
家長得分 4 4 3.7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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