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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適應體育的相關理論

一、適應體育的定義與服務對象

(一)適應體育的定義

適應體育(adapted physical education)因應不同的時代發展階段與當時的主 要目的而有不同的用語,潘裕豐(1997)指出,適應體育係由復健體操演進而 來,也就是國人常稱呼的「特殊體育」(special physical education)。美國健康 體育及運動休閒舞蹈協會(American Allliance for Health Physical Education , Recreation and Dance,簡稱 AAHPERD)之下的健康教育委員會,在 1974 年 指出,適應體育是以多樣化的活動設計,來符合特殊學生之需求(引自陳在頤,

1982)。也有學者指出這是一門需要不同科技領域整合的綜合學科,結合了教 育、醫學、教育學、心理學、社會學及體育學理的生理、心理、力學、教學等 領域而成(王苓華,2001;Sherrill, 1997)。透過適應體育,可以改善心理動作 問題,以利個體達成其目標及自我實現,進而建立積極、主動的健康生活

(Sherrill, 1997/2001)。施大立(1997)認為,一般醫療復健是改善已殘或將 殘的部位,而特殊體育則是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因其身體缺陷所需的各種服務,

使其運用身體未殘的健康部分。

特殊體育是根據身心障礙學生在體育學習時的個別需要來提供計畫,好幫 助其達到身體機能活動(Arnheim & Sinclair, 1985; Auxter & Huetting, 1993;

Clarke, 1978; Winnick, 1990)。Kelly(2011)指出,有效的適應體育教育是要 協助一般體育教師調整教學與器材,以確保讓所有學生都可以達到身體的運動 需求。學者(汪宜霈、鈕文英,2005;闕月清、游添燈,1998)指出適應體育 是依據學生的個別差異與需求,彈性化調整體育教學活動設計,以確保學生能 夠獲得適性的動作表現,藉著學習達到功能性的目的,並且感受身體活動方面 的成功經驗與樂趣。陳理哲(2002)指出,適應體育係針對身心障礙者的缺陷、

失能、障礙的類別程度,來設計符合其興趣、能力與限制的組織化身體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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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ver 認為,適應體育係經由綜合性的設計,以符合身心障礙學生的興趣、

能力與限制,透過身體的活動,達成個體適應社會、情感與心智等方面的發展,

內容包含運動、遊戲、韻律等多樣性的活動設計(引自李美玲,1996)。

Winnick(1990)認為,適應體育須根據學生的動作能力、活動、遊戲、

節奏感和運動能力來設計,以求讓每位學生都可以獲得公平的運動機會。Dunn 與 Fait(1989)認為,適應體育是修正傳統的體育活動,並找出一個適合身心 障礙學生運動的體育課程,可以藉由各種體操或特殊活動來增進大肌肉運動能 力和身體適應能力來改善身心障礙者的姿勢並提升其機能,使他們能達到或接 近同儕水準。李偉清(1997)認為特殊體育包含各種可用於身心障礙者的體育 活動,這些體育活動必須事先規畫以符合身心障礙者的個別需求,教師的教學 需掌握因材施教與個別化教學的原則。

闕月清、游添燈(1998)指出,適應身體活動的分類情形如下圖 2-1:

2-1. 適應身體活動的分類情形

註:採自適應體育導論(頁 5),闕月清、游添燈,1998。台北:教育部。

適應身體活動(adapted physical activity)

適應體育(adapted physical education)/特殊 體育(special physical education)

適應競技運動

(adapted sports)

適應休閒活動

(adapted recreation)

矯正式

(corrective)

發展式

(developmental)

修正式

(mod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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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春美、戴智權與楊荊生(1981)認為,適應體育有以下的意義及目標:

1. 藉由身體活動達到特殊教育的目標。

2. 幼兒的體育活動可以促進高等智慧的增長。

3. 體育活動可以社會自立與職業能力。

4. 體育活動可以培養人際關係。

5. 控制並適當的運用自己的力量。

而適應體育的目標則有矯正不良姿勢、恢復關節的機能、增加肌力、增加肌耐 力與全身耐力、增加協調能力、增加運動速度、建立自信心及鼓勵參與團體活 動。

施大立(1997)認為特殊體育有三大目的,分別為認知、情意與技能,認 知方面:增加運動技能的發展、增進自我了解以及了解自身的限制和安全的重 要性;情意方面:讓身心障礙學生對運動有正確態度,而且懂得欣賞運動及重 視自我價值;技能方面:克服自身的障礙、善用休閒時間、學習放鬆的方法等。

以下係整理國內外學者對適應體育的定義:

表 2-2

國內外學者對適應體育的定義

作者 年代 定義

闕月清 2002

適應體育在課程內容的 選擇、教育器材的運用作 適當的修正與應用,已符 合學生的個別差異與需 求。

闕月清和游添燈 1998

適應體育強調發現動作 問題、評估與矯治的知識 系統,這是一種體育的教 學態度,而且是全方位的 教育服務運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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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2

國內外學者對適應體育的定義(續)

作者 年代 定義

陳在頤 1982

針 對 無 法 安 全 及 成 功 地 參 與 一 般 體 育 計 畫 活 動 的 學 生 而 設 計 出 遊戲、運動、韻律等有 變化的活動,藉以發展 體能活動。

Clarke,Arnheim&

Sinclair

1978 1985

針對身心障礙學生在 體 育 學 習 上 的 特 殊 需 求來提供計劃,藉以幫 助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達 成 身心機能的活動。

註:採自國小特殊體育實施現況與意見調查研究(頁 22),陳福順,2002。未 出版之碩士論文。

由上述內容可知,適應體育就是針對身心障礙學生的特殊需求做規劃,教 師需要掌握因材施教與個別化教學的原則,適應體育的內容包含了遊戲、運動、

韻律等活動,只要能發展體能活動皆屬之。此外,適應體育的目標不僅是心理 動作,也包含了心智發展、社會以及情感。而 Sherrill(1994)也提出適應體 育的九個目標領域,如圖 2-2:

22 技巧行為是屬於 Sherrill(1994)所提及的情意領域,茲根據受試者的社交技 巧需求而選定的三項目標行為,分別為鼓勵他人、輪流以及合作,該三項目標

目 的

改變心理動作(psychomotor)行為,

促進自我實現(self actual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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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皆屬於情意領域內的社會能力與接納。

(二)適應體育的服務對象

適應體育的服務對象是以身心障礙學生與普通班學生為主(滕德政,2004;

闕月清、游添燈,1998;Sherrill, 1997/2001)。依據教育部(2009)特殊教育 法,身心障礙指因生理或心理之障礙,經專業評估與鑑定具學習特殊需求,須 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之協助主;其分類如下:1. 智能障礙 2. 視覺障礙 3.

聽覺障礙 4. 語言障礙 5. 肢體障礙 6.身體病弱 7. 情緒行為障礙 8. 學習障礙 9. 多重障礙 10. 自閉症 11. 發展遲緩 12. 其他障礙。

二、國內外適應體育之發展

吳昇光(2000)追朔適應體育的國外發展,發現 1930 年代有將研究成果 發表印行於北美或歐洲區域;1970 年代後期發展教為全面與廣泛;而在 1970 至 1980 年代期間,此領域稱為「特殊體育」(special physical education);直到 1980 年至 1990 年代期間,才開始改名為「適應體育」(adapted physical

education),直到 1990 年代在學者 Claudine Sherrill 等人的推動下,「適應體育」

(adapted physical education)才廣被接受與使用。

綜合多位學者(潘裕豐,1997;闕月清、游添燈,1998;Sherrill, 1997/2001;

Sherrill, 2004)整理國外適應體育發展如下:

(一) 醫療體操期(medical gymnastics):1990 年以前

此時期以醫學為導向,重視預防、發展與矯治,由受過運動生理訓練的醫 師擔任體育教學的工作,課程包括體操、柔軟操、身體機械式活動和軍事化訓 練,體育的目的是為了避免疾病及提升健康。

(二)轉變期(transition to sports):1990-1930 年

此時期的體育由醫學導向轉變成為單項運動中心導向,轉變的因素有:

1. 運動融入美國文化,隨後變成學校的體育課程。

2. 心理學和社會學理論開始運用於教育中,因此產生了全兒童(whole child)

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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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培育體育教師不再以醫學訓練為主。

4. 公立學校開始實施義務教育。

美國各州紛紛立法強制公立學校必須增加體育課程,而身體有缺陷的學生因為 無法參與一般體育課程,其解決之道就是將體育課程分為一般體育與矯正(治 療)的體育。

(三)矯正期(corrective physical education):1930-1950 年

本時期的體育課程為一般體育與矯正體育,學生參與何種體育活動是由醫 生檢查其健康、姿勢與體適能來決定,而擔任矯正體育的教師必須在大學修完 矯正體育課程才可以擔任。

此時期也開始重視體育對於復健的重要性,多樣化的輪椅活動也開始流 行。

(四)適應體育期(adapted physical education):1950-1970 年

1950-1960 間流行在公立學校為具有缺陷的學生開設矯正課程,課程設計 以多樣化、適合其興趣、潛能與限制為主,遊戲、運動皆包含其中。

而 J. F. Kennedy 總統的努力促進特殊奧林匹克運動會在 1968 年舉行,使 得適應體育更為發達。

(五)適應身體活動期(adapted physical activity):1970 以後至迄今 至 1970 年起,許多國家開始立法保障殘障者的權力,聯合國將 1981 年訂 為國際殘障年。此階段將學生從隔離式的教育安置轉為最少限制環境安置。本 時期的適應體育著重適性的身體活動,強調「不分類」、「不拒斥」、「反標 記」、「反隔離」,並根據學生的需求來提供適當的學習環境以及提升其生活 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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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滑行、爬行。穩定性的基本動作則像是以身體為軸心的伸展、彎曲、旋轉、

扭轉、擺動、推與拉。而操作性的基本動作如:定點或推進式的投、擲、接、

傳、拍、運、踢、擊,其中移動與行動中的平衡稱為動態平衡,如滾動、閃躲、

起動;靜態平衡如直立。在適應體育教學裡,應從上述的基本動作著手,接著 再採循序漸進的方式進行(莊美玲、林曼蕙,1998;滕德政,2004)。

莊美玲與林曼蕙亦(1998)指出,針對智能障礙學生的適應體育教學可 以朝向以下幾個方向來進行:

(一)基礎性的運動技能

可以運用模仿遊戲來進行基礎性的動作技能訓練,而活動內容為日常生活 中的基本動作,例如:維持身體平衡、走步、上下階梯、方向變換與身體扭轉 或彎曲等,進階一點的則有跑步、跳躍與投擲接補等動作。

(二)以基礎技能為基礎的比賽遊戲

在進行較為複雜的體育活動之前,訓練學生與他人共同活動,從獨立的活 動慢慢進階到多人活動,此外也可以藉由增強制度來增加學生的學習動機。

在進行較為複雜的體育活動之前,訓練學生與他人共同活動,從獨立的活 動慢慢進階到多人活動,此外也可以藉由增強制度來增加學生的學習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