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荒野昇起的文化聖殿
第三節 遷館的爭議始末
因十三行、遷館議起
因著臺灣價值的升揚,經費的浮現,以及偏遠地區社會經濟發展的需求,國立 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設在臺東縣的「真理性」似乎沒有問題了。但萬沒想到在籌備 處成立近二年之後,卻又興起了史前館本館將外移他縣興建的議題。
為何已在定案的情況下,還會出現移出縣外之議呢?根據史前館自籌備處成立 之初即已加入籌建行列的老同仁回憶說:
不知第幾次籌備委員會24,因為發現十三行遺址事件25,有委員在籌備委員會議
24 由新聞報導內容分析,推測可能是第四次籌備委員會議。
25 應該不是發現而是發生十三行事件。十三行遺址位於今新北市八里區(舊臺北縣八里鄉)。依據十
當中提出為何不將博物館設在北部,連照美(主任)呼應此一看法,但會議中 有人把這個剛剛才討論的事情迅速地傳給當時的臺東縣籍立法委員饒穎奇,此 事因而見報,登在花東版,版面很大,因而引發事件。
臺東生疑、反彈驟起
整個事件的經過,筆者藉由國立臺灣史前博物館圖書室所收藏的新聞剪報資 料,以瞭解其梗概。在十四篇相關報導中,這個事件經過形概如下。
1991 年 10 月 22 日有二篇報導,標題分別為《中央日報》之〈國立史前館工程 停停走走 涵蓋遺址 可能朝「卑南分館」設立〉(林建成1991a);《臺灣新生報》〈建 臺灣史前館 東縣願提供十公頃基地 反對建在臺北〉(崔貴孝 1991); 前者報導較 為持平,詳實記述史前館籌備處方面提出的說明與考量,其內容重點如下(1)地質 調查發現園區內有類似斷層存在;(2)本體建築所需面積發掘可能造成遺址難以補 救之損失;(3)進行考古發掘,預估要五年以上的時間,將拓延建館工程;(4)遺 址已無餘地拓展,十三行遺址之爭議顯示一級古蹟遺址之上不宜營建公共工程。所 以在本月(1991 年 10 月)17 日下午假臺北召開第五次規劃會議中,籌備處提出了 一個涵蓋全省面向的計畫,內中包括十三行遺址在內的三個分館,卑南分館是其中 一個分館(但未提及第三個分館為何)。最後報導臺東縣長與立法委員饒穎奇,在會 前以電話達成博物館主體建築應留在臺東的共識。在會議中縣政府提出在知本大學 城提供十公頃用地做替代方案。《臺灣新生報》的報導呈現了比較多地方的聲音與觀 點:
三行博物館官方網頁之〈建館沿革〉所述,十三行遺址早在1957 就經由地質學者林朝棨勘查後定名 為十三行遺址。1989 年至 1992 年間,因八里污水廠將興建於遺址上,引起各方注意,形成搶救遺 址熱潮,此時正好是史前館進行土地徵收及剛成立籌備處階段,所以,此一事件影響了史前館籌備委 員會委員們重新討論在何處興建史前館本館最宜的議題。十三行博物館後來於1992 年由文建會邀集 相關部會,確立遺址保留面積為3136.9 平方公尺,其餘則為污水廠所覆蓋。1995 年,中央各部會 決議於污水廠撥地成立「十三行遺址文物陳列館」,由中央及臺北縣分別編列預算興建。1998 年,
更名為「十三行博物館」,正式興建。(十三行博物館,不著年代)
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籌備處,日前召開第五次規劃會議,臺東縣長鄭 烈強烈要求建館速度「要快」、「要確定」以對縣民有所交代。關於建館立體建 築因地質調查發現園區內「疑似」斷層存在不宜興建問題,臺東縣將另行提供 十公頌基地建築,地方與各級民意均強調不同意在他處建館。
……
事實上,史博館有很多理由可以不建在臺東,除了「疑似」地震帶因素外,
還有目前預定地有可能挖到出土文物,亦不宜建館,甚至研究人才,任職館內 人員種種不便,希望它建在臺北。
鄭烈縣長出席第五次規劃會議表示:園區內不能以「疑似」斷層存在作為 說辭,究意有或沒有應該很肯定的作出表示,同時,以現代科技的建築而言,
在技術上可以克服,何況在現址二公里之外的一處滑動層山地地上已有民間多 年前即動工興建了一座大廟宇,最最近又在附近地區有民間投資興建十四層大 廈的事實。因此,鄭縣長希望政府施政首先應考慮到民眾福祉為依歸,儘速確 定建館時間表……。
地方人士認為史博物館為國家級七大館之一,建於臺北雖然可以,但不利 館資源分配及帶動臺東繁榮,上述不宜建館理由均可克服,而目前已劃定近十 九公頃卑南公園即不宜建館,地方可予保留供日後館方做野外地表陳列用,另 選定十公頃合適地點建館…
上篇報導在史前館不宜建在臺東的論述上多了「人才延攬困難問題」,而在縣長 的論述中,也增加了有趣的論辯角度,即以民間興建實例來証明「即使將建築建在 地震帶」也不會有問題的論証,並提出「不利館資源分配及帶動臺東繁榮」的城鄉 均衡發展論述。此一論述在之後數日後的《中國時報》(不著撰人1991 b)有更激烈 的地方社論說法
國立史前博物館傳出將易址興建,使臺東縣人士感到錯愕和甚表不滿,此
項變化確實有可議之處。
這項建設,被喻為政府遷臺以來在東縣最大的投資,多少總算落實政府予 年來強調的「均衡東西建設」,讓自喻為「三等國民」的東縣人心理略趨平衡。
但是,忽然傳出國立史前博物館將易地興建,據史前館籌備逯指出係由於 建地疑屬「斷層帶」,史博物館籌備處成立已經一年半了,為什麼當初未注意到 這問題,這期間也未發現,如今才提出,令人難以諒解和信服,對東縣更難以 交代。
對於這項重大建設,東縣各界非常配合,所需用地十九公頃多老早已征收 好了:爭取在臺東設國立大學,是東縣人士多年來的心聲,經過力爭最黎落在 花蓮縣的原因,據悉係由於「國立體育學院臺東校區,和國立史前館都決定建 在東縣」,但是先是體育學院「縮小」為實驗中學,現史博館「者熟的鴨子」眼 見又要飛掉了,東縣人士的感受可想而知。
臺東卑南文化些址有豐富的史前文化些物,因此,當初決定將史前館舛在 此,自有其意義。我們同意東縣各界的「護盤」行動,支援東縣另再提供土地 使用,東縣各界應團結起來力爭,籌備處不宜輕言易地興建,以免引起揣揣測。
上篇報導充分顯現了臺東縣地方的情緒。與論的力量緊接著帶動了民意代表的 行動。在1991 年 11 月 7 日,就有《聯合報》(郭仲志)以〈史前館建館計畫搖擺不 定 議員促縣府堅定立場〉為題的報導「國立史前博物館建館地點遲未定案,昨天 遭到縣議員饒達奇等人抨擊,指責學者專家罔顧名義,建館計畫搖擺不定,教育局 卻又盲目附和,搞得民心惶惶,要求縣府向有關單位表達堅定立場。」到了同年11 月22 日,言論的尺度升高到專人指捗,且出現人身與性別評論甚至責難情況:
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能否在臺東順利設館?臺東縣政府不能再軟弱下 去了。
據了解,史博館籌備處主任連照美一直處心積慮,聯合部份人士,企圖將
館址改移到臺北市。
地方有人洞悉連照美的計畫,已要求鄭烈縣長提高警覺全力制止,或是請 教育部撤除連照美的籌備處主任職務。
但卻顧慮連照美是一位「弱」女子,不忍對她使出此撒手鐧。
可是,從她一心一意設法遷移館址,博物館現已如同飄浮在半空中的風箏,
不知會掉落何處的情況來看,連照美怎麼像是某些人眼中的弱女子呢?
她的心思,她的意圖,她的手法,怎麼看也不是一位弱女子的表現,除非 有的男士與她同站一條陣線,故意在掩護她。
這篇評論出現在《臺灣時報》的〈鯉魚山下〉專欄,係由記者陳肖民所撰。升 高的情緒,很快地加強了民意代表的質詢層次與力道。縣藉選出的立法委員饒穎奇 1991 年 11 月 22 日在立法院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這件緊急質詢在次日有三家報 社報導:《臺灣新聞報》盧良文記者的〈臺灣史前館改建在臺北/立委饒穎奇表驚訝/
提緊急質詢要求在臺東興建〉;《聯合報》記者蘇采禾的〈史前館興建年底前敲定/
饒穎奇立院緊急質詢「催」政院〉;《臺灣時報》記者鄭國坤的〈傳史前館將遷至臺 北饒顈奇要求政院在原地興建定案〉;三天之后(25 日)屬於花東在地報的《更生 日報》也持續以〈怎能讓多年努力白費 饒顈奇力促政院 年底前敲定史前館臺東 興建〉標題報導(不著撰人1991a2)。諸篇報導共同的重點有三:其一、「籌備處主 任連照美不肯在臺東當地辦公,經深入了解有意把建館工作延宕下來,並急圖將建 館地點改在臺北,殊為不當」;其二、直接攻擊連照美主任的能力及誠心有問題,不 適任,應撤換,以免擔誤建館;其三、史前館建在臺東沒有問題,問題在為政魄力 而已。
1991 年 11 月 29 日《青年日報》(彭濟群)出現為史前館緩頰的報導,標題為
〈史前館落腳臺東/避開卑南遺址另覓新地/傳說遷建臺北純屬虛無〉。該文於其專欄 上方,加寫了一條橫批標題「《可期待,不可傷害》」。該篇報導為史前館辯護說籌備 處不承認有遷移臺北的計畫,並澄清說明在臺北辦公僅是為了「業務上的需要,籌
備初期多以臺北連絡處為公務重心」,並聲明今年(1991)12 月 12 日起將以臺東辦 公室為公務重心。
部長出馬、以釋群疑
教育部為了解決地方疑慮,1991 年 11 月 29 日部長毛高文親自到臺東訪視勘查
教育部為了解決地方疑慮,1991 年 11 月 29 日部長毛高文親自到臺東訪視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