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檢閱及理論建構
第一節 選舉制度對投票參與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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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檢閱及理論建構
在探討選舉制度對投票參與所產生的效應之前,本研究認為有必要對影響投 票參與的因素作全面性的整理6。有鑑於投票參與對國家體制與民主發展的重要 性,對其造成影響的因素早就深受學者的重視。對於投票參與的研究不僅開始的 早,且研究方法也很多樣,主要包括以形式理論建立選民投票模型以及從經驗研 究分析各類型選民的投票參與情形(Rolfe 2012)。早在 50 年代,Anthony
Downs(1957)便提出以投票成本與報酬來解釋選民是否投票的觀點7。雖然這個觀 點遭受到不少的批評,但是後續採用形式理論以及理性選擇方法解釋選民投票參 與的研究仍然可說是立基於 Downs 的觀點上(Aldrich 1993; Ferejohn and Fiorina 1974; Riker and Ordeshook 1968)。不僅如此,即使進行經驗研究的學者們是從制 度、社會地位、人口特徵、經濟發展、政治、環境、天氣等因素分析選民的投票 參與情形,但仍多採用理性選擇的解釋機制(Rolfe 2012; Rosenstone and Hansen 1993)。雖然相關研究顯示影響投票參與的因素眾多,但如果從選民的角度出發,
這些因素由外而內依序可以區分為外在環境因素、制度因素及個體因素三種。本 章前兩節將總體資料研究中會對投票率產生影響的因素進行回顧,首先是本研究 所聚焦的選舉制度因素,然後是其他相關總體因素;第三節則會針對影響個人投 票參與行為的因素進行探討,最後一節則整合前三節的討論結果,建構本研究的 理論架構並提出待驗假設。
第一節 選舉制度對投票參與的影響
一、選舉制度的影響機制
有關制度對個體行為的影響,八零年代興起的新制度主義提供詳盡的說明。
6 本章不少之參考書籍是由黃紀教授主持之「補助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圖書計畫規劃主題:政治 地理學(NSC 99-2420-H-004- 014-2E3)」計畫所採購,特此感謝
7 他提出 R=BP-C 的投票參與公式,其中 R 是投票所獲得的報酬,B 是利益落差,P 是機率,C 則是投票成本,當 BP>C 則 R 為正值,選民會去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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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理性制度主義者即強調,制度是個人行動時的外在系絡條件,個人的行動 及選擇會受到制度的影響。理性行為者在追求利益極大化的同時,必須考慮制度 所提供的誘因及存在的限制(Weingast 2002)。選舉制度對選民的效應包括透過形 塑政治人物行為的間接影響,以及決定選民投票效益(utility)的直接影響(Norris 2004)。對於選民而言,他們在投票時就必須考慮相關制度因素對他們的影響,
進而決定他們的投票抉擇(Lin 2002; 王業立與彭怡菲 2004)。經多年豐富的實 證研究,學者也認為制度因素是影響選民投票參與的最重要因素之一(Blais 2006)。
在眾多的制度因素當中,選舉制度被認為是能最有效解釋各國投票率高低的變數 (Blais and Aarts 2006; Geys 2006; Selb 2009; Stockemer 2013)。在這一節,本研究 從選舉制度的其中兩個面向(Rae 1967),即選舉規則與選區規模8(district
magnitude,即每一選區的應選名額)來探討選舉制度對選民投票參與的影響。
(一)、選舉規則(electoral formula)
有關選舉規則對於選民投票參與的影響,可以從 Duverger 對選舉制度所產 生的機械性因素與心理因素開始說明(Duverger 1955)。所謂的選舉制度機械因素 是指在相對多數決制度下,不利於小黨將選票轉換成席次,小黨所獲得的席次與 選票將不成正比。至於心理性因素是指一旦小黨支持者意識到上述單一選區相對 多數決制度下不利他們所支持政黨候選人當選時,他們就可能轉而支持兩大黨中 其中一黨的候選人,以避免他們最不喜歡的政黨候選人當選。雖然心理性因素強 調的是相對多數決下小黨支持者會選擇把票投給大黨候選人,但當他們意識到選 制的機械性因素時,他們投票的效益就會下降,不投票的可能性就會增加。相對 的,在比例代表制下,選制的機械性效應下降,小黨支持者“被迫”轉投他黨的心 理壓力也較小,進而反映在他們去投票的效益也會較高。學者們認為比例代表制 較相對多數決制更能提高投票率的原因有兩個:第一,比例代表制較相對多數決 制讓更多政黨能夠在選舉中贏得席次,讓選民在投票時有更多的選擇,所以選民
8 選區規模為 district magnitude 一詞之直譯,其定義為每一選區的應選名額,故也有學者稱為選 區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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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動機去投票選出能維護他們利益的政黨。另外,當更多政黨意識到有較佳機 會贏得席次時,願意在選舉中投入資源動員選民的政黨也將更多,進而增加該次 選舉動員的總能量。第二,比例代表制較相對多數決制的競爭性更高。比例代表 制的競爭性會讓更多政黨投入資源在動員選民進行投票,選民也因投票效益較高 而更可能去投票。相對的,相對多數決制下有較多勝負較明顯的選舉,勝算低的 政黨投入資源的意願自然較低,選民也比較不願浪費時間去投意義不大的選票 (Blais & Dobrzynska 1998; Blais & Aarts 2006)。
在實證研究中,大多學者的研究都證明實行比例代表制的選舉比其他選舉規 則,尤其是相對多數決制的選舉投票率來得更高(Blais and Carty 1990; Blais and Dobrzynska 1998; Blais et al. 2003)。Blais and Carty(1990)針對 20 個現代化國家的 長期研究(1947-1985)發現,施行比例代表制國家的國會選舉投票率顯著較實行相 對多數決制的國家高。Blais and Dobrzynska(1998)將觀察的國家擴大成 91 個國家,
時間長度縮減成 1972 至 1995 年,共 324 次國會選舉,比較比例代表制與非比例 代表制國會選舉的投票率後發現,採行比例代表制的選舉投票率顯著較高。不過,
比 例 代 表 制 是 否 就 一 定 帶 來 較 高 的 投 票 率 , 也 有 學 者 持 不 一 樣 的 看 法 。 Jackman(1987)認為由於比例代表制比較傾向產生多黨制政黨體系,政府很有可 能是多黨聯合政府,進而減弱了選民投票的決定性。相對的,在相對多數決制下 比較可能產生兩大黨的政黨體系,選民的投票參與就比較可能決定獲選及組政府 的政黨,因此影響力較高,投票動機自然就較大。不過,在他的研究中並沒有直 接分類選舉公式,而是以選舉結果所形成的政黨體系來分析對投票率的影響,並 且發現政黨體系愈多元的國家投票率愈低。值得一提的是,Blais and Aarts(2006) 認為上述研究都屬於橫斷面(cross-sectional)的靜態研究,因此對選擇比例代表制 是否就會提高投票率仍存在懷疑。為了證實這一點,他們認為應該採取長期追蹤 型研究,觀察不同選舉制度對投票率的長期影響。
(二)、選區規模(district magnitude)
上述有關選舉制度對投票率的影響方式,僅討論到有關選舉制度中的選舉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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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electoral formula)所產生的影響。另一個能夠影響選民投票參與的選舉制度機 制則是選區大小(district magnitude)。學者認為選區規模的大小與投票率成正比,
主要的原因有三點(Stockemer 2013):第一,在選區規模較大的選舉中,政黨對 於動員選民所投入的資源在地理上較均衡(Powell 1986)。在一個全部選區應選席 次超過一席的選舉中,由於當選門檻較低,政黨將有較強動機在全國各地區進行 動員(Lijphart 1994)。相對的,在全部選區應選席次都只有一席的選舉中,政黨 就會分配資源到比較有可能勝選的選區。從選民的角度來看,在選區規模較大的 選區,他們所支持候選人的當選門檻較低,他們較有動機接受政黨的動員(Siaroff and Merer 2002)。相較之下,可以發現選區規模較大的選舉中,選民可能較容易 被動員,投票率自然較高。第二,在選區規模較大的選區,選民有較多樣化的政 策內容可以選擇,較容易選擇到自己偏好的政策方向。相對的,在選區規模較小 的選區(例如:應選席次為一席的選區),候選人所提出的政策傾向與中位選民 的位置一致以極大化選票(Downs 1957)。對於一些非主流政見的支持者或小黨支 持者而言,在選區規模較大的選舉中,會比較容易找到合適的投票對象,投票動 機自然比在選區規模較小時來得高。第三,在選區規模較大的選舉中,各政黨為 了搶得更多席次,會推派不同代表性的候選人(例如:老人福利代表、少數種族 代表、年輕族群代表等)參選(Henig and Henig 2001)。相對的,在選區規模較小 的選舉中,大多政黨所派出的候選人同質性則會較高。可以推測的是,參選人的 多樣性會提升選民參與選舉的興趣(Milner 2009)。在實證研究中,Powell(1986) 與 Jackman(1987)為了驗證選區規模對投票率的影響,將選區規模操作化成“全國 性競爭選區”(nationally competitive election district)的概念9,並發現在選區規模愈 大的選舉,投票率會愈高。同樣的研究結果也出現在 Jackman and Miller(1995) 針對 22 個民主國家在 80 年代的選舉,他們發現選區規模愈大時投票率愈高。
二、選舉制度影響力之爭議
9 這個概念來自 Powell(1986)的研究,他將各國選舉的選區規模用分類的方式區分為四類,由小 到大分別是:1. 只採用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 2. 採用比例代表制且選區規模介於 3 到 5 名應選名 額 3. 選區規模應選名額 5 人以上且採用比例代表制 4. 全國採用比例代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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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討選舉制度對投票參與的影響時,不能忽略目前有幾個主要的問題仍待 學界處理,包括:新興民主國家的選制效應及選舉制度變遷的效應。
(一)、新興民主國家的選制效應
在目前有關選舉制度如何影響投票參與的研究中,大多的研究對象都是以成 熟民主國家來驗證選舉制度的效果。Geys(2006)的整理即發現在 2005 年以前 83 篇有關投票參與的比較研究中,僅有 4 篇是涉及新興民主國家。因此,近年有不 少學者開始關心新興民主國家的投票參與情形,並嘗試驗證選舉制度的效應。然 而,相關研究所得到的結果並不一致。Kostadinova(2003)將觀察的對象鎖定為後
在目前有關選舉制度如何影響投票參與的研究中,大多的研究對象都是以成 熟民主國家來驗證選舉制度的效果。Geys(2006)的整理即發現在 2005 年以前 83 篇有關投票參與的比較研究中,僅有 4 篇是涉及新興民主國家。因此,近年有不 少學者開始關心新興民主國家的投票參與情形,並嘗試驗證選舉制度的效應。然 而,相關研究所得到的結果並不一致。Kostadinova(2003)將觀察的對象鎖定為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