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五節 「還」與其他近義詞
一、還與更
含有「還」和「更」比字句是常被討論比較的主題。陸儉明、馬真(1999)
在比較「還」和「更」時,提出了以下幾點:
a.「還」僅能用於比字句,不像「更」亦可做狀語、定語。
b.「還」後可接具體數量,「更」則不行。
c.「還」有「比擬」的意思。
W
B A 「還」
W
B A 「更」
圖 2-12:「還」和「更」的語義比較
沈紅丹(2003)進一步分析,「更」凸顯的是A在性質W上的程度,
而「還」的在比字句中凸顯的是A在性質W上超越B的差距。筆者將沈
(2003)的說明圖修改如下:
由圖可知,由於「更」並不要求 B 在性質 W 上的具體量,僅表示A 在程度上更甚於 B;而「還」則同時要求 A、B 兩者在性質W上的具體量,
以標示出兩者之間的「差距」。因此,在比字句中「還」可後接具體數量 做為補語,而「更」不行。沈的看法亦可說明為何「更」可單獨做狀語、
定語,不要求 B 也出現,而在「還」必頇搭配比字句同時引出 A、B兩者。
如以下例句:
(2-156)茶比咖啡更好喝。
(2-157)茶更好喝。
(2-158)茶比咖啡還好喝。
(2-159)?茶還好喝。
(2-160)那孩子的小臉蛋比蘋果還紅(呢)
如前面圖表討論過的,「還」標示的是 A、B 在性質 W 上的具體差異 量,但在例句(2-160)中,「孩子的小臉」在性質「紅」上,依一般情形 不可能和「蘋果」做實際的比較,更遑論得出具體的差距;此外,例句(2-160)
中的「還」雖可以「更」取代,但其義將不再是「比擬」,這和一般兩者 可互換而意義幾乎不變的情形不同,因此,此處的「還」是否同為語義的
「還」仍有待討論。
二、還與再
蔣琪、金立鑫(1997)認為「再」表現的是「斷」後之重複,即動詞 行為在一個階段結束之後的重複;而「還」表現的是「連」之延續,及動 作行為不間斷的延續。在「還」接實義動詞的情形中,「還」、「再」常可 互換,都表示動作的繼續與重複,其差別是當說話人心理上認定前一個動 作行為已經結束,則使用「再」;而當說話人心理上認定同一個動作並未 結束,將要繼續下去,則會選用「還」。以(2-161)(2-162)為例,若前 一個商品顧客已付款,則會傾向使用「再」,如果顧客尚未付款,則傾向 使用「還」。
(2-161)我再買一個。
(2-162)我還買一個。
在祈使句中時,一般是說話人斷定聽話人在主觀上已經或已決定結束 一個行為,而說話人認為應繼續這一行為,因此說話人使用「再」請求重 複先前的行為,如(2-163)。如果原本聽話人便持續著這個行為,且沒有 結束的意圖,那麼說話人便沒有勸聽話人的必要,因此也沒有頇使用「還」
的情形,如(2-164)。
(2-163)別急,再坐一會兒。
(2-164)*別急,還坐一會兒。
陳立民、張燕密(2008)則指出「還」和「再」的語義區別有三:一、
與「還」相關的兩個事件為從屬的,可作為整體,也可作為部分看待,此 處的「部分」可為一個大事件的兩個組成部分,或是一個事件集合中的兩 個成員;與「再」相關的兩個事件是獨立的,只能作為整體看待。二、與
「還」相關的兩個事件被視為整體看待時,兩個事件為共時關係,如(2-165):
被視為部分看待時,兩者為歷時關係,如(2-166);與「再」相關的兩個 事件則為歷時。三、「再」要求的時域為將來;「還」則可在過去、現在、
將來三個時域使用,唯用於將來時最為受限。
(2-165)他很聰明,還很能幹。
(2-166)他還在圖書館。
陳立民、張燕密(2008)進一步討論了例(2-167)(2-168),此處為 求簡潔稱呼(2-167)的說話者為主,(2-168)的說話者為客。陳等(2008)
認為(2-167)的主人使用「再」是因為原本已「坐了一會兒」是客人的願 望,而主人以「再」要求的坐一會兒是主人自己的願望;而(2-168)的客 人使用「還」是認為原本的自己已經「坐了一會兒」和主人又說「繼續坐 一會兒」都是主人的願望。
(2-167)別急,再坐一會兒。
(2-168)什麼?坐了一會兒,還坐一會兒?
但陳等(2008)並未清楚說明,願望為先主後客,或都是主人的願望,跟 兩個事件被視為整體或部分,以致於選用「還」或「再」的具體原因為何。
根據蔣等(1997)提出的「斷」「續」概念,主人使用「再」的原因如 蔣等(1997)所言,是因為客人表現出不坐了(即「斷」)的態度。而(2-168)
的客人在反問句中使用「還」,則表示其態度認為「坐」不該持續下去,
正與其表現出「不坐了」的態度一致。
申雅輝(2000)亦提及帶時量補語和動量補語的動詞前,以及在數量 詞前,一般使用「再」而不用「還」,如(2-169)(2-170)(2-171)。申(2000)
並未說明原因,但一般說來只有行為結束才可能計算「量」,因此筆者推 測只能使用「再」的原因可能和「再」屬於「斷後重複」的概念有關。
(2-169)我們再複習一遍今天所講的內容。
(2-170)我再坐一會兒,就走。
(2-171)他再一次感到了黨對他的極大信任。
蔣等(1997)及申(2000)均指出「還」可置於能願動詞之前,而「再」
只能置於能願動詞之後。蔣等(1997)認為「希望/能願動詞」連用時,
由於希望/能願動詞表示的是一種心理狀態或一種可能性,用表示「不斷」
的「還」較符合人的心理感覺,因此在例句(2-172)(2-173)中,希望/
能願動詞「想」之前頇用「還」,而「再」則頇用在一般動詞「吃」之前。
(2-172)我還想吃一個蘋果。/*我想還吃一個蘋果。
(2-173)*我再想吃一個蘋果。/我想再吃一個蘋果。
形容詞表示的是某種性質或狀態,應是均質、不存在間斷性的,此一 特徵正與「還」的語義吻合,因此當句中形容詞所描述的狀態一直持續時,
應使用「還」而非「再」16,如(2-174)。
(2-174)他年過七十精神還那麼好。
至於「還」和「再」與否定詞的連用,否定詞可在「再」之前或之後,
如(2-175)(2-176);但與「還」連用時只能在「還」的後面,如(2-177)。
以(2-176)(2-177)為例,「再沒」表示的是動作結束之後再也沒有重複;
而「還沒」表示的是「動作沒有發生」此狀態的延續。
(2-175)打那以後,我沒再吃過那麼好吃的菜。
(2-176)打那以後,我再沒吃過那麼好吃的菜。
(2-177)我還沒吃過這麼好吃的菜。
Teng(1988)則指出「再」做為數量副詞而非時間副詞時,使用上範 距十分受限。如例句(2-178)中除了 b 之外,其他三句都屬時間副詞,因 此推斷出數量副詞「再」的框架如(2-179)。當「再」做為數量副詞時,
其框架要求主語相同,第二個動詞是前一動詞的修正(看完再看一次)。
而前後主語不同或動作不同時的「再」則屬時間副詞的功能。
(2-178)a.*張三看了這本書;李四再看這本書。
b.張三看完這本書;想再看一次。
c.*張三買了新車;再蓋新房子。
d.*張三聽完音樂,李四再看電視。
(2-179)a.*NPaVPa; NPb再VPa
b. NPaVPa; NPa再 VPb(with VP-modifications)
c.*NPaVPa; NPa再 VPb
d.*Sa; 還 Sb
16 「你再不認真,可就不行了。」此處的「再」表示假設關係,與其所討論的表繼續義的「再」
不同。
蔣等(1997)以「斷」與「續」的概念分析「再」與「還」,大致上已 可說明「還」與「再」與其他詞類搭配的原則與限制,筆者將以此一原則 為基礎,並參考鄧(1983)提出的框架應用於第五章教學部份區別「再」
與「還」差異。
三、還與也
易麗麗(2005)從句法、語義、語用三個層面比較「還」與「也」,在 句法方面,「也」可有三種不同的分布環境:主語不同而謂語相同、主語 不同且謂語不同、主語和謂語相同而賓語狀語補語不同;而「還」則常用 在主語相同謂語不同的句子中。
在語義方面,易指出,「也」的基本意義為表「類同」,語義重心在於 強調「異中有同」,傳達與舊信息對比的相同或部分相同的信息;而「還」
的語義重心為「整體」,即「還」前後所涉及的對象屬於同一個整體。易 以(2-180)、(2-181)為例,(2-180)中的「唸書」、「拖地」、「洗菜碟子」
的共同點都是艱辛生活的寫照;而(2-181)中的「唸書」、「拖地」、「洗菜 碟子」則為「艱辛生活」此一整體的一部份〃「也」和「還」的概念差異 可參見圖 2-13。
(2-180)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在法國唸過書,拖過地板,也洗過菜碟子。
(2-181)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在法國唸過書,拖過地板,還洗過菜碟子。
圖 2-13:「也」與「還」的概念
易(2005)主張上圖的「也」重心在於三個圓的相交部分,而「還」
則表示三個小圓同屬一個大圓。筆者同意易(2005)對「也」及「還」提
也 還
出的概念差異,即「也」是用各個事件的概念共同之處將它們串連起來,
因此主語、謂語等是否相同並沒有關係,如(2-182)中「祖母死了」及「父 親的差事交卸了」即以「結束」或「不幸的事件」為共通點。而「還」是 在一個整體之下補充其他成分,因此經常出現於主語相同的句子中。如例
(2-183),「態度堅決」及「臉上帶著得意的笑容」都是描述倩說話的樣子。
易的分析基本上可說明「還」與「也」的差異,但未能解釋一般認為「還」
側重於後者的原因(劉月華等,1983:134)。
(2-182)那年冬天,祖母死了,父親的差事也交卸了。
(2-183)倩說話時,態度非常堅決,臉上還帶著得意的笑容。
Biq(1989)則將「也」分為三種用法:「對稱性並列」中的「也」指 出句中互相並列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值之間的相似性,「程度性包含」則 表示句中指明的某些值在級階上的隱含意義,這些值是根據語言外的標準 排列的,而「評價性婉轉」傳達了說話人對現實與原先期待之間不一致的 看法。
Teng(1983)列出「也」的例句如(2-184),並推斷出「也」的框架 如(2-185)。由(2-184)可見,「也」的範距可以是主詞(如 b)、動詞(完 全相同,如 a;或詞法上相等,如 c)或整個句子(如 d),唯前後兩句時 貌上需一致。
(2-184)a. 張三買了新車;李四也買了新車。
b. 張三買了新車;也買了電視。
c. 張三買了新車;也蓋了新房子。
d. 張三買了新車;李四也蓋了新房子。
(2-185)a. NPaVPa; NPb也VPa
b. NPaVPa; NPa也 VPb
c. Sa; 也 Sb
此外,Teng(1983)指出,「也」可做為「涉及主語領域(Subject-oriented)」
的副詞,在層次上高於「涉及謂語領域(VP-oriented)」的副詞,如「還」、
「又」、「再」。當「也」為「涉及主語領域」的副詞時,頇放在「涉及謂
語領域」的副詞前,如例(2-188)。但當「也」涉及的是謂語領域時,就 不可和「還」、「又」、「再」等同為涉及謂語領域的副詞共現,如例(2-188)。
(2-186)你也再想一想。
(2-187)他也還沒吃飯。
(2-188)*張三吃了魚,也還吃了蝦。
綜合以上學者看法,可歸納出「還」與「也」的基本差異,即「還」
表示「累加」的關係,而「也」表「類同」關係。且「也」在涉及主語 領域時,層次高於「還」、「又」、「再」其他近義詞。
四、還與又
林碧華(2005)指出漢語副詞「又」具有多項意義,可劃分為詞彙意義 和推論意義。「又」的詞彙意義在話語中具有連接語言成分的作用,可表 達重複義、相繼義、並列義、遞進義、轉折義;而「又」的推論意義主要
林碧華(2005)指出漢語副詞「又」具有多項意義,可劃分為詞彙意義 和推論意義。「又」的詞彙意義在話語中具有連接語言成分的作用,可表 達重複義、相繼義、並列義、遞進義、轉折義;而「又」的推論意義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