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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左傳》中除了本身地域的討論之外,對於在「野」地上的「野人」的 討論也是與建構國野關係中最重要的一環。國野制度不只是土地區畫的制度,

更是身份制度的展現。藉由對於身分制度的討論,可以進一步地分析國野關係 中生產關係與大小邑之間人員的互動,並得知野人對於國的意義性何在。另 外,身份研究對於制度史上的詳細內容也有幫助,因為在野人人員數與種類增 加的同時,在國的政策上會有所影響,尤其是在國遇到財政與軍事政策困難的 部分。這個部分都是開啟野人與國之間關係的要素。在討論與國的關係之前,

就必須瞭解野人身份的實際內容,並了解野人在未與國人同化之前扮演什麼角 色。是本章開頭仍以理雅各翻譯《左傳》一書的原文作開頭,從中分析野人的 身份及其他意涵。

在理雅各翻譯的《左傳》一書中,將《左傳‧閔公二年》「將戰,國人受 甲者」翻譯為「When the time for fighting came, and the people received their

buff-coats, ……」

433其中「國人」對應到「the people」,根據《柯林斯高級字

典》對於「people」的解釋為兩種,一為:「The people is sometimes used to

refer to ordinary men and women, in contrast to the government or the upper

classes.」

434這個解釋是把該詞視為一般人民,而相對於上層階級的詞彙。在

另一種解釋中,則說「A people is all the men, women, and children of a

particular country or race.」

435這個解釋則是將國人作為一個國家或族群的全體 成員之代名詞,前者為複數名詞,後者為不可屬名詞。在《左傳‧僖公十五 年》「子金教之言曰:『朝國人而以君命賞,且告之曰:『孤雖歸,辱社稷

433 見 James Legge, The Chinese Classics: with A translation,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Notes, Prolegomena, and Copious Indexes vol.5 The Ch’un Ts’ew with The Tso Chuen,頁 129。

434 見 Collins COBUILD Advenced Learner’s Dictionary (8th edition),頁 1154。

435 同上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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矣』」,翻譯成「Tsze-kin [ the designation of Leu E-sǎng] instructed him how to

act, saying “ Call the people of State to the court, and reward them as if by

command of the marquis, giving them also this massage as from him, ‘ Although I may return to Tsin, our altars will be disgraced……’ ”」

436在「國人」一詞多加了

「state」一詞,與上引有所差別。至於「state」的解釋,《柯林斯高級字典》

同樣有兩種可以接近於文中的解釋,一言:「You can refer to countries as

states, particularly when you are discussing politics.」

437顯然同於「國家」的意 思,另一種解釋則說明:「Some large countries such as the USA are divided into

smaller areas called states.」

438則作為一個大國家下的某些自治區域。這兩種解 釋似乎都可以合於「國人」之國的意思。另外在《春秋》經文或《左傳》中有

「某+人」用以表示「國人」的意思,則如《左傳‧桓公五年》經文「秋,蔡 人、衛人、陳人,從王伐鄭」,翻譯為「In autumn, an army of Ts'ae, an army

of Wei, and an army of Ch'in followed the king and invaded Ch'ing.」

439,當中將

「某+人」視為「軍隊」,《柯林斯高級字典》解釋「An army is a large

organized group of people who are armed and trained to fight on land in a war.

Most armies are organized and controlled by governments.」

440不過,在同樣句法 下,則有別的單字,如《左傳‧莊公二十九年》經文「冬,齊人、宋人、陳 人、伐我西鄙」,解釋為「In winter, a body of men from Ts'e, a body from Sung,

and one form Ch'in,invaded our western borders.」

441,「某+人」翻為

「body」,而《柯林斯高級字典》言:「A body is an organized group of people

436 見 James Legge, The Chinese Classics: with A translation,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Notes, Prolegomena, and Copious Indexes vol.5 The Ch’un Ts’ew with The Tso Chuen,頁 168。

437 見 Collins COBUILD Advenced Learner’s Dictionary (8th edition),頁 1528。

438 同上註解。

439 見 James Legge, The Chinese Classics: with A translation,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Notes, Prolegomena, and Copious Indexes vol.5 The Ch’un Ts’ew with The Tso Chuen,頁 45。

440 見 Collins COBUILD Advenced Learner’s Dictionary (8th edition),頁 72。

441 見 James Legge, The Chinese Classics: with A translation,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Notes, Prolegomena, and Copious Indexes vol.5 The Ch’un Ts’ew with The Tso Chuen,頁 98。

who deal with something officially.」

442把此用法作為類似於軍隊的組織團體而 言。對於「某+人」與「國人」的解釋綜合言之,似乎呈現了在翻譯時,呈現 了國人不同的面向。

「野人」的部分在《左傳‧僖公二十三年》之「過衛,衛文公不禮焉。出 於五鹿,乞食於野人,野人與之塊」,理雅各翻譯為「Travelling through Wei,

duke Wǎn treated him discourteously; and as he was leaving it by Woo-luh, he was reduced to beg food of a countryman, who gave him a clod of earth.」,「野人」

對應為「countryman」,《柯林斯高級字典》曰:「A countryman is a person

who lives in the country rather than in a city or a town.」

443,而在《左傳‧定公十 四年》「大子蒯聵獻盂于齊,過宋野,野人歌之曰:……」,翻譯為「At the

meeting at T‘au, Kwae-wae, eldest son of the marquis, had presented [ the city of ] Yu to Ts‘e; and as he was [ returning ] through the country of Sung, the country-people sang to him,……」

444,「野人」解釋成「country-people」,《柯林斯網 路字典》言:「people who live in the country」445則在解釋上都可以廣泛稱為 住在「國家」裡頭的人群,而詳細解釋則解釋成住在「國家」中「非都市」地 區的人。儘管在上文言「state」之解釋可以合於「國人」之「國」,然而回到

「country」的說明,則可以更明顯地看出差別,《柯林斯高級字典》說:「A

country is one of the political units which the world is divided into, covering a particular area of land.」

446從政治性質言之,而另外一個解釋則說:「The

country consists of places such as farms, open fields, and villages which are away

442 見 Collins COBUILD Advenced Learner’s Dictionary (8th edition),頁 162。

443 見 Collins COBUILD Advenced Learner’s Dictionary (8th edition),頁 351。

444 見 James Legge, The Chinese Classics: with A translation,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Notes, Prolegomena, and Copious Indexes vol.5 The Ch’un Ts’ew with The Tso Chuen,頁 788。

445 見 https://www.collinsdictionary.com/dictionary/english/country-people, “country-people”條。

446 見 Collins COBUILD Advenced Learner’s Dictionary (8th edition),頁 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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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towns and cities.」

447從這個解釋當中,或許「country」更接近於「野人」

的原意,即是居住在國都以外的人,皆稱為「野人」。

同樣在理雅各的解釋當中,可以發現到「野人」的性質與意義並沒有得到 明確的解釋。理雅各所翻譯的詞彙僅僅只能表現出「野人」是類屬於「國家」

的人群。至於其性質,仍需要在本章中進行探討。是以,在進行本章討論之 前,也要對於「國人」進行簡單的分析。

「國人」者,便是周人國家中與國君有著血緣關係的平民,也是作為「國 家」中具有政治與軍事力量的一種身份。黃聖松在《《左傳》國人研究》言之 甚詳,文曰:

筆者透過本文的研究,認為《左傳》中的國人應排除卿大夫等貴族在 內,其組成人員為「士」、「農」、「工」、「商」;可將「國人」定 義為「具有人身自由而隸屬於國君,而且居住於國都或直屬國君或國家 之都邑城內外者」。448

從其引文中可見:「國人」乃是「國」中「非貴族」的一群「人民」。且從其 職業分化中也可知:周人國家是一種具有高度社會分工的政治實體。當中的

「國人」都從事屬於自己的「職業」。藉由這樣的高度分工的模式,周人在建 立國家之後可以迅速地發展並同時具有一定的軍事實力。同時,由於「國人」

與國軍之間具有隸屬關係,故國君可以驅使「國人」完成指定工作。另外,正 因如此,「國人」也可以在屬於「國」的團體當中,獲得一定的權力與義務。

黃聖松又言其權利與義務,文曰:

關於「國人」的權利有四項,分別為:(一)「國人」具有披堅執銳上 戰場擔任戰鬥人員的權利,(二)「國人」具有接受教育的權利,

(三)「國人」具有被選拔而擔任官爵的權利,(四)「國人」居有參

447 見 Collins COBUILD Ad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 (8th edition),頁 351。

448 見黃聖松:《《左傳》國人研究》,頁 2。

與政治的權利。至於「國人」的義務,主要是負擔賦役,提供國家軍事 面所需。449

從其敘述中便可見到「國人」之義務與權力。由於此兩者,讓「國人」與「國 君」之間產生了相當緊密的社會運作模式。此外,國君再藉由其親近的公族與 異性貴族之間的合作,使得國家的政治、軍事、經濟達到穩定的情況。如是說 來,「國人」作為在國家絕大多數的身分,也就代表周人國家乃是一種十分緊 密的血緣團體。國君之所以能夠驅使「國人」,除了本身的血緣關係之外,就 是利用其力量滲透到基層社會。杜正勝在《周代城邦‧第一章 緒論──兼評 五十年來中國古史研究的兩大潮流》說到:

當時中國社會結構的最大特質,依然保有濃厚的氏族遺制和遺習,政 治、社會和經濟各方面皆可見。因為氏族社會的遺制,國人聚里而居,

軍隊編制與社會組織、血緣關係相配合,故能團結成一股大力量。450 杜正勝說到周人的社會為一氏族社會。國君將政治、軍事力量便透過血緣間的 緊密聯繫,深入國人的聚落中的每個角落。此緊密的結合,便使得國君必須要 對「國人」做出一定程度的優惠,方能使國家有穩定的政治與人力來源。童書 業在《春秋左傳研究‧西周春秋制度文化之部》第 73 條「釋民」說到:

是時一般農民之生活較前益困苦,農民逃亡及「國人」等起義之事屢見 不鮮,階級鬥爭尖銳化,此所以當時較為開明之貴族分子主「寬民」、

「利民」及所謂「薄斂賦」、「使民以時」,而各國強宗大夫亦以施與 收買民心也。451

童書業的說法雖然誤將農人當作是「國人」,而忽略的「士」、「工」、

「商」等其他職業亦為國人的的組成份子;不過這並不影響上層貴族對於「國

449 見黃聖松:《《左傳》國人研究》,頁 12。

450 見杜正勝:《周代城邦》,頁 15-16。

451 見童書業:《春秋左傳研究》,頁 127-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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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政策。從其引文中可見:「國人」可以「起義」,乃是發動暴動推翻國 君。因此,國君等上層貴族為使「國人」穩定,正是周人國家能夠向外擴張的 原因。倘若「國人」隨時爆發動亂,撤換國君,那麼這些國家便沒有對外的軍 事實力。此外,童書業也提到:農民流亡等事,也說明國家內部穩定的另一個 原因變來自於經濟上的來源。「國人」四散,「四民遷業」等等行為,皆是對 國家生產力與建設的破壞。《國語集解‧齊語》曰:

管子對曰:「昔者,聖王之治天下也,參其國而伍其鄙,定民之居,成 民之事陵為之終,而慎用其六柄焉。 ……」452

韋昭對「成民之事」說:「謂使四民各居其職所也,若工就官府、農就田野,

所以成其事也。」453 便是讓「民」有穩定的職業;而在《國語》中所提到的

「定民之居」者,便是使「民」不會因為任何原因而離開所居住之地。從這二 者來看,就是國君在「國人」最基礎的生活條件上給予一定程度的保障。如 是,國人既不會對上不會有不滿,對自己則又能安穩生活。

綜合來說,「國人」便是指士、農、工、商四種職業之「人群」。此種身 份相對於野人來說,是維持國家政治、經濟與軍事穩定的重要身分。在諸侯國 建國以後,以「國人」為核心的氏族社會便是周代諸侯國能夠

對比上文「國人」的部分,便可以從比較中得出,是處於「城市」的意思,即 處於政治中心的人群,而這種「國」具有政治意涵,「野」則指政治意涵下的 地區。如此說來,國與野的關係不只是地域上的關係,更是呈現在人員身份上 的關係。是以,本章討論的重點便是在野人所包含的內涵、「國」之間的附屬 關係及「野人」這個詞彙的來源。

第一節 野人的來源

452 見徐原誥:《國語集解》,頁 218-219。

453 見徐原誥:《國語集解》,頁 219。

「野人」在《左傳》中出現的次數非常少,似乎是一種居住在偏遠地區的 居民,且「野人」這個詞語照字面上解釋似乎是依照所居住的地域來區別居民 的身分。然而這種區別方式顯然過於粗淺而無法對應到國野制度的實際意涵。

關於這點,就必須從國野制度的起源開始說起。也周朝滅商後,開始處理商朝

關於這點,就必須從國野制度的起源開始說起。也周朝滅商後,開始處理商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