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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調查設計

第一節 量化調查

一、 調查範圍

以中彰投地區各縣市為調查範圍,涵蓋臺中市、彰化縣及南投縣。

二、 調查對象

(一) 曾使用職務再設計計畫 之勞工。

(二) 未曾使用職務再設計計畫之目前已就業中高齡勞工。

三、 調查方式

採電話訪問方式進行。

四、 調查時間

調查執行時間為108年6月25至7月25日。曾使用職務再設計計畫之勞工,

實際執行時段於平日上午 10點至下午5點;而未曾使用職務再設計計畫之目 前已就業中高齡勞工 ,實際執行時段為平日下午6點至10點及例假日上午10 點至下午5點進行訪問工作。

五、 調查內容

類別 項目

基本資料 (共計 4 題)

1. 年齡 2. 居住地區

3. 教育程度 4. 性別 中高齡勞工

任職單位人 力運用狀況 (共計 13 題)

1. 工作場所聘用員工人數及公司 45 歲以上員工占比 2. 工作年資、工作行業、工作職務

3. 公司聘用 45 歲以上人員意願

4. 公司針對 45 歲以上員工是否採行特別措施及具體事項 5. 對工作造成影響之生理及心理衰退問題與相關處理方式 6. 目前工作職場的情形

第三章 調查設計 53 推 動 職 務 再 設 計 對 促 進 中 高 齡 就 業 及 職 場 適 應 之 探 討

類別 項目

對中高齡職 務再設計計 畫之認知及

看法

曾使用 計畫者 (共計 14 題)

1. 職務再設計計畫獲知管道

2. 職務再設計計畫之使用補助項目與相關成效(排除工作 障礙、提升工作效能及穩定就業)

3. 參與職務再設計計畫後是否增加留任意願

4. 對於職務再設計計畫之未使用補助項目的需求性 5. 主動要求公司申請職務再設計計畫之意願及不會提出的原因 6. 認為公司可能再申請之補助項目及不會申請的原因 7. 職務再設計計畫之相關建議

類別 項目

對中高齡職 務再設計計 畫之認知及

看法

未曾使用 計畫者 (共計 11 題)

1. 職務再設計計畫認知度及獲知管道

2. 對於工作設備或機具之改善、提供就業輔具、改善工作 條件、調整工作方法及改善職場工作環境的需求性 3. 主動要求公司申請職務再設計計畫之意願及不會提出的原因 4. 認為公司可能申請之補助項目及不會申請的原因 5. 職務再設計計畫之相關建議

其他就業服 務需求 (共計 1 題)

45 歲以上就業者對於職涯相關服務需求

六、 抽樣母體

(一) 曾使用職務再設計計畫 之勞工:由委託單位提供之名單為抽樣母體。

(二) 未曾 使用 職務 再 設 計計 畫 之 目前 已 就 業中 高齡 勞工 : 以 中彰 投地 區 45 歲以上已就業人口為抽樣母體。

七、 抽樣方法

(一) 曾使 用 職 務再 設計 計畫 之勞 工: 因 母 體 清 冊人 數 較少 且資 料 無相 對 應 分層依據,故採全查方式。

(二 ) 未曾 使用 職務 再 設 計計 畫 之 目前 已 就 業中 高齡 勞 工 : 採 分層 隨機 抽樣 法進 行,以 行 政 院 主 計 總 處 2018年人力資源調查統計年報中彰投地區 45歲 以 上 之 已 就 業 人 口 統 計 資 料 為 依據 , 並以 縣市 別 、 年 齡 別 及 性 別 為分層基準,進行900份樣本配置,其配置情況如下表所示。

900

.

=

N n

i

N

i

其中,

N

為中彰投地區 45 歲以上已就業人口總數

N

i為中彰投地區各縣市 45 歲以上已就業人口總數

n

i為第 i 地區層應抽樣本數;i 為地區層,i=1,2,3

54 第三章 調查設計

表 3-1-1 未曾使用職務再設計計畫之目前已就業中高齡勞工樣本比例配置

縣市別 已就業者(千人) 百分比 應完成樣本數

臺中市 495 57.6% 519

彰化縣 248 28.8% 259

南投縣 117 13.6% 122

總計 860 100.0% 900

年齡別 已就業者(千人) 百分比 應完成樣本數

45-49 歲 273 31.7% 285

50-54 歲 249 29.0% 261

55-59 歲 181 21.0% 189

50-64 歲 104 12.1% 109

65 歲以上 53 6.2% 56

總計 860 100.0% 900

性別 已就業者(千人) 百分比 應完成樣本數

男性

59.5% 535

女性 40.5% 365

總計 100.0% 900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 2018 年人力資源調查統計年報。

註 1:因主計總處未提供 45 歲以上中彰投地區男女性勞動人口數,故以全國 45 歲以上之男女性就業人口比 例做為樣本配置之參考。

八、 有效樣本數

(一) 曾使用職務再設計計畫 之勞工:委託單位提供649筆曾使用計畫勞工訪 問名單,最後總計完成238份有效樣本,回收率為36.67%。

(二) 未曾用職務再設計計畫 之目前已就業中高齡勞工:共完成942份有效樣 本,在95%信賴度下,抽樣誤差為±3.19%。

貳、事業單位

一、 調查範圍

以中彰投地區各縣市為調查範圍,涵蓋臺中市、彰化縣及南投縣。

二、 調查對象

(一) 曾使用職務再設計計畫 之事業單位人力主管。

(二) 未曾使用職務再設計計畫之事業單位人力主管。

三、 調查方式

採電話訪問方式進行。

第三章 調查設計 55 推 動 職 務 再 設 計 對 促 進 中 高 齡 就 業 及 職 場 適 應 之 探 討

四、 調查時間

調查執行時間為108年7月1日至7月25日。實際執行時段於平日上午10點 至下午5點。

五、 調查內容

類別 項目

基本資料 (共計 7 題)

1. 公司所在地 2. 產業別 3. 員工人數 4. 公司成立時間

5. 公司 45 歲以上員工占比

6. 公司是否遭遇人力招募困難與發生 困難的原因

中高齡僱用意 願及人力運用

情況 (共計 10 題)

1. 公司聘用 45 歲以上人員意願、聘用原因及不願意聘用原因 2. 目前工作職場的情形、是否有進行調整及調整原因

3. 公司是否有 45 歲以上員工因體能及生心理狀況的影響,而對營運管 理造成困惱及相關影響事項

4. 公司是否有針對 45 歲以上員工採行特別措施及具體事項

對中高齡職務 再設計計畫之 認知及看法

曾使用者 (共計 11 題)

1. 職務再設計計畫獲知管道

2. 職務再設計計畫之使用補助項目

3. 中彰投分署人員說明職務再設計計畫之清楚度 4. 職務再設計計畫評估作業之次數與第一次評估作業所

花時間

5. 專業團隊所提建議之採用情形與未全部採用原因 6. 職務再設計計畫帶來之正面效益

7. 公司可能再申請之補助項目及不會申請的原因 8. 職務再設計計畫之相關建議

對中高齡職務 再設計計畫之 認知及看法

未曾使用者 (共計 10 題)

1. 職務再設計計畫認知度及獲知管道

2. 對於工作設備或機具之改善、提供就業輔具、改善工 作條件、調整工作方法及改善職場工作環境的需求性 3. 公司可能申請之補助項目及不會申請的原因

4. 職務再設計計畫之相關建議 其他就業服務

需求 (共計 1 題)

提高 45 歲以上就業者留在職場之相關協助或措施

六、 抽樣母體

(一) 曾使 用 職 務再 設 計 計畫 之事 業單 位 : 由委 託單 位提 供 之 名單 為抽 樣母 體。

(二) 未曾 使用 職 務再 設 計計 畫 之 事 業單 位 : 勞 動 部 2017年 中 高 齡 勞 動 統計 顯 示 , 中 高 齡 勞 工 所 從 業 之 產 業 別 以 製 造 業 (23.1%) 、 批 發 零 售 業 (16.1%)、營造業(10.1%)與住宿及餐飲業(6.3%)之比例相對較高,將前

56 第三章 調查設計

述產業比例合計,即占中高齡就業者之 55.6%。為提升調查效益,故抽 樣母 體將 聚焦 於中 高齡 就業 者 比 例較 高之 產業 ,亦 即是 在 中 彰 投地 區 三 縣 市政 府內 辦 理製 造 業、 營造 業 、批 發 零售 業與 住 宿及 餐 飲業 工商 登記之事業單位。

七、 抽樣方法

(一) 曾使 用 職 務再 設計 計畫 之事 業單 位: 因 母 體 清冊 家數 較少 , 且 該資 料 無相對應分層依據,故採全查方式。

(二) 未曾 使用 職務 再 設 計計 畫 之 事業 單 位 : 採 分層 隨機 抽 樣 法進 行 , 以 行 政 院 主 計總 處 2016年工業及服務業普查 中彰投地區製造業、批發零售 業 、 營造 業與 住 宿及 餐 飲業 員工 人 數 10人以上之事業單位為依據,並 以縣市別、產業別及員工人數為分層基準,進行800份樣本配置,其配 置情形如下表所。

800

.

=

N n

i

N

i

其中,

N

為中彰投地區廠商總數

N

i為中彰投地區各縣市廠商總數

n

i為第 i 地區層應抽樣本數;i 為地區層,i=1,2,3 表 3-1-2 未曾使用職務再設計計畫之事業單位樣本比例配置

縣市別 廠商家數 百分比 應完成樣本數

臺中市 12,501 67.3% 538

彰化縣 5,096 27.2% 219

南投縣 1,006 5.4% 43

總計 18,603 100.0% 800

產業別 廠商家數 百分比 應完成樣本數

製造業 11,793 63.4% 507

營造業 1,514 8.1% 65

批發及零售業 4,438 23.9% 191

住宿及餐飲業 858 4.6% 37

總計 18,603 100.0% 800

第三章 調查設計 57 推 動 職 務 再 設 計 對 促 進 中 高 齡 就 業 及 職 場 適 應 之 探 討

續表 3-1-2 未曾使用職務再設計計畫之事業單位樣本比例配置

員工人數 廠商家數 百分比 應完成樣本數

10-29 人 14,043 75.5% 604

30-49 人 2,216 11.9% 95

50-99 人 1,510 8.1% 65

100 人以上 834 4.5% 36

總計 18,603 100.0% 800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總處工業及服務業普查結果(2018 年 05 月由本公司整理)。

八、 有效樣本數

(一) 曾使用職務再設計計畫 之事業單位:委託單位提供185筆曾使用計畫事 業單位訪問名單(已扣除重複申請及相同窗口者),最後共完成117份有 效樣本,回收率為63.24%。

(二) 未曾使用 職務再設計計畫之事業單位 :共完成 806份有效樣本,在 95%

信賴度下,抽樣誤差為±3.38%。

參、資料處理方式

本調查於訪問完畢,經由電腦進行偵錯、檢核後,利用EXCEL/SPSS做 必要的分析與檢定。

一、 樣本代表性檢定

在本次調查對象中,未曾使用職務再設計計畫之事業單位與勞工部分,

其抽樣方法為分層隨機抽樣方式。為瞭解上述調查對象之完成樣本是否符合 母體結構,以確保推論之有效性,故將依其母體資料與樣本資料進行樣本代 表性檢定。

至於曾使用職務再設計計畫之事業單位與勞工方面,因有效樣本數較少,

且母體資料無相對應分層及檢定依據,故其樣本資料不進行樣本代表性檢定 與後續資料加權作業。

二、 資料加權之採用

調查過程中將嚴格控制各層之樣本配置,調查結束後將進行樣本代表性 檢定(Goodness of Test),以確認樣本與母體結構是否一致。如樣本配置與實 際母體仍有偏誤,將採用多變數反覆加權法(Raking)調整,而各單項次數分 配及交叉分析亦以加權後之資料為主。

58 第三章 調查設計

三、 次數分配(Frequency)

次數分析為觀察變項內各選項的出現次數,除以總次數即可得到對應的 百分比。再除以回答該題之總數即可得到對應的百分比。而第 k題回答i選項 之百分比(Pki)公式如下:

1

1

100%

n

kji j

ki n

kj j

I P

w

=

=

=

i=1,…, mk, k=1,…, L 其中 , 

= 第 樣本於第 題未回答選項

選項 題回答 樣本於第

i k

j , 0

i k

j , 1

I

kij

=

題 樣本未回答第 第

題 樣本有回答第 第

k j

, 0

k j

, 1

w

kj

mk:第 k 題選項個數 ; L:問卷題數

四、 交叉分析(Crosstable analysis)

交叉分析能夠表示二個類別變數間的關係,即固定其中一個變數觀察另 一個變數的分配狀況,在分析時將 採用卡方檢定探討變數間的相關程度,當 交叉 表的 卡方 顯著 水準 小於 5%時才認定兩變數間關聯性 。此次將透過交叉 分析瞭解產業別、地區別、員工人數及資本額等統計變數與調查議題之間的 關係,藉此瞭解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對於調查議題是否存在不同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