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高職學生作文之病句分析
第二節 錯別字浮濫之病句
某甲所寫的字體,某乙未必每個字都能夠分辨清楚。而到了某丙,他所抄錄的是 某乙的手稿,可能已經與某甲所抄錄有所出入了,若再延續下去,則後面的版本 可能與原先某甲的版本差距十萬八千里了。是故在以前產生「錯別字」是十分正 常的。而在現代的學生則因種種原因(如:從小就沒注意或改正不了、媒體或廣 告的誤導、電腦及3C產品的過度使用──此部分於前已談及,不再贅述),造成 了極其嚴重的「錯別字」狀況。
所謂的「錯別字」是「錯字」與「別字」的統稱。陳滿銘曾說:
「錯字」是指寫錯了本來就沒有的一種字形,也就是筆畫錯誤的的字。56
又說:
「別字」是指使用錯誤的字,又叫「白字」。所以顧炎武在《日知錄》
上說:「別字者,本當為此字,而誤為彼字者也,今人謂之白字,乃 別音之轉。」57
在此筆者參酌國中教育會考寫作測驗評分規準的說明,寫作測驗目的是期望 透過各類寫作類型,評量國中畢業學生表達見聞與思想的能力,其中包含立意取 材、結構組織、遣詞造句及標點符號等寫作能力。寫作測驗的評分等級,有一張
「寫作測驗評分規準一覽表」。如今針對其對於「錯別字、格式與標點符號」的 敘述由六至一級分依序說明如下:
56陳滿銘《作文教學指導》,萬卷樓圖書有限公司出版,台北:1997 年 10 月,頁 339。
57陳滿銘《作文教學指導》,萬卷樓圖書有限公司出版,台北:1997 年 10 月,頁 340。
六級分:幾乎沒有錯別字,及格式、標點符號運用上的錯誤。
五級分:少有錯別字,及格式、標點符號運用上的錯誤,但並不影響文意的表達。
四級分:有一些錯別字,及格式、標點符號運用上的錯誤,但不至於造成理解上 太大的困難。
三級分:有一些錯別字,及格式、標點符號運用上的錯誤,以致造成理解上的困 難。
二級分:不太能掌握格式,不太會使用標點符號,錯別字頗多。
一級分:不能掌握格式,不會運用標點符號,錯別字極多。58
在國中教育會考的寫作測驗評分規準中將「錯別字」與「標點符號」同 列為缺失之部分,因此本研究亦將於底下予以探討之。
目前學生的作文中的錯別字數量多至令人擔憂,很多錯別字即使經過在 三指導、訂正之後仍然還是不斷出現,這不僅反映當今學生的學習態度不認 真,同樣的也相當程度的反映了學生過於依賴電腦打字,而忽略了紙筆書寫 的結果。如今學生使用電腦軟體打字或是在平板電腦、智慧型手機操作下,
對於文字的結構感知非常籠統,而且不夠精確,更缺乏精細的分化能力,對 於文字方面往往只能獲得粗略的印象,反而遺漏了重要的細節。所以他們識 字,比較傾向於整體的感知字形,卻不善於去分析字型結構。因此學生作文 中的錯別字,會包括下列幾種情形,略述於下:
(一)視覺型的錯別字:即形近的錯別字。
58國中教育會考官網:http://cap.ntnu.edu.tw/exam_3_1.html檢索日期:2015 年 05 月 20 日 15:30
如將「喧」寫成「暄」、「暖」寫成「目爰」、「步」寫成「歩」、「已 經」寫成「己經」、「自己」寫成「自已」、「辦法」寫成「辨法」、「怨 聲載道」寫成「怨聲戴道」、「日記」寫成「日紀」、「編輯」寫成「編 緝」、「瞬間」寫成「日舜間」……等。
(二)聽覺型的錯別字:指無法區別同音字或近音字而寫出的別字。
這類別字占學生錯別字的最大比例,如混淆「的」與「得」、「在」與「再」、
「以」與「已」、「坐」與「座」、「渡」與「度」、「作」與「做」、
「關」與「觀」、「厲害」與「利害」、「紀念」與「記念」。
其他常見聽覺型錯別字舉例如下:
「已經」寫成「以經」,「而已」寫成「而以」,「煩惱」寫成「煩腦」
「勉勵」寫成「勉力」,「散漫」寫成「散慢」,「一旦」寫成「一但」
「絕對」寫成「決對」,「即將」寫成「既將」,「時候」寫成「時後」
「知道」寫成「知到」,「難道」寫成「難到」,「成績」寫成「成積」
「印象」寫成「印像」,「作文」寫成「做文」,「作戰」寫成「做戰」
「應該」寫成「因該」,「觀念」寫成「關念」,「關心」寫成「觀心」
「及時」寫成「急時」,「呈現」寫成「成現」,「根本」寫成「跟本」
「畢竟」寫成「必竟」,「座位」寫成「坐位」, 「尤其」寫成「由其」
(三)理解型的錯別字:指對於語詞語義理解不夠清楚而產生的錯別字。
如:混淆「象」、「相」、「像」,搞亂「悲傷不能自『已』」和「悲傷不能自
『己』」、分不清「報復」與「抱負」。將「迫不『及』待」寫成「迫不『急』
待」、「不共『戴』天」寫成「不共『帶』天」、「莫名『其』妙」寫成「莫名
7. 令:命令、使。
另:其他的。
總經理命令店長立刻前往另一家店支援。
8. 記:記載(動詞)。
紀:被記載下來的資料(名詞)。
書記官為此次開庭記錄了一份詳細的紀錄。
9. 劃:設計(動詞)。
畫:描繪(動詞)、設計出來的作品(名詞)。
經理計劃了一份詳細的企畫書。
10. 僱:出錢請人做事(動詞)。
雇:接受聘任的人為雇員(名詞)。
總經理僱用了一位新雇員。
11. 分:表示名分或地位。
份:表單位的量詞。
他用身分證領取了一份開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