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閩南語文字化相關回顧
對於閩南語文字化之研究,國內有多位學者提出不同之看法,分述如下。
一、鄭良偉(1989)
在〈漢字用法專論〉中,依作家教育背景歸納出語文專家、民間作者、
沒有文字學抑或語言學基礎的高級知識份子三類,去分析比較他們使用漢字 的選字、創字的原則,用字方法。認為民間漢字用法受語文教育的影響不大,
較無時代差別,但漢字使用可以反映各時代不同的學校語文教育、反映各階 層的隔離。最後提出漢字的選用原則有四,
(一) 確認選用漢字原則的多元性。
(二) 採取頻度詞表的逐字審定方式。
(三) 制定各原則所用資料及具體分析應用方法。
(四) 確定各項選用漢字原則的先後、主次。
二、黃宣範(1995)
分析日治時代作家(郭秋生、郭一舟、李獻章、許常惠)與當代作家(林 宗源、向陽、楊青矗、宋澤萊、台語歌曲)用字之比較,整理出二個不同時 代跨越五十年的作家用字習慣,發現相當接近,而且本字、訓讀字、假借字、
本土字之間的比例非常一致;訓讀字約佔四成,本字與假借字旗鼓相當約佔 二成五,本土字約佔一成。
三、楊秀芳(1995)
認為方言書寫應該以本字為基礎,而本字難用的地方,酌採適當的訓讀 方式,或符合漢字結構要求的方言字,取長補短,使方言文學的用字,不但 符合漢字系統的要求,也要兼顧到它的實用性。
四、臧汀生(1996)
以台語傳統文獻,歸納傳統文學記錄者的用字方法,並與近代台語文學
作品,台語鄉土教材書面文獻,就文獻資料驗證「漢羅派」、「考證派」、「漢 字派」各派主張與實際之間的可行。另外依漢語特性與漢字發展的歷史現象,
說明漢字所遇困境及解決方法,提供台語書面化的規範。
五、姚榮松(1996)
提及曾經整理前人看法,將臺灣閩南語的漢字區別為五大類,九小類。
(一) 本字:1. 正字:聲、韻、調都合乎演變規則的字。如:儂、囝。2. 準正 字:從文獻音讀找到音、義條件相近,但有一部分條件又不符合音變規 律。如哭(khaù),知(tsai)。3. 同源字:凡音、義相近,古音可以彼此相 轉,合乎古漢語同源字的條件者。
(二) 方言字:1. 新造字:只適用於閩南語的專用字。如:「」buē/bē,不 會,不可。2. 新義字:與文憲音切相近,但不取舊義改用新義。
(三) 假音字:1. 閩音借字:如以「質」或「職」代 tsit (這一)。2. 國音借字:
如以「讚」表示真好的「嶄」。
(四) 假義字:亦稱訓用字:借「歹」為「痞」phái。
(五) 擬音字:例如用「阮」為 guán「我們」;用「恁」為 lín「你們」。
姚榮松認為「擬音字」多見於通俗用字(小說或報刊),是不正規的類 型,可取消。而「方言字」可以包括所有方言特有詞,如是假音字、假義字、
擬音字都屬於方言。
六、張學謙(2003)
認為漢字規範標準化時,應考慮本字、擬音、訓用、本土字,不同漢字 類型引發之社會評價,所以嘗試以「配對偽裝法」探測臺灣人對表音的「假 借音」、表意的「訓讀字」和音意皆合的「本字」書寫而成的台語文的態度,
得出「兼顧語音和語義的漢字書面語,是現階段最為讀者友善的台語文字」。
七、盧廣誠(2003)
指出文字是以書面的符號,來記錄語言的一種形式。但因不鼓勵書面符
號記寫台閩語,官方甚至禁止,所以對台閩語的文字存在許多誤解。有人認 為台閩語有音無字,只能說,不能寫。但他認為若能經過適當的規劃與設計,
世界上任何語言都能創造出書面文字。
八、鄭良偉&楊允言(2004)
提及臺語漢字選用原則有六,
(一) 文字好讀:漢字應該以常用為優先,罕用字或難寫的漢字不容易認讀,
閱讀速度不能貫串,會造成讀臺語文的困難。因此在選用臺語漢字時,
必須考慮讀者的閱讀習慣,以避免與華語混雜情形發生。
(二) 語言整體:選用漢字必須考慮語詞間的關係,以及語言整體架構中各漢 字之語音及語意、相關語詞的對應及語法的對應及差別等因素。
(三) 囡仔好學:國小低年級之幼童在學校學習臺語時,熟悉的漢字數量有限,
為了讓孩子有效學習本土語言,應該考量兒童語言發展、語文學習經驗 等方面之發展,選用的臺語教材應該配合孩子對漢字的經驗進階,選用 國語課本出現頻率高及學生比較熟悉的漢字。
(四) 社會流通:漢字的選用必須要將用字的方言差異,以及社會各界已經流 通典範之間的差異納入考慮。
(五) 本字共識:古代漢語有時代差、方言差,因而可能找不到適當的漢字,
故欲在各種語言演變歷史資料當中,找出適當的漢字。
(六) 資訊流通:電腦及網路是語文資訊流傳重要管道,漢字選用應該要因應 資訊化流通的需求。臺語作品能藉由電腦、網路正常顯示,配合臺語語 音輸入法,使學習者透過電腦網路,利用資源學習臺語,才能推動臺語 學習及推廣。
九、黃宣範(2004)
台語文字依其來源可分為四,
(一) 本字:本為古字但在國語已不用,只見於台語詞彙中者。例如:「憶」
會對。
(二) 本土字:只台語文字傳統中獨創的字,不見於其他漢語方言的文學傳統。
例如僫(bái)。
(三) 假借字:借另外一個字的音來寫另外一個詞語。例如借「護」字來寫台 語的被動式記號與使役性記號 hōo。
(四) 訓讀字:借另外一個方言的字義來寫台語的詞語。例如台語的 beh 寫為
「要」。
十、張屏生(2005)
提到方言書面化漢字選用原則有下列10項。
(一) 使用本字:指在傳統文獻中本來就有和閩南話、客家話詞彙具有同源關 係的寫法。
(二) 使用傳統文獻用字:就是「十五音韻書」或其他相關辭書的用字,也叫
「方言字」。
(三) 使用訓讀字:所謂的「訓讀字」就是在找不到音義都合適的漢字表示方 言語詞的時候,要借用一個詞義相同的漢字來表現相應的方言詞。
(四) 使用替音字:借用一個原有的漢字來表示一個詞素,假借只是借用該字 的音,而不借用該字的意義。
(五) 使用創義字:利用已有的漢字來表示,不另外造字。
(六) 造新字:造特殊的方言字。
(七) 使用拼音字:方言中有語音而無本字或沒有同音字可寫的有意義音節。
(八) 同源詞或借詞最好能夠寫成相同的漢字:所謂「同源詞」是指在音讀上 有對應規律、詞形一致、詞義相同或相近的共同方言詞。
(九) 要顧慮到電腦的使用問題:有些字固然有本字可用,但是電腦需要造字,
這時候可以選用一些不需要造字的字來替代。
(十) 辭書要提供倒序的查找功能。文中還指出有關於台語難字部分的四點建
議事項;1. 電腦使用千萬不要造字:儘量選取已經造好的字來使用。例 如:表示能幹的「」gâu,是也有人用「爻」來替代。2. 盡量利用已經 有的字:但是在選字的時候儘量避免重複,這樣會造成一個字承擔了太 多的語義,不利於教學。3. 合併左右構形的字:左右構形的字形,可以 利用兩字合併,縮小字形和字距的方式來解決,但是此種方式所處理的 字形有不美觀的缺點。4. 利用國語會所編的《異體字字典》。
由以上文獻可知,在教育部推薦用字詞未公佈之前,教科書業者在選用及編 寫教材時,無可避免的會面臨有音無字的情況,當各版本對於此情形選字的規則 不同,也造成各版本用字的歧異。近年來由於科技化普及電腦使用率高,文書處 理時難免遇到找不出字的窘況,研究者在研究過程中亦面臨此問題,最後找不到 字時,只能用造字方式來解決。例如:一目「」,是研究者造字而呈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