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閱讀理解與寫作能力
本研究欲探究朗讀運用於論語教學對國小五年級學生語文表現之影響。本節 將分別介紹閱讀理解與寫作能力之意涵,再說明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中,
國小五年級學生應達成的閱讀理解與寫作能力指標。
一、 閱讀理解之意涵
閱讀是個體主動獲取資訊,並建構知識的歷程。閱讀的過程包含三部份:識 字(recognition)、理解(comprehension),以及後設認知(metacognition)。早期 對閱讀理解的主張是直線、單向的模式,而近年受認知心理學的訊息處理論影響,
對閱讀理解的定義則傾向交互作用的模式。Dole, Duffy, Roehler, & Pearson(1991)
則認為,閱讀理解是一個閱讀者依據其先備知識解釋文章內容的主動過程,是建 立已知到未知的橋梁,理解是寫作者與閱讀者之間的對話。因此,閱讀理解可視 為閱讀者與文章交互作用的結果(林蕙君,1995)。
不同的閱讀者對相同文本會產生不同的理解成果。柯華葳與詹益綾(2007)
認為閱讀理解是讀者主動運用自身先備知識、經驗,透過與閱讀材料間之命題組 合、文句分析等部份處理和文本處理的交互作用下,主動建構意義的內化思考過 程。因此,閱讀者本身不同的先備知識、背景經驗、興趣以及閱讀動機的強弱,
會影響閱讀理解的成效;而文章本身的文體、內容與難度不同亦會影響理解的結 果。
Gagné(1985)從訊息處理論的觀點,將閱讀理解歷程分為四階段:解碼
(decoding)、文字上的理解(literal comprehension)、推論上的理解(inferential comprehension),以及理解監控(comprehension monitoring)。理解的成分包括字 形的辨認、字義的接觸、字句的整合、主題的提取、概念的區分、文章的推論和 評價(張建妤、柯華葳,2012)。其中,字形的辨認、字義的接觸、字句的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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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寫作能力之意涵
寫作是個體將其內在知識外顯化的歷程。何三本(2002)認為寫作是學生把 自己看到的、聽到的、想到的或手做的,用文字符號表現出來。寫作能力是一項 綜合性的語文能力,仇小屏(2003)認為,寫作能力應包含「一般能力」、「專門 能力」與「綜合能力」。一般能力是指能廣泛運用在各學科或各領域的能力,包 括觀察力、記憶力、聯想力、想像力、思維力與創造力。專門能力是寫作時掌握 書面語言的能力,寫作的專門能力是指能掌握主題、意象、修辭、文法、章法與 風格。綜合能力則是能統合一般能力和專門能力而形成的能力。
依據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語文學習領域,國小五年級學生所需具備 的寫作能力指標,如表 2-3-2 所示:
表 2-3-2
國語文學習領域國小五年級寫作能力指標 編號 國小五年級寫作能力指標內涵
6-3-1 能正確流暢的遣詞造句、安排段落、組織成篇。
6-3-2 能知道寫作的步驟,逐步豐富內容,進行寫作。
6-3-3 能培養觀察與思考的寫作習慣。
6-3-4 能練習不同表述方式的寫作。
6-3-5 能具備自己修改作文的能力,並主動和他人交換寫作心得。
6-3-6 能把握修辭的特性,並加以練習及運用。
6-3-7 能練習使用電腦編輯作品,分享寫作經驗和樂趣。
6-3-8 能發揮想像力,嘗試創作,並欣賞自己的作品。
資料來源: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教育部,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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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淑貞(1994)定義的寫作錯誤類型與陳滿銘的寫作錯誤類型一致,包括:
字形錯誤、遣詞失當、陳腔老調、章句組織欠妥,以及思想立意不善。何三本(2002)
評量寫作分成六個面向:字、詞、語法的正確性,內容具體不空泛,據題書寫不 離題,組織條理通順,辭彙優美與想像力豐富。
陳弘昌(1998)認為要真正顯示兒童的作文程度,評量時需分項評分。寫作 能力之評量原則,可依階段能力指標,就創意、字句、取材、內容、結構、文法、
修辭、標點等向度,自訂量表進行評量(教育部,2008)。因此本研究依據課程 綱要所明定之寫作能力評量原則,並參考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寫作能力評量規準,
以及國內學者所提出之寫作能力指標,自編適合國小五年級學生之寫作能力評量 指標(附錄二)。本研究所指的寫作能力是受試者所寫的說明文,依研究者自編 之寫作能力評量指標,分項評量後所得之分數。評分指標分為四項,包括:審題 與取材、組織與結構、鍊字與修辭、錯別字與標點,每項指標分數分為五級分,
整體寫作分數滿分為 20 分,得分愈高者表示其寫作能力愈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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