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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五節 防災公園相關研究文獻

國內近年有關防災公園相關研究,大多參考營建署「都市開放空間防災避難系統 建立之研究-防災公園綠地系統規劃與設置探討[4]」以及日本「防災公園計畫與設計指 導手冊(1999)」、「防災公園技術手冊(2000)」等資料進行分析探討。

一、都市開放空間防災避難系統建立之研究-防災公園綠地系統規劃與設置探討[4]

我國都市規劃在 921 地震前欠缺公園綠地防災避難機能之觀念,因此本研究參考 日本東京及台北市防災計畫、日本防災公園發展等經驗,對都市環境中的各類型公園 綠地空間提供的防災避難機能與綠地防災系統進行探討,提出區域級廣域防災公園綠 地、都市層級之防災公園(分為 10 公頃以上中程避難型之地區防災公園、1 公頃以上 階段避難型之社區鄰里防災公園、1 公頃以下緊急避難型之社區鄰里防災公園)、石 化工業地區之防災緩衝綠帶,及其他非法定機能之防災綠地)等防災公園綠地體系之 規劃原則與設置標準,原係提供「公園綠地法(草案)」配套參考,惟該法未獲立法 通過,都市防災公園綠地規劃目前仍依都市計畫相關規定辦理。本報告成果亦為近年 國內防災公園相關研究之重要參考。

二、大規模地震災害時防災公園評估基準之研究[5]

本研究回顧都市災害類型,針對地震災害影響,彙整比較阪神淡陸大地震與我國 921 地震避難行為,蒐集參考日本防災公園的類型及功能、規劃流程與評估基準及其 他相關文獻,選出適合我國建立之三類型防災公園-廣域防災公園、全市型防災公園及 社區鄰里型防災公園,提出各類型防災公園評估之目標體系架構與分析流程,並以模 糊德菲法與層級評分法透過兩階段式專家問卷方式歸納出評估標的與準則。

三、台北市南區防災主題公園規劃[6]

本研究主要針對「都市震災」與「都會公園」兩大議題進行研究。第一階段以日 本防災公園計畫設計準則、技術手冊及國內相關法令文獻作彙整歸納,提出 18 項防災 公園規劃原則。第二階段以「台北市南區防災主題公園(9.51 公頃)」為對象,配合 基地條件進行實驗性規劃操作,綜合考量規劃原則與基地條件,將救災所需機能與公 園所能提供之機能相互對照,推導出防災公園之規劃原則,提供相關單位於規劃防災 公園及研訂設計準則時之參考。

四、都市震災避難空間系統規劃設計及管理維護機制之研究 [7]

本研究主要蒐集日本做為避難場所的防災公園相關資料,探討災民避難場所生活 活動型態與先後時序,針對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都市防災空間系統中的避難或中、短期 避難收容場所的空間設計和避難生活所必需的設施之設計與管理維護機制。

五、都市防災公園設施細部設計準則之研究[8]

本研究針對地震災害發生之相關防救據點劃設原則、都市公園設置規範、防災公 園相關理論及地震災害案例等相關研究進行探討,參考日本防災公園規劃流程建立防 災公園設施設計架構,再透過專家問卷修正並確立各規模防災公園細部設計準則。

六、都市防災公園規劃設計之研究-以台北市防災主題公園為例[9]

本研究選擇規模 10 公頃以上、提供區域性居民防災避難使用之地區性防災公園為 研究範圍,參考日本防災公園技術、衡量台灣都市人口避難行為、都市型態與災害類 型,歸納適合本土應用之防災公園規劃設計原則與管理維護機制。

七、從防災觀點探討都市公園綠地之規劃設計-以屏東縣立運動公園為例[10]

本研究針對防救災緊急避難據點中之防災公園為研究對象,綜合歸納與分析防災 公園之理論,並參考相關案例後彙整規劃設計準則,再選定屏東縣立運動公園為實質 操作之研究對象,透過現地調查分析與評估,最後套入防災公園之規劃設計理論進行 規劃,規劃出完善之緊急避難場所,提出防災公園之規劃模式。

八、防災公園規劃建置與運作機制之探討-以新竹縣竹北市、竹東鎮、湖口鄉、新豐鄉 為例[11]

國內防災公園建置方式以規劃現行公園或大型開放空間增加避難收容所需之維生 機能需求設計為主,因此本研究針對地震防災,就都市一般既有公園提出防災公園之 區位選擇、安全性評估、規劃設計注意事項及防災設施規劃方式,以及後續管理維護 與確保機能等作業流程。並以新竹縣都市化程度較高之竹北市、竹東鎮、湖口鄉與新 豐鄉等地區選擇面積 1 公頃以上的都市公園為案例進行調查分析與探討,使其災害時 期能發揮最佳的空間利用效益。

九、「桃園縣防災公園建置規範」委託專業服務勞務採購期末報告[12]

桃園縣政府城鄉局委託徐健銘建築師事務所、麥格規劃設計顧問(股)有限公司 於桃園縣選定既有具開放空間及緊急救援道路之大型避難場所,建立具備維生功能的 全方位防災公園,平時做為民眾休憩運動及防災教育場所,當重大災變發生時則做為 避難收容、救災整備作業、指揮及復建之重要據點,以確保民眾生命財產之安全。

徐健銘、王价巨(2011)研究過程發現,日本防災公園規模達 10 公頃以上才會做 為中長期避難據點,一般 10 公頃以下的中小型都市公園主要提供災害搶救階段的專業 人員使用為主,如做為搜救、前進部署、物資整備、醫療整備、復原重建基地等,供 災區民眾做為避難空間的比例較低。日本災區民眾疏散避難大多以鄰近學校為主要據 點,國內目前對於防災公園的設定,係以日本的「防災公園」結合美國「緊急避難所」

(Emergency shelter)的實質功能為主,且台灣因為多以鋼筋混凝土為主要結構材料,

火災延燒的機率較低,災害類型設定以地震為主,適度納入水災潛勢之考量,以全災害管理思 維來重新思考防災公園的用途。該報告指出,國內公園規模大多在 10 公頃以下,若依 日本的分級,僅能做為短暫停留的中繼場所,留滯的災民得隨時準備轉往學校或具備 完整設施的空間避難收容,或做為短期重建或復原根據地。依國外防災公園分級規劃 之 3 公頃、10 公頃、50 公頃的面積區分,調查桃園縣面積介於 1 公頃至 10 公頃的既 有都市公園有 53 處,但大多為 3 公頃以內之小型公園,難以針對防災公園進行分級設 置。本報告成果包括「防災公園評估準則」,分為區位選擇、空間規劃、設施整備與 管理機制等四步驟,以及桃園市、中壢市、八德市與平鎮市既有都市公園之防災規劃案例。

案內亦訪談區公所相關防災人員,發現防災公園的維護管理與開設運作,普遍存在人 力不足、經費來源等問題。

本計畫背景係考量地震災情對新竹市造成嚴重衝擊,運用都市開放空間來做為災 時都市內之疏散避難據點,同時規劃與設置防災設施及物資集散地,提供民眾及救助 之使用。規劃對象以新竹市都市既有公園為主體,納入預防災害、災時應變及災害復 原重建等防災設施,以強化市內災害防救能量,來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報告中強 調日本的防災公園主要作為勤務派遣或專業救災人員使用為主,其災民則直接安置在 鄰近的學校之內,儘管國內既有公園於災時若有適當上的規劃,亦可做為前進指揮所 之用,但國內目前討論的防災公園觀念,已逐漸融合日本防災公園以及美國於災時提 供災民收容所之作法。新竹市地狹人稠,興建防災公園有其困難,研究團隊深入調查 評估新竹市既有都市公園,對當地都市公園之防災規劃提出下列重要建議。

(一)新竹市大部分既有公園不適合作為防災公園使用,不適合因素包括 1.範圍過於破 碎不完整 2.內部植栽過於茂密或設施過多致使用空間不足 3.形狀過於狹長 4.位 於焚化爐旁或鄰近危險設施 5.全區位於丘陵地較無平坦空間 6.地點過於偏遠不 利於緊急避難 7.位於河岸低地或高灘地、安全性不足等。

(二)物資整備方面,由於公園面積普遍較小,物資儲存空間及保存期限管理均會是一 大難題,建議市府應全部採用開口契約形式進行物資整備。

(三)若建置地下儲水槽不但會減少公園可利用空間外,後續管理也將是一個問題,建 議水源供給可與自來水公司簽支援協定以派送移動式儲水槽或於防災公園周圍設 置消防栓方式辦理。

十一、新北市消防局 101 年新北市防災公園規劃工作委託專業服務報告[14]

本計畫透過全生命週期之觀點,從設計、規劃至後續管理,為新北市擬定一套防 災公園設置規範,做為市內既有公園轉型為防災公園之參考依據,計畫範圍以新北市 轄內各行政區之既有公園為主,依照本計畫所擬定之防災公園篩選流程,選定 10 處公 園做為示範性防災公園,其性質屬於都市防災系統中的避難空間,主要擔負避難、救 援及收容的功能,必要時可用來進行醫療救護、物資接收場等任務。本報告提出理想 型防災公園的規劃方式,其依防災公園體系、整備階段、災害緊急階段、應變階段及 管理維護等不同階段的規劃項目摘要如下:

本計畫透過全生命週期之觀點,從設計、規劃至後續管理,為新北市擬定一套防 災公園設置規範,做為市內既有公園轉型為防災公園之參考依據,計畫範圍以新北市 轄內各行政區之既有公園為主,依照本計畫所擬定之防災公園篩選流程,選定 10 處公 園做為示範性防災公園,其性質屬於都市防災系統中的避難空間,主要擔負避難、救 援及收容的功能,必要時可用來進行醫療救護、物資接收場等任務。本報告提出理想 型防災公園的規劃方式,其依防災公園體系、整備階段、災害緊急階段、應變階段及 管理維護等不同階段的規劃項目摘要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