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陽明山國家公園環境教育
一、 國家公園之源起與目標
「國家公園」之最早觀念的興起可溯源自西元 1860 年代,由美國保育先驅 John Miur 等人,因鑑於 Yosemite 地區的原始巨木林遭受大量砍伐與任意破壞,
乃促請國會通過並由林肯總統簽署了著名的 Yosemite Act,將該區規劃為州立公 園予以保護;到了 1870 年間,美國的一支探險隊發現懷俄明州黃石的勝景,為 了不讓這塊瑰麗的土地同樣面臨開發的命運,並讓後代子孫也能欣賞到這樣的自 然景觀,終由美國國會根據 Yosemite Act 於 1872 年立法通過,設立了黃石國家 公園,成為美國亦是全世界第一座國家公園,爾後數十年間,美國國會陸續通過 了多項法案指定設立國家公園。
自此,全世界已約有一百多個國家相繼成立千餘座的國家公園及其同等保護 區,國家公園歷經百餘年來之時代潮流演變,已成為許多先進國家推動文化與自 然資源保育的一項重要措施。根據 1974 年由國際自然資源保育聯盟(IUCN)
出版的《世界各國國家公園及同等保護區名冊》中,國際認定之國家公園選定標 準為:(引自徐國士、黃文卿、游登良,1997)
(一)面積不小於一千公頃,範圍內具有優美景觀的特殊生態或特殊地形,
具有國家代表性,且未經人類開採、聚居、或開發建設之地區。
(二)為長期保護自然、原野景觀、原生動植物、特殊生態體系而設置保護 之地區。
(三)由國家最高權宜機構採取步驟,限制開發工業區、商業區及聚居之地 區,並禁止伐林、採礦、設電廠、農耕、放牧、狩獵等行為之地區,
同時有效執行對於生態、自然景觀之維護地區。
(四)在一定範圍內准許遊客在特別情況下進入,維護目前的自然狀態作為 現代及未來世代科學、教育、遊憩、啟智資產之地區。
臺灣土地面積雖小,卻歷經多次造山運動與冰河時期的干擾,在地理位置特 殊、地勢高低變化大、氣候多變複雜等因素下,交織出多樣的生態系統並孕育出 多樣的物種生命。臺灣在國際保育潮流的驅使下,政府為保護與管理這些豐沛的 生態資源及文化資產,自 1961 年開始推動國家公園與自然保育工作,並於 1972 年制定《國家公園法》之後,相繼成立墾丁(1984)、玉山(1985)、陽明山(1985)、
太魯閣(1986)、雪霸(1992)、金門(1995)及東沙環礁(2007)、台江(2009)
等八座國家公園,陸域面積約佔臺灣全島 8.64%;為有效執行國家公園經營管理 之任務,於內政部轄下成立國家公園管理處,以維護國家資產以及國家公園特殊 的自然環境與生物多樣性(臺灣國家公園,2011)。
我國《國家公園法》第一條即開宗明義指出:「為保護國家特有之自然風景、
野生物及史蹟,並供國民之育樂及研究」,也就是說臺灣國家公園是基於保存原 始自然資源以及珍貴文化資產而設立,並由國家最高權宜機關立法保護的一種
「自然資源合理經營使用」之地區,代表人類對於環境利用的明智抉擇,同時肩 負保育、研究、教育、與遊憩等多項使命,以達到保護及永續利用的目的。其中 第六條則說明國家公園之選定標準如下:
(一)具有特殊景觀,或重要生態系統、生物多樣性棲地,足以代表國家自 然遺產者。
(二)具有重要之文化資產及史蹟,其自然及人文環境富有文化教育意義,
足以培育國民情操,需由國家長期保存者。
(三)具有天然育樂資源,風貌特異,足以陶冶國民情性,供遊憩觀賞者。
國家公園設置的目標在於透過有效的經營管理與保育措施,以維護國家公園 特殊的自然環境與生物多樣性(臺灣國家公園,2011)。其中《國家公園法》亦 明定劃設國家公園之目標有三項:保育、育樂、研究;亦為國家公園經營管理所 要達成之功能目標(內政部營建署,1996):
(一)保育功能:永續保存園區內之自然生態體系、野生物、自然景觀、地 形地質、人文史蹟,以供國民及後世子孫所共享;並增進國土保安與 水土涵養,確保生活環境品質。
(二)育樂功能:在不違反保育目標下,選擇園區內景觀優美、足以啟發智 識及陶冶國民情性之地區,提供自然教育及觀景遊憩活動,以培養國 民欣賞自然、愛護自然之情操,進而建立環境倫理。
(三)研究功能:國家公園具有豐富之生態資源,宛如戶外自然博物館,可 提供自然科學研究及環境教育,以提昇國民對自然及人文資產之瞭 解。
國家公園是自然保育的一環,也是國土利用上的較高層次的類型,它提供了 一個具有保護性的自然環境,在經營管理層面上本著就地保護的精神,藉由大面 積的棲地來保留完整的生物多樣性,同時運用研究、保育成果推展環境教育,使 得國家公園具有生態保育、解說教育及觀光遊憩的功能(吳祥堅,1997;廖東坤、
郭雪貞 2006)。
美國國家公園署(National Park Service, [NPS])在 1979 年公佈「國家公園 管理政策(Management Policies)」指出,國家公園管理單位應當規劃、並實施 環境教育方案,培養遊客對國家公園的正確態度以及使用資源的方式,以達成國 家公園資源保護與提供公眾遊憩環境等雙重的功能,並且必須提供技術性的援助 和各種資訊,來協助教師、團體和教育機構從事環境教育及研究,幫助他們的環 境計畫。
在這個發展過程中,無論美國、臺灣或是其他國度,國家公園的使命,除了 保護大自然珍貴資產及人類文明過程的痕跡外,更注重於推展教育,期能使來此 賞景的遊客能經由「認知(knowledge)→了解(understanding)→欣賞(appreciation)
→保護(protection)」的過程,引領人們珍惜可貴的自然及文化資產(蔡慧敏,
1992)。蕭清芬(2000)也認為,為了達到設置國家公園的目的,國家公園必須 規劃及實施環境教育,以提供民眾學習的機會,認識國家公園的環境,並進而關
懷環境。因此,各國家公園管理處皆設有「解說教育課」掌理區域內公園資源解 說與環境教育之規劃設計、推廣研究、人員訓練等推展工作,以提供遊客學習的 機會。
蔡慧敏(2001b)指出,在美國國家公園署(National Park Service [NPS], 2001)
所發表的「為 21 世紀重新思考國家公園(Rethinking the National Parks for the 21 Century)」報告中,不再強調國家公園作為保護區的一個類型,應如何加強自然 保護及經營管理,而特別強調應如何發揮教育功能,使各地區國家公園經年保育 的重要自然與文化襲產成為「全人類的教育場域」。在教育的展現上,則呼籲應 如何加強環境歷史之融入、生物多樣性維護的價值、永續性教育的追求、文化與 社區感的培育、經營管理能力的提升等方面的專業素養;可以看出作為「國家公 園」概念的創始國,美國國家公園管理單位在跨過十九、二十世紀的保育使命後,
二十一世紀將更進一步擔當提升公眾教育與素養之角色,提供一般大眾體驗自然、
向自然學習的機會。
換言之,教育可以說是設置國家公園的重要目的之一,國家公園的任務不但 要做到保育,同時也要教育進入園區的遊客,除了要讓進入國家公園的民眾獲得 自然史與人文社會的資訊之外,其實最重要的是建立入園者的生態與環境倫理,
引導他們從人是眾生物種之一的觀點出發,而非從人類之短利看待萬物眾生(金 恆鑣,2007)。
二、國家公園的環境教育角色
一般而言,環境教育最早起源於保育教育。自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歐美國家 為了發展工業,導致自然生態系的破壞與環境品質惡化,種種的環境問題其實皆 源自於人類思想以及行為的偏差,為了解決環境危機以及許多環境運動的觸發下,
環境教育便應運而起。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與聯合國環境署
(UNEP)於 1977 年於前蘇聯喬治亞共和國的伯利西(Tbilisi)舉行了跨政府國 際環境教育會議(Intergovernmental Conference on Environmental Education),會 議中發表的伯利西宣言對環境教育賦予以下的定義:「環境教育是一種教育過程,
在這過程中,個人和社會認識他們的環境,以及組成環境的生物、物理和社會文 化成分間的交互作用,得到知識、技能和價值觀,並能個別地或集體地解決現在 和將來的環境問題」(UNESCO, 1978)。
由上述國家公園的設立宗旨,和環境教育欲達成的目標,直接說明了國家公 園環境教育的目的。國家公園推行環境教育的目標,在藉國家公園內容豐富的自 然資源及文化史蹟,培養國民自然生態基本概念,認識環境與人類的關係,進而 產生環境保育與維護環境倫理關係(蔡慧敏,1994)。換言之,國家環境教育的 推行,即是藉由每一位國民對成立國家公園的目的、意義、功能、價值等的瞭解,
透過國家公園這個活生生的大自然環境教室、專業人員的解說、以及豐富生動的 環境教育活動,使全民形成共識,瞭解正確的遊憩觀,同時也讓一般大眾瞭解,
國家公園的環境教育乃以人類長遠的福祉為依歸,極尋求人類生活與其他生物環 境間的平衡關係,進而建立大眾自然保育的觀念(宋秉明,1995)。
根據《國家公園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明確揭櫫國家公園在環境教育中扮 演的角色:「國家公園管理處為發揮國家公園教育功效,應視實際需要,設置專 業人員,解釋天然景物及歷史古蹟等,並提供所必要之服務與設施。」因此,國 家公園在環境教育中的角色除了是透過解說服務、教材、課程及活動推廣生態環 境保育理念的推廣者,同樣也是汲取專業知識與技術,用於資源保育工作的學習
根據《國家公園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明確揭櫫國家公園在環境教育中扮 演的角色:「國家公園管理處為發揮國家公園教育功效,應視實際需要,設置專 業人員,解釋天然景物及歷史古蹟等,並提供所必要之服務與設施。」因此,國 家公園在環境教育中的角色除了是透過解說服務、教材、課程及活動推廣生態環 境保育理念的推廣者,同樣也是汲取專業知識與技術,用於資源保育工作的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