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三節 障礙主體經驗
「主體性」與前一節談到的「認同」有大量的重疊性。主體性包含了人類對於自 我的觀感,涉及了有意識(conscious)與無意識(unconscious)的情感與思維,這些思
39 吳雅琴、林耀盛,〈寂靜之聲:聾人自我建構經驗的現象學心理學觀點〉,《身心障礙研究季刊》14.4
(2016.12):309-322。
40 余德慧,〈追索敘說自我的主體〉,《 應用心理研究》,16 (2002.12):214-217。
41 趙玉平,〈自己的道路自己開─論聾人文化的精神內涵〉,《聽語學誌電子報》41(2005.12)1-9。
42 吳雅琴、林耀盛,〈寂靜之聲:聾人自我建構經驗的現象學心理學觀點〉,《身心障礙研究季刊》14.4
(2016.12):309-322。
43 吳雅琴、林耀盛,〈寂靜之聲:聾人自我建構經驗的現象學心理學觀點〉,《身心障礙研究季刊》14.4
(2016.12):309-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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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與情感構成了我們對「我是誰」的判斷與感受。44
失去身體功能的人們便成了無足輕重的人(ciphers),對於那些感受、發展過程上,
或者特性上沒有缺陷的社會而言,這種社會是無法應付這些殘障者的。結果,這 些負面的情緒,鞏固的人們對於殘障人士的印象。45
身心障礙者在成長過程與他人互動的經驗中,堆積身體對於「存在感」的記憶。
醫院生產房、診療間、校園等場合,本身就是種劇場(medical theater)。46異樣身體的 展演,扮演著與生俱來「標本物」的角色,在市場、大馬路上,破壞觀看者感官反應神 經原本習慣於「普通樣子」或者「美的事物」的協調性,使人們受驚嚇甚至尖叫,也啟 動存在每個人心中的獵奇者的原始本能,異樣者的身體與行為,即使只是做一般日常生 活的小事,例如,出生、打噴嚏、綁鞋帶、說話,都能形成一股牽引張力,輕易成為眾 人凝視的聚焦點,更不用說是在運動場域下,障礙者本身就猶如格格不入的入侵者,以 殘障者為例,由於殘缺身體的疾病或畸態威脅了人類對於完整性,健全性審美的一致追 求致使人們經常將此類對象視為不完整的個體。47
長期以來,身體一直被視為受意識主宰的客體,認為人的主體即是意識,德國哲 學家海德格將理性知識的追求不斷往源頭裡推,將「意識科學」推到了人「存有」的說 明上;法國哲學家梅洛龐蒂,將主體從「意識」主體深化為「身體」主體;48以回歸佛 洛伊德強調潛意識作用的拉岡則說:「我思於不在之處,故我在於我不思之處」(I think where I am not, therefore I am where I do not think.),所謂的主體不是意識的主體,而是 無意識的主體。4950再者,又如笛卡兒所言,「我思故我在」,強調「我思」即是人作
44 Woodward, Kathryn 著(林文琪譯),《身體認同:同一與差異》(臺北:韋伯文化 ,2004),頁 54。
45 轉引自 Woodward, Kathryn 著(林文琪譯),《身體認同:同一與差異》(臺北:韋伯文化 ,2004),頁 215。
46 易 君 珊 , 〈 再 現 「 殘 」 身 體 : 日 常 生 活 中 的 障 礙 者 身 體 〉 , 《 劇 場 . 閱 讀 》 。 網 址 : https://weartcrips.com/2016/05/12/theatre-forum-disability-representation-everydaylife/ , 檢 索 日 期 : 2018 年 5 月 5 日。
47 陳惠萍,〈常體之外—「殘障」的身體社會學思考〉(臺中:東海大學社會學系碩士論文,2003),頁 2。
48 鍾芝憶,〈運動家之眼-身體與羽球世界深刻互動的痕跡〉(臺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博士論文,2015),
頁 2。
49 林香君,〈在互為主體性中建構主體性:以批判實踐取向敘說與對話為方法的教學實踐〉,《教育實踐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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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主體的特性;然而,對法國知覺現象學大師梅洛龐蒂來說,則著眼於「我能」( I can ),
意即實現真實生活情境中所引發出的具體行動,彰顯出「身體」的重要性。我們的身體 不僅僅是身體,更是個體逐漸在建構/解構身體主體的過程,自我意識不斷揚棄以達到主 客體消融的主體。猶如列德(Leder)在《不在場的身體》(The Absent Body)一書中所 指出的,身體平常不被察覺,一旦在生病的狀態下被意識到其存在,總已經是失調的狀 態(dys-state)。51
梅洛龐蒂將身體視為是以理解人與其生活世界之關係最直接的管道。他認為我們 不是一個客體,而是生活於世界中的主體( an embodied subject ),我們是經由身體來知 覺世界,並生活於世界中。因此梅洛龐蒂將身體視為「自然的自我」(an natural self),
是知覺的主體。52
障礙是一種流動也同時是種身分認同,每一位嘗試書寫主體的障礙者,可能是天 生便有身心障礙或罕見疾病,或因為中途致障經歷到生命的轉折。鄭慈瑩研究 1980 年 代至 1990 年代障礙主體的被建構與障礙意識的轉變過程中指出:
1990 年代已經很明顯可以看出障礙認同與論述從個人走向集體,探究障礙原因不 外乎是排除和汙名,障礙團體以追討國家、社會責任為由的行動路徑,將障礙集 體認同從個人宿命轉向殘而不廢在至障礙來自國家與社會的責任。53
隨著時間遞嬗,身心障礙是醫學診斷的觀點日漸轉向身心障礙者的「障礙」是由 社會所造成,外在環境產生的壓迫形成障礙社會模式觀點,大量的資訊開始討論障礙社 會模式的社會現象,將「障礙經驗」置於社會脈絡中討論的空間日增,關注身心障礙者
研究》28.2(2015.12):181-211。
50 李思逸,〈主體決定去死—對黑格爾與拉岡主體理論的一種闡釋〉,《文化研究雙月報 》147(2014.11):
22-37。
51 轉引自蔡怡佳,〈「吾即吾身」:從莫特曼—溫德的身體神學談障礙處境的體知與啟悟〉,《輔仁宗教研 究》,24(2012.03):21-42。
52 林淑蓉,〈身體、自我與失序的詮釋:精神疾病與文化療癒的會遇〉,《身體、主體性與文化療癒:跨域 的搓揉與交纏》,余安邦主編(臺北: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2013),頁 1-45。
53 鄭慈瑩,〈談臺灣 1990 年代障礙主體的漂泊與逆流〉(臺北:國立政治大學社會工作研究所碩士論文,
2016),頁 206。
22 https://ndltd.ncl.edu.tw/cgi-bin/gs32/gsweb.cgi/login?o=dwebmge 以「主體經驗」、「主體性」、「身心障礙 者主體」,為關鍵詞檢索後篩選出有關身心障礙者主體經驗研究,檢索日期:2019 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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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存在模式」、「自我存在模式」及「身體與自我存在模式」三者間擺盪,障礙者身體與 自我存在模式的生命張力樣態,正是障礙者的生命動力。55張稚鑫以為「以聽人者的認 同」、「以聾人為主的認同」、「以雙語、雙文化的認同」、「邊緣人的認同」等身分認同的 選項對聽障者/聾人來說並沒有選擇(不選擇)的權力,他們其實是被迫接受「聽/正 常人」給予他們的標籤,表面上似乎確立了自己是誰,可實際上卻陷於聽人的「選項」
中,喪失自我主體性;56郭惠瑜自述肢體障礙(小兒麻痺)障礙生命過程中和自己的右 腳對話,透過書寫重看他和右腳共處共生的生命經驗,在雙重對話中重現自我主體,展 現不服輸的生存樣貌;57廖子慧以二位運動神經元疾病患者之罹病經驗,發現病友其調 適過程在「失落導向-經驗失落的痛苦」與「復原導向-因應現實生活改變」兩端間擺 盪,擺盪程度隨著疾病程度增加而減少,也發現病友在罹病期無形中建構出對疾病的意 義,更展現出生命的韌性與加值;58陳秋慧以「回家之路」為依歸,在自己找尋障礙認 同的「憤怒」裡持續解構障礙標籤與障礙思維,在「障礙者/正常人」間抵抗掙扎,卻 在苦痛中看見意義,釋懷自己成為自由人。
以下分別闡釋何謂障礙主體經驗,討論障礙主體經驗的書寫題材,並反思過去研 究關於障礙的互為主體性與價值意義。
一、障礙主體經驗的概述
爬梳以上相關文獻,希冀從中得知障礙經驗的共通處抑或可依循的脈絡,藉此在 障礙主體性的建構能看見些微曙光。陳文珊在其著作〈全能的上帝可不可以把自己變成 殘障?〉一文中提到:
身心障礙沒有一種共同的經驗,因為殘障的成因有別,對個人未來生命的影響互
55 丁晨,〈世界的斷裂與接應:一位極重度多重障礙者生命意義之探討〉,(嘉義:南華大學生死學研究所 碩士論文,2003)。
56 張稚鑫,〈徘徊在「聽」與「聾」之間:回歸主流教育中聽障大學生的身分認同〉,(臺北:國立臺北大 學社會學系碩士論文,2004)。
57 郭惠瑜,〈右腳告白-一位肢體障礙社會工作學習者的生命書寫與主體實踐〉,(台北:國立臺北大學社 會工作學系碩士論文,2007)。
58 廖子慧,〈不被禁錮的靈魂-運動神經元疾病患者之失落、悲傷與調適經驗〉,(臺北:國立臺灣師範大 學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碩士論文,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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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社會對不同身心障礙人士的接受度與處遇也不相同,再加上年齡、性別、種 族、性取向,以及階級種種因素的交互影響,因而極難找到障礙的共同性
(commonalities within areas of disabilities)。59
由社會模式觀點檢視「障礙經驗」,英國學者 Oliver出版的《The Politics of Disablement》試著從障礙者的角度出發,首先指出障礙經驗是因外部社會結構所產生,
而非個人層次的問題,因此不能僅歸咎於個體的生理因素,反而應重視障礙發生的外在 因素,例如處於不利的生活環境,或薄弱的社會參與機會。60社會模式的觀點以為,障 礙經驗不是生理狀態的感受,而是身體與社會/態度/制度等外在環境之間無法調和的結 果,障礙的產生即是由外在社會與政治文化的建構過程。邱大昕採用傅科的權力觀點解 釋社會模式的限制,例如無障礙環境設計的設計常是來自於空間權力的不對等關係,每 位身心障礙者所遇到的障礙經驗,會隨著年齡、性別、種族、障礙類別、障礙程度以及 種種因素,而有不同,且所有障礙經驗皆不相同,但研究者經由與同質性障礙者相處之 下,發現大家共同會面臨到的障礙經驗包括:異於常人的怪異身型招引他人以奇異的目 光盯視、曾為自己的障礙感到羞恥。
身心障礙是人們先天、後天,或年老的生命歷程中都可能面臨的處境,卻經常被 賦予為「非常態」或者定義為「異常」。身心障礙是既存的身體缺陷,涵括生理、心理 乃至於智能上嚴重且永久失能狀態,是可以客觀判斷的「所與」(the given),個體被 迫地接受障礙的事實、承受障礙所帶來的生命處境。當身心障礙被視為缺陷,又以一種
身心障礙是人們先天、後天,或年老的生命歷程中都可能面臨的處境,卻經常被 賦予為「非常態」或者定義為「異常」。身心障礙是既存的身體缺陷,涵括生理、心理 乃至於智能上嚴重且永久失能狀態,是可以客觀判斷的「所與」(the given),個體被 迫地接受障礙的事實、承受障礙所帶來的生命處境。當身心障礙被視為缺陷,又以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