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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電信產業的回顧、目前現況與未來發展趨勢

第一節  電信產業的範疇

早期電信產業泛指一些以語音交換為主,解決溝通 (Communication)相關 性之產業,其目的在建立並解決語音通話的問題,例如:傳統的分時多工 (Time Division Multiplex, TDM)交換機,它可以提供市話、長途與國際語音的服務,其 傳遞介質主要還是透過銅纜線的方式,將每戶家中的電話與電話運營商電信機房 內的交換機做一有效連接。但隨著科技的進步,網際網路(Internet)的興起,它 提供了一個簡單實用且共通性高的協議 (Protocol),我們稱之為 IP (Internet Protocol),它不僅顛覆以往不同服務需要不同的網路協議,例如:語音交換機上 使用的是七號信令 (SS7); X.25 則用於窄頻的數據傳輸之封閉型網路等,也提供 了一個統一的平台。

正因為網際網路之興起,我們可以將通訊 (Communication) 分為電信 (Tele-communication, Telecom, Telco)與數據通訊 (Data communication, Datacom)兩大類,像早期的朗訊科技 (Lucent Technologies)、阿爾卡特 (Alcatel)、易立信 (Ericsson)等百年老店即屬於此 Tele-communication 的範 疇,多半以傳統的電信運營商為其主要客戶,此類型的公司多半提供像語音交換 機、多業務接取設備等大型的網路設備;然而像 Cisco、Juniper、D-Link 等因 應網際網路而生,並解決網際網路上所衍生問題的新公司,我們則可以歸納為 Data Communication,此類型的公司多半提供第二層到第七層 (Layer 2-7)交換 機、路由器 (Router)、防火牆 (Firewall)等產品,多半是以企業用戶為主,也常 歸類於所謂的 IT 產業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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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在 2000 年網路泡沫化之前,有許多的 Data communication 公司被一些 傳統的電信設備製造商給整併,因為網際網路是一個世界趨勢,誰都不能缺席,

於是 Telecom 公司藉由整併,補強在 Datacom 方面產品的不足,並提供更完整 的解決方案,所以我們不難看出電信產業的範疇相當廣泛,再加上近幾年無線網 路之崛起,例如:Wi-Fi、WiMAX 與 3G,使得此範圍更加擴大,其目的都在讓 終端客戶能無時不刻、隨時隨地能上網並取得所需要的知識或信息。

有線電視的發展也是近十幾年的事,我們通常稱有線電視的運營商為 MSO (Multi-Services Operator),從字面上的意義就是能提供多種服務的運營商,其 初期發展僅是在提供電視節目的影音服務,透過所謂的廣播(Broadcasting)技 術,經由其 HFC (Hybrid Fiber Coax)的網路,將節目源送到每戶人家中,但是 因為技術的演進,法規鬆綁與來自電信運營商的競爭壓力,使得各大 MSO 不僅 止於影音服務,更擴及到新的服務,例如:纜線數據機寬頻上網和語音服務。

在(圖 3-1-1)中說明傳統的電信運營商與 MSO 兩者之間原本是屬於井水不 犯河水的商業模式,但因為數位化時代的來臨,且兩者皆鋪設光纖網路為其主要 網路幹線,使得兩者的分界變得更加模糊,之間的差異也越來越小,反而朝向彼 此競爭的局面,所以在當令的技術層面下,不論是傳統的電信運營商抑或是有線 電視運營商皆屬於所謂的電信產業之範疇,如果再加上資訊與通訊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ies, ICT)相互結合,這已使得電信產業的領域擴 大到高科技的每一層面,也與我們生活緊密結合,真正讓通信無所不在。

資料來源: UTStarcom GE-PON 產品簡介 (2008)

(圖 3-1-1) 數位時代朝向光纖網路發展-傳統電信運營商與有線電視運營商

通訊產業是我國新興工業之一,在邁入二十一世紀之初,通訊產業將扮演重 要的角色,由於通訊產業所牽扯的技術面太廣,故其界限是比較難以去界定的,

舉凡電信、資訊及媒體傳播等均可視為通訊產業的項目之一。本研究比較偏向於 電信產業,但只要達到通訊的結果,皆可列為通訊產業的範疇中,顯而易見,未 來 3C (Computing, Communication, and Consumer)的整合將是不可避免的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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勢。

進,似乎很難用單一法令去限制其服務範圍,於是電信法規 (Telecom Regulation) 的適切性就必須隨時拿出來討論。

所有的國家對無線電的管制均非常的嚴苛,因為頻譜 (Spectrum)的資源有 限,必須先取得特許執照後,且每年還必須繳交所謂的頻道使用規費,當時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