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電子化政府與電子郵件在政府部門的應用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一節 電子化政府與電子郵件在政府部門的應用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一節 電子化政府與電子郵件在政府部門的應用

一、電子化政府

隨著電子網路時代的來臨,世界各國政府也順應這波趨勢,逐漸朝向電子 化政府的目標前進,根據我國國家發展委員會官網的介紹,我國在民國 87 年 起即開始推動第一階段的電子化政府中程推動計畫,迄民國 106 年已經完成了 四階段的電子化政府推動計畫,如今正朝向第五階段「服務型智慧政府推動計 畫」的目標發展 (國家發展委員會, 2018),除了利用政府入口網站提供超過 12800 多項表單下載,也提供 2300 項線上申辦服務,在政府對內及對外的聯絡 管道上也積極推動公文電子交換及線上簽核系統,節省將近 8 億元的郵資和工 作成本 (簡宏偉, 2012)。而我國的電子化政府成效也在國際上受到認可,日 本早稻田大學在 2016 年做出的「電子化政府評比」即把我國列為全球第十名,

與英國並列 (于國欽, 2016)。又,根據財團法人臺灣網路資訊中心的《2017 年臺灣寬頻網路使用調查報告》,我國有 80.2%的人民在最近半年內上過網,遠 高於世界 2017 年的平均上網人口比例(50%),甚至高於上網人口比例最高的 歐洲地區(76%) (We Are Social, 2017),可見我國網路之普及。雖目前無 正式統計資料,仍不難想像我國政府機關及職員使用電子網路作為日常公務通 訊媒介的比例。

據中國公共行政學者張成福(2000)的說法,電子化政府是指:「政府有效利 用現代信息和通訊技術,透過不同的信息服務設施(如電話、網絡、公用電腦 站等),在其更方便的時間、地點及方式下,對政府機關、企業、社會組織和公 民提供自動化的信息及其他服務,從而建構一個有回應力、有效率、負責任、

具有更高服務品質的政府。」他認為在電子化政府的建構下,可以達到的積極 價值其中一項即是「提高政府的反應能力和社會回應力」,政府可利用現代通訊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因特網(Internet)、電子郵件、電子佈告欄等新興的科技方式,與民眾建立一 個迅速、有效的溝通途徑和意見反饋機制,從而實現和擴大公民對政府公務管 理的參與。」 由此可知電子通訊技術在電子化政府中所扮演的關鍵角色。

二、電子郵件

而電子郵件作為一種較早出現的電子通訊服務,在各國電子化政府的發展 中逐漸佔有重要的地位,越來越多國家發現電子信箱作為政府機關及員工間溝 通管道的重要性,電子化政府評比第一名的新加坡很早就注意到了這個現象 (于國欽, 2016)。早在 2005 年 Seow 等(2005)所做的研究即指出,在新加坡 政府中,有 82%的職員認為電子郵件在他們的工作中是相當重要的,每人平均 每日花在管理電子郵件的時間是 2 小時又 10 分鐘,在他們的電子信箱中,平 均有 78%的信件與工作相關,有 15%為與工作無關的個人信件,還有 7%是垃 圾郵件。此 2005 年的研究,即已揭櫫在一個高度電子化的政府中,電子郵件通 訊在政府人員工作當中的重要程度,更遑論網路更為普及的此時。

三、電子郵件相關政策與規範 (1)國外及國際組織

聯合國(United Nations,簡稱 UN)在其「聯合國檔案管理」的政策說 明也提到:「電子郵件在聯合國已經成為一項重要的業務工具,你所接收或 創建的電子郵件訊息可能成為檔案的一部分,因為它們可能提供了聯合國 一些業務往來的證據或資訊。」 (UN, 2007)

英國的蘇格蘭國家檔案館(National Records of Scotland,簡稱 NRS) 也在其「電子郵件管理」政策說明中提到:「電子郵件需要像其他檔案一樣 的被管理,許多政府的業務往來與決策經常是以電子郵件記錄的……」

(NRS, n.d.)

印 度 電 子 與 資 訊 科 技 部 (Department of Electronics and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Information Technology,簡稱 DEIT)的《印度政府電子郵件管理政策》第 1.1 條即開宗名義道:「政府以電子郵件作為一種主要的通訊方式,通訊包 括在使用者間傳輸的有關印度政府的數據資料,無論是在國內或國外。」

(DEIT, 2014)

美國北卡羅萊納州作為美國最重視電子檔案及電子郵件保存的州之 一,北卡羅萊納州檔案館(State Archives of North Carolina,簡稱 NCA) 在其電子研究政策的政策目的亦闡明:「公務人員依賴電子郵件作為一個 快速且有用的溝通工具以處理政府業務的情況已經大幅增加,員工們經常 使用電子郵件進行日常活動,例如收取或發送報告、政策、官方備忘錄、

通訊信件以及支援各種他們機關中的業務相關程序及匯報等」,而這些電 子郵件既然是為了公務目的而收發,則極有可能包含重要的政府業務訊息,

也因此,該政策目的亦強調:「就像紙本文件一樣,某些的電子郵件亦有行 政、財政、立法、參考或檔案保存價值」 (NCA, 2009)

(2)我國

在我國,電子郵件無疑也是政府行政中的重要工具,電子郵件的規範 經常可見於中央及地方法規中,如《政府資訊公開法》第七條第三項即規 定政府機關之組織、職掌、地址、電話、傳真、網址及電子郵件信箱帳號 應主動公開。

中央部門機關如總統府制訂了《總統府府內網路電子郵件管理要點》; 監察院制訂了《監察院電子郵件管理要點》;消防署制訂制訂了《內政部消 防署電子郵件使用管理要點》。

而地方機關對電子郵件的使用也制訂了相關規範,如《南投縣政府電 子郵件使用作業規定》、《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暨所屬機關使用電子郵件作業 規定》、《基隆市政府網際網路暨電子郵件使用規範》、《宜蘭縣政府員工電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子郵件信箱使用規範》、《新竹縣政府及所屬機關電子郵件管理要點》等名 稱類似的對內法規命令。

另外,在處理人民與政府關係的行政法規中,亦有許多與電子郵件使 用相關的規定,如:

1. 勞動基準法檢舉案件保密及處理辦法(2017)第 3 條第 2 項即規定:

「前項所定書面,包括電子郵件及傳真。」將電子郵件納入民眾對主管 機關書面檢舉之範圍;

2. 專利電子申請及電子送達實施辦法(2016)第 10 條第 2 項規定:「專 利專責機關依第七條至前條規定通知使用人,應以電子郵件或專利專 責機關提供之其他方式通知之,不另以紙本送達之。」是容許機關在民 眾同意且完成一定認證步驟後,以電子郵件之寄送作為通知的方式,且 視為已送達;

3. 船舶法(2010)70 條第 2 項:「遊艇活動未涉及入出境者,於出海前填 具相關船舶、航行及人員等資訊,向出海港之海岸巡防機關以電子郵 件、傳真或現場等方式報備,其相關表格、程序由海岸巡防機關定之。」

容許人民以電子郵件向主管機關寄送法定應報備之資訊;

4. 應考人申請閱覽試卷辦法(2015)第 7 條第 2、3 項:「經核准閱覽試 卷之應考人,應依試務機關通知之指定期日及閱覽場所進行閱覽試卷。

前項通知得以傳真、簡訊、電子郵件及其他電子文件方式為之。」容許 主管機關以電子郵件作為通知人民之管道;

5. 民眾檢舉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獎勵金支給要點(2011)第 4 條第 1 項:「檢舉人不論以書面、口頭、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供檢 舉線索,受理檢舉機關應設置專案紀錄,注意檢舉案件之保密,並以密 件彌封加印處理。」;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6. 高雄巿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2014)第 4 條:「民 眾發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行為,得以書面、電子郵件或其他適當方 式,敘明具體違規事實,並檢具相關資料,向主管機關檢舉。」; 7. 交通部公路總局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2015)第 2 條第 1 項第 1 目

之前半:「人民直接向本局或經由其他機關移辦,以書面、傳真、電子 信箱等方式陳情之案件,本局秘書室(文檔科)於收文後,應以陳情類 別登入公文管理系統,分由各業務主管單位辦理。」;

8.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電子信箱處理作業規定(2002)第一條即規定:「為 提升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各處(室)處理本會主任委員電子信箱郵件之效 能,特訂定本作業規定。」;

9. 金門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電子民意信箱陳情案件處理作業要點(2012)

第一條即規定:「金門縣政府為促進所屬各機關學校運用電子民意信箱,

受理民眾以網際網路建議、陳情或申訴案件,處理作業有所準據,特訂 定本要點。」皆是容許民眾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寄送陳情或檢舉內容,。

上述各法規命令規定了政府與民眾間得使用電子郵件之方式寄送正 式的申請、檢舉、陳情、通知、回覆等文件,此類法規不一而足,不勝枚 舉,可知電子郵件無論在我國中央或地方政府、面對政府內部或是面對一 般民眾,都已成為極為日常、使用頻繁且不可或缺的文書傳遞工具。

由上述研究、政策文件、法規命令可見,電子郵件作為一種越趨正式 的通訊方式,在電子化程度高的政府中,已成為相當重要的工具,無論是 它被使用的頻率抑或是它所包含的內容,重要性往往已不亞於正式的公文 文書。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