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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電腦課程學習成效

一、電腦課程的緣起

早期台灣的國小課程標準中,在科目的編制中,並沒有明訂出「電腦」這一 科目,在國民小學課程部分,教育部於 1975 年及 1993 年所公布實施之課程標準 中,並未將電腦課程列入,電腦課程通常都是由各縣市自行訂定或由各學校自行 規劃實施(何榮桂,2002)。也因為國小部分並沒有正式的電腦課程,各縣市的 學校多以社團活動的方式來實施(徐瑞奎,2004)。

這種明明有實際教學活動,卻無課程標準依據的窘境,到了 2000 年有了重 大的轉變。教育部(2000)在當年公布了「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暫行綱要」,

並自 2001 年起開始實施,依據綱要的規定,電腦課程在國小階段是屬於重大議 題之一的「資訊教育議題」。雖非七大課程領域,但綱要中也明定:「資訊課程應 安排在三至七學年,三到六學年每學年建議上課節數為 16 節,第七學年則建議 40 節的學習時間;除融入於各學習領域中實施外,並得視內容性質,集中於適 當學習領域或彈性學習節數中實施教學。」相對於語文、數學等七大課程領域來 說,資訊教育雖然不屬於單獨的領域,但除了應安排授課節數外,更要透過資訊 融入的方式,配合各大領域進行教學。

二、電腦課程賦予學生的知識

不論在任何領域,學習的目標便是獲取知識,一般來說,知識的表徵有兩種 呈現方法(Gagne, Yekovich, Yekovich, 1993;岳修平譯,1998),分別是敘述性 知識(declarative knowledge)和程序性知識(procedural knowledge)。吳昭容、

徐千惠(2010)曾整理表示,敘述性知識意指知道為何如此(knowing why),能 把有意義的事實聯繫起來;程序性知識則是指知道如何做(knowing how-to),是 問題解決時一系列的行動,也被稱做算則(algorithm)。

對於電腦課程可學習到的知識而言,敘述性知識的例子大多指視窗應用程式 的介紹或說明等;而程序性知識則是各種操作方法的使用,例如開啟檔案步驟、

插入圖片等等(潘淑靜,2006)。由此可知,在電腦課程的知識學習上,敘述性 知識與其他學科較為類似,多屬記憶性,而程序性知識則是關於如何做某事或關 於刺激和反應之間聯繫的知識,也是技能或行為程序學習的基礎(陳烜之,

2007)。

電腦軟體應用技能的學習,屬於心理動作技能領域。教師在教授程序性知識 時,應將教學目標之連續動作拆解為數個獨立動作,提供學習者模仿及嘗試錯誤 的機會,再藉由多次的反覆練習,才能達到自動化與學習遷移(徐淑芬,2010)。

正因為程序性知識的習得相當緩慢,須不斷的練習與經驗的累積才會加強程序性 知識的習得;若是可以透過觀摩同儕的作品與分享彼此的經驗,進行合作式的程 序性知識建構,將會加速程序性知識的習得(潘淑靜,2006)。

三、電腦課程賦予學生的能力

能力和知識是密切聯繫著的。一方面,能力是在掌握知識的過程中形成和發 展的,離開了學習和訓練,任何能力都不可能發展;另一方面,掌握知識又必須 以一定的能力為前提,能力是掌握知識的內在條件和可能性。不管是 90 暫綱、

92 課綱或是 97 課綱,透過資訊教育的推行,教育部(2011)訂出了資訊教育應

賦予學生的核心能力,也針對這樣的取向訂定了課程目標、各階段的教學重點以 及能力指標,分別詳述如下。

在核心能力上,國小學生透過資訊教育應該可得到,對於資訊科技概念的認 知能力、資訊科技的使用能力、資料的處理與分析能力、網際網路的認識與應用 能力、資訊科技與人文素養的統整能力。

在課程目標上,必須引導學生透過學習資訊與網路科技的基本知識與技能,

解決日常生活的問題,並可藉由資料的搜尋、處理和分析,增進其邏輯思考以及 與他人溝通的能力,並且教導學生認識資訊倫理與資訊安全等相關常識,進而培 養其使用資訊科技的正確態度,提升其人文關懷與主動學習的能力。

在教學重點上,資訊教育的第三階段也明確指出,國小五、六年級,重點在 於讓學生進行「創作分享」,透過接觸電腦多媒體設備、學習簡報軟體的使用、

進行簡單的影音編輯、認識網路環境與資料的安全防護及資訊倫理的提升等。

在能力指標的設定上,對於五年級的學生,教學的設計必須要符合以下 12 項指標(教育部,2011):

1、認識電腦病毒的特性:讓學生瞭解電腦病毒的種類、帶來的影響與防治 的方法。

2、認識電腦硬體的主要元件:教導學生認識電腦硬體的主要元件,包括記 憶體、中央處理器、硬碟、排線、主機板等,以及基本周邊設備,包括影音裝置、

印表機、喇叭、燒錄機等裝置。

3、操作掃瞄器及數位相機等工具:教導學生利用掃瞄器、數位相機、錄音 筆、視訊攝影機及麥克風等工具蒐集視訊資料進行編輯。

4、利用簡報軟體編輯並播放簡報:教導學生應用簡報軟體製作專題簡報,

並能展示專題內容。

5、應用網路的資訊解決問題:教導學生運用網路資源,解決日常生活及課 業上的問題。

6、瞭解電腦網路之基本概念及其功能:教導學生瞭解網路的基本原理、傳 輸方式及其基本功能。例如有線網路環境與無線網路環境的基本傳輸概念及網路 環境的基本設定功能。

7、遵守區域網路環境的使用規範:教導學生遵守學校訂定的區域網路使用 規範及其相關法令。

8、利用搜尋引擎及搜尋技巧,尋找合適的網路資源:教導學生利用搜尋技 巧(關鍵字查詢、布林邏輯等)有效地搜尋合適的標的資料。

9、瞭解與實踐資訊倫理:教導學生瞭解資訊倫理的重要性,並培養尊重他 人,遵守網路上應有的禮儀。

10、認識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教導學生認識智慧財產權、個人資料保護法 之基本概念及保護隱私權的重要性。

11、認識正確引述網路資源的方式:教導學生瞭解引述其他網頁及網站資料 時,正確引述的方式。

12、認識網路資源的合理使用原則:教導學生瞭解運用他人網頁及網站資料 時,合理使用的範圍及原則。

由上述的指標可以瞭解,透過資訊教育,學生所需的能力十分多元,而可應 用於教學上的軟體更是五花八門,諸如文書處理軟體(Microsoft Word、Microsoft PowerPoint、Microsoft Excel…等)、影像處理軟體(PhotoImpact、非常好色、光 影魔術手…等)。而對於五年級學童而言,差不多到達形式運思期,已具備有一 般成人的腦力,所不足的部分,僅僅只是在生活上的歷練經驗,以及在社會中的 相處(張春興,2013)。透過簡報軟體的製作,學生可將所學以多媒體的型態呈 現出來,達成知識的建構與探索。在知識的建構方面,學生在做簡報設計前,必

須先徹底理解新知識,然後重整知識與做成摘要,最後整理成簡報並報告。在知 識的探索方面,學生想要完成簡報設計,必須上網搜尋並整理資料才能使簡報更 為豐富(張國恩,2001;陳專塗,2003;簡秋蘭、張瀝分,2011)。在各縣市所 舉辦的國民中小學學生網路競賽實施計畫中,針對簡報製作的評分也提出了相關 標準,由北、中、南、東各區域擇一縣市整理如下表:

表 2-1

各縣市簡報製作評分標準

縣市 評分標準

桃園縣 型式、大綱、構思 30%;內容正確性及修辭 20%;版面、背景及美 工 20%;口頭報告 30%

台中市 資料結構 35%、內容 25%、手法創意 5%、色彩美觀 5%、版面安 排設計 25%、創用 CC 運用 5%。

嘉義縣 簡報內容 30%(含創意內容)、表達能力(含創意表達)30%、團隊 合作(含簡報學生自製)20%、製作技巧 10%

台東縣 表達能力(含創意表達)35%、簡報內容 35%(含創意內容)、製作 技巧(含採用自由軟體)30%

從歷年來各縣市舉辦的簡報軟體競賽所頒布的評分標準可以瞭解到,學生在 進行簡報軟體操作時,本身需要具備相當多元的能力,諸如簡報內容豐富程度、

版面設計與美工、簡報製作技巧等。而這些能力正好與教育部所訂定國小學生在 資訊領域應具備的五大基本能力(資訊科技概念的認知能力、資訊科技的使用能 力、資料的處理與分析能力、網際網路的認識與應用能力、資訊科技與人文素養 的統整能力)相呼應。綜上所述可以發現,簡報軟體的學習,其所涵蓋的能力範 疇頗為全面,國小五年級的學生想要完成一個完整的簡報發表,需要多方能力的 配合才可以達成。在強調五育並重、多元發展的今時今日,學生之關鍵能力(key competency)不該再侷限於基本學科能力,諸如數理、閱讀、科學等能力,而應 該由「自我發展」、「人際互動」以及「問題解決」等能力的引導來做教學(鄭義 勳,2012)。教師透過簡報軟體的教學,應可幫助五年級學童獲得教育部在資訊 領域所規劃的各種能力,並發展更多元的能力。

四、簡報軟體的學習成效

瞭解電腦課程可賦予學生的知識與能力,並整理各縣市在簡報製作競賽所訂 定出來的評分標準後可以知道,簡報軟體的學習對於學生而言是複雜且多元的,

而衡量學習者的學習成果最重要的指標就是學習成效,在教學品質的評估中,學 習成效也是最主要的項目之一,可能會受到學習者的學習型態、周遭環境、課程 本身的設計、教師的教學品質等因素影響(張春興,2013)。林姿利(2007)定 義學習成效係指,當學習活動告一段落,透過各種形式的評量對學習者施測,由 評量的結果瞭解學習者學習內容的習得情形。嚴文廷(2008)認為學習成效不易 界定其定義,它有可能是一份成就測驗的分數或學生的學業成績,也可能是某些 行為上的改變。總結來說,學習成效泛指教師教學及學生學習活動進行一個階段

而衡量學習者的學習成果最重要的指標就是學習成效,在教學品質的評估中,學 習成效也是最主要的項目之一,可能會受到學習者的學習型態、周遭環境、課程 本身的設計、教師的教學品質等因素影響(張春興,2013)。林姿利(2007)定 義學習成效係指,當學習活動告一段落,透過各種形式的評量對學習者施測,由 評量的結果瞭解學習者學習內容的習得情形。嚴文廷(2008)認為學習成效不易 界定其定義,它有可能是一份成就測驗的分數或學生的學業成績,也可能是某些 行為上的改變。總結來說,學習成效泛指教師教學及學生學習活動進行一個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