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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青年與志願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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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青年與志願服務

研究者於本節中首先將了解青年志工的參與現況及青年志工所熱衷的服務 領域;第二部分則對青年參與志願服務的動機作探討。

一、 青年參與志願服務之現況

根據 Bureau of Labor Statistics U.S. Department of Labor(2012)針 對美國 2011 年的志願服務之統計顯示,從 2007 年開始,16 歲至 24 歲的志願服 務人數逐年增加,由原本的 7,798,000 人提升至 2009 年的 8,578,000 人,佔此 年齡層總人口數的 22.5%(見圖 2-1-1)。

反觀臺灣青年志願服務參與的狀況,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2009)的資料 顯示,於 2006 年參與國際青年服務日的志工佔全球第四大;2007 年響應此活動 的青人數更超過十萬人次;直至 2008 年,超過 8,000 個青年志工團隊,及 27 萬 多名青年加入服務的行列。此外,内政部統計處(2010)亦指出,各直轄市及縣

(市)政府社會局主管的 18 歲至 29 歲的青年志工總人數從 2002 年的 8,790 人 提升至 2011 年的 22,559 人(見圖 2-1-2)。

從以上的資料中得以了解,青年志工呈現逐漸增加的趨勢。而這些青年志工 的 人 力 主 要 投 入 於 哪 些 領 域 ? 根 據 Bureau of Labor Statistics U.S.

Department of Labor(2012)的資料顯示,於 2011 年間 16 歲至 24 歲的青年最 常投入的項目為勞力參與(13.0%),其次是家教或教師(10.4%),接下來募款

(9.5%)、輔導青少年(mentor youth)(9.3%)、食物收集與分配(8.5%)、運動 志工(6.6%)、音樂表演或藝術活動(5.2%)等等。反觀國内,行政院主計處(2003)

社會發展趨勢調查發現,大專及以上者在參與社會服務的行動中,學校志願服務、

宗教服務、環保與社區服務,以及社會福利服務為最受歡迎的服務類別,分別佔 了 33.72%、25.29%、24.12%及 21.78%,遠勝於選擇參與醫院社會服務、文化/

休閒/體育服務、急難救助及交通服務、政治團體服務、職業團體服務及其他類 型的志願服務。而林東泰(1997)的研究指出,從事志願服務的青年最熱衷於關 注老人福利服務、殘障福利工作、少年福利工作、兒童與婦女福利工作的社會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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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類;而其次為社區發展的志願服務;接下來為社區聯防、教育輔導與衛生保健;

最後為環保、文化建設與交通安全的類別。

小結

總結以上的資料顯示,青年志願服務的參與情況呈現逐漸提升的狀況。其中 美國青年最熱衷的服務項目順序為勞力付出、募款、輔導青少年、家教或教師、

食物收集與分配、藝術類性活動、運動志工等;在臺灣,青年較感興趣的志願服 務為學校志工、宗教服務、環保與社區服務,及社會福利服務,而其中又以老人 福利服務、殘障福利工作、兒童與婦女福利工作為優先。由以上資料可見,國内 外在志願服務類型中也各有特色,國外較重視宗教、藝術、運動類型的志願工作;

而臺灣則較重視以老人、殘障人士,及兒童與婦女為服務中心的社會福利服務。

此外,美國、英國和臺灣在志願服務類型和對象方面共同著重的方向,包含了對 青少年及對環保議題的服務。

二、 青年參與志願服務的動機

為了解促成青年志願服務的參與,以下首先將透過青年對志願服務功能與志 願服務者的看法,了解他們對志願服務所秉持的態度,進而探討青年參與志願服 務的動機。

(一)青年對志願服務的看法

1. 青年對志願服務功能的看法

青年對志願服務的理解和認知對他們參與志願服務的行動有著重要的影響。

根據 Institute for Volunteering Research(2004)指出,青年對於志願服務 的看法會受到其本身有無志願服務經驗的影響,既曾參與志願服務的青年對志願 服務較不容易產生狹隘的看法;但普遍上而言,他們對於志願服務是抱持著正面 的態度。在國外,大多數青年對志願服務的認知為這種方式可以幫助他人、是個 好公民的表現,而實踐的過程中亦可以培養經驗及發展技巧,例如:溝通技巧、

承擔責任、自我管理、合作精神等(Institute for Volunteering Research, 2004;

Ellis, 2004)。此外,他們也認為可以為別人做一些小事而犧牲一些時間是有價 值的,並且認同無酬勞幫助別人做事的美德,甚至認為志願服務存在著學習和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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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世界的含義(Institute for Volunteering Research, 2004)。志願服務除了 被認為能夠提供以上的成長與學習,也是個玩樂和享受的機會,而且是個很“酷”

的行為(Smith, 1999)。雖然許多研究顯示青年對志願服務有良好的認知,但 Roker et al(1999)的研究顯示,許多年輕人並不喜歡「志願服務」的字眼,

以至於即使他們參與的活動性質與志願服務性質相似,但他們並不以「志願服務」

來定義他們參與的活動,其中主要的原因是志願服務讓他們覺得羞恥,且他們看 不見服務的意義,甚至還會被同儕覺得那是「不酷」的行為(引自 Gaskin, 2004)。 另有項研究發現青年對志願服務持有狹隘的概念,他們認為志願服務是去旅遊、

喝茶享受、幫助老人、和小朋友一起工作,甚至是協助街友在鬧市裡籌款的行為

(Institute for Volunteering Research, 2004)。

反觀國内,林東泰(1997)探討 20 至 44 歲青年對志願服務意義、態度、目 的、個人價值及社會價值的看法,發現 20-24 歲年齡層的青年,有 95.42%認為 志願服務是志願奉獻時間服務他人的活動;93.46%認為可獲得自我成長,佔各個 年齡層中最高比例;90.20%認為志願服務為不計報酬的付出,為各年齡層中比例 最低的群體;接下來為可使社會更加和諧佔 86.93%;最後,認為參與志願服務 是一件很光榮的事情為 83.10%。由此可見,青年對志願服務持有積極正向的概 念,尤其是志願服務對社會的貢獻、對個人的發展,甚至是社交需求方面的看法 都表示認同。然而,也有一部分的青年對於志願服務持有負面的看法,包括對志 願服務此名詞的感受、服務内容、服務對象仍保有狹隘的概念。

2. 青年對志願服務者的看法

青年對志願服務者的印象也會影響他們對志願服務的認同感。志願服務者在 青年的心中仍有著刻板的印象。國外學者的研究指出,年輕人認為志願服務者是 一群自以為是,或者無所事事的中年婦女(Richardson,1990;Foster and Fernandes,1996;引自 Hill et al, 2009)。有研究認為,老年人相對於年輕 人更有可能參與志願服務的活動(Gaskin, 1998)。

然而,青年對於志願服務者的看法也頗為多元,雖然認為志願服務系屬老年 人的領域之看法仍存在,但志願服務新形象亦在誕生(Gaskin, 2004)。Smith

(1998)的調查顯示,大多數 18-24 歲的年輕人認為充滿志願服務者的社會是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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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的社會,他們彌補了專業人士無法提供的服務,在服務提供之時展現了能力及 專業性,甚至有些時候在工作上比支薪員工還更有使命感(引自 Hill et al, 2009)。Institute for Volunteering Research(2004)的研究結果回應了以上 説法,大部分青年認為志願服務者是喜歡幫助別人、有使命感、想要促成改變的 一群人;甚至有人認為,成為一名志願服務者不應受到任何條件的限制,任何想 要幫助別人的人都可以成為志工。

小結

由以上陳述可見,青年對於志願服務本質與志願服務者的看法呈現多樣化的 現象。對志願服務持有正面態度的青年而言,主要認為志願服務擁有利他價值,

並且是個有助於培養及提升個人各方面的成長與學習的活動。然而,青年對志願 服務的觀點也會受他們狹隘認知的影響,使他們對志願服務的意義與内涵持有另 一種詮釋,正如他們排斥「志願服務」的字眼,且認為志願服務中的服務對象僅 止是幫助老人、小朋友等,甚至認為志願服務是喝茶享樂的活動,因而無法體會 志願服務真正的内涵。在針對志願服務者觀點的方面,有人認為那是屬於老年人、

婦女或中產階級的活動。然而,普及參與志願服務的概念越來越被推廣,因此,

一些年輕人開始認為志願服務者不只是特定人士才能參與的活動,而是有心有力 的人都能夠成為志工。青年對於志願服務者抱持正面的看法,亦表現在他們對志 願服務者服務的態度上,認為他們對社會充滿熱忱、有使命感,且在工作上展現 的能力與專業性都能夠媲美支薪的員工。由此可見,培養青年對志願服務功能正 確的認知以及去除對志願服者的刻板印象,對於改善他們對志願服務的感受和詮 釋,進而促進青年的參與是很重要的一環。因此,研究者在這裡的反思是:本研 究樣本中的青年如何看待志願服務?又他們在服務過程中,如何詮釋志願服務工 作者的角色?

(二)青年參與志願服務的動機

在現今社會,參與志願服務已成為一種潮流。然而,選擇加入志願服務有很 多可能的原因。根據國外的研究,Omoto & Synder(1995)及 Gil Clary et al

(1998)發現志願服務參與行為可分為六個動機:(1)價值動機,認為志願服務 是個人表達利他或人道主義價值和態度的機會,志願服務者通常都擁有關懷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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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特質;(2)社會動機,在志願服務中可獲得拓展人際關係,或與重要他人共同 參與活動的機會;(3)了解動機,獲取新的學習經驗和發掘技巧、知識和能力等;

(4)工作動機,習得和工作相關的能力及拓展尋求工作的機會;(5)保護動機,

亦是一種自我防衛的表現,既志願工作者從助人行動中減少自我由於相對其他人 幸福而產生的罪惡感受;(6)自我增強動機,認為志願服務有著自我成長的發展,

且透過增進個人自尊及自我形象獲得滿足感。對於青年而言,參與志願服務的對 他們的吸引力為何?María Celeste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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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la & Juan Francisco Díaz-Morales

(2009)對 16 歲至 25 歲的志願服務參與者的研究顯示,此階段青年參與志願服 務之原因多為了解動機(understanding motive),其次為價值動機,再次之為

(2009)對 16 歲至 25 歲的志願服務參與者的研究顯示,此階段青年參與志願服 務之原因多為了解動機(understanding motive),其次為價值動機,再次之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