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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原生家庭成人照顧者

在本研究作品裡,無家兒童曾主動尋求或被動接受來自非原生家庭成人的照 顧。這些來自非原生家庭的成人照顧者,包含了素昧平生的親友、教育或社會福 利機構的代表,甚至是毫無任何關係的陌生人,從各自的立場對無家兒童提供援 助。有些成人傾向於導正無家兒童的「偏差問題」,有些成人提供親職般的關懷與 照護,還有些成人則是像智慧長者般,適時為無家兒童指引尋家的方向。面對這 些來自外界的幫助,無家兒童表現出不同的反應,他們有的接受,有的抗拒與排 斥,或是感到疑惑。為能理解前述無家兒童與非原生家庭成人照顧者之間的關係,

本節先參考Michael  Wyness 在其著作《童年與社會:兒童社會學導論》中關於「兒 童是依賴的存在」的論述,來探討兒童在社會結構中附屬於成人的次等地位,再

分析各研究作品中非家庭成人照顧無家兒童的方式與態度,以及無家兒童的反應 與想法。

一、 附屬於成人的兒童

在《童年與社會:兒童社會學導論》的第二章〈童年與社會結構〉裡,Michael   Wyness 以英國官方統計資料庫《社會趨勢》(Social  Trends)為例,說明兒童因為 被視為「依靠者」,時常被隱藏於家庭和家戶之中,而不被當作獨立的分析對象。

為了彰顯兒童於社會中的「依賴的存在」,結構主義將兒童視為是一個可見的社會 範疇,藉以檢視兒童於社會結構中的附屬地位。

Wyness 參考 Jens  Qvortrup 的作法,從政治、文化與經濟三個結構面向劃分出

「依賴的」兒童與「獨立的」成人,好將兒童併入社會結構中與成人進行世代差 異的比較。從政治面來看,成人享有法律的補償和政治權利,兒童則受到較多年 齡規約的限制。其次,社會依賴被當作是一種文化手段,區分出兒童和成人在社 會結構中的不同位置。成人因其獨立性、理性和能力,被定位為要為兒童行為負 責的照顧者和控制者。成人根據兒童的依賴性、需要照顧和控制來制定行為規範,

期待兒童以各種方式遵守。再者,由於兒童被歸類為「受撫養者」的地位,使其 經濟地位難以受到檢視,更沒有機會去爭取任何資源的分配。總之,「兒童的依賴 地位和對於家庭和家戶的依附,讓他們難以被視為是一個格外弱勢的少數數團體」。

225

在女性主義關注家庭黑暗面的研究中,也是近期才將兒童從與女性相同的社 會結構中加以分開。像是John  Hood-­William 從「年年齡」將父權主義區分為以丈夫 支配妻子為主的「婚姻父權主義」,以及強調父母支配兒童的「年年齡父權主義」。 Wyness 發現到前述兩種父權主義在核心家庭中尤為明顯,且在其相互作用之下,

強化了男性成人作為家庭經濟來源的地位。而依附於其中的兒童就像女性一樣,

     

225   Michael  Wyness,《童年與社會——兒童社會學導論》,頁 34。  

成為該「社會結構的一個次級團體」。226

Wyness 又從女性主義對童年的研究中注意到兩種歷史對應關係。第一種對應 關係談論的是當代各種童年「偏差」範疇所帶來的童年威脅,進而將童年視為某 種需要排除與控制的社會問題。於此,兒童便如過往女性般,被判定缺乏自我最 佳利益的決定能力,需仰賴「有責任的他人」(尤指父母與師長)以保護之名,為 其公共和私人生活等面向代為做出抉擇。第二種對應關係則聚焦於兒童與成人之 間的經濟關係,由於家戶之主以及家庭收入來源以男性成人為主,導致單親女性 家長的受薪工作和經濟角色易受忽略而陷入貧窮困境。事實上,被定位為「受撫 育」而處於次等地位的兒童,比起女性成人「更更容易易陷入貧窮困境裡裡(……)兒 童由於缺乏人的社會價值、結構上能見見度度低,不不僅讓他們更更容易易受到經濟剝削,

而同時這種剝削也更更難為人發現」。227 綜前所述,由於兒童被視為是「依靠者」,

不僅被判定需要成人的照顧與管理,更因為能力不足,無法為自己爭取權益,也 難以在經濟上擁有自主權,導致他們比起女性更難脫離依附於成人的次等地位。

二、 收留留狄樂樂樂樂曼兒童的成人

我們是客人。是陌生人。人家根本不不知道我們的存在,現在卻要幫助我 們。我們照人家的話做,好不不好?228

《回家》裡第一個收留狄樂曼兒童的,是席拉姨婆的女兒尤妮表姨。為了處 理狄樂曼兒童無家可歸的問題,尤妮表姨求助於自己最崇敬的約瑟夫神父,並全 然遵從神父所給予的任何指示。初次見到狄樂曼兒童時,約瑟夫神父只留下荻西 談話,其他孩子則被支開回房間睡覺。傑米對於不能參與他們的對談表示抗議,

荻西只好試著讓他理解,現在的他們是不邀自來的「陌生客人」,理應配合對方提      

226   Michael  Wyness,《童年與社會——兒童社會學導論》,頁 38。  

227   Michael  Wyness,《童年與社會——兒童社會學導論》,頁 39。  

228   辛西亞.佛特,《回家(上)》,頁 249。  

出的要求。

之後,在約瑟夫神父的安排下,弟弟妹妹們被送到夏令營上課,荻西則是配 合尤妮表姨的需求,負責看家與做家事。為了不讓大家重回街頭辛苦的生活,荻 西提醒手足,「我們要讓尤妮表姨高興,你懂嗎?還有約瑟夫神神父,我猜。我們要 表現出最好的行行為」。229 荻西自己也賣力地討好尤妮表姨,還不斷要求自己要懂 得表示感激。然而,尤妮表姨只是為了盡到教徒的責任收留他們,除了提供吃住,

甚少主動給予關懷。同樣的,約瑟夫神父雖然好心拿來兩大袋舊衣服給他們更換 時,卻從未問過他們真正缺少的衣物是什麼。這種被歸於「受撫養者」的地位,

只能依賴成人給予與安排,卻「沒有要求任何資源分配的機會」,令荻西感到既乏 味又失望,而越來越不確定是否留在尤妮表姨的家就是他們最好的選擇。

Michael  Wyness 曾提到學校「藉由規則、價值與行行為習慣施加於兒童身上,

並給予定位,進而強化兒童的次級地位」。230 在如同學校機構的夏令營裡,象徵 主流權威價值觀的約瑟夫神父和柏妮思修女,以他們所遵從的教養信念來評定狄 樂曼兒童表現的好壞。除了學習表現優異的傑米受到肯定,山姆被判定為有異常 行為的「問題兒童」,貝絲則是有學習困難的「智能遲緩小孩」。約瑟夫神父和柏 妮思修女還認為荻西處理不了山姆與貝絲的「偏差」問題,所以建議把山姆送給 其他家庭收養以減輕負擔,把貝絲送去特殊機構接受特殊教育。儘管荻西試著向 他們解釋自己平時所觀察到的山姆與貝絲的狀況,卻因為他們認為自己是「知道 得比較多」的成人而予以否定。

後來,尤妮表姨告訴荻西,她接受約瑟夫神父的建議,放棄自己想當修女的 夢想,直接成為狄樂曼兒童的法定監護人。此外,尤妮表姨還表示,若山姆打架 的偏差問題還是無法導正,她會將山姆交給約瑟夫神父送給其他家庭收養。在約 瑟夫神父的眼中,不論是尤妮表姨,還是狄樂曼兒童,都被「看成是能力力不不足,

     

229   辛西亞.佛特,《回家(上)》,頁 265。  

230   Michael  Wyness,《童年與社會——兒童社會學導論》,頁 162。  

需要『有責任的他人』代為做出抉擇」。231 這讓荻西心中充滿複雜的情緒,「或許 這是讓狄樂樂樂樂曼家的孩子能夠守在一起的最好辦法,他們會有一個家」。232 但是這 種由約瑟夫神父要求尤妮表姨放棄夢想,才能讓他們住在一起,並不是荻西所能 認同的家。此外,「住在尤妮表姨家並不不自由,而且代價很昂貴——那就是,他們 必須時時刻刻不不忘表示感謝」。233 尤妮表姨家有一條期待狄樂曼兒童遵守的界線,

一旦他們為了做自己而表現出逾越的行為,就會遭遇到一家人被拆散的危險。為 了能夠一起放心地做自己,狄樂曼兒童決定逃離尤妮表姨的家,前往葵絲田的外 祖母家尋找新的機會。

繼尤妮表姨家之後,下一個收留狄樂曼兒童的是馬戲團的成員。相比於以約 瑟夫神為中心的尤妮表姨家,馬戲團是一個「沒有中心,沒有根,漂泊且還在發 展中」的大家庭。234 裡面的成員之間雖沒有血親關係,他們卻像家人般互相關懷 與照顧彼此。其中最讓荻西信任的威爾,不僅主動詢問狄樂曼兒童的需求,聆聽 他們的想法,並尊重他們的選擇。據此,Dorothy  G.  Clark 認為馬戲團是狄樂曼兒 童在這部作品中唯一經歷到的傳統父母,在他們的庇護之下,狄樂曼兒童終於可 以像荻西之前所期待的那樣「放心地做他們自己」。

待在馬戲團的這段時間,手足們不用再事事倚靠著荻西,他們四處尋找自己 感興趣的事情,這也讓身為大姊及其附帶之責任與心理重擔的荻西獲取些難得的 喘息機會。例如,山姆跑去參與克萊兒的演出,傑米忙著處理旋轉木馬的機械問 題,就連安靜沈默的貝絲,都成為廚師的小幫手。「滿足根本不不足以形容荻西的感 受。他們有東西吃,有溫暖的地方睡覺,荻西的口袋裡裡還有錢。他們在旅旅行行,有 目標和目的地,但沒有結論論」。235 荻西從馬戲團四處漂泊且開放的生活理解到,

     

231   Michael  Wyness,《童年與社會——兒童社會學導論》,頁 39。  

232   辛西亞.佛特,《回家(上)》,頁 309。  

233   辛西亞.佛特,《回家(下)》,頁 24-­25。  

234   Dorothy  G.  Clark,  “Edging  Toward  Bethlehem:  Rewriting  the  Myth  of  Childhood  in  Voigt's   Homecoming,”  197.

235   辛西亞.佛特,《回家(下)》,頁 155。  

狄樂曼兒童接下來只要向著葵絲田的外祖母家前進就好,至於外祖母是個什麼樣 的人,等到了那個地方就會知道。

狄樂曼兒童接下來只要向著葵絲田的外祖母家前進就好,至於外祖母是個什麼樣 的人,等到了那個地方就會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