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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與理論基礎

第二節 非營利組織與資訊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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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非營利組織與資訊揭露

非營利組織的資訊揭露背後所代表的意義就是課責,若是整體非營利組織的 大環境不注重課責的落實,就容易發生問題,而這個問題就會如滾雪球般越滾越 大,波及的可能不只是出問題的非營利組織,衝擊的是整個第三部門的聲譽;而 且非營利組織所具備的常常不僅是組織的使命,還背負著社會的高度期待和要求,

正是因為其資源是取之於社會,民眾才會用高標準來檢視非營利組織。從過去的 經驗來看,即使只有少數的非營利組織有弊案被揭露,其他的組織也會受到輿論 的質疑,導致整個社會會有一段時間存在著不信任非營利組織的氛圍,嚴重挑戰 其合法性(馮燕,2001:226;高永興,2015:8-9)。

壹、資訊揭露(Information Disclosure)

資訊揭露是課責的重要先決條件(Zainon, Atan & Bee Wah, 2014: 36)。Brody

(2002: 473)指出,為了確保非營利組織內部和外部的課責,需要經由四個面向 的機制來輔助:1.政府透過法律的方式管制;2.非營利部門透過同行彼此相互監 督;3.非營利組織的組成者(捐助者、會員、職員、顧客、合約贊助者)透過掌 控非營利組織的使命和投入,以確保方案的效能;4.一般社會大眾(納稅人或是 市民)透過資訊揭露去衡量非營利組織活動的社會價值。而本文所欲著墨的點即 在於第4 點的資訊揭露,以政府現階段的人力、物力而言,光是處理透過法律去 管制的事情都已經捉襟見肘,是以資訊揭露有更多的用意是透過民間的力量來監 督,減輕政府的負擔。如同 1913 年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 Louis Brandeis 所言:

「陽光就是最好的消毒劑」,資訊若是能透明公開,而不是由政府所掌握獨占,

黑幕就能漸漸地打開。

Halter 等人(2009: 375)指出,資訊揭露是一個用來避免組織的利益被個人 利益所取代的策略工具;英國的非營利組織監督主管機關─英格蘭與威爾斯慈善 團體委員會(the Charity Commission for England and Wales)─也承認必須對非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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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37)。毫無疑問地,導致組織腐敗的主要原因之一是資訊不透明,而透過資 訊揭露我們可以讓腐敗的問題更容易被發現。我們對於非營利組織有著更高的道 德要求,這是因為非營利組織的主要目的是為社會服務,而不是增加股東的個人 財富,而且只要滿足法律的規定,稅捐單位也會賦予免稅的法律地位;不只如此,

包含捐贈的民眾、組織也都會因為捐贈給非營利組織而獲得相對應的稅賦減免和 扣抵,影響的層面如此的大,非營利組織也應該受到相對應的監督。

除了前面所論述資訊揭露的消極防弊面向,在積極的面向上,非營利組織應 該努力獲得社會認同、民眾信任,以增加其存在於社會的正當性。資訊揭露是組 織增加正當性的關鍵因素,它幫助利害關係人得知組織的行為和意圖。唯有非營 利組織願意讓其所作所為透明化,才能讓民眾有真正的參與,和產生認同。因此 在道德層面上,非營利組織自願揭露資訊是為了被視為是社會服務的代理人(del Mar Gálvez-Rodríguez et al, 2014: 772;高永興,2015:9)。

對於非營利組織來說,為了取得社會大眾、支持者的認可,需要有更多可取 信於社會大眾的機制出現,因此非營利組織就會需要建立公信力,像是透過資訊 透明化與開放式監督(馮燕,2001:225);Darbishire(2010)則指出主動揭露資 訊的重要性,在非營利組織內,這種主動揭露被視為是一個負責任的行動,也因 此促進了組織在實務運作中信任的增加(del Mar Gálvez-Rodríguez et al, 2014:

770)。欲達成組織的透明運作,還有一項要素就是透明和課責的組織文化基礎,

如此才可能由內而外的讓公眾認同組織是開放和負責任的(Lee & Joseph, 2013:

2223)。Vernis 等人(2006)也強調,非營利組織必須要能夠持續以嚴謹的態度,

提供真實和透明的資訊給社會大眾,否則社會大眾的信任將會逐漸萎縮。

Parsons(2007:190)指出財務資訊的揭露可以直接影響個人的捐款決定,

且財務資訊和非財務資訊的揭露也會影響民眾對於非營利組織的觀感。Saxton 等 人(2012:4)則指出非營利組織被驅動去資訊揭露的原因有 3 個,第 1 個是公 共物資募集的考慮;第2 個是為避開潛在的政治成本(如監督);第 3 個是為吸 引新的捐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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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非營利組織的生存不只取決於它的表現,有時候更是看它是否值得被支持,

如果捐助者確信非營利組織所提供的年度報告是具有參考價值的,資訊揭露也可 能會吸引或增加捐助者的貢獻(Zainon, Atan & Bee Wah, 2014: 37)。Coe(2007)

也指出非營利組織的財務管理可藉由管理資訊系統的輔助,提供即時預算執行資 訊,除有助於組織成員掌握第一手資訊外,對於組織募款與整體財務運作亦較有 效率與效能。同時,藉由資訊管理平台公布預、決算資訊,也能讓各界捐款人對 於非營利組織運作產生信心與信賴。因此從這個角度來看,為了回應重要利害關 係人的期待,資訊揭露不只是一種對公眾壓力的回應,更成為了組織生存的一項 策略(del Mar Gálvez-Rodríguez et al, 2014: 772; Van Hulle & Dewaelheyns, 2014:

71)。在財團法人法施行前,由於臺灣的法規和管理措施,對於非營利組織的資 訊揭露尚缺乏共同的規範,亦未具有強制性,因此願意主動對外公開者,仍屬有 限(高永興,2015:12)。

貳、網站揭露(Web Disclosure)

網站揭露是一種實務的創新作法─組織自願在網站上揭露高品質的財務和 績效資訊,而這也是為了因應時代的潮流所做的轉變,從紙本印刷散佈到網路傳 播,不只是技術需要更新,有時候更需要調整的是組織對於資訊公開的態度。網 路提高了企業揭露財務報告的意願。在報紙、電視、廣播、網路等等不同的溝通 管道之間,網路具有多個優勢,像是有效性(availability)、可近性(accessibility)

和低成本。因為比起過去使用印刷的方式公布,可以省去很多成本;而且透過網 路公布財務資訊,可以比傳統的管道更即時。而今日網站已經是非營利組織利害 關係人的主要資訊獲得管道之一,因此非營利組織應該透過網站採取比較主動積 極的作法,將資訊公開於網路上(Van Hulle & Dewaelheyns, 2014: 71; del Mar Gálvez-Rodríguez et al, 2014: 770)。

組織的資訊揭露可以分為兩個面向,一個是財務資訊揭露,另一個則是績效 資訊揭露。財務資訊揭露指的是捐贈者、受益者和一般社會大眾可以評估組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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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作是否有效率;績效資訊揭露是指捐贈者、受益者和一般社會大眾可以評估組 織是否具有效能,達成組織的社會使命。網站揭露則是一個機制,透過更大程度 的財務和績效資訊公開來達成。另外像是員工和董事會名單的資訊提供,亦是為 了對組織的管理和治理績效課責。提供高品質的組織績效資訊象徵著組織的高效 率,也提供了捐贈者和利害關係人一個工具去評估組織是否達成社會使命(Lee

& Joseph, 2013: 2219)。

網站揭露的原則和最佳實務(Principles of Web Disclosure and Best Practices)

還建議非營利組織應該至少公布以下的訊息在網站上:1.任務、願景;2.目標或 結果的績效;3.成功的故事、感謝狀;4.更廣泛的社區影響力;5.人員名單;6.股 東會名單(Lee & Joseph, 2013: 2219)。以下幾篇國外的實務研究運用資訊揭露指 標(Information Disclosure Index)來檢視非營利組織的網站,以顯示非營利組織 的資訊揭露程度。Gandía(2011)的研究中指出西班牙的非營利組織資訊揭露程 度很低,組織網站大多僅具有裝飾性質,沒真正發揮功能;而且研究結果也顯示 資訊揭露的程度與未來獲得捐款的數量具有正向關聯。Lee & Joseph(2013)則 認為網站的迅速架設,改變了以往揭露資訊的方式,這正好顯示了當前環境對於 組織課責的氛圍,儘管已經有網路揭露的原則可以參考和遵守,但大多數的組織 仍然未按照施行。del Mar Gálvez-Rodríguez 等人(2014)分析了哥倫比亞 196 個 非政府組織,不到一半的組織有網站,網路揭露的程度非常低,而且揭露最多的 資訊是組織的概況;有趣的是,因為沒有法律規定鼓勵公眾去獲取非政府組織的 資訊,組織反而著重在向管理單位報告,勝過於回應利害關係人的需求、將資訊 公諸於眾。

目前國內有關財團法人的研究,多側重於探討私立大學、私立醫院之經營績 效、財務槓桿、投資決策、治理等面向或是對於政府捐助財團法人之監督管理之 討論,還有關於基金會經營模式、募款策略的研究,但對於財團法人的網站資訊 揭露卻鮮少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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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資訊揭露指標(Information Disclosure Index)

資訊揭露指標的功能是用來檢視組織的網站揭露情況,從過去的國外研究中 找出適合運用於非營利組織的指標來作為參考。Gandía(2011)提出了一個資訊 揭露指標(以下稱為指標A,詳附錄三)用來審視西班牙的非營利組織,此指標 包 含 了 四 個 面 向 : 一 般 性 資 訊 (General Information )、 治 理 和 財 務 資 訊

(Governance and Financial Information)、導引和介紹(Navigation and Presentation)

以及關係網絡(Relational Web),共78 個項目,透過指標呈現的結果提高網站的 實用性、與大眾的互動性以及組織的透明度。del Mar Gálvez-Rodríguez 等人(2014)

則運用資訊揭露指標(以下稱為指標B,詳附錄四)分析了哥倫比亞 196 個非政 府 組 織, 該指 標 有四個 線 上 透 明 (online transparency)的面向:組織概況

(organizational profile)、組織績效(organizational performance)、組織的治理

(governance)以及財務管理 (financial management),共 39 個檢視項目,分析 結果顯示不到一半的非政府組織有網站,網路揭露的程度非常低,揭露最多的資 訊是組織的概況。

(governance)以及財務管理 (financial management),共 39 個檢視項目,分析 結果顯示不到一半的非政府組織有網站,網路揭露的程度非常低,揭露最多的資 訊是組織的概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