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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之網站資訊揭露─以教育事務類型財團法人為例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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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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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研究所 碩士學位論文. 治 政 大 財團法人之網站資訊揭露─ 立. ‧ 國. 學. 以教育事務類型財團法人為例. ‧. Website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Foundation-. n. al. er. io. sit. y. Nat. Evidences From Educational Foundations. Ch. engchi. 指導教授:蕭乃沂 研究生:林哲丞. i n U. v. 博士 撰. 中華民國 108 年 7 月 DOI:10.6814/NCCU201901138.

(2) 謝辭 2019 年的暑假終於要完成碩士的階段性任務了,這條路走來跌跌撞撞,中 間歷經準備國家考試及開始工作後的停滯期、撞牆期,還好有蕭乃沂老師不離 不棄的提醒及指導,以及與好夥伴劉宏斌、熊可揚互相支持,才走到了畢業這 一天。在撰寫論文的過程中,除了要感謝受訪者的幫忙(財團法人陽信文教基 金會、財團法人培生文教基金會、財團法人佛陀教育基金會、財團法人鄭福田 文教基金會、財團法人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財團法人海棠文教基金會、世新 大學行政管理學系以及教育部終身教育司社教機構及教育基金會科),更重要的. 政 治 大 及兩位口試委員余致力老師、林淑馨老師所給予的指導跟建議,讓我可以在研 立 是公共行政學系的老師們、系辦學姊(怡瑩、漢琪)及朋友們的大力支持,以. ‧ 國. 學. 究所的階段有不同的體驗跟成長。最後,當然是要感謝我的父母、妹妹以及女 朋友劉彥妤,在我論文停滯時所給予的督促和包容!現在,完成了碩士的階段. ‧ y. io. 2019.08.28. n. er. Nat. al. 哲丞. sit. 性目標,繼續往下一個人生階段邁進!. Ch. engchi. i n U. v. DOI:10.6814/NCCU201901138.

(3) 摘要 在財團法人法實施前,我國並無資訊揭露相關規定,而近幾年財團法人發生 了一些為人詬病的事件,也顯示行政機關對於財團法人之監督已超載,讓財團法 人資訊揭露的議題又再度浮上檯面。 為了解教育事務類型財團法人於財團法人法施行前之網站資訊揭露現況及 財團法人法施行後所遭遇之問題,本研究透過網站內容分析的方式針對 54 間大 型教育事務類型財團法人官方網站進行分析,復以本研究透過立意抽樣挑選出學 界、財團法人及政府部門代表,針對前述盤點的實務狀況進行深度訪談,透過歸. 政 治 大 最後,本研究亦針對教育事務類型財團法人、政府部門及社會大眾提出相關 立. 納、分析訪談內容,修正並得出符合我國國情之網站資訊揭露盤點指標。. ‧ 國. 學. 實務建議。在教育事務類型財團法人方面,為了募集更多的資源及獲得負責任的 組織形象,應更大程度地於網站上揭露資訊;另外,長遠來看應致力於將財團法. ‧. 人法規定應公開之資訊轉化為官網上行銷之素材,以獲得最大之效益。在社會大. sit. y. Nat. 眾方面,可透過捐款行為讓財團法人更願意資訊揭露。在政府部門方面,應持續. al. n. 始能達到全民監督之目的。. er. io. 宣導財團法人法相關規定、蒐集修正意見,並積極推廣「教育基金會資訊網」,. Ch. engchi. i n U. v. 關鍵字:財團法人法、網站資訊揭露、教育事務類型財團法人. DOI:10.6814/NCCU201901138.

(4) Abstract Before the implementation of Foundations Act, there was no relevant regulations on information disclosure in Taiwan. In recent years, there have been some incidents in which the foundation has been criticized. It also shows that the supervision of the foundation by the administrative organization has been overloaded and the issue of information disclosure by the foundation has once again surfaced. In order to understand the problems disclosed by the website of the educational foundation before the implementation of Foundations Act and the problems. 政 治 大 website of 54 large-scale educational foundation through the content analysis of the 立 encountered after the implementation of Foundations Act, this research analyzes the. ‧ 國. 學. website. The research uses purposeful sampling to select representative persons in academic, foundation and the government through t in-depth interviews on the practice. ‧. of the above-mentioned inventory, and through the induction and analysis of the. sit. y. Nat. interview content, revised and obtained the information disclosure index of the website. al. er. io. in line with Taiwan's conditions.. v. n. Finally, this study also proposes practical advice on the types of educational. Ch. engchi. i n U. foundations, government departments and the general public. In the case of educational foundations, in order to raise more resources and obtain a responsible organizational image, information should be disclosed on the website to a greater extent. In addition, in the long run, efforts should be made to convert the information that should be disclosed in the "Educational Foundations Information Website" into the material of official website marketing to obtain the maximum benefit. In terms of the public, through the donation behavior, the foundations is more willing to disclose information.In terms of government , we should continue to publicize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of the Foundations Act, collect amendments, and actively promote the. DOI:10.6814/NCCU201901138.

(5) "Educational Foundations Information Website" to achieve the goal of universal supervision..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DOI:10.6814/NCCU201901138.

(6) 目次 目次................................................................ I 表次............................................................... II 圖次.............................................................. III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1 第二節 研究問題.................................................................................................. 3 第三節 研究範圍.................................................................................................. 6 第二章 文獻回顧與理論基礎........................................... 7 第一節 財團法人之意涵與規範.......................................................................... 7 第二節 非營利組織與資訊揭露........................................................................ 20 第三節 非營利組織與課責................................................................................ 24. 治 政 大 第三章 研究方法與設計.............................................. 27 立 第一節 網站內容分析法.................................................................................... 27 ‧. ‧ 國. 學. 第二節 深度訪談法............................................................................................ 41 第四章 教育事務類型財團法人揭露現況與未來作為...................... 45 第一節 教育事務類型財團法人揭露現況與面臨困境.................................... 45 第二節 財團法人法施行後對於網站資訊揭露之影響.................................... 57 第三節 建立符合我國之資訊揭露指標............................................................ 65. Nat. y. sit. n. al. er. io. 第四節 綜合分析................................................................................................ 76 第五章 結論........................................................ 81 第一節 研究發現................................................................................................ 81 第二節 研究限制................................................................................................ 82 第三節 實務建議................................................................................................ 84 第四節 後續研究建議........................................................................................ 87 參考文獻........................................................... 89 壹、中文.............................................................................................................. 89 貳、英文.............................................................................................................. 90 附錄一 教育部審查教育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 93 附錄二 附錄三 附錄四 附錄五 附錄六 附錄七. Ch. engchi. i n U. v. 財團法人法相關條文.......................................... 99 資訊揭露指標 A ............................................. 103 資訊揭露指標 B ............................................. 107 企業捐贈型財團法人名單..................................... 109 訪談大綱................................................... 111 全國性教育財團法人電子資料傳輸辦法......................... 115. I. DOI:10.6814/NCCU201901138.

(7) 表次 表 1 行政院各部會財團法人監督要點比較............................................................. 15 表 2 研究分析之財團法人基本資料......................................................................... 30 表 3 資訊揭露指標架構............................................................................................. 35 表 4 研究受訪對象一覽表......................................................................................... 42 表 5 訪談題目整理一覽表......................................................................................... 44 表 6 本研究教育事務類型財團法人網站資訊盤點結果......................................... 46 表 7 財團法人資訊揭露指標修正前後對表............................................................. 78.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II. DOI:10.6814/NCCU201901138.

(8) 圖次 圖 1 本研究內容分析步驟........................................................................................ 28 圖 2 檢測信度與相互同意度之公式........................................................................ 40.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III. DOI:10.6814/NCCU201901138.

(9)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隨著資訊傳播的快速,私部門、公部門和第三部門逐漸被要求更高程度的透 明和資訊公開。根據國發會 2018 年的調查,在臺灣 12 歲以上的國民 86.5%有使 用網路經驗,這其中又有高達 98.2%的人有使用行動網路經驗。越來越多人透過 網路獲取資訊,而這也影響了民眾參與當志工、捐贈以及與非營利組織的互動方 式。 近幾年臺灣的財團法人也發生了一些為人詬病的事件,讓資訊揭露的議題又. 政 治 大. 再度浮上檯面。2015 年 2 月底,佛教慈濟基金會(以下簡稱慈濟)受到質疑財務. 立. 不透明、善款運用不當,財務報表僅簡單的呈現一頁 A4 紙(陳炯廷,2015 年) 。. ‧ 國. 學. 實際上慈濟官網查詢,以 2015 年的收支情形為例,慈濟的年度收入、支出皆超 過新臺幣 40 億元(以下幣別同) ,收入部分僅分為捐助收入、財務收入及其他收. ‧. 入 3 大類;支出部分依據社會福利、兒童福利、醫療救助等等分為 11 類,在這. y. Nat. sit. 個分類呈現方式上,每一類別動輒都超過千萬元以上;歷年的服務成果暨收支報. n. al. er. io. 告則能查詢到三年(2015 至 2017 年)的報告書以及過去的 5 個勸募專案(如日. i n U. v. 本震災、八八風災、南亞海嘯等)的簡易報告書。在慈濟的官網上能查詢到的資. Ch. engchi. 訊很有限,但若是從衛生福利部的「公益勸募管理系統」中查詢,卻可以很清楚 的看到每一個勸募專案的詳細收支明細,是不是因為如此讓媒體、輿論有了操作 的空間?這個模糊的空間打擊了慈濟長久以來的誠信,因此慈濟緊急公布了近兩 年的個人捐款徵信,提供線上查詢,並承諾未來會逐步公布每一專案的成果報告 書。 2016 年 3 月醫學界爆發醜聞, 「思源教育學術促進基金會」以及「成漢教育 基金會」兩間教育型基金會被檢調單位調查疑似涉嫌假捐款、真逃稅,醫生捐款 給基金會,基金會再運用補助研究的方式,扣除行政費用後將錢退還給捐款人, 牽扯了 253 位醫生,5 年內捐款合計 2.6 億元,經國稅局調查逃稅金額達 7,840 1. DOI:10.6814/NCCU201901138.

(10) 萬元(陳志賢,2016 年) 。這當中不乏有醫生抱屈,認為捐款是做善事,退稅也 是政府的美意,覺得政府如此做會扼殺了捐款的意願,但是從這件事情看來癥結 點在於這些捐款者同時也是潛在的受益者,一邊捐款享有退稅的好處,另一邊又 獲得補助從事研究,與我們對於公益組織的期待有落差。 教育部因此對其主管的「思源教育學術促進基金會」進行優先的實地查核, 司長也坦言教育部轄下的教育、文教型基金會多達 700 多家,每年能實地查核的 僅 100 到 150 家,最快也要 5 年才能檢查完一輪(林曉雲,2016 年) 。教育事務 類型財團法人於當時的時空環境下受到教育部審查教育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 政 治 大 始前訂定年度工作計畫及經費預算,及於年度終了後 5 個月內編製年度工作報 立. 及監督要點(詳附錄一)的約束,依該要點第 13 點規定,財團法人應於年度開. 告、經費決算及財產清冊,並提請董事會審議,審議過後還需於每年 6 月 30 日. ‧ 國. 學. 前至「財團法人教育基金會資訊網」上傳備查。該監督要點第 15 點也規定,經. ‧. 法院登記財產總額達新臺幣 1 億元或當年度收入總額達新臺幣 1 千萬元以上之. y. Nat. 教育法人,應將財務報表委請會計師進行財務報告查核簽證。如此看似有一系列. er. io. sit. 的規範要求層層把關,但實際上似乎還是脆弱不堪,以「思源教育學術促進基金 會」的事件來看,該基金會經法院登記的財產總額是 2 千多萬元,另若以新聞中. al. n. v i n 提及的 5 年獲得 2.6 億元捐款,平均一年的捐款收入就有 5 千多萬元,符合第 15 Ch engchi U. 點的當年度收入總額達 1 千萬元的條件,每年都應該要附上會計師的查核簽證, 但事發之後教育部也只表明會再實地查核,顯示既有的監督制度沒能發揮效果, 每年的報備查核以及會計師簽證可能都只是形式主義,或是主管機關對於大量的 資訊已經超載。 我國財團法人法已於 107 年 6 月 27 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同年 8 月 1 日公 布,並於 108 年 2 月 1 日施行,在財團法人法通過之前還是有許多不同類型的行 政規則來監督非營利組織,這些規定內容繁瑣、複雜,但是在實際的執行上,公 部門又因為缺乏專業和人力去執行,導致了裁量的標準寬鬆不一,執法又顯得寬 鬆,令非營利組織無所適從。還有一項更嚴重的缺失存在於財團法人監督機制之 2. DOI:10.6814/NCCU201901138.

(11) 中,就是遺漏了社會自律最重要的資訊公開相關規定,透過資訊的公開透明,可 以讓民眾了解哪些組織真正在為公益服務,哪些組織假非營利之名從事違法之事 (江明修、梅高文,2003:148)。目前也有「社團法人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 (以下簡稱公益自律聯盟)如此的中介組織存在,目的是希望藉由推動公益團體 自律與他律立法的積極作為,共同營造良善的公益團體生存發展環境。透過簽署 自律公約的方式來要求聯盟內的成員自我約束,並將資訊公布於聯盟創立的資訊 平台上,進而達到課責的目的,以獲取民眾對於非營利組織的信任。但是公益自 律聯盟的成員目前共有 249 個組織加入,其中各類型的財團法人僅有 158 個1,. 政 治 大 若想透過公益自律聯盟來達成非營利組織的課責,似乎緩不濟急,也有一段很長 立 對比起教育類型財團法人的 700 多個,數量差距實在不成比例。以現今的狀況,. 的路要走,畢竟民眾要求課責的聲浪隨著環境的變化只會越來越大,在「自律」. ‧ 國. 學. 的期許下,仍然還需要「他律」從旁幫助。財團法人法於通過前歷經十多年的討. ‧. 論,終於在今年開始施行,或許也是一個轉機讓財團法人的資訊揭露在未來有了. 第二節 研究問題. al. er. io. sit. y. Nat. 繼續努力的可能。. v. n. 資訊揭露是對於公共壓力(public pressure)的一種回應,網路世代資訊傳播. Ch. engchi. i n U. 快速且成本低廉,使得非營利組織無法再用傳統的思維去面對網路鄉民的挑戰, 網路世代的捐款者對於每一筆善款的運用可能更加關心。非營利組織即便一切可 能都依照主管機關的規定申報財產、上傳資料,但如何讓民眾方便蒐集資訊,知 道組織如何運用資源、是否達成組織的目標,而不是隱藏在政府機關的網頁或是 不公開的紙本資料中,成為此領域不得不面對的議題;公眾對於非營利組織的善 行已經不再滿足,希望能更具有回應性,甚至透過網路來影響第三部門對於資源 運用的決策。 在臺灣儘管已經有許多的文獻針對營利組織的自願資訊揭露作探討,但是卻 1. 社團法人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成員數為該組織 107 年度工作報告所揭露數字,詳參 http://www.twnpos.org.tw/about/about_7.php。 3. DOI:10.6814/NCCU201901138.

(12) 鮮少有研究對於非營利組織的面向做關注。大多的觀點是因為非營利組織不以營 利為目的,也不用為了股價負責,而這兩個因素常常是被用來審視營利的企業。 若以非營利組織的資訊揭露而言,則會著重在公共性的探討上,因為其資源是取 自於大眾的捐款、成立的目的是公益性質,甚至只要符合法規的要件還可以享有 免稅的地位;是以非營利組織的多元課責,就意味著必須同時向很多人負責,其 多元的利害關係人是捐款者、服務對象、理監事、政府的監督機關、社會大眾等 等。每一個群體的重要性無法排出優先順序,彼此之間的需求又可能存在著衝突 和矛盾,例如捐款者的偏好與服務對象的需求之間可能就存有緊張的關係. 政 治 大 非營利組織在資訊揭露上面對多元課責的困境,如果主管機關沒有將必須公 立. (Rochester, 1995: 201)。. 布的資訊標準化、法制化,非營利組織所必須要衡量的就是行政成本與輿論監督. ‧ 國. 學. 的壓力,是只須遵守法律的最低程度揭露?還是選擇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公益團體,. ‧. 最大程度的資訊揭露?資訊公開可以讓社會大眾理解公共利益是否受到侵犯,以. y. Nat. 及非營利組織是否有確實落實組織的目標,達到公共課責的目的。既然是課責就. er. io. sit. 代表著所提供的資料要經得起考驗並對多元的利害關係人負責,那麼資訊公布就 不能只針對特定族群,因此將資訊揭露讓各類型的利害關係人自己選取所欲關注. n. al. Ch. 的面相,可能是最好的解決辦法。. engchi. i n U. v. 在非營利組織的研究中,多從財務面向的課責切入,由於財務資訊的表達是 顯示非營利組織是否健全發展的方式之一,而其表達內容是否充分(即財務資訊 揭露) ,可從三個方向觀察出來(Zeff & Dharan,1997:202,引自黃德舜,2007: 37) :1.年報(annual report)的總頁數;2.財務報表附註的頁數;3.管理當局的分 析頁數。財務揭露之程度愈來愈細,愈合乎大眾的需求或需要。但是對其他利害 關係人,像是非營利組織組織本身,財務揭露越細可能代表著工作越繁雜,也越 容易被挑出問題來檢視,在沒有法律約束的情況下,如何能使非營利組織願意公 開資訊給大眾來檢視,而且公開到何種程度,都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另外隨 著揭露的資訊越來越多,對於捐款者和服務對象的隱私,是不是也存在著被侵害 4. DOI:10.6814/NCCU201901138.

(13) 的風險,組織如何在公開和保密的拉扯中找到一個平衡?因此非營利組織的資訊 揭露成為一個非常重要的課題。 財團法人法施行前所頒布的各類型財團法人監督要點中,僅教育事務類型的 財團法人有規定每年度必須將年度工作計畫、經費預算、年度工作報告、經費決 算及財產清冊上傳至教育部指定的網站─「教育部教育基金會資訊網」2(以下簡 稱教育基金會資訊網)備查,但是經查詢,該網頁一般民眾僅能看到基金會之基 本資訊,如聯絡方式、設立許可文號、設立基金、登記財產、成立宗旨等,與筆 者所期待的可以在網站上看到教育部所規定的上傳項目差距甚大。既然主管機關. 政 治 大 上傳至網路平台的資料,何不也一併公開讓一般大眾來共同審視?因此本文欲探 立 隨著時代的變遷更改各財團法人的資料傳遞方式,不再使用紙本送達,那麼已經. 究以下之問題:. ‧ 國. 學. 一、我國具有一定規模之教育事務類型財團法人網站資訊揭露的現況為何?. y. Nat. 短期、中期、長期有何具體作為來因應及調整?. ‧. 二、面對財團法人法施行後的資訊揭露要求,教育事務類型財團法人未來在. er. io. sit. 三、面對網路時代的課責以及財團法人的網站資訊揭露現況,主管機關在財 團法人法施行後,未來有何具體作為來提高財團法人網站資訊揭露程度?. al. n. v i n 四、如何建立符合我國教育事務類型財團法人之資訊揭露指標。 Ch engchi U. 2. 教育部教育基金會資訊網網址:https://foundation.moe.edu.tw/eFound/。 5. DOI:10.6814/NCCU201901138.

(14) 第三節 研究範圍 本研究擬以全國性教育事務類型財團法人為研究標的,探究其網站資訊揭露 現況、財團法人施行後之影響及未來作為,進而期盼透過研究成果的呈現,能為 財團法人的網站資訊揭露往前跨進一步。 2003 年 1 月 2 日教育部頒布教育部審查教育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 要點共 18 點,當中有關於非營利組織資訊揭露的第 13 點第 1 款第 1 目及第 2 目 規定,「於年度開始前訂定年度工作計畫及經費預算,及於年度終了後五個月內 編製年度工作報告、經費決算及財產清冊,並提請董事會審議。前目規定之相關. 政 治 大 上傳備查。」此條目規定雖然是於 立 2012 年 3 月 30 日修訂後新增,但是網路申報 報表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應於每年 6 月 30 日前至財團法人教育基金會資訊網. ‧ 國. 學. 資料應該是電子化時代的趨勢,因此欲了解與財團法人網路資訊揭露此目標最接 近的「教育事務類型財團法人」,在網站資訊揭露上已經做到了什麼程度,行政. ‧. 機關能不能成為一股助力,讓更多財團法人願意在網站上揭露組織的資訊,並提. sit. y. Nat. 供一般大眾查詢和監督,落實課責的目的。. al. er. io. 本研究所探討之研究對象為全國性的教育事務類型財團法人,於教育基金會. v. n. 資訊網查詢向教育部登記的財團法人數量為 739 個3,而本研究鎖定在登記總資. Ch. engchi. i n U. 產具有一定規模的財團法人為研究對象,因為法院登記財產總額在 1 億元以上之 教育事務財團法人每年度財務報表需檢附會計師查核簽證,故研究範圍限制在法 院登記財產總額 1 億元以上之教育事務類型財團法人,因此向地方行政機關登記 的地方性教育事務類型財團法人則不在本研究的討之列。. 3. 向 教 育 部 登 記 的 財 團 法 人 數 量 統 計 至 2019 年 6 月 15 日 , 查 詢 網 址 : https://foundation.moe.edu.tw/eFound/web/FoundationQuery/FrontDeskFoundationSearch.aspx。 6. DOI:10.6814/NCCU201901138.

(15) 第二章 文獻回顧與理論基礎 第一節 財團法人之意涵與規範 壹、財團法人之意涵 財團法人法施行前,財團法人的定義多從法律的層面去看,最基本的民法 並未規定「財團法人」此一名詞,而是在法人的章節中使用「財團」的字眼, 所以我們稱之為財團法人,規定於民法第 59 條至第 65 條;其他各類型的非營 利組織在民法中的分類如下圖所示。有學者亦針對財團法人的要件做出以下歸. 政 治 大 一、 具備公益性質,具有特定目的; 立. 納(陸宛蘋,1999:31;林淑馨,2011:72):. 二、 係以捐助的財產為財團法人的基礎,屬於他律法人,必須具有一定之資. ‧ 國. 學. 產;. y. Nat. 四、 以董事會為財團法人的執行機關。. ‧. 三、 以提供財產的方式或遺囑捐助設立財團法人,但須具備捐助行為;. er. io. sit. 2018 年 6 月 27 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之財團法人法,其中第 2 條第 1 項有針 對財團法人做出定義, 「指以從事公益為目的,由捐助人捐助一定財產,經主管. al. n. v i n 機關許可,並向法院登記之私法人。」同條第 2 項再將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分 Ch engchi U 為以下四類型:. 一、 由政府機關(構)、公法人、公營事業捐助成立,且其捐助財產合計超 過該財團法人基金總額百分之五十。 二、 由前款之財團法人自行或前款之財團法人與政府機關(構)、公法人、公 營事業共同捐助成立,且其捐助財產合計超過該財團法人基金總額百 分之五十。 三、 由政府機關(構)、公法人、公營事業或前二款財團法人捐助之財產, 與接受政府機關(構)、公法人、公營事業或前二款財團法人捐贈並列 入基金之財產,合計超過該財團法人基金總額百分之五十。 7. DOI:10.6814/NCCU201901138.

(16) 四、 由前三款之財團法人自行或前三款之財團法人與政府機關(構) 、公法 人、公營事業共同捐助或捐贈,且其捐助財產與捐贈並列入基金之財產 合計超過該財團法人基金總額百分之五十。 簡而言之,只要是財團法人所成立的基金之中,是政府、公營事業或是政 府所成立的法人合計出資超過百分之五十,就算是「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 ;反 之,不是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就歸類為「民間捐助之財團法人」 。而本研究關 注的重點在於民間捐助之公益財團法人、基金會,而將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排 除在外。. 政 治 大 在財團法人法施行前,由於沒有非營利組織、財團法人或是資訊揭露的基 立. 貳、財團法人之資訊揭露規範. ‧ 國. 學. 本法,許多對於財團法人的要求,法源皆來自於民法對於法人的規定中。而本 研究正好經歷財團法人法通過前後之階段,因此有監督要點過渡到財團法人法. ‧. 的時期,以下分成兩大篇幅,第一部分針對財團法人法施行前,行政院各目的. sit. y. Nat. 事業主管機關所訂定之監督要點,就與資訊揭露相關部分做分析和整理,歸納. al. er. io. 出五大點;第二部分則是與本研究研究對像息息相關之教育部審查教育事務財. v. n. 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詳附錄一)與財團法人法(詳附錄二)針對網站 資訊揭露規定之比較。. Ch. engchi. i n U. 一、行政院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訂定監督要點之比較 (一)主管機關未統一且規範分歧 於財團法人法施行前,原先我國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對於各類型財 團法人都訂有規章,包含教育部、內政部、外交部、國防部、衛生福利 部、經濟部、交通部、法務部、文化部等 20 個部會,總共訂定了 23 個 監督準則及管理標準,其中教育部共主管三個、衛生福利部共主管兩個 領域業務;這些規章中大多都是使用「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 的名稱,僅有三個部會的規章不同,分別是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財 8. DOI:10.6814/NCCU201901138.

(17) 團法人監督管理要點、財政部主管財團法人監督管理準則以及勞動業務 財團法人監督準則。 從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以下簡稱監督要點)制定頒布的 時間點觀察,最早有從 1980 年代使用到現在的財政部主管財團法人監 督管理準則,最晚出現的則是 2014 年的衛生福利部審查衛生財團法人 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這部分可能是受到行政院組織改造的因素影響, 將原先頒布的監督準則廢止,另訂新的監督要點,雖然制定年代差距很 大,但是行政機關還是有隨著時間的推移不斷的調整和修訂。. 政 治 大 機關另訂新的「財團法人監督辦法」配合新法施行,如國防部、科技部 立 另外隨著財團法人法於今年 2 月 1 日開始施行,部分目的事業主管. 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亦有主管機關未能及時制訂出授權子法,目前僅. ‧ 國. 學. 廢止原先的監督要點,如內政部、衛生福利部、經濟部及勞動部;其他. ‧. 仍有部分主管機關尚未採取任何措施,雖以法律位階來說將優先適用財. y. Nat. 團法人法,但仍使得其主管之財團法人監督要點與財團法人法存在部分. al. n. (二)各類型財團法人設立的基金額度差距大. Ch. engchi. er. io. sit. 衝突,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i n U. v. 根據表 1 的資訊我們也可以看出基金會設立的最低基金額度,有 7 個監督要點中未特別註明設立基金的數額(外交、原子能、退除役官兵 福利服務、通訊傳播) ;門檻最高的是國防的 5,000 萬元,門檻最低的則 是金融監督管理以及財政的 500 萬元;數量最多的是將基金額度設立在 3,000 萬元的有 7 個監督要點(科技、僑務、文化、衛生、青年、教育、 體育) ;其他的設立基金額度分別是 2,000 萬元(農業) 、1,500 萬元(環 境保護)以及 1,000 萬元(大陸、法務) 。財團法人基金額度的設定與之 前的監督準則相比未有太大的差距,差別只在於過去大多只限定財產總 額達到標準(動產與不動產的總值符合監督準則的規定)即可,現在為 9. DOI:10.6814/NCCU201901138.

(18) 了讓各類型的財團法人有能力去從事符合設立目的的業務,大多會在條 件中設定設立基金的現金額度,例如國防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 要點即規定其財產總額不得少於 5,000 萬元,且現金總額不得少於 3,000 萬元。 (三)各類型財團法人備查資料繳交時間不一 在組織的財務方面,每年主管機關需要審核的就是財團法人下一年 度工作計畫、經費預算、上一年度工作報告、經費決算及財產清冊,具 有一定規模的財團法人還需要有會計師查核簽證,不過不同類型財團法. 政 治 大 應於新年度開始前繳交,因其代表著下一年度組織的運作規劃以及預算 立. 人的繳交時限和要求也不盡相同。年度工作計畫與經費預算這兩項目理. ‧ 國. 學. 花費,但有些組織需配合當年度決算始能訂定下一年度計畫,因此在一 般的情況下應該是越早繳交要求越嚴格;年度工作報告、經費決算及財. ‧. 產清冊這三項則應該是年度結束後,繳交時間離結束時間越近,理當是. sit. y. Nat. 越嚴格,代表主管機關可以針對過去一年度的表現盡快審視、課責。. al. er. io. 年度前需繳交的年度工作計畫與經費預算,最早的必須提前到前一. v. n. 年度的 6 月底前經董事會董同意後繳交(外交),等於是半年之前就必. Ch. engchi. i n U. 須繳交下年度的整體規畫;最晚的則是到當年度的 3 月底前繳交(農業、 衛生) ,如此面對的問題可能是第一季的活動都已經舉辦完了才繳交,另 外則是與財團法人法的規定相衝突,財團法人法第 25 條第 1 項規定: 「財團法人應於每年年度開始後一個月內,將其當年工作計畫及經費預 算;每年結束後五個月內,將其前一年度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分別提 請董事會通過後,送主管機關備查」 ,因此像是農業(3 月底前)及退撫 (2 月底前)等財團法人監督要點之規定皆超過一月底繳交年度工作計 畫及經費預算,都與法律位階較高之財團法人法違背。. 10. DOI:10.6814/NCCU201901138.

(19) 至於年度結束後須繳交的年度工作報告、經費決算及財產清冊,大 多都是要求在 2 月到 5 月間繳交上一年度的資料,此處差異不大。除此 之外,還有一點也是值得探討,年度前與年度後所需繳交的資料,按理 來說應分兩次繳交,但也有少數部會(農業)的繳交時間要求相同,等 於是同時繳交兩份資料,資料繳交時間如此規定似乎都已失去其該有的 監督功能! (四)有關目的事業之支出高達七成類型財團法人未規定比例 財團法人的設立是基於公益性質,屬於廣義的非營利組織,在不能. 政 治 大 關的業務上,也就是當初設立財團法人的目的。如果要符合免納所得稅 立 分配盈餘的狀況下,若是有營業收入及捐款都應該運用於與目的事業相. ‧ 國. 學. 的資格,根據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以下 簡稱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第 2 條第 1 項第 3 款的規定,其用於與其創. ‧. 設目的有關活動之支出,不低於基金之每年孳息及其他各項收入百分之. sit. y. Nat. 六十,是以各類型的財團法人至少必須支出達此標準始有機會具有免稅. al. er. io. 之地位。而在各項財團法人監督要點中也有與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類似. v. n. 的規定,例如教育、體育、 青年、衛生、文化、僑務類型的財團法人皆. Ch. engchi. i n U. 有規定有關目的事業之支出,不得低於每年孳息及其他經常性收入百分 之六十。其餘 17 個類型財團法人未規定者(共佔所有類型七成)若無法 符合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就必須按規定納所得稅。 (五)具有一定規模之財團法人需會計師查核簽證 並非所有成立的財團法人都需要會計師查核簽證,而需要的多是具 有一定規模以上的組織,並符合以下兩個要件的其中之一,一個是最初 在法院登記的財產總額,另一個則是每年度的總收入達到一定標準。而 要求最嚴格的是當年度收入總額超過 5 百萬元就必須有會計師查核簽證 (體育事務);最多的有 5 個是要求登記財產總額達 1 億元或年度收入 11. DOI:10.6814/NCCU201901138.

(20) 達 1 千萬以上(教育、青年、衛生、文化、僑務) ;其他的還有登記財產 總額達 5 千萬或年度收入達 1 千萬以上(國防)、登記財產總額達 1 億 元或年度收入達 2 千萬以上(環保)、登記財產總額達 3 千萬元或年度 收入達 1 千萬以上(大陸) 、登記財產總額達 1 億元(科技) ,而最寬鬆 的則是法院登記財產總額或當年度收入總額達 1 億元以上(財政、金管 會)才需會計師查核簽證;其餘未提及者則是未在監督要點中規定。. 二、教育部審查教育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與財團法人 法對於網站資訊揭露規定之差異. 政 治 大 教育部審查教育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規定基金會應 立. (一)備查資料由自由公開轉變為應主動公開. ‧ 國. 學. 於年度開始前訂定「年度工作計畫」及「經費預算」 ,及於年度終了後五 個月內編製「年度工作報告」 、 「經費決算」及「財產清冊」 ,並提請董事. ‧. 會審議,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應於每年 6 月 30 日前至「教育基金會. sit. y. Nat. 資訊網」上傳備查;前些資料僅須交予教育部備查,其中並無強制規定. io. al. 時可選擇是否於該網站上公開繳交的資訊。. er. 須於基金會網站或其他指定網站公開,但於「教育基金會資訊網」填報. n. v i n C h25 條規定,財團法人應於每年年度開始後一個 財團法人法則於第 engchi U. 月內,將其當年「工作計畫」及「經費預算」 ;每年結束後五個月內,將. 其前一年度「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 ,分別提請董事會通過後,送主 管機關備查。工作計畫及經費預算與洗錢或資恐高風險國家或地區有關 者,並應檢附「風險評估報告」 。財團法人設有監察人者,前項工作報告 及財務報表於董事會通過後,並應送請全體監察人分別查核,連同監察 人製作之前一年度「監察報告書」 ,一併送主管機關備查。除了前述資料 依規定須主動公開外,前一年度之「接受補助、捐贈名單清冊及支付獎. 12. DOI:10.6814/NCCU201901138.

(21) 助、捐贈名單清冊」以及法院登記財產達一億元或年度總收入達一千萬 元之財團法人會計師簽證亦應主動公開。 (二)備查資料應於送教育部備查後一個月內公開 教育部審查教育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規定之備查資 料,基金會每年 6 月 30 日於「教育基金會資訊網」填報完畢後,即屬 完成,無須特別公開。而財團法人法則是規定每年年度開始後一個月內, 將其當年「工作計畫」及「經費預算」 ;每年結束後五個月內,將其前一 年度「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 ,分別提請董事會通過後,送主管機關. 政 治 大 法第 25 條第 3 項第 立 1 款)。. 備查,而經主管機關備查之資料應於備查後一個月內公開(詳財團法人. ‧ 國. 學. (三)教育部指定備查資料須於「教育基金會資訊網」公開 原教育部審查教育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並無規定基. ‧. 金會於「教育基金會資訊網」所填報備查之資料須公開,因此教育部採. y. Nat. sit. 鼓勵之態度,於系統填報時提供基金會可勾選公開之選項。財團法人法. n. al. er. io. 則規定基金會應主動公開之資訊,主管機關可另有指定公開方式(詳財. i n U. v. 團法人法第 26 條) ,教育部因此以此條文為依據指定須於「教育基金會. Ch. engchi. 資訊網」公開,表示基金會於系統上填報資料,經確認無誤後即會於該 網站上直接公開。 (四)未繳交資料或未公開資訊最重得廢止財團法人許可 原教育部審查教育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並無針對未 按時送交備查資料之財團法人訂有罰則,最多僅教育部可予以糾正。然 而,財團法人法則具體針對違反事項做出規範,「未依規定送交備查資 料」 、 「未依規定公開備查資料」或「報送資料未符合主管機關規定之格 式,經命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可處 3 萬以上 15 萬以下罰鍰, 並命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得按次處罰,另違反財團法人法規定, 13. DOI:10.6814/NCCU201901138.

(22) 經主管機關糾正,並命其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者,得廢止財團法人之 許可。. 三、小結 綜觀財團法人法及原先各主管機關之財團法人監督要點針對資訊揭露 部分有幾項差異之處(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主管之財團法人監督要點規定整 理如表 1) ,其一為繳交資料的時間由分散改為統一,原先各主管機關各自訂 定資料繳交時間,標準不一,現今則統一工作計畫及經費預算需於當年度開 始後一個月內,前一年度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需於當年度開始後五個月內分. 政 治 大 二為規定需主動公開之資訊,原先財團法人監督要點僅規定工作計畫、經費 立. 別提請董事會通過後,送主管機關備查(詳財團法人法第 25 條第 1 項) ;其. ‧ 國. 學. 預算、工作報告、經費決算及財產清冊等資料需於董事會通過後送主管機關 備查,並未規定須將資訊公諸於眾,現財團法人法則規定除需將前述幾項備. ‧. 查資料主動公開外,尚須公開前一年度接受補助、捐贈名單清冊及支付獎助、. sit. y. Nat. 捐贈名單清冊(詳財團法人法第 25 條第 3 項) ;其三為財團法人法新增處罰. al. er. io. 規定,未依規定將資料送主管機關備查及主動公開備查資料者,處 3 萬元以. v. n. 上,15 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最重甚至. Ch. engchi. i n U. 可廢止財團法人許可(詳財團法人法第 25 條第 6 項、第 30 條)。. 14. DOI:10.6814/NCCU201901138.

(23) 表 1 行政院各部會財團法人監督要點比較 編製年度工 各部會監督準則名稱. 主管. 頒布. 最新修訂. 機關. 日期. 日期. 最低基金額度. 訂定年度工作計. 作報告、經. 畫及經費預算. 費決算及財 產清冊. 教育部. 點7. 教育部. 要點8. 5.外交部主管財團法人設立 4 5 6 7 8 9. 外交部. 部備查. 育部備查. 60%. 2001. 05/24. 2014. 現金不得低於. 12/31 前函送教. 05/02. 3,000 萬元. 育部備查. al. 2007. 2012. 05/30. 11/19. 2005. 2012. n. 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9. 內政部. 3,000 萬元. 11/30. io. 4.內政部審查內政業務財團. 不得低於. 04/16. Nat. 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 5/31 前報教. 2017. ‧. 3.教育部審查青年發展事務. 12/31 前報教育. 2002. 5. 學. 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 現金不得低於. 03/04. y. 2.教育部體育署審查體育財. 5/31 前報教. 出. 前上傳備查6. 01/02. 3,000 萬元. 立. 12/31 前報教育. 事業之支. 6/30 政 治 部,並於 大 前上傳備查. 現金不得低於. sit. 教育部. 2016. er. 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4. 2003. ‧ 國. 1.教育部審查教育事務財團. 有關目的. 另行公告. Ch. 60%. 簽證 登記財產總額達 1 億元或年度收入達 1 千萬以上 登記財產總額達 1 億元或年度收入達 5 百萬以上 登記財產總額達 1. 6/30 前函送. 不得低於. 億元或年度收入達. 教育部備查. 60%. 1 千萬以上(5 百萬 為例外). v ni. 5/31 前,報. 部備查. 內政部備查. 會計年度開始. 會計年度結. 1/31 前,報內政. engchi U. 無特別註明. 育部,6/30. 不得低於. 需會計師查核. 未規定. 未規定. 未規定. 未規定. 已於 2019 年 4 月 12 日廢止。 教育事務之財團法人有特別規定,必須將年度工作計畫、經費預算、年度工作報告、經費決算及財產清冊等資料上傳至「教育基金會資訊網」備查。 同註 5。 已於 2019 年 6 月 10 日廢止。 已於 2019 年 5 月 24 日廢止。 已於 2019 年 1 月 21 日廢止。 15. DOI:10.6814/NCCU201901138.

(24) 編製年度工 各部會監督準則名稱. 主管. 頒布. 最新修訂. 機關. 日期. 日期. 最低基金額度. 訂定年度工作計. 作報告、經. 畫及經費預算. 費決算及財 產清冊. 09/26. 6.國防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 可及監督要點12. 國防部. 07/10. 2006. 2012. 10/04. 08/14. 立. 前,報送外交部. 束後,報送. 辦理10. 外交部辦理11. 政 治1/31 大 前報送國防 但現金不得低 5,000 萬元, 於 3,000 萬. 部備查13. 學. ‧ 國. 許可及監督要點. 2014. 現金不得低於. 3/31 前報衛生福. 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 福利部. 11/12. 3,000 萬元. 利部備查. 衛生. 2014. 現金不得低於. 1/31 前,報衛生. 福利部. 01/15. 3,000 萬元. 福利部備查. 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 10 11 12 13 14 15. 經濟部. al. n. 9.經濟部審查經濟事務財團. io. 監督要點15. 2003. 2012. 02/15. 06/14. y. sit. 業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 er. 8.衛生福利部審查社會福利. ‧. 衛生. Nat. 7.衛生福利部審查衛生財團. 12/31 前,報經 iv n C無特別註明 濟部備查 hengchi U. 5/31 前報送 國防部備查14 3/31 前報衛 生福利部備 查. 有關目的 事業之支 出. 需會計師查核 簽證. 登記財產總額達 5 未規定. 千萬元或年度收入 達 1 千萬以上. 不得低於 60%. 登記財產總額達 1 億元或年度收入達 1 千萬以上. 5/31 前,報 衛生福利部. 未規定. 未規定. 未規定. 未規定. 備查 4/30 前,報 經濟部備查. 使用政府的會計年度(7/1 到隔年度 6/30) ,且規定僅約束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 同註 10。 已於 2019 年 01 月 31 日另訂國防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辦法。 使用政府的會計年度(7/1 到隔年度 6/30) 。 同註 13。 已於 2019 年 02 月 01 日廢止。 16. DOI:10.6814/NCCU201901138.

(25) 編製年度工 各部會監督準則名稱. 主管. 頒布. 最新修訂. 機關. 日期. 日期. 最低基金額度. 訂定年度工作計. 作報告、經. 畫及經費預算. 費決算及財 產清冊. 有關目的 事業之支 出. 需會計師查核 簽證. 16. 行政院大. 2008. 2013. 現金不得低於. 1/31 前送陸委會. 5/31 前送. 陸委員會. 02/13. 01/30. 1,000 萬. 備查. 陸委會備查. 交通部. 2014. 12/16. io. 18. 06/20. ‧. 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 2007. 3/31 前並經董事. Nat. 12.交通部審查交通事務財團. 立. al. 無特別註明. 業財團法人設立許可與監 督要點19 16 17 18 19. 行政院農. 2013. 2015. 業委員會. 05/22. 10/22. 會通過,主動公 開並送請交通部 備查. v ni. n. 1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審查農. 保署備查. y. 及監督要點. 02/01. sit. 陸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 5/31 前送環. 境保護署. 但現金不得低. 學. 11.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審查大. 政 治 大備查 於 1,200 萬. 1/31 前送環保署. 2019. er. 可及監督要點. 17. 1,500 萬元,. 行政院環. ‧ 國. 10.環境保護財團法人設立許. Ch. i U前報農委會 e n g c h3/31. 現金不得低於 2,000 萬. 備查. 登記財產總額達 1 未規定. 億元或年度收入達 2 千萬以上 登記財產總額達 3. 未規定. 千萬或年度收入達 1 千萬以上. 5/31 前並經 董事會通 過,主動公. 未規定. 未規定. 未規定. 未規定. 開並送請交 通部備查 3/31 前報農 委會備查. 已於 2019 年 02 月 01 日廢止。 已於 2019 年 02 月 01 日另訂環境保護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辦法。 已於 2019 年 02 月 01 日廢止。 已於 2019 年 04 月 12 日廢止。 17. DOI:10.6814/NCCU201901138.

(26) 編製年度工 各部會監督準則名稱. 主管. 頒布. 最新修訂. 機關. 日期. 日期. 最低基金額度. 訂定年度工作計. 作報告、經. 畫及經費預算. 費決算及財. 有關目的 事業之支 出. 產清冊. 文化部. 點20 行政院原. 原子能業務財團法人設立. 子能委員. 12/29. 1,000 萬. 備查. 法務部備查. 2013. 2018. 06/11. 01/09. 立. 2001. 2012. 04/18. 03/28. 僑務委員. 2006. 會. 12/06. n 2012. 2018. 務業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 官兵輔導. 08/09. 04/30. 23. 5/31 前報. 不得低於. 文化部備查. 60%. 原能會備查 2 月底前,報. 不得低於. 僑委會備查. 60%. iv n i U前送退撫會 e n g c h3/31 無特別註明 備查. 5/31 前送 退撫會備查. 未規定. 未規定. 登記財產總額達 1 億元或年度收入達 1 千萬以上. 報送原能會備查. Ch. 簽證. 未規定. 4/15 前報送. 委會備查23. al. 未規定. 前一年 7/31 前. 3,000 萬. 軍退除役. 22. 無特別註明. 05/27. 會審查退除役官兵福利服. 21. 部備查. 2 月底前,報僑. 行政院國. 20. 3,000 萬. 現金不得低於. 18.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 及監督要點. 治 政 大 現金不得低於 2 月底前報文化. 2014. io. 監督要點22. 12/28. Nat. 17.僑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 會. 5/31 前報. ‧. 許可及監督要點21. 1/31 前報法務部. 學. 16.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審查. 現金不得低於. y. 法 人 設 立許 可 及監 督要. 2015. sit. 15.文化部審查文化事務財團. 2000. er. 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 法務部. ‧ 國. 14.法務部審查法務財團法人. 需會計師查核. 未規定 登記財產總額達 1 億元或年度收入達 1 千萬以上. 未規定. 委員會. 已於 2019 年 04 月 02 日廢止。 已於 2019 年 04 月 23 日廢止。 已於 2019 年 04 月 12 日廢止。 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者之財團法人,除年度目標外,年度工作計畫及經費預算得延至 5 月底前併同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報告報僑委會備查。 18. DOI:10.6814/NCCU201901138.

(27) 編製年度工 各部會監督準則名稱. 主管. 頒布. 最新修訂. 機關. 日期. 日期. 最低基金額度. 訂定年度工作計. 作報告、經. 畫及經費預算. 費決算及財 產清冊. 通 訊 傳 播財 團 法人 設立. 傳播委員. 財團法人監督管理要點. 則. 財政部. 勞動部. 2005. 2017. 04/15. 11/10. 1987 09/15. 報通傳會備查. 通傳會備查. 現金不得低於. 10/31 前送金管. 4/15 前送. 500 萬. 會備查. 金管會備查. 2000. 現金不得低於. 前一年 10/31 前. 06/15. 500 萬. 送財政部備查. al. 2017. 1988. 05/15 廢. 03/04. 技部備查 3/31 前報. n. 23.勞動業務財團法人監督準. 會. 10/11. 5/31 前送科. 前一年 10/31 前. io. 管理準則. 管理委員. 06/13. 立. Nat. 22.財政部主管財團法人監督. 金融監督. 2017. 政 治 大備查. 於 1,000 萬. 無特別註明. ‧. 21.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 會. 2007. 1/31 前送科技部. 學. 許可及監督要點. 04/10. 但現金不得低. 事業之支 出. 未規定. 未規定. Ch. engchi U. v ni. 3/31 前送 財政部備查. 需會計師查核 簽證. 登記財產總額達 1 億元以上. 未規定 法院登記財產總額. 未規定. 或當年度收入總額 達 1 億元以上. y. 國家通訊. 02/01. 3,000 萬元,. sit. 20.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審查. 2014. er. 可及監督要點24. 科技部. 2019. ‧ 國. 19.科技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 有關目的. 法院登記財產總額 未規定. 或當年度收入總額 達 1 億元以上. 止.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編製,資訊更新至 108/6/30。. 24. 已於 2019 年 02 月 01 日另訂科技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辦法。 19. DOI:10.6814/NCCU201901138.

(28) 第二節 非營利組織與資訊揭露 非營利組織的資訊揭露背後所代表的意義就是課責,若是整體非營利組織的 大環境不注重課責的落實,就容易發生問題,而這個問題就會如滾雪球般越滾越 大,波及的可能不只是出問題的非營利組織,衝擊的是整個第三部門的聲譽;而 且非營利組織所具備的常常不僅是組織的使命,還背負著社會的高度期待和要求, 正是因為其資源是取之於社會,民眾才會用高標準來檢視非營利組織。從過去的 經驗來看,即使只有少數的非營利組織有弊案被揭露,其他的組織也會受到輿論 的質疑,導致整個社會會有一段時間存在著不信任非營利組織的氛圍,嚴重挑戰. 政 治 大. 其合法性(馮燕,2001:226;高永興,2015:8-9)。. 立. 壹、資訊揭露(Information Disclosure). ‧ 國. 學. 資訊揭露是課責的重要先決條件(Zainon, Atan & Bee Wah, 2014: 36) 。Brody (2002: 473)指出,為了確保非營利組織內部和外部的課責,需要經由四個面向. ‧. 的機制來輔助:1.政府透過法律的方式管制;2.非營利部門透過同行彼此相互監. y. Nat. sit. 督;3.非營利組織的組成者(捐助者、會員、職員、顧客、合約贊助者)透過掌. n. al. er. io. 控非營利組織的使命和投入,以確保方案的效能;4.一般社會大眾(納稅人或是. i n U. v. 市民)透過資訊揭露去衡量非營利組織活動的社會價值。而本文所欲著墨的點即. Ch. engchi. 在於第 4 點的資訊揭露,以政府現階段的人力、物力而言,光是處理透過法律去 管制的事情都已經捉襟見肘,是以資訊揭露有更多的用意是透過民間的力量來監 督,減輕政府的負擔。如同 1913 年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 Louis Brandeis 所言: 「陽光就是最好的消毒劑」,資訊若是能透明公開,而不是由政府所掌握獨占, 黑幕就能漸漸地打開。 Halter 等人(2009: 375)指出,資訊揭露是一個用來避免組織的利益被個人 利益所取代的策略工具;英國的非營利組織監督主管機關─英格蘭與威爾斯慈善 團體委員會(the Charity Commission for England and Wales)─也承認必須對非營 利組織的資訊揭露做監督,以減少資訊不對稱的問題(Zainon, Atan & Bee Wah, 20. DOI:10.6814/NCCU201901138.

(29) 2014: 37) 。毫無疑問地,導致組織腐敗的主要原因之一是資訊不透明,而透過資 訊揭露我們可以讓腐敗的問題更容易被發現。我們對於非營利組織有著更高的道 德要求,這是因為非營利組織的主要目的是為社會服務,而不是增加股東的個人 財富,而且只要滿足法律的規定,稅捐單位也會賦予免稅的法律地位;不只如此, 包含捐贈的民眾、組織也都會因為捐贈給非營利組織而獲得相對應的稅賦減免和 扣抵,影響的層面如此的大,非營利組織也應該受到相對應的監督。 除了前面所論述資訊揭露的消極防弊面向,在積極的面向上,非營利組織應 該努力獲得社會認同、民眾信任,以增加其存在於社會的正當性。資訊揭露是組. 政 治 大 利組織願意讓其所作所為透明化,才能讓民眾有真正的參與,和產生認同。因此 立 織增加正當性的關鍵因素,它幫助利害關係人得知組織的行為和意圖。唯有非營. 在道德層面上,非營利組織自願揭露資訊是為了被視為是社會服務的代理人(del. ‧ 國. 學. Mar Gálvez-Rodríguez et al, 2014: 772;高永興,2015:9)。. ‧. 對於非營利組織來說,為了取得社會大眾、支持者的認可,需要有更多可取. y. Nat. 信於社會大眾的機制出現,因此非營利組織就會需要建立公信力,像是透過資訊. er. io. sit. 透明化與開放式監督(馮燕,2001:225) ;Darbishire(2010)則指出主動揭露資 訊的重要性,在非營利組織內,這種主動揭露被視為是一個負責任的行動,也因. al. n. v i n 此促進了組織在實務運作中信任的增加(del Mar Gálvez-Rodríguez et al, 2014: Ch engchi U 770) 。欲達成組織的透明運作,還有一項要素就是透明和課責的組織文化基礎,. 如此才可能由內而外的讓公眾認同組織是開放和負責任的(Lee & Joseph, 2013: 2223) 。Vernis 等人(2006)也強調,非營利組織必須要能夠持續以嚴謹的態度, 提供真實和透明的資訊給社會大眾,否則社會大眾的信任將會逐漸萎縮。 Parsons(2007:190)指出財務資訊的揭露可以直接影響個人的捐款決定, 且財務資訊和非財務資訊的揭露也會影響民眾對於非營利組織的觀感。Saxton 等 人(2012:4)則指出非營利組織被驅動去資訊揭露的原因有 3 個,第 1 個是公 共物資募集的考慮;第 2 個是為避開潛在的政治成本(如監督);第 3 個是為吸 引新的捐贈者。 21. DOI:10.6814/NCCU201901138.

(30) 而非營利組織的生存不只取決於它的表現,有時候更是看它是否值得被支持, 如果捐助者確信非營利組織所提供的年度報告是具有參考價值的,資訊揭露也可 能會吸引或增加捐助者的貢獻(Zainon, Atan & Bee Wah, 2014: 37) 。Coe(2007) 也指出非營利組織的財務管理可藉由管理資訊系統的輔助,提供即時預算執行資 訊,除有助於組織成員掌握第一手資訊外,對於組織募款與整體財務運作亦較有 效率與效能。同時,藉由資訊管理平台公布預、決算資訊,也能讓各界捐款人對 於非營利組織運作產生信心與信賴。因此從這個角度來看,為了回應重要利害關 係人的期待,資訊揭露不只是一種對公眾壓力的回應,更成為了組織生存的一項. 政 治 大 71)。在財團法人法施行前,由於臺灣的法規和管理措施,對於非營利組織的資 立 策略(del Mar Gálvez-Rodríguez et al, 2014: 772; Van Hulle & Dewaelheyns, 2014:. 訊揭露尚缺乏共同的規範,亦未具有強制性,因此願意主動對外公開者,仍屬有. ‧ 國. 學. 限(高永興,2015:12)。. ‧. 貳、網站揭露(Web Disclosure). sit. y. Nat. 網站揭露是一種實務的創新作法─組織自願在網站上揭露高品質的財務和. al. er. io. 績效資訊,而這也是為了因應時代的潮流所做的轉變,從紙本印刷散佈到網路傳. v. n. 播,不只是技術需要更新,有時候更需要調整的是組織對於資訊公開的態度。網. Ch. engchi. i n U. 路提高了企業揭露財務報告的意願。在報紙、電視、廣播、網路等等不同的溝通 管道之間,網路具有多個優勢,像是有效性(availability) 、可近性(accessibility) 和低成本。因為比起過去使用印刷的方式公布,可以省去很多成本;而且透過網 路公布財務資訊,可以比傳統的管道更即時。而今日網站已經是非營利組織利害 關係人的主要資訊獲得管道之一,因此非營利組織應該透過網站採取比較主動積 極的作法,將資訊公開於網路上(Van Hulle & Dewaelheyns, 2014: 71; del Mar Gálvez-Rodríguez et al, 2014: 770)。 組織的資訊揭露可以分為兩個面向,一個是財務資訊揭露,另一個則是績效 資訊揭露。財務資訊揭露指的是捐贈者、受益者和一般社會大眾可以評估組織的 22. DOI:10.6814/NCCU201901138.

(31) 運作是否有效率;績效資訊揭露是指捐贈者、受益者和一般社會大眾可以評估組 織是否具有效能,達成組織的社會使命。網站揭露則是一個機制,透過更大程度 的財務和績效資訊公開來達成。另外像是員工和董事會名單的資訊提供,亦是為 了對組織的管理和治理績效課責。提供高品質的組織績效資訊象徵著組織的高效 率,也提供了捐贈者和利害關係人一個工具去評估組織是否達成社會使命(Lee & Joseph, 2013: 2219)。 網站揭露的原則和最佳實務(Principles of Web Disclosure and Best Practices) 還建議非營利組織應該至少公布以下的訊息在網站上:1.任務、願景;2.目標或. 政 治 大 東會名單(Lee & Joseph, 2013: 2219) 。以下幾篇國外的實務研究運用資訊揭露指 立 結果的績效;3.成功的故事、感謝狀;4.更廣泛的社區影響力;5.人員名單;6.股. 標(Information Disclosure Index)來檢視非營利組織的網站,以顯示非營利組織. ‧ 國. 學. 的資訊揭露程度。Gandía(2011)的研究中指出西班牙的非營利組織資訊揭露程. ‧. 度很低,組織網站大多僅具有裝飾性質,沒真正發揮功能;而且研究結果也顯示. y. Nat. 資訊揭露的程度與未來獲得捐款的數量具有正向關聯。Lee & Joseph(2013)則. er. io. sit. 認為網站的迅速架設,改變了以往揭露資訊的方式,這正好顯示了當前環境對於 組織課責的氛圍,儘管已經有網路揭露的原則可以參考和遵守,但大多數的組織. al. n. v i n 仍然未按照施行。del Mar Gálvez-Rodríguez 等人(2014)分析了哥倫比亞 196 個 Ch engchi U 非政府組織,不到一半的組織有網站,網路揭露的程度非常低,而且揭露最多的 資訊是組織的概況;有趣的是,因為沒有法律規定鼓勵公眾去獲取非政府組織的 資訊,組織反而著重在向管理單位報告,勝過於回應利害關係人的需求、將資訊 公諸於眾。 目前國內有關財團法人的研究,多側重於探討私立大學、私立醫院之經營績 效、財務槓桿、投資決策、治理等面向或是對於政府捐助財團法人之監督管理之 討論,還有關於基金會經營模式、募款策略的研究,但對於財團法人的網站資訊 揭露卻鮮少討論。. 23. DOI:10.6814/NCCU201901138.

(32) 參、資訊揭露指標(Information Disclosure Index) 資訊揭露指標的功能是用來檢視組織的網站揭露情況,從過去的國外研究中 找出適合運用於非營利組織的指標來作為參考。Gandía(2011)提出了一個資訊 揭露指標(以下稱為指標 A,詳附錄三)用來審視西班牙的非營利組織,此指標 包 含 了 四 個 面 向 : 一 般 性 資 訊 ( General Information )、 治 理 和 財 務 資 訊 (Governance and Financial Information) 、導引和介紹(Navigation and Presentation) 以及關係網絡(Relational Web) ,共 78 個項目,透過指標呈現的結果提高網站的 實用性、與大眾的互動性以及組織的透明度。del Mar Gálvez-Rodríguez 等人(2014). 政 治 大 府 組 織, 該指 標 有四個 線 上 透 明( online transparency) 的 面 向 :組 織 概 況 立 則運用資訊揭露指標(以下稱為指標 B,詳附錄四)分析了哥倫比亞 196 個非政. (organizational profile)、組織績效(organizational performance)、組織的治理. ‧ 國. 學. (governance)以及財務管理 (financial management) ,共 39 個檢視項目,分析. ‧. 結果顯示不到一半的非政府組織有網站,網路揭露的程度非常低,揭露最多的資. y. Nat. 訊是組織的概況。. er. io. sit. 觀察兩個實證研究所運用的資訊揭露指標,指標 A 的檢視項目多,在財團 法人法施行前,我國未有法律規定資訊揭露的前提下,多數財團法人不易達成;. al. n. v i n 相比起來指標 B 的檢視項目較少,雖然比較不細碎較易達成,但有些項目又略顯 Ch engchi U 寬鬆,因此本研究參考指標 B 之項目進行盤點,整理出第三章的資訊揭露指標架 構,另本研究將於第四章提出符合我國國情之資訊揭露指標。. 第三節 非營利組織與課責 從前述文獻中可得知,非營利組織之資訊揭露行為,被視為是一個負責任的 態度,捐款者可以根據非營利組織之行為去判斷是否要捐款或該如何對該組織課 責。李嵩賢(2003:29)指出,非營利組織的課責即在於組織的經營管理是否能 被組織的支持者、成員、受益者、員工、合作者所信任,公開檢視經營的成果、 程序、過程、資訊及責任,以釐清成敗歸屬。而 Independent Sector(2000:3-4) 24. DOI:10.6814/NCCU201901138.

(33) 曾提出多項強化非營利組織自律與課責之作法,包括: 一、組織能力之建立: 二、協助媒體和公眾理解非營利組織及其課責議題; 三、讓董事會與其他外部關係人充分了解組織使命與運作; 四、強化報告工具; 五、上網公告組織資訊; 六、設定標準並加以落實等。 Brody(2002)則指出 4 個對於非營利組織的課責定義:1.誠實的會計制度與. 政 治 大 做法可知非營利組織織欲強化課責之作法,可透過上網公告組織相關資訊來達成, 立 避免欺騙;2.好的治理;3.對於組織任務的堅持;4.慈善效能的證明。因此從上述. 包括財務資訊及成果報告,另外強化報告工具部分也可透過繳交予主管機關之備. ‧ 國. 學. 查資料著手,透過定期檢討繳交資料內容,來達成此項目的。. ‧. Kerarns(1996)強調資訊公開是課責概念中很重要之一環,對非營利組織之. y. Nat. 監督,或非營利組織自律最好的方式,即是將組織之業務及財務資料公開,任何. er. io. sit. 人均可以方便的取得資料,除直接減少非營利組織管理人員之舞弊外,間接可促 使非營利組織提升其效率(許崇源,2000)。在現今的趨勢下,雖可透過紙本出. al. n. v i n 版物去揭露非營利組織資訊,但若以以資訊的散布速度、傳遞範圍及印刷成本來 Ch engchi U. 考量,網站資訊揭露都可以是最有效的課責方式。另外 Nelson、Bank 與 Fisher (2003)則認為課責揭露(accountability disclosures)與公開報導(public reporting) 為非營利組織課責很重要的一環,財務資訊揭露與公開報導可提升民眾對於非營 利組織績效的監督與了解。. 25. DOI:10.6814/NCCU201901138.

(34)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26. DOI:10.6814/NCCU201901138.

(35) 第三章 研究方法與設計 本研究透過網站內容分析法及深度訪談法欲探討四個研究問題,第一個是欲 掌握當前我國具有一定規模之教育事務型財團法人的網站資訊揭露現況,在第二 章文獻回顧中,參考國外相近之研究製作評估架構表,對於財團法人之網站進行 內容分析,得到網站資訊揭露的概況,並且透過整理行政院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之財團法人監督準則及財團法人法,了解現行法規對於財團法人資訊揭露的規範。 第二個研究問題是面對網路時代的課責,財團法人法也於 108 年 2 月 1 日正式施 行,而本研究取得初步的分析結果後,想透過深度訪談的方式了解受到網站內容. 政 治 大 何。第三個研究問題接著探究主管機關教育部對於此些現象及結果之看法,以及 立. 分析的財團法人,在財團法人法施行後,所可能採取的短期、中期與長期作為為. ‧ 國. 學. 財團法人法施行後,對於提高財團法人網站資訊揭露程度未來可能採取的政策行 動。最後一個研究問題輔以訪談具有非營利組織實務經驗的專家、從事相關研究. ‧. 的學者、財團法人及行政機關,對於財團法人資訊揭露實務的看法和建議,以建. n. al. y. sit. io. 第一節 網站內容分析法. er. Nat. 立符合我國財團法人所使用的資訊揭露指標。. i n U. v. 內容分析是以訊息的實質內容為主要研究對象,也又是探究「什麼」的問題. Ch. engchi. (王石番,1989:83) 。內容分析法有處理「文件」 (document)多元的優勢,正 式文件如檔案、公報、報紙、印刷文件等;私人文件如日記、回憶錄、自傳等; 其他文件如問卷、視聽媒介(張紹勳,2001) 。Krippendorff(2008)等人也指出, 此研究方法為一種質化與量化結合的方法,選定研究範圍,試著將質化的資料以 量化的方式歸納分析。近來網路科技如 e-mail、網站、Blog 和 Facebook(洪雅 慧,2010:84-89)都可成為內容分析的素材。其中,網站內容分析方法又稱為線 上檢閱觀察法,係針對網際網路與全球資訊網的內容進行客觀、有系統的描述與 調查分析的研究途徑。 王石番(1992:138)綜合幾位學者的研究,將內容分析的流程歸類為:1.問 27. DOI:10.6814/NCCU201901138.

(36) 題的形成與假設;2.研究母體的界定;3.樣本的選取;4.建構類目;5.界定分析單 位;6.建立量化系統;7.信度檢測;8.內容編碼;9.資料分析;10.解釋推論等 10 個步驟。本研究將運用「內容分析法的方式」,評估教育事務類型的財團法人之 資訊揭露程度,以下參考王石番的內容分析流程,整理出本研究適合的內容分析 步驟(如圖 1)。以下針對各步驟分點說明:. 政 治 大. 立.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圖 1 本研究內容分析步驟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編製。. 28. DOI:10.6814/NCCU201901138.

(37) 壹、研究對象選擇 本研究所探討之研究對象為全國性的教育事務類型財團法人,資料來源取自 於「教育基金會資訊網」,向教育部登記的財團法人數量為 739 個,而本研究鎖 定在歷年登記總資產具有一定規模的財團法人為研究對象,因為法院登記財產總 額在 1 億元以上每年度須有會計師查核簽證,故總財產的額度限制在 1 億元以 上。法院登記財產總額 1 億元以上之全國性教育事務財團法人共 82 個,因為本 研究欲針對財團法人之網站做檢視,初步篩選刪除沒有網站的財團法人及政府捐 助之財團法人共 28 個,剩餘 54 個財團法人作為本研究內容分析的對象(如表. 政 治 大. 2) ,表中各財團法人的順序是按照法院登記財產總額之多寡排列,由最低的 1 億. 立. 元排序到最高的 36 億元。.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29. DOI:10.6814/NCCU201901138.

(38) 表 2 研究分析之財團法人基本資料 編 號. 財團法人名稱. 設立許可 日期. 設立基金總額. 1. 財團法人龍顏基金會. 2005/02/05. 100,000,000. 2. 財團法人中華扶輪教育基金會. 1977/01/28. 1,200,000. 3. 財團法人玉溪有容文教基金會. 2005/01/06. 4. 財團法人天主教光仁文教基金會. 1990/01/24. 5. 財團法人大鵬文教基金會. 6. 財團法人佛陀教育基金會. 7. 財團法人陽信文教基金會. 8. 財團法人遠雄文教公益基金會. 9. 財團法人孫運璿學術基金會. 10. 立 1993/12/22. 法院登記之財產. 網址. 100,000,000 http://www.longyen.org.tw/ 100,000,000 http://www.cref.org.tw/. 治 101,556,000 政30,000,000 大 10,000,000 103,515,851. http://www.garden91.org/ http://www.kjftw.org.tw/. 1984/12/14. 1,000,000. 109,164,160 http://www.budaedu.org/. 199510/03. 10,250,000. 114,846,958 https://www.sunnybank.com.tw/net. 1997/11/11. 10,000,000. 119,000,000 https://farglory-charity.com/. 1996/05/03. 60,000,000. 120,000,000 http://www.sunyunsuan.org.tw/. 財團法人太平洋文化基金會. 1974/06/27. 10,000,000. 131,000,000 http://www.pcf.org.tw/. 11. 財團法人中美和文教基金會. 1986/07/03. 12,000,000. 131,160,000 http://www.capco.com.tw/. 12. 財團法人中興保全文教基金會. 1996/06/05. 13. 財團法人張明王國秀文教基金會. 1991/12/20. 14. 財團法人中正文教基金會. 1998/03/19. 15.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中山學術文化基 金會. 16 17. y. sit. io. n. er. Nat. al. ‧. ‧ 國. 106,513,652 http://www.tapeng.org.tw/. 學. 10,000,000. iv C h 10,000,000 U n143,407,256 engchi 10,000,000. 142,000,000 http://www.tscf.org.tw/ http://www.mkhc.org.tw/. 50,000,000. 150,000,000 http://www.ccfd.org.tw/. 1966/04/26. 65,000,000. 150,670,000 http://www.sysacf.org.tw/. 財團法人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 1989/06/01. 1,000,000. 財團法人李國鼎科技發展基金會. 1991/05/14. 50,010,000. 158,473,240 http://www.hef.org.tw/ 160,000,000 http://www.ktli.org.tw/defult.php. 30. DOI:10.6814/NCCU201901138.

(39) 編. 設立許可 日期. 設立基金總額. 法院登記之財產. 網址. 18. 財團法人余紀忠文教基金會. 1989/04/29. 100,000,000. 19. 財團法人正覺教育基金會. 2006/09/04. 42,713,909. 20. 財團法人富邦文教基金會. 1990/03/23. 170,000,000. 21. 財團法人漢儒文化教育基金會. 2007/03/21. 30,000,000. 22. 財團法人范道南文教基金會. 1987/10/16. 23. 財團法人中鋼集團教育基金會. 2006/11/30. 24. 財團法人兆豐銀行文教基金會. 1992/11/09. 50,000,000. 200,000,000 http://www.icbcfoundation.org.tw/. 25. 財團法人福田文教基金會. 2004/06/03. 30,000,000. 204,472,035 http://www.fortune-land.org.tw/. 26. 財團法人金鴻兒童文教基金會. 1996/02/12. 150,000,000. 210,000,000 http://www.happynet.org.tw/. 27. 財團法人日盛教育基金會. ‧ 國. 號. 財團法人名稱. 1990/01/04. 10,000,000. 215,460,000 http://www.jsedufund.org.tw/. 28. 財團法人徐元智先生紀念基金會. 1976/11/16. 100,000,000. 29. 財團法人聯合工商教育基金會. 1995/04/19. 10,000,000. 30. 財團法人王民寧先生紀念基金會. 1990/01/17. 175,000,000 http://www.fubonedu.org.tw/ 190,497,820 http://www.hanru.org.tw/. 治 政30,000,000 大196,033,356. n. Ch. e10,000,000 ngchi. ‧. io. 7,000,000. 200,000,000 http://www.csc.com.tw/csc/gef/index.asp. y. 218,538,065 https://www.femf.feg.com.tw/feada/. sit. 200,000,000. http://www.fan.org.tw/. 學. Nat. al. 170,524,158 http://foundation.enlighten.org.tw/. 220,000,000 http://www.lienho.org.tw/. er. 立. 170,000,000 http://www.yucc.org.tw/. 279,807,593. i n U. v. http://www.ccpg.com.tw/chinese/03_social/01_d etail.aspx?MID=3. 31. 財團法人坤泰文教基金會. 1993/11/17. 337,555,106 http://kuentai.org.tw/. 32. 財團法人信誼基金會. 1994/11/23. 30,000,000. 394,030,187 http://www.hsin-yi.org.tw/. 33. 財團法人淨化社會文教基金會. 1990/08/17. 8,773,548. 398,322,527 http://www.jinghua.org.tw/. 34. 財團法人江許笋文教基金會. 2003/05/28. 5,000,000. 450,000,000 http://www.chianghsusun.org.tw/index.php. 35. 財團法人台積電文教基金會. 1998/04/20. 10,000,000. 36. 財團法人上海商業儲蓄銀行文教基. 1990/03/20. 100,000,000. 459,776,413 http://www.tsmc-foundation.org/ 502,334,122 https://www.scsb.com.tw/content/about/about06. 31. DOI:10.6814/NCCU201901138.

(40) 編. 財團法人名稱. 號. 設立許可 日期. 設立基金總額. 法院登記之財產. 金會. 網址 _b.jsp. 37. 財團法人育秀教育基金會. 2002/09/17. 30,000,000. 607,902,436 http://www.ysed.org.tw/. 38. 財團法人培生文教基金會. 1994/08/04. 50,000,000. 648,500,000 http://www.peisheng.org/. 39. 財團法人福智文教基金會. 1997/04/21. 10,000,000. 694,956,992 http://edu.blisswisdom.org/. 40. 財團法人傑出人才發展基金會. 1994/11/11. 41. 財團法人肝病防治學術基金會. 1994/06/11. 42.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兒童福利聯盟文 教基金會. 43. 財團法人勇源教育發展基金會. 44. 財團法人崇德文化教育基金會. 45. 財團法人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 46. 立. 治 政 200,000,000 大700,000,000. http://www.faos.org.tw/. 1991/12/17. 10,000,000. 760,000,000 http://www.children.org.tw/. 2000/10/20. 126,892,000. 843,236,000 http://cymfoundation.com/. 1985/10/02. 1,500,000. 1990/10/29. 15,000,000. 財團法人浩然基金會. 1978/12/23. 4,000,000. 909,257,719 http://www.hao-ran.org.tw/. 47.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婦聯聽障文教基 金會. 1996/02/26. 20,000,000. 996,600,000 http://www.nwlhif.org.tw/. 48. 財團法人宏達文教基金會. 2007/10/24. 49. 財團法人祐生研究基金會. 1978/12/30. 50. 財團法人金車教育基金會. 1980/12/31. 2,000,000. 51. 財團法人聯發科技教育基金會. 2001/12/31. 30,000,000. 1,627,503,113 http://www.mediatekfoundation.org/. 52. 財團法人鄭福田文教基金會. 2008/02/05. 30,000,000. 1,653,824,110. 872,242,994 http://cd.fycd.org/. io. sit. y. 903,750,000 http://www.delta-foundation.org.tw/. n. er. Nat. al. ‧. ‧ 國. 732,458,981 https://www.facebook.com/pg/liverhealth/. 學. 10,000,000. v ni C h 30,000,000 U 1,098,636,391 e n400,000 g c h i 1,397,000,000. http://www.htcfoundation.org.tw/ http://www.archilife.org/. 1,488,410,050 http://kingcar.org.tw/ https://futienorg.blogspot.com/p/about.html http://www.futien.org.tw/main1/index.php. 32. DOI:10.6814/NCCU201901138.

(41) 編 號. 財團法人名稱. 設立許可 日期. 設立基金總額. 53. 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 1986/01/13. 100,000,000. 54. 財團法人唐獎教育基金會. 2012/12/20. 3,000,000,000. 法院登記之財產. 網址. 2,147,483,647 http://www.cyff.org.tw/ 2,147,483,647 http://www.tang-prize.org/first.php.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編製。.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33. DOI:10.6814/NCCU20190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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