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非預期懷孕事件對青少女的影響
壹、非預期懷孕事件對青少女在心理層面的影響
一、懷孕及產後所引發的心理衝擊
青少女因為非預期懷孕事件所引發的複雜情緒反應可以表現在妊娠的各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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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而且會因為選擇人工流產或生產的不同處置而有所差異。Roggow 和 Owens 於 1998 年指出:
懷孕青少女會歷經七個階段的心理調適歷程,有震驚、否認、憤怒、磋商、
憂鬱、接受及成長,初期尚無懷孕的身體變化時,會否認懷孕事實;爾後 開始抱怨上天不公平或企圖運用特殊方法讓自己流產,進入憂鬱期的青少 女可能因懷孕事實無法改變而出現自殺念頭;一旦懷孕青少女認清現況,
尋求諮詢與協助,並擬定未來計劃,表示已經進入接受、成長的階段(引 自李德芬,林美珍,2008:35-36)。
國內針對青少女懷孕的研究,也有和國外研究相類似的結果。李德芬與林美 珍(2008)的研究結果發現懷孕青少女在經歷懷孕事件會有「不得已的抉擇、靠 自己、努力掙扎」的主觀經驗。在得知懷孕時,震驚和否認是非預期懷孕青少女 常有的反應,而決定懷孕的過程,對非預期懷孕的青少女而言,通常是情勢所逼 之下不得已的選擇;面對父母讓青少女感到極大的壓力,難以啟齒自己懷孕的事 實;在決定生育與否的考量時,會先尋求男友或同儕、師長的協助,在未獲得適 當協助之前,懷孕青少女多是自己獨自面對懷孕事件;而在未婚懷孕污名化的傳 統社會價值下,懷孕青少女均經歷了努力掙扎的過程(林雅雯,2004;林慧萍,
2005;周培萱、夏萍絅、 許樹珍,2006)。
李德芬與林美珍(2008)分析懷孕青少女經歷懷孕事件的主觀感受有「不確 定感、擔心焦慮、生氣憤怒、孤獨無助、罪惡感、不切實際的迷思」,其結果和 國內其他針對未成年懷孕少女的研究相似(張乃千,2007;黃子慧,2009;吳佩 芬,2009),摘要整理如表 2-4:
表 2-4 懷孕青少女經歷懷孕事件的主觀感受
不確定感 不確定懷孕的事實、不確定家人的反應、不確定如何因應懷孕、
不確定未來能否繼續就學、經濟狀況及自己照顧子女的能力等。
擔心焦慮 擔心妊娠過程中的問題、擔心懷孕的消息曝光遭家人指責或在 學校裡被渲染、擔心父母為自己傷心或因此被家族譴責、擔心 孩子未來的寄養家庭;選擇人工流產者則擔心其後遺症。
13 後遺症」( post abortion syndrome,PAS ),包括罪惡感、生氣、焦慮、關係的結 束、沮喪及失落感、心理的麻木、自殺及其他心理問題(李逢堅、陳彥聿,2006)。
正處於自我概念發展關鍵期的墮胎的青少女尤其容易產生墮胎後遺症,加上她們 也比較不會向他人表達自己的疑慮及痛苦,墮胎的經歷會迫使她們立即成熟
( Reardon, 1987 引自李逢堅、陳彥聿,2006)。而李逢堅與陳彥聿(2006)研 究的十個非預期懷孕青少女個案也出現有墮胎後遺症的諸多情緒及反應,對胎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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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鄭君紋與劉世閔(2011:148)。一位未婚女性在青少女時期懷孕的生 育決定與出養經驗之敘事研究。教育科學期刊,10(2),139-172。
DeSimone 於 1996 年指出,親人過世是一種永久性的失落,但出養孩子不同,
被出養的孩子依然存在著,只是出養的母親不清楚孩子的現況如何?因此哀悼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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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到的傷痛。在林慧萍研究中的青少女個案也有相類似的經驗,她們在將孩子 出養之前,都曾自行扶養照顧過一段時間,因而對孩子產生了更多的感情,使她 們對於預期的分離更加難過不捨;因此在將孩子出養後,她們都很希望出養機構 可以有彈性的做法,讓她們可以繼續接觸或得到孩子的訊息,以減緩跟孩子分離 的悲傷。
貳、非預期懷孕事件對青少女在社會層面的影響
一、生涯發展層面
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教育部為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法》第十四條之一規 定,指導學校積極維護懷孕學生之受教權,並提供必要之協助於是頒布了《學生 懷孕事件輔導與處理要點》,以保障懷孕青少女的受教權益,不至於因為懷孕或 育有子女的原因而受到影響,導致學業中斷。但在教育現場,學校所提供的支持 性措施不足與校園中的異樣眼光仍是影響懷孕學生繼續求學或復學的主要原因 之一(李德芬,2005;吳佩芬,2009;張乃千,2009;方韻喬,2016)。研究也 指出,不管是選擇出養或留養子女的青少女,有利於復學的因素是青少女對學歷 的自我期許、家庭的期待與支持;不利於復學的因素是對自己缺乏自信、家人不 支持及經濟或資源上的缺乏(牛憶先,2000;黃子慧,2009;方韻喬,2016)。
因此,除了學校因素會影響懷孕青少女繼續就學及日後復學,青少女個人的動機 以及是否得到必要的支持,尤其是家庭支持的部分也是影響的關鍵。
二、經濟層面
牛憶先(2000)指出,國內外的研究結果或調查數據都發現,工作機會與收 入影響個人的經濟狀況,而工作機會又和教育程度有關,學歷越低的女性可以獲 得工作的機會相對較少,收入也越低;因此,個人完成教育的情形對日後的社會 經濟狀況有重要的影響。在牛憶先的量化研究中,205 名未成年時期就懷孕產子 的青少女,完成高中學業的人數(含產後復學)為 83,僅佔總人數的 40%。在 國內其他針對未成年懷孕且生育的質性研究的 31 個個案中,完成高中學業的人 數為 8 人,也僅佔研究總人數的 26%(周培萱,2001;林雅雯,2004;黃子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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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林慧萍,2005)。這些低學歷的青少女在產後面對養育子女的情況時,由 於學歷限制了工作機會,收入也低,很多都面臨經濟上的問題,尤其是在未婚狀 況下產子的青少女,除非男伴或原生家庭願意提供協助,否則到最後還是會迫於 經濟因素而將子女出養(林慧萍,2005;黃子慧,2009)。
三、角色調適層面
懷孕青少女從得知懷孕開始,就面臨了成為母親的衝擊,對非預期懷孕的青 少女而言,衝擊更甚;不管選擇單親留養或結婚共同扶養的青少女,都面臨了母 親這個角色的調適歷程(林雅雯,2004;林慧萍,2005)。青少女如何看待自己 身為母親的這個角色對其在母親角色的適應及如何實踐母職是有很大影響的,實 踐母職的不同態度與策略影響母職的自我效能感,也影響青少女如何評價自己;
而家人是青少女母親最重要的支持來源,如果家人支持得當,母職會讓青少女母 親得到成長(羅家玲,2012)。
吳小文(2013)比較其研究中的未成年母親產第一胎的年齡和當時台灣平均 第一胎生育年齡 29.5 歲,足足提早了十年或甚至十年以上;因此未成年母親從 經歷交往、懷孕、生育,乃至於後來進入婚姻的整個歷程,明顯地也就比社會預 期來得短很多,她們不僅是要努力扮演初為人母的角色,還有為人妻子、媳婦的 新身分要去適應,而且大部分是跟夫家同住,其實承受相當大的角色轉換及適應 上的壓力;然而社會對於未成年母親的負面刻板印象讓她們必須承受更多不友善 的對待,也使得她們在執行親職的過程中更加地辛苦。還處於青少年發展階段的 青少女,因為懷孕選擇提早走入婚姻,於是被迫努力學習與適應成人的角色,她 們面對許多挑戰,努力掙扎,其實是非常需要成人予以協助的(李德芬,林美珍,
2008)。
四、社會支持系統層面
李德芬與林美珍(2008)分析懷孕青少女在經歷懷孕事件的主觀感受中,孤 獨無助是其中之一,經歷懷孕事件中缺乏支持的狀況常讓青少女感到無助,多數 懷孕青少女無法獲得重要他人的陪伴。國內其他研究中的青少女懷孕個案也有類 似的情況,從剛開始的不敢讓別人知道自己懷孕,對如何解決懷孕問題的不知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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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產後面對和孩子分離的掙扎、不知如何照顧孩子、不適應婚姻等狀況等,都 讓青少女覺得自己是孤軍奮戰,孤立無援(林雅雯,2004;林慧萍,2005;黃勤 文,2008;吳小文,2013)。
懷孕青少女沒有獨立自主的資源,仍然需要仰賴原生家庭的協助,但她們因 為預期家長的責難而遲遲不敢告訴父母,不但加成了懷孕後的問題,錯過了可以 有更多選擇的時機;有的甚至寧願找密醫墮胎或藉由非法的管道購買 RU486 來 中止懷孕,反而對自己造成更大的傷害(許淑芬,2007;李佩珊,2016)。懷孕 時仍就學的青少女,多數也不會主動告知師長,常常是拖到懷孕後期時才透露,
教師要在青少女懷孕初期就發覺,其實有困難(莊淑靜,2008)。如何讓懷孕青 少女能放心地向學校教師求助,讓學校能成為她們的後盾,協助與家庭溝通,尋 求相關單位的協助,幫助青少女得以順利渡過懷孕的階段,身心得到妥善的照顧,
降低懷孕事件所帶來的衝擊,是仍待努力的方向(許淑芬,2007;李佩珊,2016)。
對於離開校園,也離開原生家庭的懷孕青少女,如何讓她們願意尋求也知道如何 尋求社福資源的協助,也是需要政府努力的方向。
非預期懷孕為青少女帶來心理及社會層面上不小的衝擊,她們其實是非常需 要家庭、學校及社會對她們的關心與協助的;無奈因為未婚懷孕的汙名化使得懷 孕青少女不敢及時求助,孤獨面對問題的結果,不但延遲了她們對懷孕問題的處 置,也影響到自己日後的生涯發展。雖然隨著社會風氣的開放,對於女性未婚懷 孕甚至未婚生子的接受度有提高,但不可否認,仍存在著某種程度的輿論壓力,
對於尚在就學階段青少女而言壓力是更大的,畢竟她們因為年齡及社會經驗不足,
心智可能尚未發展成熟,另一方面也缺乏經濟獨立的條件,得以獨立面對懷孕一
心智可能尚未發展成熟,另一方面也缺乏經濟獨立的條件,得以獨立面對懷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