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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此項研究結果,可得知客籍校長的領導風格對於組織文化具有導引之 功能,而領導風格的如何?將影響學校的發展;現今學校面臨許多的衝擊如教 育改革需求的殷切、國際化的潮流、家長選擇權、民主化等,此時身為學校領 導者不能不深刻去體會,唯有順應情勢改變傳統思維模式,建構學校成為學習 型組織才能使學校能成長能發展,而在客家庄中的客籍校長除了要領導學校完 成國民教育的基本任務外,仍要對於傳承客家文化、落實推動客家語言、營造 客家風貌等工作,貢獻心力,所以客籍校長的領導風格的確是值得關注的焦點。

第二節 領導理論發展的概述

壹、領導的詮釋

人類是群居的動物,聚集在一起就必有領袖的產生(秦夢群,民86)。遠古 時代乃至今日,人類所處之社會、所處之團體,雖其組織任務之不同,都會產 生領導者,其目的皆在使之所處之團體的目標或利益能夠順利達成。因此「領 導」一直是組織能否發揮功效、達成預定任務,取得競爭優勢的關鍵因素。許 多組織之所以效能不彰無法創新,難以適應環境的變遷均是忽略領導的重要性 所致(李弘暉,民92)。

從過去到現在,「領導」一詞眾說紛紜,大部分的人均無法給予領導一詞 清楚、明確的定義,以致於難以賦予其一清晰之輪廓,西方學者Stogdill(1974)

亦指出:「領導的定義見仁見智,幾乎是有多少個人企圖界定它,就能得到多 少的定義」。由此可知,領導的定義著實有其不穩定性與複雜性。而本研究以 領導風格為研究的主軸,自然無法逃避對領導一詞的界定。故此,先從字義出

發,爾後蒐羅較具代表性之定義並將之呈現,期能更清晰了解領導的意涵。

我們先從領導的字面意義來說明。由中文字面來看,所謂的「領」是一群 之長、統率者;而「導」是引導,故「領導」係具有統率、引導方向之義。再 由英文字義來看,「領導」的英文字源於「Leadare」,意謂「旅途中的導遊」,

由此可知,「領導」一詞當動詞用時,有「使引導前進、與指示方向」之意思

(伍文瑛,民93)。

中外學者對於領導的研究闡述有如汗牛充棟,然因時代的狀況、所處之社 會之差異,導致所切入的角度不同,而獲致的概念與意義,自然也有所不同。

以下臚列具代表性之中外學者對於領導的詮釋,俾能對領導獲致清晰的概念:

黃昆輝(民80,頁357-361)根據Stogdill(1974)對於領導列舉以下六個 觀點:(一)領導就是影響力的發揮;(二)領導是一種倡導行為;(三)倡 導就是促進和合作的功能;(四)領導是一種信賴的權威;(五)領導是協助 達成組織目標的行動;(六)領導是達成組織目標的歷程。

楊淙富(民87)認為領導是一種複雜的社會行為,領導者以其本身領導特 質,運用領導行為影響組織成員,使其同心協力,共同達成組織的目標。

倪千茹(民90)認為領導就是領導者產生創導行為,並自我規範,對被領 導者產生正向的影響力,以協助被領導成員達成組織目標的歷程,在此歷程中 會受到領導者所持權力及情境等諸多因素的影響的交互影響。

G. R. Terry(1978)認為:領導乃是領導者影響部屬,並讓部屬樂意為組 織目標努力的過程,使成員能自動自發地為團體共同的目標而努力,以達到領 導者期許之境地。

J. Kotter(1991)指出領導最重要的功能是建立方向,統整人員,運用啟 發和激勵的策略來達成可能的改變。

S. P. Robbins(2003)認為領導是指一個領導者影響團體成員達成目標 的有效能力。

從上述中外學者對於領導的詮釋中,本研究歸納為:「領導」乃是領導者 透過其自我形塑的領導作為,在適宜的情境,導引、啟發成員、凝聚共識,朝 向達成組織預期的目標與理想邁進。

貳、領導風格的意涵

「風格」通常給人一種較模糊及抽象性的感受,無法確切定義之。參考教 育部所編纂的國語辭典中,對於「風格」之解釋為文學或美術作品中,充分表 現作者才性或時代特性,而形成的藝術格式,如南朝梁劉勰的作品文心雕龍中 議對:「亦各有美,風格存焉。」而專門研究美國將領領導知能的美國學者艾 德格‧普伊爾曾說:領導藝術-風格代表一切。(Character is Everything:The Art of Command)然而,什麼是「風格」?至今似乎很難有人能對「風格」的 內涵提出一個確切的定義,因為「風格」是很多特質因子的綜合表現,每一位 領導者皆依其不同的個性、認知、感覺、知能,不同的組織特性,不同的時空 背景,而對風格因子各有其著重之處,因而表現出不同的領導風格。由此看來,

校長領導的風格是會受到他的成長背景的影響,其中包括他的人格特質、個性、

身體狀況、成就及成長與職業環境,而其所型塑的風格將會成為他的行事規準。

白麗美(民 86)曾對校長領導風格下了定義:「係指校長為達成學校目標 及上級交付的任務,發揮其影響力以及激勵教師的努力工作意願與工作動機的 領導方式。」學者張慶勳(民 93)曾針對此一定義加以闡述:「領導風格較強 調領導者所表現的外在領導行為模式或方式,也可以說領導風格是領導者所展 現的個人獨特的領導行為」。

綜言之,從了解領導意涵為基礎至領導風格的詮釋,本研究將「校長領導 風格」定義為:校長在學校組織的情境下,運用其個人的魅力特質,在與內外在 環境的交互作用中,所產生的各種具影響力的行為,並能發揮通權達便的影響 效果,指引組織發展方向,同時也能兼顧成員個人需求,而能經濟有效達成組 織目標的多種領導行為模式的集合。

參、傳統領導理論的演進

領導理論由於立論者旨意各異,及情境的複雜性與各領域的特性不一,相 關的理論與論述,可謂汗牛充棟,不過就其論述的精神可將其大致分為三種取 向,分別是特質論、行為論與權變論。三者的假設不同,所發展出來的領導策 略也大異其趣。

綜觀有關領導理論及實證研究文獻很多,可歸納為三個面向,第一個面向 是從領導者與非領導者擁有的特質之差別去尋找,我們稱之為「特質論」。第 二個面向是由領導者所表現的行為來說明,我們稱之為「行為論」。而第三個 面向則是以權變模式(contingency models)來說明,並整合以往的理論,我們 稱之為「權變領導論」。

根據Yulk(1994)的分類,領導理論的發展可分為四個階段。(如下表2-2-1)

表 2-2-1 領導理論的發展趨勢

時間 領導理論發展途徑 研究主題

1900-1945 特質論 領導者的人格特質。

1945-1960 行為論 領導者的外顯行為。

1960-1980 權變領導 領導是將所有有效的因素包 含組織情境因素納入討論。

1980~ 新興領導理論 強調領導著運用對下屬或追 隨者的影響力,促進組織成 員自我的提升組織的承諾、

動機和效能。

資料來源:(轉引自李芝靜,民92,頁110)

以下分別就三種取向:特質論、行為論與權變論之理論重點分別說明

一、特質論

特質論是最早的領導理論,顧名思義,特質論(trait theories)企圖找出 性格、社會、身體或智力的特質,用以區別領導者與非領導者。此一理論在 古代「君權神授說」時代最為風行。例如古書中所記載的朱元璋、薛平貴、

劉邦、項羽,或是西方的達文西、馬丁路德、希特勒等人都具備某些領袖特 質,因此創造出不凡的功績,特質論者完全是一派「英雄造時勢」的說法,

將個人特質視為領導成功的關鍵條件。特質論理論的重點在於試圖從被公認 為有效能的領導者身上找出某些天賦的特質,以解釋領導能力,並企圖從成 功的領導者之中,找出成功領導者應具之特質,以作為確定成功的領導者或 甄選領導者之依據。

依學者秦夢群(民 82)整理中西方學者研究成果,將領導者的特質細分 為人格特質、動機特質與技能特質三大部分。人格特質包含自信、壓力承受、

情緒成熟與正直等四項;動機特質包括工作與人際關係需求、權利與成就價

值、對成功的高度期待等三部分;技能特質大致可分為四種能力,分別是:

技術能力、人際能力、思考能力與行政能力。

然而成功的領導者都各具有其獨特的特質這是我們都可接受的論點,但 卻無法找到一套放諸四海皆準的制式特質,因此招致不少的批評。晚進特質 論的研究方向曾略做修正,修正的重點有二:首先,除了一般人的個人特質 之外,也開始考慮加入情境的因素;其次,探討的對象也從將領導者與非領 導者加以比較,轉變為探求領導特質與領導成效的關係(秦夢群,民 86)。

二、行為論

由於領導特質論的研究未盡如意,加上行為主義心理學的崛起,自第二 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研究的重心逐漸轉移到領導者表現的領導行為,開啟了 領導行為論時期(leadership behavior period)的發展。本時期的研究重心以 已從「誰是領導者?」(Who the leader is?),轉移到「領導者做些什麼?」

(What the leader does?)認為領導的核心面不是領導者的特質,而是領導 者在各種情境中的作為。領導之行為論(behavioral theories of Leadership)

認為區別領導者與非領導者的最大差異,不在於特質的具與否,而是在於某 些特定行為是否存在。其理論假設,乃建立在領導行為是領導者與成員互動 的過程,其目的在求團體的和諧與任務的達成。較著名的研究有俄亥俄州立 大學、密西根大學與管理方格三者。

(一)俄亥俄州立大學的研究(Ohio State Studies)(秦夢群,民82)

行為論的相關研究開始於 1940 年代後期的俄亥俄州立大學。本研 究所使用的研究工具間簡稱為「LBDQ」,其英文全名是 Leader Behavior

行為論的相關研究開始於 1940 年代後期的俄亥俄州立大學。本研 究所使用的研究工具間簡稱為「LBDQ」,其英文全名是 Leader Behavi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