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頻道電視新聞播映的特徵與相關研究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頻道電視新聞播映的特徵與相關研究

頻道電視新聞開始茁壯發展,可追溯到1941 年,美國 CBS 電視台,使用了 地圖和圖表,並搭配專家解說,報導日本偷襲珍珠港事件,電視新聞節目因此逐 漸展現影響力(De Leon, 2015)。從過去到現在,學者從傳播媒介、使用者滿意 度等多個面向探討電視新聞,面對數位匯流的新傳播時代,更拓展了電視新聞的 研究範圍。

一、頻道電視新聞的定義

對於電視業來說頻道是命脈所在,有精彩的頻道才能吸引訂戶(劉幼琍,

1994),頻道在電視提供豐富內容,包括新聞內容,頻道電視內容可經由品牌化 經營或與觀眾簽定合約,讓更多人鎖定收看(Doyle, 2016)。黃新生(1994)提 出,電視新聞的定義應該取決於新聞價值,能夠被報導、播出的重大事件,就是 新聞,就有價值。Bednarek(2016)同樣以新聞價值來定義頻道電視新聞,從一 開始主播的談話、播出的視覺效果、在新聞當中多個聲音、影像集結建構的的新 聞內容及標識符號,都可列為頻道電視新聞的價值評斷。

也有學者從媒介傳播來為頻道電視新聞定義,張勤(1983)指出,從字面上 解釋電視新聞是指利用電視這項傳播工具或媒介,達到傳播新聞給觀眾的目的。

王振業(2001)與方東明(2005)認為,頻道電視新聞是以現代電子技術傳播為 手段,運用聲音、畫面、字幕等符號,對正在發生、剛剛發現的事實或社會現象 報導;但方東明(2005)也強調,隨著電視技術變化與新聞題材的拓展,頻道電 視新聞的定義將會有所改變。

當頻道電視新聞的媒介不再只有「電視」,傳統電視新聞的定義也出現質疑。

Vigil(2013)認為過去頻道電視新聞由「電視」做為媒介來收看,但當人們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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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iPad 、iPhone 等數位產品來「找」電視新聞,頻道電視新聞的定義已和過 去不同。Lotz(2014)指出,新技術為電視帶來變革,「電視還是不是電視」有 很大的討論空間;彭芸(2015)認為,就技術面來說,人們看到的還是「電視內 容」,只是透過不同的載具傳輸;雖然電視的未來發展依賴技術的新趨勢,但電 視的主要功能終究是在「講故事」,它播出了真實的新聞內容,無論藉何種手持 設備或螢幕大小,它都還是「電視新聞」(Kellison, 2009)。而 Strangelove(2015)

提出「後電視」時代(Post-television era)的觀點,認為數位匯流時代下的電視 匯集了互動、聯網、智慧化技術,與手機、平板電腦功能越趨於一致,使用者主 導與選擇性增加,電視新聞的定義也將由使用者來決定。

二、頻道電視新聞播映的特徵

頻道電視新聞的播映是聲音與圖像結合的呈現,具有良好的聲光效果,是傳 達影像效果的絕佳媒體(牛隆光、林靖芬,2006)。方東明(2005)指出,構成 頻道電視新聞傳播的視覺、聽覺是豐富多樣的,在視覺方面,包括現場拍攝的畫 面、圖片、動畫、電子特效、文字的多元運用;在聽覺方面,包括現場聲音、記 者及主播解說、音樂、音效。頻道電視新聞報導的呈現由主播先開場,再串聯經 過剪輯的採訪影像與聲音播出,主要是視覺與言語的組合,兼具可視性與可聽性

(Laban, 2007)。

孫麗(2010)認為,頻道電視新聞具有對新聞直播現場展現和對新聞事件同 步報導的獨特魅力,比報紙在報導同樣事件更具影響力;與平面媒體相較,頻道 電視新聞透過電波傳送,速度快、覆蓋範圍廣,可同時滿足眾多受眾的信息需求;

與廣播媒體相比,頻道電視新聞形聲兼備的表現優勢,可以提供觀眾臨產感與參 與感。但電視新聞必須被正視的問題包括:視、聽符號無法長久保存、線性傳播 的侷限性、畫面信息無法深入,以及螢幕空間的受限(王振業,2001)。

頻道電視新聞一般的播映順序從摘要、硬性新聞到軟性新聞,通常一則新聞 在二十秒到九十秒之間,超過九十秒已算很長,而一個新聞事件的主角訪問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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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在二十秒內,看起來會更加緊湊而顯示其重要性(馮建三,1991);Plenkovic

(1993)也認為,一則頻道電視新聞的播出應該要有自然、原始的聲音與圖像,

報導的平均時間在九十秒內較為得宜。頻道電視新聞的報導分秒必爭,必須在最 短的時間,播出觀眾關心的事情,一般新聞能用三十秒表達,絕對不超過四十秒

(張勤,1983)。

相關文獻都提到頻道電視新聞在播出時間上並不期待過長,而是更重時效。

電視新聞播出的目的在報導「現在」發生的事情,讓受眾接收最新信息(王四海,

1996);電視新聞的播出強調「新」的特點,不是歷史或舊聞(方東明,2005);

頻道電視透過現場報導的即時播出,讓觀眾親眼目睹正在發生的事件,更能滿足 現代人對新聞的求知慾(洪智賢,2005)。Casella(2013)研究訪談美國廣播公 司的記者與董事發現,再好的新聞如果不能即時傳達給觀眾,就沒有價值,而現 場報導的即時性播出能提高新聞時效,使受眾產生與事件同步感與臨場感。面對 面直接傳播,更能讓受眾產生親切和信任感,因此,現場直播報導,是頻道電視 新聞重要報導方式之一,也是未來電視新聞發展的主要方向(張駿德,2001)。

孫麗(2011)研究指出,電視新聞直播常態化現象已出現,這不僅是技術進步化 的結果,而是閱聽眾對於信息接收心理和消費方式改變所促成,以直播報導現場 正在發生的事,也是頻道電視新聞可善用的優勢。雖然傳播技術隨時間不斷變 化,但電視新聞如何講故事的過程與創造的價值仍未改變,電視新聞藉網路技術 直播即時報導,更能簡化傳播路徑,創造更大的新聞價值(Ware, 2012)。

三、頻道電視新聞播映的相關研究

頻道電視新聞播映為電視新聞製播過程中,最後的呈現,相關研究著重在收 視率、新聞播映時段與新聞播出排序的探討,茲分述如下:

(一)頻道電視新聞播映收視率的相關研究

電視收視率的調查,可以提供媒體公司與品牌業者做為分配電視廣告預算的 參考(Nielsen, 2016a)。對電視台而言,新聞播出的目的在即時傳達訊息,但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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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持經營,更要創造高收視率,吸引廣告主,收視率意味著更多的收入,也展現 出一個新聞台的活力(Vigil, 2013);Cha(2013)指出,如果節目的電視收視 率下降,將會進一步降低廣告價格與影響廣告商的決策。而新聞的播映內容、時 段與排檔與頻道電視新聞收視率緊密相關,林照真(2009)在研究電視新聞的每 分鐘收視率,藉訪談與相關資料比對發現,各電視在進行「每分鐘收視率」的分 析時,普遍認為「新聞類型」內容因素是影響收視率最主要的因素,其他因素也 包括新聞排序。

(二)電視新聞播映時段的相關研究

各電視台播出時段與播出時間一直是組織內部的重要策略討論,主要也從閱 聽眾的收視習慣做考量。趙雅麗(1990)調查台灣觀眾對三台節目品質之看法發 現,四成觀眾認為午間新聞應該在中午十二點播出,七成觀眾認為晚間新聞應該 在晚間七點半播出,而有四成觀眾認為夜間新聞在夜間十點三十方播出最佳。劉 幼俐、蔡琰(1995)在電視節目品質與時段分配之研究中指出,國內電視台應該 考量觀眾的生活作息與不同族群的活動時間來播映電視新聞。Pringle 與 Starr

(1999)認為晚間七點到十一點為節目播出的「黃金時段」,這時候的節目會安 排較為競爭,而晚間電視新聞也通常在這個時候播出。劉旭峰(2006)指出,傍 晚六點以後民眾下班,直到晚間十一點為一般人在家較多的時間,電視開機率 高,晚間新聞安排在這時段播出,以創造高收視率。

吳佩蓉(1993)研究訪談台視、中視、華視新聞部主管結果歸納為,為了與 友台競爭,三台將新聞時段從三十分鐘延長為一小時,內容變得更豐富,收視也 大有起色。在二十四小時電視新聞台興起之後,各台每節新聞已經以一小時播出 為主,在電視新聞的排檔幾乎參考競爭對手的策略,於同一時段安排同類型節 目,在每天同一時間播出,採「針鋒相對」與「帶狀」策略並行(Pringle & Starr , 1999)。

但頻道電視新聞發展幾十年來,進入21 世紀最大改變在於觀眾不在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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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與地點、或不一定透過電視機來收看電視新聞(Whaley, 2011)。「黃金時 段」的新聞節目雖然仍是支撐電視生存的命脈,讓廣告主願意買單,但已經有越 來越多觀眾不在乎「黃金時段」,因為在任何時間、地點都能使用其他設備來獲 取「電視新聞」了(彭芸,2015)。

(三)頻道電視新聞播映排序的相關研究

而頻道電視新聞的編排順序與每則新聞播出的時間是可以依事件的重要性 與收視考量,預先做安排(Tuggle, Huffman, Stephens, Metzler & Smith, 2004)。

頻道電視新聞的編排與收視率有直接的關聯,要怎麼編排被認為是一門技術,因 為一般具有暴力衝突、八卦緋聞、觸動人心的新聞歸為「熱」時聞,被編排在前 段;畫面較不精彩的,像是環保、國際新聞被歸為「冷」新聞放在較後半段(劉 旭峰,2006)。Stone 與 Grusin(1984)也針對三家商業電視台晚間新聞,進行 一個星期的側錄並做內容分析,首先定義新聞內容具有正向播出為「好消息」,

較令人感受消沉的為「壞消息」,研究發現,壞消息被認為畫面的播出效果更能 刺激觀眾視覺,被編排較前面且佔有較多篇幅。另外,Stone, Hartung 與 Jensen

(1987)以三家地方電視台的晚間新聞做內容分析,研究結果中證實整節新聞播 出的前三分之一為意外傷亡事件等「壞消息」佔據,慈善馬拉松活動、風和日麗 的公園畫面歸為「好消息」被排在比較好半段,新聞中插播的最新消息,也多為

「壞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