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僧亮其人其事
第一節 《高僧傳》中的「僧亮」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8
第二章 僧亮其人其事
《大般涅槃經》中的「僧亮」的注解頗為豐富,不但是注解內容最多 的一位,也擁有自己的獨到見解,不論是用舊有的用語賦予全新的定義,32 或以經文未出現的概念來釋經解經,33都在在說明了僧亮對《大般涅槃經》
的特殊看法。從其注解的內容看來,足見僧亮對《大般涅槃經》的認同與 創造的解釋。基於知人論事的基本態度,必須先了解僧亮其人的生平與事 蹟,方能使其思想更加的立體,而能夠進入僧亮所處的情境,則有助於我 們理解僧亮的學說。
然礙於文獻有限,「僧亮」的確切身分至今仍未有定說,除了《高僧傳》
對「僧亮」的記載外,目前學界對於僧亮身分的考定,有人認為他是京師 何園寺的慧亮,也有人認為他是京師多寶寺道亮或是法亮等幾種說法,各 個說法的支持者都能自圓其說。在眾說紛紜下,要確立僧亮的真實身分,
的確是一件相當困難的事。首先,我們必須從《高僧傳》開始考察,看看
《高僧傳》中的僧亮是否為注解《大般涅槃經》的僧亮,另一方面,再從 隋唐時期的作品諸如吉藏、灌頂等著作中亦所引用僧亮之說來考證,究竟 僧亮為何人。
第一節 《高僧傳》中的「僧亮」
在介紹僧亮的足旅行跡以前,首要的工作是確定注解《大般涅槃經》
的「僧亮」究竟為何人?《大般涅槃經集解》的收錄順序是按照各涅槃師 的出生年來作編排,其編排的順序為道生、僧亮、法瑤、曇濟、僧宗、寶 亮、智秀、法智、法安、曇准,按此看來,僧亮所處的時間段當為道生以 後,法瑤以前,約是晉末南朝宋初人,而東漢至梁時的著名僧人,多可見 於慧皎的《高僧傳》,則《高僧傳》中,僧亮又是如何被記載的呢?
32 僧亮將十二因緣當作境界因,「境界因」一語實已出現在過往的佛經之中,然未解為十 二因緣,但僧亮將之挪用以解經,而後世解經的僧人便依循此說法,將十二因緣當作「境 界因」。關於境界因的介紹,請參閱本文〈第三章 以「三因」說佛性:正因、緣因、
境界因〉。
33 僧人在注解經典時往往帶入自己的詮釋,僧亮則在《大般涅槃經》的基礎上建立自己的 學說,諸如僧亮在討論中道時,《大般涅槃經》的中道基本上不離雙遣與合於二邊兩種 意義,但僧亮卻能在這個意義上開出共九種不同的中道意義。關於「中道」的討論,見 本文〈第五章 與佛性相通的中道思想〉。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9
釋僧亮,以戒行著名。欲造丈六金像,需銅不少,非小乞能成。湘 州 銅溪 伍子胥廟多銅器,但廟甚威嚴,無人敢近。僧亮聞而欲往,
即告刺史張劭,借健人百位、大船十艘。劭曰:「廟既靈驗,犯者必 斃。且有蠻人守護,豈可得耶?」僧亮曰:「像若果遂,福德與施主 共享。若有咎,吾自當之。」劭即給人、船。
經三日夜,行至廟所,僧亮與眾一時俱進。距廟二十許步,有兩銅 鑊約百餘斛,但有巨蛇長十餘丈擋路。僧亮乃整儀,執錫杖,咒願;
始數十言,蛇忽隱去。俄而,見一人持竹笏而出,云:「聞法師道業 非凡。營福事重,今特隨喜。」僧亮即令人載取廟銅。既多,十未 取一而船已滿,於是離去。時,風水甚利,待群蠻相報追逐,已不 能及矣。
還都,鑄像成,唯焰光未備。宋文帝即為造金薄圓光,安置於 彭城寺。……34
根據《高僧傳》的記載,僧亮善持戒清淨,為時人所重,當時為了造丈六 金像,面臨原料不足的問題,其聞湘州銅溪伍子胥廟有許多銅器,欲熔銅 器以造佛像,所以想要前往伍子胥廟請其布施,便向刺史張劭請求支援壯 士百名,大船十艘,張劭雖然答應,但對於伍子胥廟「犯者必斃,且有蠻 人守護」仍心有憂懼,僧亮一行人經過三天,到達湘州,雖找到兩大銅鑊,
但卻被巨蛇擋住去路,這時僧亮便執杖發咒,蛇即消失。而後僧亮一行人 便帶著許多銅器離去,一路順風而無阻無災,一路南下,蠻人無法追擊。
34 此段文獻出於《高僧傳》「興福一類」,名「宋京師釋僧亮」(《大正藏》,冊 50,
no.2059,頁 411,上 3-22)但類似的故事又可見《三寶感應要略錄》卷 1,但僧名為僧 高,地點則為江陵長沙寺:「宋江陵長沙寺沙門釋僧高,志操剛烈,期西方願造丈六無 量壽像,功用既巨,積年不辦。聞湘州銅溪山廟甚鐃銅器,欲化導鬼神,取充成辦。遂 州判史張邵,告事人源,請船數艘壯士百人。張曰:『此廟靈驗,獄者輒斃。且蠻人守 護,恐此難果。』高曰:『禑與君其共死則身留。』張即給人船,未至一宿,神已預知,
風震雲冥,鳥獸鳴呼。俄而高到,霧歇日明。未至廟屋,二十餘步有兩銅鑊,各數百斛。
見一大蛇,長十餘丈,從鑊騰出,亘身斷道,從者百人悉皆退散。高乃勅服,而進振錫,
告蛇曰:『汝前世罪業故受蟒,不聞三寶,何由自拔?吾造丈六無量壽像,聞此鐃銅,
遠來相詣,幸可開路使我得前。』蛇乃舉[虱-(乏-之+虫)+米]頭,看高引身而去。高躬 率人徒,捷取銅器,唯床頭唾壺,可容四舛,蝘[虫*彌]長尺有餘。踊躍出入,遂置不 取。廟器重大少不收一,唯勝小者,船滿而歸。守廟之人,即蠻莫敢推拒。高還都鑄像,
以元壽九年畢功,神表端嚴,威光偉曜,造像靈異聲傳矣。」(《大正藏》,冊 51,
no.2084,頁 831,中 18-下 8)應是以僧亮傳為本再延伸而出的作品。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20
及至建康,佛像雖建,但卻無力再營造佛像背後的焰光,宋文帝聞之便助 亮造金薄的圓光,後安置佛像於彭城寺。就《高僧傳》的記載,其生卒年 與出生地未明,不過活動時間,約在宋文帝(約 424-453)年間,活動地點 主要為南朝宋的京師,即建康。
此段文獻出於《高僧傳》中的「興福」一類,故在記載中充滿神異之 事,並暗示著僧亮因戒行清淨,法力高超,能力抗民間信仰的伍子胥廟,
與文化邊陲的蠻人,且僧亮德行高潔,故有神秘之人出現來讚嘆僧亮「道 業非凡」,強調僧亮為了佛法福業所作的努力。但就僧傳的分類來說,《大 般涅槃經集解》中的其他九位法師都是列在「義解」一欄,強調的是僧人 對於經典的研究與造成的影響,則這個具有法力的「僧亮」是否為注解《大 般涅槃經》的「僧亮」就甚為可疑,輔以此段記載中在這樣的敘述中,對 於「僧亮」是否善於解經亦未可知。就《大般涅槃經集解》的權威性來看,
其學說在當時應該有一定的影響力,那麼應該有弟子能承其衣缽,但此方 面也不見《高僧傳˙僧亮傳》有任何記載。
雖說以分類作為此「僧亮」非為《大般涅槃經》中僧亮的理由並不充 分,但卻此中的疑點確實不容忽視。除此之外,僧傳中另有一個僧亮:
弟子僧亮,姓李,長安人。受業於僧周。初永昌王請僧無敢應者,
咸以言佛法初興疑有不測之慮。亮曰:「像運寄人正在今日,若被誅 剪自身當之,如其獲全則道有更振之期。」又僧周加勸,於是隨使 至長安。未至之頃,王及民人掃灑街巷比室候迎,王親自抂道接足 致敬。亮為陳誡禍福訓示因果,言約理詣,和而且切,聽者悲喜各 不自勝,於是修復故寺,延請沙門,關中大法更興,亮之力也。35 此僧亮師事僧周。僧周生卒年不詳,原在嵩山坐禪,當時正值北魏滅佛之 際,僧周一行人便逃往長安西南四百里的寒山。事件平息後,長安由永 昌王鎮守,並奉旨訪求諸沙門,時聞寒山有僧人德業非凡,故遣使前往 勸請。36僧周以老婉拒,而眾弟子心有疑慮不敢答應,只有僧亮願冒險一
35 《大正藏》,冊 50,no.2059,頁 398,中 25-下 5
36 見《高僧傳》:「釋僧周,不知何人,性高烈有奇志操,而韜光晦迹人莫能知。常在嵩 高山頭陀坐禪,魏虜將滅佛法,周謂門人曰:『大難將至。』乃與眷屬數十人共入寒山。
山在長安西南四百里,溪谷險阻非軍兵所至,遂卜居焉。俄而魏虜肆暴停者悉斃,其後 尋悔誅滅崔氏更興佛法,偽永昌王鎮長安,奉旨將更修立訪求沙門。時有說寒山有僧德 業非凡,王即遣使徵請。」(《大正藏》,冊 50,no.2059,頁 398,中 13-21)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21
試,以求佛道能再興於長安。永昌王亦以高僧之禮相待。僧亮在長安說禍 福之理,講因果報應,言簡意賅,深入淺出,聽者莫不受其吸引。北魏滅 佛事件後,關中之地佛法的再次興盛僧亮之力也。北魏太武帝滅佛歷時六 年,自 446 年至 452 年,可見此僧亮的活動期間約處於此段前後,而活動 範圍乃在長安至寒山。
此出於《高僧傳》「習禪」一類,附屬在「宋長安寒山釋僧周」之下。
此「僧亮」或非為注解《大般涅槃經》的僧亮,理由除了他活動的地點似 乎在北方,未曾到過南方之外。其次,《高僧傳》將他歸屬於「習禪」一類,
也未言及他對義解的特殊貢獻,且從其僧傳只能見其師善頭陀禪法,則僧 亮或許亦善頭陀禪法,又膽識過人,善於講經說法,但從中未見到其對某 經的研究或專善某家的說法,則這個「僧亮」是否能夠為內容複雜的《大 般涅槃經》作整體的論述便無從考定。
可見《高僧傳》中的「僧亮」都存有分類上與記載上的疑點,這或許 也是為何當代學者並不把此二人視為是注解《大般涅槃經》的僧亮之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