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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與討論

第四節 高齡者的背景變項和活躍老化的差異情形

本節主要在探討高齡者的背景變項在活躍老化的差異情形。根據調查所得 335 份有效問卷,以高齡者的背景變項(性別、年齡、教育程度、婚姻狀況、健 康狀況、宗教信仰、主要經濟來源、退休前職業類別、居住安排及學習參與時間)

為自變項,以活躍老化(健康、參與、安全)為依變項,進行「獨立樣本 t 檢定」、

「單因子變異數分析」進行統計分析。若統計結果達顯著水準(p<.05),則進行

「雪費法事後比較」,茲將統計結果,說明如下:

一、性別

在「整體活躍老化」上及各層面上「健康」、「參與」與「安全」等層面上未 達(P﹤0.05)顯著水準。亦即本研究中,高齡者的「性別」在活躍老化上並無顯 著差異。此研究結果與劉慧俐(2007)、汪鈺正(2007)、林俊達(2010)、曾淑貞 (2011)、楊淑君(2014)的調查結果相同。研究發現,除兩性平權因素外,女性較 重視人際互動之關係,會結交朋友,樂於參與活動,建立新的群體關係進而提高 其活躍老化的程度,故不同性別不會影響活躍老化。

表4- 16 不同性別之高齡者活躍老化差異分析表 (N=335)

層面 性別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整體 男 51 4.14 .540 -.686

女 284 4.19 .426 健康 男 51 4.30 .580 .258

女 284 4.28 .460 參與 男 51 4.09 .614 -.528

女 284 4.12 .585 安全 男 51 4.03 .585 -1.489

女 284 4.14 .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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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齡

在「整體活躍老化」(F=.892; p=.446)及各層面上「健康」、「參與」與「安 全」等未達顯著水準。由上可知,在整體活躍老化或是各層面上皆未達顯著水準,

亦即本研究中,高齡者的「年齡」在活躍老化上並無顯著差異。此研究結果與劉 慧俐(2007)、詹明娟 (2009)、林瑞杰(2013)、楊淑君(2014) 、朱庭慧(2015)的 調查結果相同。研究發現雖然高齡者因年紀增長而伴隨生理老化情形,但對於生 活品質與生命價值的追求,一樣不餘遺力,顯示不同年齡並不會影響活躍老化。

表4- 17 不同年齡之高齡者活躍老化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表 (N=335)

層面 年齡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值 整體 55~64 32 4.12 .469 .892

65~74 102 4.22 .436 75~84 139 4.15 .417

85 以上 62 4.22 .503 健康 55~64 32 4.18 .502 .888

65~74 102 4.29 .470 75~84 139 4.28 .469

85 以上 62 4.35 .507 參與 55~64 32 4.05 .767 1.430

65~74 102 4.21 .580 75~84 139 4.07 .564

85 以上 62 4.17 .548 安全 55~64 32 4.13 .506 .442

65~74 102 4.16 .461 75~84 139 4.09 .461

85 以上 62 4.15 .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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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育程度

在「整體活躍老化」(F=1.185; p=.307)及各層面上「健康」、「參與」與「安 全」等未達(P<0.05)顯著水準。即本研究中,高齡者的「教育程度」在活躍老化 上並無顯著差異,

由研究結果得知不同「教育程度」高齡者的活躍老化沒有顯著的差異。此研 究結果與劉慧俐(2007)、楊淑君(2014)的調查結果相同,顯示不同教育程度不會 影響活躍老化。

表4- 18 不同教育程度之高齡者活躍老化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表 (N﹦335)

層面 教育程度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值

整體 初、國中(含以下) 84 4.17 .410 1.185 高中職 175 4.15 .432

大專(含以上) 76 4.25 .506 健康 初、國中(含以下) 84 4.27 .488 .806

高中職 175 4.27 .452

大專(含以上) 76 4.35 .529 參與 初、國中(含以下) 84 4.16 .533 .886

高中職 175 4.09 .565

大專(含以上) 76 4.19 .694 安全 初、國中(含以下) 84 4.10 .475 1.334

高中職 175 4.10 .482

大專(含以上) 76 4.20 .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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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婚姻狀況

在「整體活躍老化」(F=1.131; p=.324)及各層面上「健康」、「參與」與「安 全」等未達顯著水準。由上可知,本研究中,高齡者不同的「婚姻狀況」在活躍 老化上並無顯著差異。

此研究結果與劉慧俐(2007)、汪鈺正(2007)、詹明娟(2009)、林俊達(2010)、

羅伊珊(2012)、林瑞杰(2013)、楊淑君(2014)、朱庭慧(2015)的調查結果相同。

顯示不同的婚姻狀況並不會影響活躍老化。

表4- 19 不同婚姻狀況之高齡者活躍老化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表 (N=335)

層面 婚姻狀況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值 整體 已婚配偶健在 188 4.17 .454 1.131

喪偶 129 4.21 .423

未婚、離婚或分居 18 4.04 .490 健康 已婚配偶健在 188 4.29 .487 .703

喪偶 129 4.29 .465

未婚、離婚或分居 18 4.16 .511 參與 已婚配偶健在 188 4.09 .603 1.551

喪偶 129 4.20 .558

未婚、離婚或分居 18 4.03 .641 安全 已婚配偶健在 188 4.14 .489 1.492

喪偶 129 4.13 .471

未婚、離婚或分居 84 3.94 .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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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宗教信仰

由於「道教」、「一貫道」組的人數太少,因此與「佛教」合併為「東方宗教」

組;而「天主教」組的人數太少,也與「基督教」合併為「西方宗教」組。由表 4-21 可知:

(一)在「整體活躍老化」上:未達(P﹤0.05)顯著差異。

(二)在各層面上:「健康」、「安全」未達顯著水準。「參與」層面(P<0.05)達 顯著水準。為了瞭解各組的差異情形,經由 Scheff'e 事後比較發現:「西方宗 教(基督、天主教)」在活躍老化中「參與」層面上程度顯著高於「東方宗教(佛、

道、一貫道)」。由上可知,本研究中高齡者不同的「宗教信仰」在活躍老化整體 上及「健康」、「安全」並無顯著差異,而在「參與」層面上有顯著差異存在。「西 方宗教(基督、天主教)」在活躍老化中「參與」層面程度顯著高於「東方宗教(佛、

道、一貫道)」。此研究結果呼應了 2002 年美國學者葛羅瑟(Crowther)提出成功 老化的第四個要件「正向的靈性」( positive pirituality),以宗教和靈性之 特性所導致的正面結果的說法。

德國著名社會學家馬克斯·韋伯在其《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一書中提 到「上帝不是要人們以苦修的禁欲主義超越世俗道德,而是要人完成在現世裡其 所處地位的責任和義務」。劉蔚(2012)研究發現基督信仰對華族老人投入社會服 務有鼓勵作用,因為信仰的價值觀令他們積極投身志願服務,主動參與社區關懷;

聖經的真理也促進人際互動與社會和睦並在信仰生活中而流露出的美好生命見 證,不僅深獲眾人尊敬,也奠定了家庭的和睦關係,而教會的人際互動及社區的 參與等,更提供了結交益友的機會;基督徒參與社會,無私奉獻、助人自助的精 神,乃西方宗教一直以來,鼓勵信徒回應上帝的愛之教導。因此信奉西方宗教者 積極地參與社會關懷事工,拓展社會參與的面向,可能進而使其活躍老化情形越 好,符合本研究 2-6 之研究假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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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 21 不同宗教信仰之高齡者活躍老化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表 (N=335) 層面 宗教信仰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值 事後比較

整體 1 東方宗教 196 4.13 .450 2.903 (佛、道、一貫道)

2 西方宗教 104 4.26 .400 (基督、天主教)

3 無 35 4.18 .510 健康 1 東方宗教 196 4.26 .494 1.053

(佛、道、一貫道)

2 西方宗教 104 4.34 .436 (基督、天主教)

3 無 35 4.29 .519 參與 1 東方宗教 196 4.05 .581 5.222 ﹡2﹥1

(佛、道、一貫道)

2 西方宗教 104 4.28 .547 (基督、天主教)

3 無 35 4.04 .676 安全 1 東方宗教 196 4.10 .482 .801

(佛、道、一貫道)

2 西方宗教 104 4.17 .498 (基督、天主教)

3 無 35 4.12 .520

* P<.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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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主要經濟來源

由於「目前工作所得」與「接受政府津貼」、「其他」組的人數太少,因此合 併為「其他」組。由表 4-22 可知:

在「整體活躍老化」(F=.567; p=.637)及各層面上「健康」、「參與」與「安 全」等未達顯著水準。亦即本研究中,高齡者不同「主要經濟來源」在活躍老化 上並無顯著差異,顯示不同的「主要經濟來源」並不會影響活躍老化。可知主要 經濟來源為儲蓄利息者占多數,究其原因,可能是無論月退俸、儲蓄利息或兒女 奉養,皆能滿足生活所需,高齡者在經濟上較不擔心,也較不影響其活躍老化的 程度。

表4- 22 不同經濟來源之高齡者活躍老化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表 ( N=335)

層面 經濟來源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值

整體 月退俸 76 4.18 .467 .567 儲蓄利息 164 4.20 .446

兒女奉養 72 4.16 .434

其他 23 4.08 .402 健康 月退俸 76 4.29 .491 .926

儲蓄利息 164 4.31 .478 兒女奉養 72 4.27 .468

其他 23 4.14 .488 參與 月退俸 76 4.10 .666 .456

儲蓄利息 164 4.13 .570 兒女奉養 72 4.18 .557

其他 23 4.03 .571 安全 月退俸 76 4.14 .482 1.207

儲蓄利息 164 4.16 .492 兒女奉養 72 4.04 .500

其他 23 4.07 .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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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目前經濟狀況

由於「略有困難」組的人數太少,因此與「大致夠用」合併為「大致夠用」

組。由表 4-23 發現在「整體活躍老化」(F=.096; p=.757)及各層面上「健康」、

「參與」與「安全」等未達顯著水準。亦即本研究中,高齡者「經濟狀況」在活 躍老化上並無顯著差異。此研究結果與劉慧俐(2007)、羅伊珊(2012)、林瑞杰 (2013)、楊淑君(2014)、陳冠良(2014)的調查結果相同。顯示不同的經濟狀況並 不會影響活躍老化。

表 4- 23 不同經濟狀況之高齡者活躍老化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表 (N=335) 層面 經濟狀況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值 整體 非常充裕 32 4.20 .529 .096

大致夠用 303 4.18 .436 健康 非常充裕 32 4.39 .539 .897

大致夠用 303 4.27 .472 參與 非常充裕 32 4.03 .677 .708

大致夠用 303 4.14 .579 安全 非常充裕 32 4.18 .539 .510

大致夠用 302 4.11 .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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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退休前職業類別

在「整體活躍老化」 (F=.738; p=.566)及各層面上「健康」、「參與」與「安 全」等未達顯著水準。由上可知,本研究中高齡者不同「退休前職業類別」在活 躍老化上並無顯著差異。研究者認為,受測者皆已退休,對於退休後生活大多能 夠適應之故。

表4- 24 不同退休前職業之高齡者活躍老化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表 ( N=335)

層面 職業類別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值 整體 軍公教 72 4.22 .450 .738

自由服務業(含醫療) 35 4.21 .477 農林漁牧工 19 4.13 .453 商 74 4.21 .473

家管 129 4.13 .416 健康 軍公教 72 4.35 .477 .754

自由服務業(含醫療) 35 4.28 .456 農林漁牧工 19 4.26 .529 商 74 4.31 .510

家管 129 4.23 .464 參與 軍公教 72 4.14 .590 .772

自由服務業(含醫療) 35 4.25 .612 農林漁牧工 19 4.24 .475 商 74 4.11 .596

家管 129 4.08 .598 安全 軍公教 72 4.19 .509 2.032

自由服務業(含醫療) 35 4.10 .548 農林漁牧工 19 3.90 .525 商 74 4.21 .508

家管 129 4.08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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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居住情形

由於「輪流與(孫)子女住」的人數太少,因此與「固定與(孫)子女住」合併 為「與(孫)子女住」。由表 4-25 可知:

在「整體活躍老化」(F=.312; p=.817)及各層面上「健康」、「參與」與「安 全」等未達顯著水準。由上可知,本研究中,高齡者「居住情形」在活躍老化上 並無顯著差異。此研究結果與陳冠良(2014)、朱庭慧(2015)的調查結果相同。研 究者認為,獨居者可能於生活上無可依靠若能活躍老化是延長壽命的最佳方式。

因此不同的居住情形不會影響活躍老化。

表4- 25 不同居住情形之高齡者活躍老化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表 ( N=335)

層面 居住情形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值

整體 獨居 62 4.17 .448 .312 與配偶同住 91 4.15 .463

夫妻、子女同住 120 4.19 .454

與(孫)子女住 60 4.22 .404 健康 獨居 62 4.25 .472 .284

與配偶同住 91 4.28 .477 夫妻、子女同住 120 4.29 .484

與(孫)子女住 60 4.33 .462 參與 獨居 62 4.17 .630 .714

與配偶同住 91 4.05 .641 夫妻、子女同住 120 4.14 .568

與(孫)子女住 60 4.17 .512 安全 獨居 62 4.09 .509 .225

與配偶同住 91 4.11 .486 夫妻、子女同住 120 4.14 .505

與(孫)子女住 60 4.16 .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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