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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五節 論文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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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社會福利制度多參考各國法制而來,關於長期照護保險制度荷 蘭雖為第一個制定長期照護保險法之國家,惟以 1995 年德國之長期照 護保險中之給付方式之立法,與日本的基本想法差異甚大,相當值得我 國參照,故本文主要以日本、德國法制為介紹之對象。另就長期照護基 本理論,以及現金給付之立法論層面上,不以社會保險模式規範之北歐 國家之經驗也值得借鏡,與社會保險制度國家對象比較,以提供我國初 步立法方向之參照。

第五節 論文架構

論文於第一章緒論後,分為五章。

第二章為日本家庭長期照護者之相關法制說明,主要以日本長期照 護保險法為核心,先簡略長期照護保險法之概要後,再概略敘述 2011 年修法概要。之後就現金給付與實物給付之爭議,從立法前到現行制度,

再到獨立於長期照護保險法之特別政策,分別說明之。最後介紹其他家 庭照護者之相關制度,包含喘息服務,以及專業照護人才確保之相關議 題。

第三章為日本家庭長期照護法制之分析與檢討,主要分成三大部分,

首先針對長期照護責任之演變,探討是否有國家責任退卻之現象,使得 照護責任又必須回歸到家庭之問題。第二部分,從現金給付性質、與實 物給付間關係以及被照護者之選擇自由,來針對未納入現金給付之正當 性作進一步之檢討與分析。第三部分,討論日本長照制度中,對於家庭 照護者之定位。第四部分,則探討 2011 修正關於喘息服務制度之相關 缺失。

第四章為我國長期照護相關法制之介紹。第一節先介紹我國目前長

期照護需求以及現況。第二節介紹長期照護責任之演變過程,分別就親 屬法上扶養義務、社會法上相關給付系統,以及勞動法上外籍看護工之 引進相關法制依序作說明。最後,則為目前我國長照保險規劃政策以及 長期照護服務法草案之相關內容。第三節與第四節則分別就現金給付以 及家庭照護者定位之部分,作進一步之分析討論。

第五章為日本長照制度實施經驗對我國之啟示,對照第三章內容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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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我國長照制度。除了現行之長期照護法制外,加上行政院提出之「長 期照護保險規劃報告」作為基底,再配合 2011 年 3 月行政院通過之長 期照護服務法草案,檢討有關家庭照護者保障制度是否健全。最後,從 我國法與日本法之比較,對於未來長照保險法制建構提出檢討與建議。

第六章為結論,提出目前我國長照制度產生哪些爭議問題,而未來

長照保險法制規劃重點為何,配合本文研究結果,提出未來對於長期照 護保險法制建構之展望與期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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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第二 二 二 二章 章 章 章 日本家庭照護者 日本家庭照護者 日本家庭照護者 日本家庭照護者之 之 之相關 之 相關 相關法制 相關 法制 法制 法制

第一節 日本家庭長期照護制度之現況

日本長期照護相關制度,採取社會保險制以及稅收制並行之方式。

於 2000 年實施長期照護保險法(以下簡稱長照保險法),以 40 歲以上國 民為對象,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及福利服務,建立基於國民共同連帶理 念之長期照護保險,基本上涵蓋被保險人之長期照護需求,包含各種面 向的實物給付。另一方面,於實施長照保險法前,為因應長照保險法未 納入現金給付之爭議,於社會保險制度外,建立以稅收為財源之長照制 度,針對家庭成員自行照護之情況,給予家庭支援,由各市町村決定是 否實施,財源由各市町村自行籌措,而國家則補助部分經費支出。

目前日本長期照護現況,根據日本厚生勞動省統計,長照保險被保 險人有 2,832 萬人 (至 2010 年底),其中 65 歲以上未滿 75 歲者有 1,504 萬人,75 歲以上被保險人有 1,328 萬人。而長期照護(支援)認定者達 467 萬人,其中第一類被保險人占絕大部分有 452 萬人,而第二類被保險人 則有 15 萬人45。關於給付方面,自 2009 年 5 月到 2010 年 4 月一年間,

使用長期照護預防服務以及長期照護服務者,累計共 47,182.8 千人,其 中預防服務者有 9,973.1 千人,而長期照護服務利用者則有 37,229.6 千 人。

另一方面,家庭長期照護者46人數共有 533 萬 6 千人,其中男性為 200 萬 8 千人,女性為 332 萬 9 千人,男女比大約是 4:6。以年齡層來 看又以 50 歲~59 歲人數最多,約佔全部照護者中之 3 成。除了男女比 有顯著差異外,男性與女性於長期照護投注之時間也有顯著差異,平均 時間男性為每日 31 分鐘,女性為每日 1 小時47

經專家的估計,為了家庭長期照護而辭職的勞動者每年約有 8 萬人 之多,其中九成是女性,而且,自 1997 年至 2025 年間止,因為少子 及高齡化之影響,形成經濟投入量的減少,亦因經濟投入量的減少造成

45 平成 20 年度介護保險事業狀況報告(年報),厚生勞動省,網路資料:

http://www.mhlw.go.jp/topics/kaigo/toukei/joukyou.html(最後瀏覽日期:2011/3/23)

46 所謂「家庭照護者」係定義為 15 歲以上,平均一年間照護天數達 30 天以上之人。

47 日本總務省統計局,生活時間帶之統計(2006 年),統計為五年一次,網路資料:

http://www.stat.go.jp/data/shakai/2006/pdf/gaiyou2.pdf(最後瀏覽日期:201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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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經濟潛在成長力的低潮現象,估計每年經濟成長力的減少平均約 0.35%48。惟以 2001 年以及 2006 年之數據相比,明顯看出男性長期照護 者數量也逐漸增加,甚至從 2006 年開始之一年間,因為家庭照護之理 由而離職、調職之男性有 25,600 人,與五年前相比成長了 1.7 倍49。 再從就業率及工作時間看來,男性就業率達 75.3%,女性就業率則 為 52.4%,平均工作時間與男性的 7 小時相比,女性工作時間少了將近 兩小時,且女性工作時間未滿 4 小時者更高達 11.4%,此數據顯示可以 看出兩性之間雇用型態之差異。雖未能直接導出女性多從事部分工時工 作,係與家庭成員間長期照護需求有關,惟對照上述長期照護時間之花 費,可知有極密切關係,也可看出長期照護依舊存在性別化之問題。

日本於 2000 年長照保險法實施以來,依據上述數據顯示,家庭長 期照護情況似乎並無明顯降低的趨勢,家庭照護者依舊扮演重要的角色,

故家庭照護者之權益仍舊值得重視。以下將以長照保險法為核心,介紹 日本家庭照護者長照相關法制,以期了解家庭照護者所享有之社會安全 保障。

第二節 日本長期照護保險法概要

一、長期照護保險制度之導入背景

日本長期照護保險之導入,與其他國家並無不同,皆為因應人口高 齡化之問題而生。日本於1970年就已經進入高齡化社會,於1994年成為 高齡社會,被公認為世界人口老化之首。但隨著平均壽命向上提升的同 時,人口結構劇變加上家庭結構轉變,高齡者之長期照護問題之解決便 成為當務之急,故日本於1980年代起便開始檢討社會福利行政之合理性,

也為推動長期照護而陸續推行「黃金計畫」、「新黃金計畫」及「新世紀 超級黃金計畫」。

1995年日本厚生省50老人保護福祉等議會通過「有關新高齡照護系 統之確立」的政策建議,體認到必須建立一套新系統以因應高齡者照護

48 陳真鳴,日本介護保險制度實施過程之探討─介護服務的發展與侷限,社區發展季刊第 108 期,

2005.01,頁 262。

49 同前註 47。

50 現改為厚生勞動省,大約相當於我國的衛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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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町村之長 期照護與預防 費用

第二類被保險 人之負擔比例 (30%)

第六級 本人為住民稅課稅對象而合計所得金額 達基準所得金額 200 萬以上

基準額 x2

資料來源:介護保険の見直し:高齢者の保険料を 6 段階に細分化 http://www.jsdi.or.jp/~y_ide/041110hokenryo.htm

第二類被保險人(40-64 歲)之保費徵收,則於繳交健康保險費時,一 併繳交長期照護保險費。計算方式如下:

其保險費計算方式與第一類被保險人不同,由各健康保險計算其數 額。即謂由健康保險保險人徵收,算定與管理也皆由健康保險人為之,

依據各國民健康保險或其他醫療健康保險計算方式計算之。該繳給各健 康保險人之長期照護保險費,先由社會保險診療報酬支付基金會,向醫 療保險人徵收「長期照護給付費納付金」,再依健康保險納付額,由該 基金向市町村給付長期照護補助金(§125)。因其徵收係一併由醫療保險 徵收,被保險人負擔方式也與其健康保險相關聯,有雇主之被保險人則 由雇主負擔一半保費,而國民健康保險之情形,則由國庫負擔一半保費

58。

承上可知,第一類被保險人保險費之計算方式,係以一定基準額乘 以費率計算。基準額由各市町村依其財政狀況及所提供之服務水準,而 有其高低之別,即謂先試算保險給付所需之額度,再考慮目前第一類被 保險人之所得分布狀況定之。費率部分,雖各市町村可自行訂定分級標 準,但基本上皆先判斷是否符合社會救助法生活扶助之資格,若不符合 再以「所得」作為聯繫因素,定其該個別被保險人適用之保險費率。至 於第二類被保險人,上述算式係各健康保險要給付之長照費用,至於個 別被保險人,則也是依據「薪資級距」計算其保險費,根據其月薪或日 薪對照應給付之保險費,再隨同健康保險費,統一由健康保險保險人徵 收,各都道府縣也有高低不同59

58 福祉自治體ユユユト,平成14年改訂版介護保険法早わかわ,法研,2002.07,頁 219-222。

59 全民健康保險協會,各都道府縣 2011 年 3 月至今之保險費額度,

http://www.kyoukaikenpo.or.jp/8,0,120,674.html(最後瀏覽日期:201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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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健康保險給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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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長期照護的給付流程,首先須先向市町村提出申請,由市町村 審查員透過面訪作出面會調查結果(第一次認定),再由長期照護認定審 查會加上主治醫生之意見(第二次認定),判斷是否符合需長期照護狀態 (以下簡稱需長照狀態),再依據其程度決定長照服務之利用額度。其後 被保險人可從居家服務或者機構照護中,自行選擇需要的服務後,與服

申請長期照護的給付流程,首先須先向市町村提出申請,由市町村 審查員透過面訪作出面會調查結果(第一次認定),再由長期照護認定審 查會加上主治醫生之意見(第二次認定),判斷是否符合需長期照護狀態 (以下簡稱需長照狀態),再依據其程度決定長照服務之利用額度。其後 被保險人可從居家服務或者機構照護中,自行選擇需要的服務後,與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