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數學概念的多重表徵
數學概念是抽象的,它需要藉助各種不同形式的具體文字、符號、語言 等,來闡明其真正所蘊含的觀念與想法。教導者與學習者之間亦需要透過具體 的文字符號,來表達或溝通抽象的數學概念。Kaput(1989)認為,文字符號與 數學概念的關係,應定義為表徵(representing)與被表徵(represented)。
Lesh(1987)從文化的觀點討論表徵,他認為表徵不僅是個人心智活動的 材料,而且是一種文化規約的溝通工具,意味著一些約定成俗的共識。因此,
數學概念的表徵方式,對於學習者在形成數學概念的歷程中,扮演一個相當重 要的角色。能夠用一個適當的記號(notation)來表徵我們所學習到的概念,是 學習的一個基本要件。(陳霈頡、楊德清,2005)
表徵主要有三個功能與特色:不同表徵具有互補角色、不同表徵有其意義 解釋上的區隔與限制、不同表徵可以建立對於觀念的深度瞭解。(Ainsworth,
2004)互補角色意指不同表徵蘊含不同的歷程與不同的資訊,影響歷程的因素 包含不同的使用者所造成的個別差異,或採用的不同的學習策略所導致,抑或 是由於解釋概念的課題不同,而採取較佳的表徵方式來說明歷程;不同的表徵 有本身內在條件的限制,或是因某一表徵限制另一表徵的意義解釋;表徵對於 解釋概念上,具有建立深度理解的功能:可以說明抽象的概念、發展擴展的網 絡,建立與其它觀念之間的關聯性。
圖2–1 表徵功能圖(摘自 Ainsworth, 2006)
在數學學習的領域內,對於表徵方式的分類,有許多不同的看法。例如 Lesh et al. (1987)認為在數學概念的學習上,表徵類型可分為五類,而對於這 五種表徵類型,學生除了學習各個表徵所蘊含的意義外,亦須具備不同表徵之 間 轉 移 的 能 力 。 Lesh et al. 所 歸 類 的 表 徵 方 式 有 書 寫 符 號 表 徵 ( algebraic formula ) 、 口 說 語 言 表 徵 ( verbal description ) 、 圖 形 影 像 表 徵 ( graph &
images ) 、 具 體 操 作 表 徵 ( mechanical manipulation ) 、 具 體 事 物 經 驗 表 徵
(relation of variables)等五個類型(如圖 2-2)。
圖2–2 Lesh 表徵連結圖
Janvier(1987)則是根據研究所得提出,數學概念的表徵方式應分為物
徵形式,以代數式、圖形、表列三種形式,將二次不等式依照其數學結構來分 析學生的表徵理解情形與運用能力。
Lesh at al.(1987)以學生學習分數概念為例,提出他們的想法。他們認 為,學生對於分數的瞭解必需要能做到:
1.能從不同表徵系統中辨識出此觀念 2.能在給定的表徵系統中彈性地操弄概念
3.能從一個表徵系統到另一個表徵系統做自由的轉移
能做到這三個部份,才能算是對於分數的數學概念有完整的理解。同樣的 觀點套用在解二次不等式的學習上,我們可以說,學生要能夠做到:
1. 從代數式、表列、圖形等不同表徵系統中辨識出二次不等式的解 2. 能在給定的表徵系統中彈性地求出二次不等式的解
3. 能從一個表徵系統到另一個表徵系統做自由的轉移
能做到這三個部份,我們才能說學習者對於解二次不等式的概念有完整的 理解。NCTM(1989)也建議中學生要採用複合性的外在表徵來靈活思考。因 此本文期望能夠探究高職學生對於二次不等式的表徵整合能力,亦即高職學生 是否能夠整合不同形式的表徵,並以有效率的、適當的表徵方式,來解決關於 二次不等式的問題。
國內對於一元二次不等式的相關研究中,亦有一些關於表徵的研究結果,
例如學生無法在文字與圖形之間順利轉譯(陳彥宇,2008)、學生不會由二次 函數的圖形中直接看出二次不等式的解(吳季鴻,2001;陳聖雄,2005)等,
均指出學生在二次不等式所犯的錯誤,其原因是由於代數式表徵和圖形表徵之 間的轉移能力不足所導致。
因此,本文欲從表徵的觀點,來分析學生對於二次不等式的表徵認知。分 析學生對於二次不等式的代數式、圖形、表列三種不同表徵,其理解與使用的 能力,以及不同表徵之間轉移的能力。並探討在動態鏈結多重表徵環境下進行 學習,學生是否較能夠整合二次不等式各種不同形式表徵,懂得採用適當的表 徵方式以解二次不等式的相關問題。
數學概念是抽象的,因此必須了解學生如何建構知識,才能由此來設計適 當的教材與教學,幫助學生建構出完整而正確的數學概念。筆者與專家(大學 教師、碩博士研究生、資深教師)研究之後,依據二次不等式所蘊含的學科知 識本質,將二次不等式的認知結構分解為四個部份:函數的意義、不等式解的 意義、解二次不等式、二次不等式的正定性。其中,解非恆正恆負型的二次不 等式,歸類為解(一般型)二次不等式;解恆正恆負型的二次不等式以及相關 的性質,歸類為二次不等式的正定性。四個部份的數學結構分別探討學生對於 代數、圖形、表列數值等不同表徵的理解情況與運用能力。(如圖2-3)
圖2–3 二次不等式的表徵認知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