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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數學遊戲的導向教學

楊淑朱(1995)提到運用遊戲-討論-重新遊戲的方式能增進兒童的 能力和自信心,同時,透過教師精心的佈置及設計遊戲活動,除了協助教 師順利的將理論和實務連接起來,更能讓兒童在科學、言語、藝術及社會 的教學課程中成為一位主動學習者及探險者。陳燕珍(2001)指出數學課 程的四大目標:

一、 能獨立思考,而且對自己解決問題的能力有信心。

二、 能想出不同的辦法來解決相同的問題。

三、 發展數字感。

四、 能和其他孩子充分交換觀點。

皮亞傑曾提到「自律」,是指「自我管理的能力」。自律代表能夠做全 方位思考,不受獎勵與處罰所左右,能夠在道德領域判斷對與錯,在認知 領域判斷真與假,能與他人合作正是自律的表現(陳燕珍,2001)。從孩 子發展自律精神的觀點來看,遊戲有規則,對孩子自制能力特別管用。一 旦有衝突,老師可以引導孩子自己訂定罰則,或修正規則,或重訂新規則。

從數學的角度來看,遊戲會激勵孩子活用四則運算是不爭的事實。而且玩 遊戲比做數學練習好,因為可以馬上得到同儕的回饋。

壹、遊戲導向教學法

「遊戲導向教學法」最早是由 Aufshnaiter,Schwedes and Helanko 於 1984 年所提出的,主張以開發有趣的單元活動教材來改善教學與學習環 境。為了使「遊戲導向教學」能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並建構自己認知結 構中各概念間的關係,蘇育任(1993)曾提出「遊戲導向教學」的原則有 以下三個:

一、 遊戲教學雖由老師指引,但老師之主要職責在設立學習環境,使 大多數 學生均能建構本身的遊戲系統。

二、 教師欲使更多學生得以建構其遊戲系統,可以合理地干預遊戲系 統,甚 或刻意佈置遊戲系統以引導學生。

三、 縱使教師無法為所有學生設定強迫性的共同學習目標,有時似乎 無法見

四、 到每個學生在學習中獲得學習成效,但仍需堅持遊戲導向教學的 重要 性,持之以恆才能成功。

陳杭生(1993)在「視聽媒體與教學正常化」一文中指出,「遊戲導 向教學」必須從課程內容、教學方法和教具的運用三方面著手,並且建議:

一、 將教材遊戲化:即教師應把教材善加靈活重組並趣味化,讓學生 願意直接參與活動,教材隱含於遊戲活動中,使每一位學生感覺 到活動與本身有直接關聯。

二、 將教法遊戲化:透過遊戲,學生可獲得實際參與合作的學習機 會,藉由角色扮演、小組討論以及分組比賽等寓教學於遊戲中的 方法,作為學習的啟導過程。

三、 將教具玩具化:抱持著「教師手中的教具,是學生心中的玩具;

學生手中的玩具,是教師手中的教具」這樣的觀念,必要時,儘 可能讓學生自製簡易教具,於上課時除聽講外,亦有機會直接操 作教具,而能從中獲得「有目的之直接經驗」。

貳、數學遊戲教學法

曹亮吉(1979)提出數學遊戲的四大特色:

一、 題目簡單易懂且有趣,答案有時也出人意表。

二、 沒有一套系統性的方法。

三、 看不出任何直接的應用。

四、 沒有列入正式的課程。

饒見維(1996)在《國小數學遊戲教學法》中提到遊戲融入教學的四

個要點:

一、 適度的挑戰性:在一個遊戲活動中,教師通常會設定某種思考的 任務或目標,學生則必須設法運用自己既有的數學知能,來達成 該任務或目標。而目標通常具有某些限制條件,限制條件愈多,

挑戰性愈大。反之,如果完全沒有限制條件,只是教學生做枯燥 的計算或反應(例如:背九九乘法表,做計算題或應用題)就不 能稱為遊戲。一個好的遊戲必須要有挑戰性,不能太難,也不能 太簡單。

二、 競賽性與合作性:大多數的遊戲都具有某種競賽的成分,競賽往 往能激起人類好勝的天性,並造成活動的挑戰性與趣味,增加學 生參與活動的動機與興趣。數學遊戲的競賽往往以達成任務的快 慢,或完成某種數學成品的數量,或完成答案的正確與否來決定 勝負。在涉及團體的競賽裡,學生必須和其他同學合作,共同對 抗別的團體,因此,良好的遊戲要有是當的合作成分,不要造成 個人與個人之間太過激烈的競爭。

三、 機遇性與趣味性:遊戲之所以稱為遊戲,往往是因為遊戲的過程 具有某種機遇的因素,造成遊戲的趣味性。

四、 教育性:前面幾個特性是一般遊戲的特性,「教學遊戲」則必須 兼具教育性。也就是說,好的教學遊戲要能幫助學生養成數學概 念,讓學生運用數學的知能,或讓學生精熟數學的技能,以不著 痕跡的方式達成教育目標。從教育的觀點來看,數學科教學科教 學遊戲的最大特性就在於磨練學生的思考能力,例如:推理能 力、計算能力、創造性思考能力、策略性思考能力等。

饒見維(1996)認為「數學遊戲教學法」乃是把數學科的教學活動轉 變成遊戲活動的教學方法。然而玩遊戲很容易「失控」,所以老師ㄧ定要 陪孩子一起玩,表示這是一件「值得重視」的事情;此外,還可以觀察每

個孩子的數學能力,並且評量遊戲是否需要修正規則,或者乾脆放棄不 玩。(陳燕珍譯,2001)

本研究提到的「數學遊戲教學法」是根據饒見維的說法加以延伸。也 就是教師將原有的課程內容,加入遊戲活動的設計,再有計畫的以遊戲的 方式呈現出來。在所安排的遊戲活動中,讓兒童主動參與並從中獲得概念 性的數學知識,以提升兒童的學習效果和學習興趣。

叁、數學遊戲教學模式

Dienes 於 1981 年在「數學的營造」(黃毅英,1997)一書中依據皮亞 傑學習心理學,提出一套嘗試運用遊戲方式建立數學概念的教學模式(如 圖2-3-1),模式中各階段的主要意義如下:

一、 自由玩耍(free play):學習者被安排到一個經過預先設計的環境 中,設計者先讓學習者自由玩耍一段時期。

二、 規律遊戲(games):學習者在受到環境刺激後,開始對具有數學 結構的事物做出反應,這時設計者可以嘗試著以遊戲方式讓學習 者進行分類活動,讓學習者漸漸發覺這些事物的規律性。

三、 找尋共同結構(searching for communality):反覆運用各種分類活 動,讓學習者能夠綜合推廣,知道所有的可能性。

四、 描述和圖示(representation):學習者可以用一些圖書或文字表述 上面分類的策略。

五、 符號化(symbolization):再進一步,開始以符號整理上述描述。

六、 形式化(formalization):在第四第五階段中,學習者所引入的符 號可能不是很好的表示法,此時引入正式符號,數學概念,於是 構成。

規律遊戲

形式化 符號化 描述和圖示 找尋共同結構

概念的建立 自由玩耍

圖2-3-1 Dienes 遊戲學習數學概念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