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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問題意識

第三節  歷史真的墮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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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侯,因此即便在上無法勝任,但在下卻仍可承擔保衛國家的責任:「周公以此 意而制《周官》,六官分建,公孤無權,君無逸則天下綱紀乎天下,其為元德顯 功之後,而在分土分民之列者,莫不資以可競之世30」。而當人主不以國家危亡為 己任,而以自己權位為重時,便是歷史墮落的開始,而王夫之認為這始於秦朝:

「迄於孤秦,家法淪墜,膠膠然固天下於攬握,顧盼驚猜,恐強有力者旦夕崛起,

效己而劫其藏。31」 

  由此可見,不管是黃顧王三人,都將三代當成歷史尚未墮落之時,而這也就 意味著郡縣制的開始即是歷史墮落的開始,也是人性墮落的開始。那我們也就能 因此推論,黃顧王三人所要反思的,根本就是以郡縣制為表現的集權式制度,而 這種制度在他們的理解裡也是人性墮落的標誌,因為這種制度是以君不信臣和其 背後的人性之錯誤選擇為設計精神的。 

  回顧本文在上節提出的疑問:是在什麼理論背景下,黃顧王三人既然以君不 信臣是為因,中央集權之制度是為果,但在改正上卻是針對制度,來「治標不治 本」?可以發現到,黃顧王三人基本認定君不信臣必然導致中央集權,故此可以 說對於集權制度的改正,並不是「治標不治本」,而是要從制度著手來導正君不信 臣背後的人性錯誤選擇,由此因君不信臣而將帶來之問題也能因此一併消除。 

讓我們總結黃顧王三人對於歷史的看法與他們反思中央集權的關連性。他們 認為,歷史的墮落始於人性錯誤的選擇,人性錯誤的選擇導致了中央集權的制度,

中央集權的發展,便是人性錯誤選擇的繼續,而這間中有個必須經過的環節,即 為君不信臣。任何人都能夠作出錯誤的選擇,但是並非每個人的選擇都能夠導致 中央集權,只有在君主作出錯誤選擇的情況下,才有君不信臣這個命題,也只有 在君主作出錯誤選擇的情況下,中央集權才會產生。因此又可以說,越加集權就 越顯示君越不信臣。而且也可以說,越加集權就表示歷史越加墮落。反過來說,

對於歷史的導正,即為對集權的導正。 

那接下來要問的是,歷史真的墮落? 

第三節  歷史真的墮落? 

「歷史真的墮落?」,這真是一個蠢問題。歷史由人書寫,歷史的不同樣貌 只表示不同人對歷史的看法。然而,這一問題卻為必要。既然黃顧王三人對於中 央集權的反思,是直接推論於他們對歷史是如何墮落的觀察,那麼我們如欲瞭解        

30  王夫之,《尚書引義‧立政周官》,卷五,頁 400。 

31  王夫之,《黃書‧古儀第二》,頁 50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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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黃顧王三人要對中央集權作反思,則從他們為何要如此看待歷史便能得到解 答。單就一些常識而言,我們便可以斷定黃顧王三人對於歷史的看法絕對是特殊 的,如果歷史墮落早從三代之後便開始,那麼為何在他們之前無人提出警告,而 且會越加墮落呢?要知道黃顧王三人對於中央集權是從道德層面上來整個否定,

然而中央集權之發展卻是實實在在一長期發展的趨勢。若中央集權是導致國家滅 亡的首禍,從秦到明,多少個朝代浮浮沈沈,便有多少個歷史教訓,則為何人們 要一再而再地重新作出人性錯誤的選擇,不去回到那以公心待天下人的封建制,

而是一路往那郡縣制的深淵奔走呢?黃顧王三人認定集權的制度精神產生於人性 錯誤的選擇,這是他們對他們之前歷史的否定,是後人對前人的反省,他們自認 為對,則前人即為錯。問題是,他們是否意識到呢?答案是有的。 

王夫之在《黃書》的〈古儀第二〉中,指出雖然歷史從秦朝之後便開始了墮 落,但是人還是能在墮落的歷史中,作出人性的正確選擇,那就是分權,而他便 以漢朝分封諸侯來佐證:「迄於劉漢五姓百十有七后,豈不偉與!是豈有私神器以 貽曾懸之心哉!」而那些沒有主張分權之精神的前人,王夫之則有所批判:「方且 割萬有,專己私,侈身臂,矜總持,不縱以權,不強其輔,則所以善役天下而救 其禍者,蕩然無所利賴。此仁者之悲膺疾頞,而俗儒之利以為名也」,在他眼中,

那些主張分權的是「仁者」,而不如此主張的則是「俗儒」。 

  由此可知,王夫之並沒有一口斷定前人毫無反省集權之弊,只不過他認為歷 史的洪流淹沒了這些主張分權的「仁者」,而讓那些以集權之名來獲取己利的「俗 儒」佔上風,推動了歷史的繼續墮落。「集權」之反面的「分權」倒成了政治正 當性,成為王夫之評判歷史好壞善惡的標準。在這一點上,顧炎武和黃宗羲亦然。

顧炎武以法制繁多作為集權之標誌,而解釋為何「法愈繁」時,他對前人有 如是評論:「前人立法之初,不能詳究事勢,豫為變通之地。後人承其已弊,拘 於舊章,不能更革,而復立一法以救之32」。可見他認為,在他之前的「前人」和

「後人」,都沒有意識到中央集權之法根本是人性錯誤的選擇,不斷地「復立一 法以救之」。但他也指出卻也有人是意識到的,並做了一個對比: 

諸葛孔明開誠心布公道,而上下之交,人無間言,以蕞爾之蜀,

猶得小康。魏操吳權,任法術以御其臣,而篡逆相仍,略無寧歲。

天下之事固非法之所能防也。33

       

32  顧炎武,《日知錄‧法制》,第十四冊,卷之八,頁 505。 

33  同上,頁 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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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繁多導源於集權之精神,集權之精神導源於君不信臣,以此逆反推論,

顧炎武把諸葛亮的「開誠心布公道」當成分權的標誌,與魏國和吳國的「任法術」

來做比較。 

  而黃宗羲對前人更有微詞: 

論者謂一代有一代之法,子孫以法祖為孝。夫非法之法,前王不 勝其利欲之私以創之,後王或不勝其利欲之私以壞之。壞之者固 足以害天下,其創之者亦未始非害天下者也。乃必欲周旋於此膠 彼漆之中,以博憲章之餘名,此俗儒之勦說也34

黃宗羲認為那些自認為「以法祖為孝」的前人,實是在擁護那「非法之法」,

自以為孝,卻是「俗儒」,但也指出歷史上存在不願做俗儒的人。在〈學校〉35篇 中,黃宗羲指出學校應具批判天下得失的責任,而這是三代設立學校的本意,即 便朝廷也要受批判之列。而三代之後所設立的學校卻失去如此本意,反變成依附 於朝廷:「三代以下,天下之是非一出於朝廷。天子榮之,則羣趨以為是;天子 辱之,則羣擿以為非」,他隨後指出: 

東漢太學三萬人,危言深論,不隱豪強,公卿避其貶議;宋諸生 伏闕搥鼓,請起李綱;三代遺風,惟此猶為相近。使當日之在朝 廷者,以其所非是為非是,將見盜賊奸邪懾心於正氣霜雪之下,

君安而國可保也。乃論者目之為衰世之事,不知其所以亡者,收 捕黨人,編管陳、歐,正坐破壞學校所致,而反咎學校之人乎!

黃宗羲指出東漢太學生正是具有三代以學校批判朝廷的遺風,但歷史的洪流 卻把這股回歸三代精神的社會運動給扼殺了。那些自以為太學生批判朝政是屬於

「衰世之事」的人,在黃宗羲眼中正是促使歷史墮落的人。

由此可知,黃顧王三人對於中央集權的反思,是以「分權」作為政治正當性 進行的,此中原因不難理解。蓋歷史之墮落即為集權之發展,而集權之原因始於 君不信臣,而君之所以不信臣卻又是因作出人性的錯誤選擇。黃顧王三人既然是 把一個制度精神推演於一個道德選擇,那麼好的制度精神就意味著有好的道德選        

34  黃宗羲,《明夷待訪錄‧原法》,頁 38。 

35  黃宗羲,《明夷待訪錄‧學校》,頁 4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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擇,壞的制度也就意味著有壞的道德選擇。道德是無中立的,非好即壞,非甲即 乙,既然集權是為壞,則集權之反面就必是好;既然集權是為政治不正確,則分 權即為政治正確。因此,我們便可以從黃顧王三人所提出的歷史墮落之進程,來 反推出歷史導正之進程:即把集權改為分權,因為分權之前提是為君信臣,因為 君信臣,則意味作出人性正確的選擇。那麼也就能夠解釋黃顧王三人為何會認為 歷史在墮落:因為歷史的方向是越加集權,而非分權。

黃顧王三人將分權視為政治正當性,則意味君信臣亦為政治正當性,如果我 們要刨根問底,黃顧王三人這種將分權/集權,與君信臣/君不信臣等同起來推論方 式,是相當令人玩味的。在日常用語中,使用「我信你」或「我不信你」的語言,

我們都知道所要指涉的是一種個人行為。而黃顧王三人所使用的「君信臣」或「君 不信臣」卻非指涉的是一種個人行為,因為「君」指的不是一個特定的「某君」,

「臣」也指的不是一個特定「某臣」。在具體情況中,「君信臣」或「君不信臣」,

這樣的語言實在是曖昧難明。我們知道「君」只能有一個,但「臣」卻可以有很 多個。「甲君」可以信「甲臣」,而不信「乙臣」,遇到這種情況,我們該說「君 信臣」還是「君不信臣」?不管說哪一個,都與事實不符合。可以說,黃顧王三 人是將「君信不信臣」上升到抽象的概念,因此黃顧王三人從歷史上判定君信不 信臣,實在不是按照個人行為的標準而去檢視,而是以制度是否分權而去檢視。

也就是說,黃顧王三人所說的「君信臣」或「君不信臣」,並不是指「某君」信 了多少或哪個「臣」,而是指「某君」治下的整個制度原則,是假定了臣可信,

或臣不可信。只有如此,黃顧王三人以君信不信臣當作一種政治正當性的標準,

或臣不可信。只有如此,黃顧王三人以君信不信臣當作一種政治正當性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