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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群:KKBOX

第七章、 數位情境下的流行音樂產業面貌:五個新典範

7.5 林冠群:KKBOX

„ 關於林冠群與 KKBOX

KKBOX的總經理林冠群,是 2000 年網路泡沫前夕,因為推出KKMAN—讓網友能 夠同時上網瀏覽WWW網站及BBS的軟體—而一夕成名的的美商願境網訊( Skysoft )創 辦人暨總經理。在網路泡沫之後,原本前景看好的KKMAN網路社群軟體,也因為獲利 模式與後續資金未能到位,而成為第一波網路浪潮的遺憾。但是,KKMAN並未消失,

反而成為網友最常使用的BBS瀏覽器。

KKMAN 當時雖是免費提供網友下載,但其實伴隨的免費撥接服務才是關鍵,也成 為願境網訊當時主要的獲利來源。林冠群表示,獲利前提在於 KKMAN 的功能必須得到 大量網友的支持,在擁有大量使用者的後盾下,才可能跟電信業者坐下來談出合理的拆 帳結構。BBS 雖然不如 WWW 花俏生動,但由於文字模式在傳輸速度上的優勢,以及 操作簡單的介面,仍然吸引了許多網友使用,但不管是 IE 或 Netscape 瀏覽器,瀏覽 BBS

器」的訴求點得到不錯的回應。

由於當時的 ISP 服務仍以撥接為主,使用者除了要付一筆網際網路月租費外,撥接 本身仍要付連線費。願境網訊先與電信業者洽商,以提供「免月租費」為號召,吸引網 友大量下載並使用 KKMAN,網友因為撥接時數所衍生的連線費用,願境網訊再與電信 業者拆帳。因為使用 KKMAN 服務所撥接的時數一個月曾高達 8000 萬分鐘以上,每個 月的拆帳收入多達四百萬元以上,即使到目前為止,使用 KKMAN 的網友仍有 150 萬人 以上。

KKMAN 的營運模式讓願境網訊順利熬過了網際網路泡沫期,2002 年就開始獲利。

由於 KKMAN 透過社群經營而與電信廠商建立成功拆帳機制的成功經驗,使願境網訊培 養出許多電信級的技術能力,為未來的發展打下根基。

由於目前的寬頻頻寬仍難以提供品質夠好的影像服務,林冠群決定從提供數位音樂 服務開始著手,而當時就已崛起的 P2P 技術,卻不被林冠群所接受:「沒有得到內容供 應業者的支持,這種服務不會長久。」因此願境網訊不但選擇多媒體串流技術,開發新 的產品,而且也展開漫長的授權談判過程,在長達十八個月的思考及觀察後,願境網訊 才在 2004 年 6 月推出了「KKBOX」服務。

從 2004 年 6 月底上線,僅花了 100 天的時間,迅速累積了 50 萬的會員使用人數,

從 2004 年 10 月 8 日起 KKBOX 正式與中華電信 HiNet,以 Co-Brand 共同品牌經營模式 合作,KKbox 正式邁入收費階段,月費 149 元,使用者透過中華電信 HiNet 的小額收費 (AAA)機制、信用卡,全省五大便利商店,或是全省郵局代收的方式繳費。

由於 KKbox 無法下載檔案,使用串流方式在電腦中播放,因此也不能把音樂隨身 帶著走,以鄰近國家韓國為例,他們的數位音樂模式,最主流的就是隨選隨播的模式,

消費者雖然不能下載,但是少許的月費卻可以聽遍 50 萬首歌曲。

所謂音樂串流模式,是以網路連線方式進行音樂播放,消費者不需要將音樂下載到

自己的電腦上,而以網路連線方式直接收聽選取的音樂內容,就象聽廣播節目般方便。

正因為音樂串流模式並沒有將音樂檔案下載到消費者的電腦裏面,也就沒有唱片公司擔 心音樂盜版或被更改問題,這使唱片公司願意與願景網訊商談合法授權的事宜,也使得 KKBOX 逐漸在線上音樂平台的競爭中,領先其他非法音樂平台,成為台灣第一個合法 授權的線上音樂經營者。

„ 主要價值活動描述

KKBOX 提供聽音樂聽到飽的服務,便如同經營吃到飽的餐廳,經營者必須負擔餐 廳裏面各種菜色的成本,「各司其職,消費者不用擔心。」此外,願景網訊與唱片公司 的利益分配模式也有創新。傳統下載付費模式,線上音樂公司必須按照下載歌曲的不同 給付費用,然而新的授權模式是以所提供的聆聽清單方式計算點播總數,並按照播放總 量乘以單次聆聽費用,最後得出唱片公司獲得的報酬總量。

唱片公司

音樂出版公司

KKBOX ISP 中華電信

大眾市場

錄音版權授權

串流音樂封閉系統/拆帳機制 串流音樂

月費會員機制 比例拆帳

按次點選拆帳機制

社群服務

數位音樂創新經營模式(封閉系統):KKBOX

擁有龐大音樂庫的代價,首先是得預先付給唱片公司高額的預付權利金,不過線上 音樂服務的需求非常大。KKBOX 提供年輕專業上班族的音樂,不需要浪費他們的時間 去做搜索與下載。音樂就如同自來水一般,打開水龍頭,就能源源不斷地流出。成立於

2000 年的願景網訊,是以研發全球第一套可以同時連線 BBS 與網際網路的軟體 KKMAN 起家。而這套 KKMAN 也是僅次於微軟 IE 的全台第二大瀏覽器軟體,市場佔有率達 20%。

在確定切入線上音樂服務市場模式以後,願景網訊便開始著手於尋找能夠在寬頻環境 下,既能滿足唱片公司,又可同時兼顧消費者需求的商業模式。而音樂串流模式則是他 們最後的選擇。

„ 創造新典範的觀點

1. 線上音樂平台應扮演音樂產業的「自來水廠」

,水源就好比內容供應業者,水就是內 容本身,努力開發更好的水源,並且讓用戶能輕易的取得,就是自來水廠的責任,

但如果沒有好的「水管」,再大再好的自然水廠,也難以提供好的水質給使用者。

2.

播放音樂的平台會不斷的演進,未來音樂將不只透過 PC 可以收聽,也可能出現在冰 箱、汽車、PDA、手機等通訊工具上。

3.

「保護智慧財產」的重要性。因為完整的數位音樂內容服務,內容、服務兩者都缺 一不可,如果不能取得合法授權的內容,服務業者很難不觸法,就算只是暫時形成 法律上的爭議,光是應付打官司、與業者談判等問題,大概就很難讓經營者認真經 營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