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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A 公司的資源配置

第四節 A 公司的行銷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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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生產單位成本中(其他市場區隔詳述於本章第四節,A 公司的行銷規劃)。

3. 先矩陣式組織,後功能型組織

依照第四章 LED 市場分析,LED 照明在各應用市場的成長速度不一,政府 公共建設的成長最快,其次為商用照明,最晚為家用照明,可利用「技術採用生 命週期」將客戶區隔為圖 28 中的創新者、早期採用者、早期大眾、晚期大眾以及 落伍者。A 公司目前不直接服務此類終端市場,而是透過下游品牌廠間接經營,

本研究將 A 公司的客戶與圖 28 的終端市場對照分析後得出圖 29。圖 29 中,對 跨越鴻溝之前的歐美品牌廠及日本廠商而言,LED 照明產品的技術發展最重要,

且強勢要求 LED 照明能達到期望水準,此時利用矩陣式組織能將資源聚焦於客 戶的心理狀態,並據以調整策略以滿足客戶。

然而,站穩腳步後,必須思考如何有效率得服務平均值內二個標準差的主流 市場:韓國廠商及當地 LED 製造商通路,要服務這些「既競爭又合作」複雜關係 的客戶,強化功能型組織以創造符合客戶追求實用、夠用的標準化產品,才能在 市場上取得領導地位。(圖 28 與圖 29 的架構來源詳述於本章第四節,A 公司的 行銷規劃)

圖 28 技術採用生命週期 資料來源:跨越鴻溝及本研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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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9 A 公司的目標客戶群 資料來源:墨爾(2000)及本研究整理

第三節 價值鏈與競爭優勢

一、 價值鏈

A 公司為 LED 專業封裝廠,價值活動著重於(1)生產作業,及(2)客戶 關係。因應產業的垂直整合,A 公司也進行價值鏈的轉型,從原本的製造導向轉 型成客戶導向的公司。圖 30 粗體字部分為轉型後所增加的價值活動,從價值活 動「行銷與銷售」內的「客戶價值主張」為起點,將產品拆解成 LED 元件到模組各 種不同層次的價值活動分層銷售。

(一)競爭優勢之一:活用價值活動之「採購」,與外包夥伴建立良好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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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LED 模組客戶為例,當客戶需要一個能與其燈具相容的 LED 模組時,「

技術發展」單位可配合客戶的燈具及指定效能發展出客製化的「原物料清單」(Bill of Materials, BOM),「採購」及「進料後勤」再依此清單將物料送達指定場所,除 LED 元件於 A 公司工廠內生產外,其他組裝一律交由外包夥伴,惟一需注意的 是原料需遵照「原物料清單」指示選用。掌握「原物料清單」可嚴格控管 LED 模組 產品的品質,由於 A 公司在價值活動的「服務」上,必須為模組的品質負責,因 此確保 LED 模組的設計及用料穩定可視為與客戶的專屬資產。另由於組裝活動 全部使用外包夥伴,原物料清單廠商及外包夥伴的協調性遂成為競爭優勢的條件 之一。

圖 30 可看出「採購」在串連前端物料以及後段外包夥伴之間扮演關鍵性角色,

確保合作夥伴的技術水準及品質能使 LED 的效能完全發揮,同時也能降低客戶 的道德危機成本。然而,根據訪談資料,A 公司將事業從 LED 元件擴展到模組 時,在「採購」中僅新增一名負責模組採購的經辦人員,而將大部分人力資源集中 於模組的「技術發展」,且訪談當下仍在積極增添技術人員。本研究建議將技術人 員編制於「採購」之內,強化供應商管理,方能使 A 公司的外包策略札根力足。

圖 30 A 公司的 LED 價值鏈

資料來源:波特(2010)及本研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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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競爭優勢之二:焦點化,專注下游終端客戶的服務

除利用「採購」突顯競爭優勢外,上述例子中的還包含另一項競爭優勢來源:

目標市場之選擇及產品特色;雖上下游廠商之垂直整合程度提升,有可能侵蝕了 A 公司原有的生存空間,但為不與客戶競爭,A 公司將目標市場定在下游終端品 牌廠,堅持不向下游延伸發展自有品牌;在產品特色方面,A 公司為一客戶導向 公司,價值鏈的各價值活動都需與客戶需求連結,例如,原物料的選用需與客戶 要求的品質為基準、產品設計需能與客戶燈具相容、出貨後勤需與客戶的協同規 劃系統同步(CPFR, Collaborative Planning Forecasting and Replenishment)等。

反觀察競爭者垂直整合策略的價值鏈,為模組組裝到通路銷售「一條龍」策 略,圖 31 粗體字為 LED 模組所需增加的價值活動,除了「生產作業」及「出貨 後勤」的價值活動增加外,衍生而來的管理及行銷工作亦隨之增加;由於上下游 產業的規模經濟與管理方式不同,須思考如何更效率的實行介面管理功能。

圖 31 競爭者的價值鏈

資料來源:波特(2010)及本研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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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垂直鏈結

A 公司善用供應商策略,提高了對供應商的議價實力;然而,客戶不見得能 從中受惠。以下說明 A 公司的供應商策略,及在客戶端可能遇到的問題。

(一)供應商

競爭優勢之一中提到利用「採購」發揮垂直鏈結的功能,利用與廠商

間的合作協調來降低成本,發揮成本優勢。由於 A 公司的目標市場為下游大客 戶,擁有訂貨數量大、訂貨種類少之優點,使得供應商願意依照 A 公司指示備 貨、及交貨;此外,供應商也可透過與大客戶的合作,提升本身的技術層面,讓 產品與時俱進,對供應商而言,與 A 公司合作對其營業績效有互補作用,這也 強化了 A 公司對供應商的議價實力。

在整合供應商方面,A 公司已加入上游晶粒及螢光粉供應商的專利池,可向 下游客戶擔保其 LED 相關產品不侵害任何其他廠商的專利,證明其向上虛擬整 合的實力。加入專利池亦有助於 A 公司免於與大陸廠商的低價競爭,透過產業 同業共同的技術研發,使得 A 公司的產品技術能夠超前業界,不需在低階市場 爭奪微薄的毛利率。此外,由於 LED 照明屬創新型產品,需要模組組裝甚至燈 具設計等互補性資產的相互搭配才能使用,A 公司將非本業的互補性資產建立在 外包供應商,與其他事業部的協力廠商合作,這些合作對象已長期與 A 公司配 合,製程能力均達業界標準,可縮短學習曲線發揮成本優勢。因此,客戶與 A 公司合作時,除獲得所購買的產品外,還能擁有 A 公司集團綜效所產生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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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客戶

然而,A 公司的競爭者具垂直整合實力,可利用採購規模創造更好的成本優 勢。因此,A 公司在管理垂直鏈結時,還需注意客戶與供應商間的對稱關係,也 就是替客戶找到最合適供應商,包含成本、品質及交貨等多項考量,在要求供應 商降價或縮短交期與產品品質間找到平衡。

面對客戶的垂直整合,A 公司可將之視為互相把市場餅做大的契機。LED 產業鏈完整競爭環境激烈,對客戶而言,替代品眾多且議價空間大;因此客戶進 入此市場的主要原因為技術考量,為使 LED 照明能盡快達到與傳統燈具相同的 性價比,客戶希望能透過內部垂直整合,利用其純熟的技術團隊,投入 LED 元 件的研發;對於 A 公司而言,客戶對 LED 元件的投入,可加快 LED 技術規格 及單價達到市場接受點的速度,再透過幫客戶代工,使 A 公司的學習曲線下降,

對彼此都受惠。

第四節 A 公司的行銷規劃

LED 照明於 2010 年正式起步,市場機構預估到 2012 年為止,已占全體照 明市場的比重達 16%,且仍快速成長中。因此,本研究視 LED 照明為一新興技 術市場,並引用新技術採用生命周期做為 A 公司在導入 LED 照明科技時,在各 階段、各市場區隔中,所適用的行銷策略。

」及「早期採用者」。當地的國際知名品牌廠包括 Philips、Cree、Osram、Panasonic

(參考表 1)受到此環境因素激勵,最先開始投入 LED 照明的開發。上述之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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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廣到大眾消費市場中可得知,以三星為首的韓國廠商最擅長經營此類主流市場,

成為 A 公司必須重視的下一階段目標客戶。近年來中國廠商透過快速學習及專 攻低價市場,也成為 A 公司於主流市場中的重要客戶。

韓國及中國廠商通常在主流市場的「早期大眾」市場時就站穩腳步,若順利取 得市場領導地位,則可包辦「晚期大眾」市場。然而,屬晚期大眾的一般家用市場,

競爭最為激烈,廠商必須落實在地經營,特別是零售通路及品牌宣傳,此外,各 國的消費者購買行為也相異,此時擁有優勢的當地 LED 製造商品牌也將加入戰 局。以上分析摘要可參考圖 29。

A 公司已成功佈局早期市場,面對競爭者眾多的主流市場,包含垂直整合的 韓國廠商、低價搶攻的中國廠商、各國當地的製造商、以及於早期市場階段就進 入的歐美廠商,由於客戶屬性複雜,依照「跨越鴻溝」一書中提到,新科技要進入 主流市場時,需集中資源先搶攻一兩個山頭再進行市場滲透,因此嚴格區隔市場,

並找到利基市場成為此時最重要的工作。本研究利用強生(2008)等人所著的「

創新者的成長指南」一書所提供的市場區隔方法,將 A 公司在主流市場所面臨的 客戶區分為以下四類:

(1) 欲進入主流市場的早期市場廠商,或稱為市場領袖客戶

以歐美客戶為主,致力於發展高效能 LED 燈,對產品性能嚴格把關,並期 望成為業界標準。面對以低階產品為主的主流市場較無能為力,且對於在早期市 場的成功難以忘情,故仍然專注於政府的城市美化、及各種大型標案等。

這些客戶雖提供為主流市場設計的高效能 LED 燈泡,且標榜獲得美國能源 局(DOE)的 Energy Star 環保規章,然而產品的價格約為一般省電燈泡的 3 倍,

者的研究發現,主流市場的消費者仍多使用緊湊型螢光燈(Compact fluorescent lamp, CFL)省電燈泡,儘管 LED 燈照明品質高,只需要耗費傳統燈泡 75%的電

http://www.ledinside.com.tw/outlook/20120828-22711.html ,2012 年 8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