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測題目:試鏡妝紙圖設計 二、施測程序:
(一)主辦學校統一說明測驗內容和方式。
(二)主辦學校提供材料與工具予應考學生。
(三)由考生個人於指定時間內依測驗內容進行術科測驗。
三、施測方式:考生依照考場提供之試鏡妝紙圖設計稿等相關材料與工具,於限定時間內現場 操作。
四、施測內容說明:
(一)術科測驗的目的在發掘性向具有美感、色彩、線條架構有興趣的人才。
(二)以考生的選色配色能力、圖型架構和手感技巧等之基本能力作為評分標準,內容不分 科目,採用組合題型方式進行實作測驗。
(三)測試內容:試鏡妝紙圖設計
請利用所提供之範例圖形與彩繪用具及素材,針對試鏡妝紙圖自由設計,發揮個人創 意,表現個人美感品味與設計概念。
五、施測時間:100 分鐘
(一)試題說明:10 分鐘(含考生提問及評審解答)。
(二)試題實作:90 分鐘。
六、計分方式:
(一)術科測驗占考試總成績 70%。
(二)術科測驗以百分計算,由 3 位校內外評審依「評分標準」進行評分,並取 3 位評審平 均成績(分數取至小數第 1 位數,小數第 2 位數採四捨五入)為考生術科測驗成績。
(三)評分標準
時尚模特兒科 評分項目 計分分數比率
1 設計理念 20%
2 作品配色及技巧 30%
3 整體美感及作品完成度 40%
4 善後工作、工作檯面整潔 10%
合計 100%
七、工具與材料表
時尚模特兒科 主辦學校 提供工具、材料表
項目 名稱 單位 數量 備註
1 試鏡妝紙圖設計稿 張 1
2 彩盤 盒 1
3 色鉛筆 盒 1
4 眼影棒 支 數支
5 唇刷 支 1
6 橡皮擦 個 1
時尚模特兒科 考生 自備工具、材料表 無
以下空白
貳、命題原則說明
一、命題原則分析
命題原則 分析結果
具聯接性 術科測驗考題能聯結與對準九年一貫課程綱要領域之自然與生活科 技、藝術與人文領域等能力指標。
可區別性 術科測驗考題符合觀察、美感、色彩運用和整體關係等性向,能區 別學生對時尚模特兒科之學習興趣及發展潛能。
可操作性 術科測驗考題可運用材料、工具…等,經過主辦學校統一說明後,
應考生能在一定時間內完成測驗。
可量測性
測驗學生透過構思及實際操作,展現其美感及創作能力,並以設計 理念、作品創意性、作品用色與技巧、作品整體美感與完成度、以 及善後工作與工作檯面整齊進行評分。
二、評分檢核細目分析
施測目的 測驗項目 測驗方式暨評分說明 相對應基本能力 術 科 測 驗 的 目
的 在 發 掘 性 向 具 有 美 感 特 質 或 對 美 感 設 計 有興趣的人才,
以 考 生 的 創 意 和 美 感 等 之 基 本 能 力 作 為 評 分標準,內容不
試鏡妝 紙圖 設計
1.測驗方式:依主辦單位提供之材料在 90 分鐘內完成作品設計製作。
2.評分說明:由 3 位校內外評審依「評 分標準」個別評分,取平均成績為考 生術科成績。
3.評分標準:
設計理念 20%
作品配色及技巧 30%
整體美感及作品完成度 40%
善後工作、工作檯面整潔 10%
欣賞、表現與創新 表達、溝通與分享
三、與九年一貫課程聯接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