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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遷至增江新村後,原居地為商業用途者會有不同的安排。例如雜貨店與廟宇,

原從事雜貨店的居民被分配到商業用地的住屋,面積與一般的住宅大小一樣,只是位置 靠近主要道路,同樣的廟宇則是被分配到一間住宅用地大小的住屋。除此之外,馬華在 當時也扮演著重要的角色。馬共被英殖民政府宣布為非法政黨後,緊急法令剛宣布的 1948 年馬來亞沒有任何一個政黨是為華人族群服務。華人族群認知到政府對待華人的策 略並不公平,因此於1949 年一批華裔族群組織馬來亞華人公會[簡稱「馬華」—Malayan Chinese Association—(MCA)]。政黨成立之初扮演許多角色,其中一項是屬於福利性 質的,幫助新村居民重新建立家園,補助墾民的安頓費用24。增江新村的居民也不例外,

馬華補助每一戶馬幣一百元,作為搬遷費用。

「它給我們的這個地,就是做生意的地啊,只有住家另外住家的地,不同的喔。」

(蔡先生口述,20060801)

「有做生意的,應該有店派,有個地方給你,住家給你兩個家。」(鄒先生口 述,20060801)

「賠償100塊還是150塊,忘記了。福利部給的,那時候有福利部,福利部是馬 華啦。」(黃先生口述,20060714)

「有,100塊啦。兩個門牌就200。總之,載你來那邊,有的給,100。」(李 太太口述,20060719)

「也是一樣,兩個門牌一百。拿少點錢不用還兩次囉,不然你要還兩個門牌較 貴的喔。」(林太太口述,20060721)

「賠償那個時候馬華公會,一戶每一戶賠償100元。」(蘇先生口述,20060803)

「……,當時馬華公會資助每戶100元,作為圍住那空空如也屋身的用途。」

(南洋商報,Gf2.1.2.4.00783)

       

24王國璋(1997),頁 34:早期的馬華公會所扮演的角色有三項:一、華社的福利與慈善機構(特別是協助 新村居民新家園的安頓),二、代表華人的利益團體,三、英殖民政府與華社之間的溝通橋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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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嚴時期,每個新村都有宵禁時間,宵禁可分為「閘內宵禁」(gate curfew)和「屋 內宵禁」(house curfew)兩種。所有村民進出新村必須出示身分證以示證明,凡年滿 12歲以上,都要向政府申請身份證。同時,進出閘門都要進行搜查,男生在外面搜查,

女生則到警察亭搜查。村民不能攜帶任何未煮熟的食物和大量的糧食外出工作,只能攜 帶足夠個人份量的熟食外出工作。如果新村發生事件,就要進行「屋內宵禁」,全村將 全面戒嚴不得外出工作或是縮短外出工作時間、晚上每家每戶必須點名、大鍋飯的實施 等都屬於屋內宵禁。

「六點開門,不知道幾年後才開放,我都不記得。」(吳太太口述,20060713)

「早上八點才可以出門,這邊是圍了,不能夠出門,到八點才可以出門。」(蔡 先生口述,20060801)

「增江南北一樣的啦,到了早上七點,六點半到七點才可以出去,不可以帶東 西出去。不可以超過六點,五點多一定要回來,好像到六點半就關門了,你們 就不能進來了囉,就在那個大路了囉。」(蘇先生口述,20060803)

曾提到增江新村不算戒嚴嚴重的新村,所以只有「閘內宵禁」,閘門從早上六點開 啟,傍晚六點關閉閘門。所以村民只能在這段時間內進出新村,如果超過門禁時間,村 民就要自己想辦法處理。增江新村的村民雖然沒有共食大鍋飯的經驗,但是到雜貨店買 米的時候,仍必須出示米牌,商家才能按戶口數配額,賣米給村民。

「有米牌就有的買,一定要去登記的,後來不知道幾年才開放。不會講不自由,

不可以帶東西出去,沒有怎樣的抄(搜查),以前那裡抄得更厲害,不准帶飯 和帶東西,怕給共產黨吃。」(吳太太口述,20060713)

「有,有,有,那時候有米牌。它政府有規定有米牌可以去買囉。忘記了囉。

它的米牌啊,好像我做大生意的啊,有大的米牌的,米牌可以賣多點米來塞囉,

我們有米牌,大家跟你買囉。」(蔡先生口述,2006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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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殖民政府的新村規劃原則最後一項闡明,需提供充足的水源和保留一些公共用地 作為以後的公共建設例如學校、郵政局、消防局、警察局、診所、政府機構、民眾會堂、

休閒用地等等。新村內部每隔三到五間的房子,設有一個公共水喉(照片2-3、2-4),

家境較好的村民就會在自己住家挖井(照片 2-5),不用每天浪費時間排隊提水回家。

最早在新村建設的公共設施是警察局,其他的公共設備則是等居民居住穩定後才開始慢 慢地建設。

「……,還保留著下列一些空地,供給三間華文小學及一間英文小學作為校地、公 共大草場、兒童遊戲場、民眾會堂、巴殺25、警察局、廟寺、小型治療所、政府辦 事處。石油站、舊墳場及一些政府保留地。」(李鴻飛,2002,頁 77)

「除了規劃住家範圍外,英殖民地政府也保留一些地段作為學校、草場、廟宇、民 眾會堂、政府辦事處等。」[南洋商報—雪隆版(村光四射),20060508(星期一)]

「有啦,公共水喉。一條街大概有三個水喉。」(鄒先生口述,20060801)

「水就有,公共的。公共的,很遠一個很遠一個,在大路邊。」(蘇先生口述,

20060803)

「那個時候,這個警察局很早就有了,搬來的時候就有了的。那個時候是英國的,

英國的手啦,後來慢慢獨立就是換了我們自己管了。警察局也是在那邊囉,沒有搬 過。郵局就沒有。」(蘇先生口述,20060803)

         

 

照片2-3:增江新村公共水喉的遺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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