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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hler, 1860-1911)、理查•史特勞斯均有類似作品,遑論李斯特的傳世經典。「改

編曲」在布梭尼的時代,的確有其歷史背景,誠如李宜芳在討論布氏改編巴赫鍵 盤樂作品時所言:

自 1750 年巴赫過世至今,關於其音樂的詮釋方式,隨著時間的遞嬗而一直在

201 Ferruccio Busoni, Selected Letters, trans. and ed. Antony Beaumont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87), 386.

202 約三週以後,荀貝格有這樣的回覆:「另外,我擔心「改編曲」(transcription)會有以下幾種 後果:(一)它會「引介」(introduce)我要避免的東西……(二)它會「增加」(add)我自己 從來不會設計的東西……(三)它會「省略」(omit)我認為重要的東西;(四)它會「改善」(improve)

我不完美、但卻必須留著的東西。因此,不管改編的結果是助力還是阻力,一個「改編曲」對我來 說就是暴力(violence)」。請參閱 Busoni, Selected Letters, 393-394.

改變。尤其在進入十九世紀之後,隨著巴赫的後代與學生輩逐漸凋零,作品

Fantasy on Spanish Melodies)。同樣的動機,寫成不一樣的曲子,那麼哪一個

是改編的呢?後來寫的那一首?還是前面那還沒有編成西班牙民謠的那一 是在創造,不如說是在使用地球上的材料。(Man cannot creat so much as merely

use what exists on earth.)對音樂家來說,真正存在的,是樂音和節奏。

204

203 李宜芳,〈從音樂詮釋觀點的改變探討布梭尼對郭德堡變奏曲的再創作〉(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音樂學系博士論文,2009),145。

204 Erinn E. Knyt, “"How I Compose": Ferruccio Busoni's Views about Invention, Quotation, and the Compositional Process,” The Journal of Musicology, Vol. 27 No. 2 (2010): 226.

上述引文,應特別注意「我們與其說是在創造,不如說是在使用地球上的材 料」這句話,這印證了達爾豪斯批評布梭尼對「個別」(das Individuelle)不予理 會的態度。布梭尼根本不認為「改編」是「創造」(確切地說,應該不認為「作 曲」是「創造」)。「創造」是造物者的權力,人沒有能力去「創造」,充其量 只能去「發現」,去「發現」造物者的「音樂本體」,那個獨一無二、不生不滅 的「永恆」,那個沒有歷史的因素的「永恆」。

尼特(Erinn E. Knyt)曾就布氏的改編行為展開近四十頁的論述。作者的結論 是「新穎,對布梭尼而言並非必要條件」:

原創作品與改編作品,在布梭尼的心目中是息息相關的。對他而言,概念上 的「新穎」(novelty)在一部音樂作品中不是必要條件,不論「靈感」(Idee)

或「樂想」(Einfall) 都不一定要來自於作曲家,因此兩者可以互相挪用。

作曲家的角色不是發明,而是去形塑、發展材料。但就算是對「樂想」的處 理,也可能會有「主題、動機,甚至整個樂段重複使用」的情形。根據布梭 尼的說法,聲音的藝術(Tonkunst)絕不會完完全全是新的,但卻永遠年輕而 經典(classic),因為它演繹自音樂本源,從上一首創作曲到下一首創作曲,

生生不息,而何時舊事物結束、何時新事物開始,還有得爭論。205

尼特的見解無可辯駁:「新穎不是必要條件」、「作曲家的角色不是發明」,

以及「聲音藝術永遠年輕而經典,因為它演繹自音樂本源」,這些論點都中肯而 切中要旨。但似乎「見樹不見林」:整個布梭尼的作曲論述,其實都來自於「音 樂一體」與「音樂自由」的理念,它們始終起著「範導性的作用」,並主宰布梭

205 Knyt, “Ferruccio Busoni's Views,” 261.

尼在塵世間的一切感性活動,它們隱晦而形上、崇高而永恆,在布梭尼的意識中 翻騰、激盪,讓布氏的精神生活充盈而圓滿,但卻也讓他在感性的大千世界裡失 去了歷史意識。206

206 但那只是布梭尼的主觀願望罷了,事實上,無人能逃脫歷史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