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生態系統觀詮釋認輔志工參與學校輔導工作之研究:以臺北市國民小學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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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銘 謝 詞 於機緣下得以進入師範大學社會教育學系攻讀研究所課程,進研究所就讀竟 是在自己成為母親後所實現的夢想。看著校園中澄黃的阿勃勒,三年花開花落的 風景,相同的天空,不同的心情,真的太匆匆! 憶起這段進修的歷程,忙碌卻豐富。修業過程中,曾陷緊湊的求學步調,無 法喘息,幸有家人與同儕的鼓勵,才能鼓起勇氣讓自己挺進一次又一次的退縮。 論文得以順利完成,首先感謝指導教授鄭勝分博士的悉心指導,特別是教授他總 願意耐心傾聽、理解與海涵學生不成熟的想法。除此,口試期間承蒙吳明烈教授 兩次遠從南投暨南大學北上指導,及系上李明芬教授的細心教導,並一直亦師亦 友的從旁打氣與鼓勵。三位教授費心指導論文內容,並給予學生許多寶貴的建議, 讓學生受益匪淺,讓此本論文得以更完善的內容呈現。更要感謝文本中,所有願 意接受訪問之個案學校輔導單位的主任、組長及認輔志工等,於研究過程中給予 憶陵傾力的協助與無私的分享。 最後在此,謹以此拙作獻給我最摯愛的家人,特別是疼愛我的公公與已在天 上看顧我的婆婆及父親。年紀越長越能理解陳之藩所寫的「謝天」 ,真的得之於 人者太多,出之於己者太少。要感謝的人與事真的太多了!僅能謝天!. 憶陵 謹誌於臺北師範大學 2012 年 8 月. I.
(3) II.
(4) 中 文 提 要 本研究旨在探究目前臺北市國小輔導工作現場輔導資源於人力在不足以應付所面 對的輔導需求狀況下,因認輔制度使得學校得以運用社區中的組織與人力協助學校推動 輔導校務。而經由培訓的認輔志工如何協助學校輔導工作推展?而學校與認輔志工雙方 的合作方式與困難為何?雙方對彼此的期待是否又有所不同?研究者從生態系統觀詮 釋探討學校與認輔志工兩微系統對於目前國小輔導工作、認輔制度的看法與雙方合作現 況。 本研究採用質性研究取向,研究場域先以電話普查全臺北市公私立 152 所小學,以 瞭解目前臺北市國小運用認輔志工現況,最後以運用最多學校的行政區為主研究場域在 由此場域中,立意取樣選取五所國小為本研究個案。主要透過深度訪談方式蒐集資料, 將其訪談資料謄寫逐字稿後整理並予以分析,分別就兩微系統對於輔導工作困境、認輔 制度、及合作關係做為主要的研究結論,結論敘述: 壹、兩微觀系統認為目前國小輔導工作所面臨的工作困境 一、人力資源「量」與「質」上的需求 二、輔導單位與教師間,對輔導認知與工作服務上的期待落差 三、學生輔導問題的轉變 貳、兩微觀系統對於認輔制度的看法 一、認輔制度的主要精神--為學童建立擴展家庭系統外的鷹架角色 二、推動認輔制度於運作上的困難兩微系統各有不同觀點學校輔導行政人員認為 (一)認輔制度的相關規範較含糊,各校的解讀和作法差異很大;(二)教師們被動參 與認輔工作;(三)認輔時間上的不足;(四)認輔制度僅是一鼓勵性質的制度,未能 有計劃性提升認輔教師的輔導知能;(五)家庭系統配合度不夠,影響輔導成效。而 認輔志工認為認輔工作上的困難:(一)認輔組織間成員想法相異;(二)行政人員異 動頻繁若與行政人員想法不同,會影響認輔工作延續性;(三)認輔志工與輔導單位. III.
(5) 的想法與期待的不同;(四)一般教師,仍不了解認輔志工工作內容。 參、兩微系統間的關係為夥伴合作關係 因每個個案學校推動認輔方式與時間長短不同,每個個案皆各別提出可增進 合作成效的方式。本研究,邀請受訪者以自評分數,針對彼此對於合作關 係滿意程度以 1-10 分評分,1 分為最不滿意,10 分為最滿意,為雙方合作 滿意度評分。並請雙方,對其合作方式用一句最可以代表關係的詞句做一關 係上的詮釋。學校對於認輔志工皆給以滿分;認輔志工對學校 7-9 分不等。 而各校對彼此詮釋於用字各有所不同但意義上相近。 並根據研究結論提出本研究建議。. 關鍵詞:生態系統、認輔制度、認輔志工、學校輔導工作. IV.
(6) ABSTRACT This study aims to explore the application of guidance system in Taipei elementary schools, in the context of insufficiency of personnel in the field, by using the support from the organization and human resources in the community to meet the demands of counseling services. In which way the trained guidance volunteers provide support to school counseling services? What are the difficulties encountered in the cooperation by the schools and guidance volunteers? Is there any difference between the expectations from both sides.The research aims to explore from ecological systems perspective the schools and guidance volunteers as two micro- systems, and to collect their opinions in the counseling work, the guidance volunteer program and the current status of cooperation between each other. This study is qualitative research orientated, firstly conducted a telephone survey in 152 Taipei public and private elementary schools as the field of study, to understand the current status of the application of guidance volunteer program, then narrowed down the field of study to the districts applying the most the program, and finally sampled five schools to roll out the study. The collection of data is mainly through in depth interviews, the data is transcribed to verbatim draft after finishing the interview, and analyzed respectively the two micro-systems for difficulties in the counseling work, the application of guidance program, and the partnership between the two mirco-systems to come up with conclusion of the study. The conclusions are described as below: Ι. Two micro-systems assume that the current difficulties of guidance work in elementary schools are: First, the demand of "volume" and "quality" of human resources. Second, the gap of expectation in terms of perception of guidance and service level between the direction of counseling service and the teacher. Third, the evolution of students ' guidance issues. II. Two micro-systems’ point-of-view toward guidance program 【Ι】Key concept of guidance program – the school plays a role of scaffold as an extension of family system . 【II】Different views in operational difficulties in promoting guidance program,. V.
(7) School counseling executives believe that: (a) relevant regulations of guidance system are vague, the interpretation and the practices of schools vary a lot;(b) passive participation of teachers;(c) insufficient investment of time in guidance work;(d)guidance program is rather an advocacy, there is no systematic enhancement of knowledge and skills for the teachers;(e)insufficient support from family system, the effectiveness of guidance work is compromised. Difficulties encountered by the guidance volunteer: (a)different recognition among members of the auxiliary organizations;(b)frequent change of administrative personnel compromises the continuity of guidance work; (c)gap of recognition and expectation between guidance volunteer and school counseling unit;(d) teachers in general are not familiar with the guidance volunteer work. III. Partnership between two micro-systems Because of the difference in terms of period of time and approach of applying guidance program, each school in the case study give different opinions to improve the effectiveness of cooperation. This study invited interviewees to self-evaluate the satisfaction of the cooperation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by rating from 1 to 10, rating1 is the most dissatisfied, rating 10 is the most satisfied.The interviewees are also invited to provide a brief description the most representative of the cooperation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All the schools in this study gave rating 10 to the guidance volunteers; while the volunteers gave rating 7 to 9 to the schools. And the descriptions are different in wording but similar in meaning. IV. Difficulties of the partnership between the two micro-systems The service ethic of volunteers to be deepened, service ethics to be strengthened. And to present the proposal based on the findings of the study.. Keywords:ecological systems, guidance system, guidance volunteer, school counseling services. VI.
(8) 目. 錄. 第一章 緒論. 頁次.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 2.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 ……………………………………………… 6. 第三節 名詞釋義. ……………………………………………… 7.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國內認輔制度與認輔志工的培訓養成………………………… 8 第二節 國小輔導校務沿革 …………………………………………… 31 第三節 生態系統觀點 ………………………………………………… 46 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一節、研究架構. …………………………………………………… 56. 第二節、研究方法. …………………………………………………… 57. 第三節、研究實施. …………………………………………………… 59. 第四章 研究分析與討論 第一節、學校輔導單位對國小輔導工作所面臨問題的看法………… 76 第二節、認輔志工對國小輔導工作與輔導現況的認知……………… 99 第三節、輔導單位、認輔志工對彼此合作關係的詮釋 …………… 112 第五章 研究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研究結論 ……………………………………………………122 第二節、研究建議 ……………………………………………………128 參考文獻 中文文獻 ………………………………………………………………137 英文文獻 ………………………………………………………………144. VII.
(9) 附錄 附錄一. 行政人員研究邀請函 ………………………………………145. 附錄二. 認輔志工研究邀請函 ………………………………………146. 附錄三. 行政人員訪談大綱 …………………………………………147. 附錄四. 認輔志工訪談大綱 …………………………………………149. 附錄五. 訪談同意函 …………………………………………………151. 附錄六. 效度檢核函 …………………………………………………152. 附錄七. 電子郵件邀請文稿 …………………………………………153. VIII.
(10) 附表目次 表 2-1 學校三級輔導資源 ………………………………………………… 20 表 2-2 認輔制度與 JUMP 比較 …………………………………………… 29 表 2-3 內湖區五所國小輔導室組織編制類型表 ………………………… 35 表 2-4 專任輔導教師增置員額表 ………………………………………… 37 表 2-5 臺北市輔導教師配置與減課數 …………………………………… 38 表 2-6 臺北市學校輔導工作重要變革 …………………………………… 41 表 2-7 三級預防與學校輔導工作對照表 ………………………………… 45 表 3-1 個案研究類型表 …………………………………………………… 58 表 4-1 微系統彼此評分與關係詮釋 ………………………………………120. IX.
(11) 附圖目次 圖 2-1 輔導與諮商之異同比較………………………………………………14 圖 2-2 認輔團隊成立申請流程………………………………………………22 圖 2-3 教育部 1975 年頒布之國小輔導工作組織 …………………………32 圖 2-4 1982 年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規定之國小輔導工作組織 圖 2-5 國小輔導行政組織. …………33. …………………………………………………34. 圖 2-6 臺北市學生諮商中心組織. …………………………………………40. 圖 2-7 Bronfenbrenner 生態系統圖圖示…………………………………… 51 圖 2-8 教訓輔三合一主要精神與實施策略系統……………………………52 圖 2-9 三級預防系統…………………………………………………………52 圖 3-1 本研究架構… …………………………………………………………56 圖 3-2 本研究流程……………………………………………………………59 圖 3-3 臺北市國民小學運用認輔志工參與學校輔導工作的各區學校數…64 圖3-4 MAXQDA 開啟文本…………………………………………………70 圖3-5. MAXQDA. Code System …………………………………………… 71. 圖3-6 MAXQDA. Code Matrix Browser …………………………………72. X.
(12) 第一章 緒論 在全球化的洪流中,許多事物交互影響。2011 年 3 月 11 日,日本福島 9 級地震, 引發核能危機,已不再是侷限於日本一個國家的問題,影響所及是我們無法用傳統經驗 與科學能加以預測,全球化正以前所未有的規模大肆重塑我們對系統的看法。從生態系 統論(Bronfenbrenner, 1977)來看,沒有一個系統是獨立存在於世上的,大到國家,小到社 會家庭與個人。 面對時代變遷的洪流對一個現代的國家體制而言,社會組成之基本單位已不再是以 傳統教育底下的「家庭」為最小單位,而轉變成以「社區」為民眾生活、公共事務中最 小之運作單位(陳其南,1998)。系統間的相互支援也相形重要。學校在面對輔導人力 短缺的問題,已轉換一種思惟從原本單就學校教育體制中尋求人力擴大範圍至社區,認 輔人員亦從原本只有教師負責的學校輔導校務加進社區組織所培訓的志願服務者。由生 態系統觀點,跳脫原本學校輔導工作只有學校教師處理的框架,藉由不同層級的社會系 統介入一同面對學童的輔導問題。然而,運用社區志願服務人力參與學校認輔工作實際 運作是否為一有效因應協助處理學校的輔導方式呢?且是否也肯定了學校與社區的夥 伴關係呢? 事實上,鼓勵運用社區中人力參與學校輔導工作的認輔制度,早於 1995 年教育部 公布「教育部推動認輔制度實施要點」(教育部,1995)中提及且推行至今已逾十六年, 但相關研究卻相當有限,以認輔志工為主題的研究仍為少數(陳美琳,2002;龍玉琴, 2004;張雯琦,2005)。且研究者皆為認輔教師或行政人員,並無擔任認輔志工一職的研 究者,本研究希以研究者親自參與國小認輔志工的服務經驗模式,藉由實際的個案調查, 提供於相關單位,面對長久以來存於學校輔導校務中,輔導需求殷殷、輔導人力渺渺的 情形在人力運作上參考模式。終能希求,透過學校與社區合作的系統力量提供協助予需 要的學童,陪伴他們,讓他們能不孤單面對自己生命中的困擾。孩子的問題,不只是家 庭或學校的責任,應是社區中每一個人願意共同承擔與協助的。. 1.
(13)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壹、研究背景 2010 年桃園縣八德國中發生校園偏差及霸凌事件,震驚社會。監察院於 2011 年 4 月 14 日通過糾正案,糾正桃園縣政府八德國中。監委認為, 「學校沒有依法通報處理、 輔導人員不足、學生的法治教育不足、校長領導無方都是原因。另外,學校處理霸凌的 態度、效率、方法都有問題。……監委表示,八德國中事件反映輔導教師專業能力不足 的問題,學校不但沒有聘足合格的輔導教師,竟以體育教師及英語教師代替,學務主任、 生活輔導組長也都沒有專業輔導經驗,且未善用社會福利機構及警政資源,輔導機制未 全面落實………顯見八德國中輔導管教制度規章有重新檢討的必要。」(楊惠芳;李順 德,2011)。 八德國中事件恐僅暴露校園輔導體系問題中冰山一隅,校園輔導系統的人力短缺一 直為基礎義務教育校務工作中的現象。根據研究指出國內各級學校推展輔導工作最大的 困難乃是—輔導人力不足(李詠吟 1992;林美珠 2000)。而此人力不足現象,見於國小輔 導室編制中,編制中除輔導主任與輔導組長是專任人員外,並未設置其它專任教師(龍 玉琴,2004)。雖臺北市國民小學 96 學年度起有增置輔導教師三年計畫,但恐這樣的人 力配置面對教育現場的需求仍不敷所需。 研究者查閱文獻資料中,以”認輔志工” 關鍵詞不限欄位,輸入台灣博碩士論文知 識加值系統搜尋,共有 38 筆相關論文,其中直接相關只有 8 筆,包含:陳美琳(2001) 運用志工從事學童認輔工作之調查----以台北縣市國小為例、龍玉琴(2004)國小認輔志工 參與認輔方案經驗之研究、張雯琦(2005)國中認輔志工服務動機、內容及困境之探討、 林世慶(2006)國民中學認輔志工方案評鑑之個案研究:彰權益能評鑑取徑、李佳蓉(2006) 國民中小學認輔工作之執行阻礙因素及其激勵措施研究、周金玉(2006)國民中小學實施 「認輔制度」之成效評估及其阻礙因素之研究、孫莉琳(2006)花蓮縣國中輔導工作運用 社會資源之經驗研究、林純暖(2009)臺北縣國民小學認輔志工社會支持、心理賦權增能. 2.
(14) 感與工作滿意度之關係研究等研究論文。其中完全符合”認輔志工”一詞有 4 篇,2 篇 國中認輔志工,2 篇國小認輔志工;以志工參與”認輔工作”2 篇;談及”認輔制度” 2 篇。8 篇研究中,研究方法恰好質性與量化研究各半,但研究者均在國中小擔任教師或 行政職務,無一為認輔志工研究者,且對認輔志工研究著重於志工背景、動機、滿意度… 等層面調查。而針對”認輔制度”研究博士論文僅有一篇,為鄭崇趁(1998)整合導向評 估模式之運用-以「教育部輔導工作六年計畫」為例。對此一本土性輔導策略的相關研 究,在針對參與第一線服務現場的志工並無太著墨與調查,希能增加並補充國內相關文 獻之不足且擴大不同認輔領域之研究,實屬必要。. 貳、研究動機 一、運用志願服務人力,累積社會資本 聯合國宣布 2001 年為「國際志工年」,使志願服務成為一項普世關注的議題,也 為落實民主化及公民社會提供更堅實的基礎。我國「志願服務法」於同年一月由立法院 三讀通過,不僅銜接了聯合國世界志工宣言,更具體實現我國社會服務的法源和推動綱 領,成為全世界第二個完成志願服務立法的國家,推動「志工台灣」接軌全球,這是國 內志願服務發展史上的重要時刻。 依據「志願服務法」第一條第一項規定,志願服務法之制定係為整合社會人力資源, 使願意投入志願服務工作之國民力量做最有效之運用,以發揚志願服務美德,促進社會 各項建設及提昇國民生活素質。哈佛大學政治學教授 Robert Putnam 認為,即使是非政 治性團體的公民社會對於民主制度而言亦至關重要。因為他們建立了社會資本、信任和 共同價值觀,使社會結合為一體,促進社會中的相互了解和關聯,進而提升共同利益 (維基百科,2011)。1916 年美國有位中學督學官 L.J. Hanifan 曾在所寫的文章中提及「…… 當個體與鄰居開始交往,並進一步拓展到鄰居的鄰居時,社會資本就開始累積,可能馬 上滿足個體的社會需要,也可能是個體承擔社會責任,社會資本具有持續不斷地改進整 個社區中的不穩定性的潛能。」(Hanifan,1916)。. 3.
(15) 鑒於上述所提,運用社區中的志願服務人力,應可視為推動公民社會的方式 豐厚了社會資本,故運用志願服務人力協助推動學校事務應是可參酌之方向。 二、運用社區資源,普及照顧每位兒童 學校是整體社會結構的一部份,學校教育影響國家人口的素質,人口素質的好壞攸 關社會的發展,因此社會各界莫不對學校教育抱持著很大的期望。近年來因社經環境變 遷,人口結構改變,尤其出生率自 1998 年劇降以來,已於 2004 學年衝擊國小之新生人 數,其衝擊程度堪稱既深且鉅。隨國人生育率持續降低,近六年來全國國中、小學生人 數自 2004 學年之 284 萬 460 人逐年遞減至 2009 學年之 254 萬 2,048 人 (教育部全 球資訊網,2011)。鑒於少子化現象,為滿足年輕夫妻,對於社會和家庭的教保需求,研 議 10 多年的幼托整合,於 2011 年 4 月 13 日立法院初審通過「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草案」 整合事權 (中廣新聞網,2011),2 到 6 歲的幼兒園和教保服務,統一由教育部管轄,希 整合運用國家資源,支持幼兒健全優質發展,讓基礎的學前教育有完善的制度,提供幼 兒優質、普及、平價及近便性的教保服務(陳映竹,2011)。 政府政策的推動欲普及照顧學齡前期的幼兒,而進入學齡期的兒童呢?根據 2004 年, 教育部針對「學校憂鬱症傾向學生推估及預防策略」研究指出,十至十八歲的學生當中, 有 8.66%的學生曾罹患重度憂鬱症、高達 14.41%的學生曾有過自殺念頭,實際進行過自 殺行為者也有 3.04%(陳為堅,2004)。此外,根據內政部兒童局(2006)之統計,12 歲以下 兒童受虐之保護案件人數逐年增高,已由 2000 年 4,093 人增加至 2005 年 7,095 人,五年 內成長約一點七五倍(兒童局全球資訊網,2011)。兒福聯盟曾針對近三千名國中小學生 調查,有超過五成學童有被霸凌的經驗(趙瑜婷,2011)。這些發展中的孩子問題與困惱 又該如何面對與協助呢? 三、預防勝於治療,輔導人力的不足 學校成為孩子離開家庭後第一個社會資源,亦是重要的資源之一。當面對家庭功能 不張的家庭時,學校更成了第一線支持孩子的貴人。在認知上,級任教師和班上學生朝. 4.
(16) 夕相處,接觸的機會最多,因此應最能及早發現學生的需求與偏差行為,也最能掌握學 生的各種背景資料,了解學生最多的人。但是卻有不少級任教師認為他們的責任是把課 上完、把書教好就好了,從來也不會想主動去接近學生,導致無法了解學生的困難和問 題所在(鄭安伶,2002)。面對校園霸凌事件,教育部等相關單位選擇從校園輔導體制著 手。但是,根據調查全國僅有百分之五的專任的輔導教師,還有縣市連一位專任輔導教 師都沒有(陳祥麟,2010)。且李詠吟(1992)、林美珠(2000)的研究中亦指出國內各級學校 推展輔導工作最大的困難是—輔導人力不足。 雖臺北市國民小學自 96 學年度起有增置輔導教師三年計畫,但依國民教育法、國 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臺北市國民小學教職員員額編制基 準(草案)等相關規定,國民小學之輔導教師,24 班以下者,置輔導教師 1 人,25 班以上 者,每 24 班增置 1 人,均由教師專任或兼任。而專任輔導教師重點工作為協助校方轉 介之個案。但是,若基於校園輔導政策所推動之「三級預防」的概念,學校輔導系統除 針對瀕臨偏差行為邊緣之學生進行「預防性輔導」(次級)或已有偏差行為學生進行「矯 正性輔導」(三級)外,是否能協助關注於一般學生的「發展性輔導」(初級),以協助全 體學生發展為重心。然而,根據上述的人力配置與實際場域的需求,這樣的人力資源是 否即足以應付解決校園的需要?是否有採用更彈性與實際的作法,以滿足所有學童的需 求、學校與家長的期待呢?. 5.
(17)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 壹、研究目的 根據上述的背景動機,可瞭解目前國小輔導人力實不足以應付所面對的輔導需求。 基於系統論的觀點與倡議公民社會的理念下,運用社區中的組織與人力協助學校推動校 務應是一個值得參考且實際可行的措施。故希望藉由研究調查已有運用認輔志工,參與 學校輔導工作之個案學校,了解目前臺北市國小運用認輔志工的現況,希能提供一實際 運作的調查,進而提供相關單位規畫學校輔導輔導人力運用策略之參考,並對實施已逾 十六年的認輔制度做一個案報告提供作階段性評估。 因此,希能藉由此研究調查已有運用認輔志工參與學校輔導的個案學校,就兩方合 作的經驗與過程予以分析瞭解,以達到本研究之目的: 一、瞭解目前國小輔導所面臨的工作困境,以提供相關單位做為國小輔導工作計畫規劃 之參考。 二、瞭解運用系統間的人力是否有助於國小輔導工作的推展,以提供學校於推動關於輔 導工作方式上之參考。 為達本研究目的展出以下研究問題如下:. 貳、研究問題 一、兩微視系統(學校輔導單位與認輔志工)對目前輔導工作所面臨問題的看法為何? 二、兩微視系統(學校輔導單位與認輔志工)對於認輔制度的認知與看法為何? 三、兩微視系統間(學校輔導單位與認輔志工)對於合作關係看法為何? 四、兩微視系統間(學校輔導單位與認輔志工)合作關係困難為何?. 6.
(18) 第三節. 名詞釋義. 一、生態系統觀 本研究運用為 Urie Bronfenbrenner 於 1979 年所提出的生態系統論為其探討觀點依據, 他認為要理解個人在家庭、團體、組織及社區中的社會生活功能發揮,建議應該由個人 和其所在環境中的不同層次系統之關聯層次切入。而各個系統層次是一層層相扣的巢狀 結構,大致分成四個層次。此四個系統環環相扣,形成一層層影響個體發展的完整系統, 分別稱為微視系統(micro system)、中間系統(meso sytem)、外在系統(exo system)、及宏觀 系統(macro system)。本研究所指的兩微視系統,分別為學校輔導單位與認輔志工。 由於生態系統觀涵蓋的範圍龐大,限於研究時間與人力,無法全面深入探討,本研 究的焦點僅限於,本研究主探究學校輔導單位與認輔志工兩微視系統之間的關係與微視 系統對於外在系統(認輔制度、輔導工作)的認知及看法。 二、認輔志工 依據「教育部試辦認輔制度實施要點」認輔教師遴選辦法中規定:兼任教師資格 為退休教師、學生家長或熱心輔導工作人士,具有專業知能者,得經學校「輔導計畫執 行小組」建議核准後聘用之。因而,符合前述規定,經學校聘用,針對校內適應困難及 行為偏差之中學生進行二級預防輔導的志工即為本研究所謂的「認輔志工」。 三、學校輔導工作 本研究所指的學校輔導工作為,國民小學輔導校務之小型團體輔導與個別輔導的輔 導工作。而所謂小型團體輔導(group guidance),是指運用團體的情境,設計出活動、課 程、內容,用來預防個體在各發展階段中,會碰到的各類問題所引發的一般性困擾(黃 惠惠,2000)。而個別輔導(guidance),根據黃德祥(2009)輔導是一種協助個人瞭解自己、 接納自我、肯定個人與充分發展自我,並能解決生活、學習與生涯問題以達到適應、成 長與發展的助人專業工作(黃德祥,2009)。. 7.
(19) 第二章 文獻探討 從全球化的趨勢,參與志願服務已成為一種全世界的公民運動。2001 年台灣完成 「志願服務法」的立法,時代的變遷參與志願服務的人數,與範圍也有極大的變化。根 據行政院內政部「2002 年國民參與志願服務情形及看法調查」的資料顯示,當時僅有 12%的成年國民(約 186 萬人)在最近一年內曾參與志願服務工作(洪櫻純,2004)。在志願 服務法施行至今逾 10 年,國內志願服務工作日漸蓬勃發展,根據內政部志願服務網資 料統計,截至 2010 年 12 月底,投入志願服務工作的志工人數達 72 萬 3414 人,總服務 人次達 1 億 6,014 萬人次,服務時數達 5,925 萬 1965 小時(內政部,2012)。 而參與志願服務的範圍含文化、教育、環保、醫療、衛生、財政、經濟、農業、體 育、科學、國防、消防、警政、社會福利……等可謂包羅萬象,各個領域都有其願意投 入志願服務的志工,其中認輔志工亦為這眾多服務人群中的一支隊伍。無論是哪一領域 的志願服務工作其共同的涵義與價值是不曾因時代背景變遷而有不同的。以下先就志願 服務的涵義、價值,再進入認輔制度形時代背景,與認輔志工培訓養成做一探討。. 第一節 國內認輔制度與認輔志工的培訓養成 本研究雖主為探討認輔志工參與國小輔導工作與學校系統兩微視系統間的關係,但 以生態系統論來探究,系統間不論層次彼此間會相互影響,雖微視系統較與個人直接相 關與接近,但於整個生態系統中,宏觀系統中的價值與信念會對每個層次的系統產生影 響。在我們的生活中也經常受相關的價值與信念所影響,其影響的程度就像是所有能量 的來源一樣(Kevin&Reginald,2006)。故本研究先就宏觀系統的志願服務涵義與價值及其 發展,進而探究外在系統的認輔制度的相關文獻做說明。. 壹、志願服務涵義與發展 一、志願服務的涵義與價值 (一)志願服務的涵義. 8.
(20) 德國哲學家康德曾說:「世界上有三種最美的事物,那就是天上的星星、地上的小 花,以及人類心中的道德良知」人類因為有道德良知而能散發出純粹的愛和關懷,不為 一己之私利而為他人謀福利,為世界、為存活在這個世界的人盡一份心力(宇沙,葉棻 譯;Rebert Coles,1997)。在志願服務領域中應可體現康德所言,參與志願服務的社會公 益人士,皆本著奉獻的誠意、利他的情操、助人的胸懷、服務的熱忱而加入志願工作。 曾華源、曾騰光(2003:6-9)將志願服務的定義歸納如下三類:1.志願服務是一種助人的 美德及福利活動:早期較注重志願服務是一種利他的美德。2.志願服務是組織性的利他 行為:隨著社會不斷變遷,志願服務的定義擴及到以組織的型態提供不計酬勞的服務。 Barker 在 1988 年認為志願服務是一群人追求公共利益,本著自我意願與選擇而結合的 志願團體。3.志願服務是基於社會公益責任的參與行為:此乃從社會責任之價值觀作為 社會參與的角度來分析志願服務的本質,恰與民主社會發展之本質接軌。志願服務的內 涵已經比過去單純的慈善救助性質之服務還豐富,志願服務已經被詮釋為是一種本著自 由意志、發自己願、利他情操、一種選擇性不被強迫的服務工作(曾華源、郭靜晃,2000)。 (二)志願服務的價值 蔡漢賢(1992)認為,一個社會要能和諧發展,就必須建構服務倫理,從內心建構助 人的積極意義,以達良善之社會,亦即所謂「德貴自覺,善貴及人」。志願服務的價值 可分為:對社會、對志願服務人員個人、對社會工作三方面 1.對社會的價值:民主與開 放的肯定,在參與的過程中更是民主素養的訓練與社會責任的分擔:由關懷他人開始到 社會福利的參與,都是表達對社會的關心,具體的行動更是一種社會責任的分擔。2.對 志願服務人員個人的價值:表達個人對人道主義的關心,對社區盡一己之力,以提升他 人的生活品質(Kramer,1981)。及王聖生(1983)認為,志願性的福利組織要對抗的是現代 化所造成的問題或不安。不但是為眾人提供服務,實際上也給志工達到自我認同、完成 自我目標的機會。3.對社會工作的價值:可達到社會工作介入的目的,許多服務因為社 會工作專業限制而無法做適當的處理,此時志願服務的介入正好可達到這個目標。並提 供人性化的服務,社會工作專業化提供了高效率的服務,但是有時卻因專業的限制以至. 9.
(21) 於無法對案主有個別、較多時間的投入。志工在這一方面易給人溫暖的感覺,及平易近 人的服務。且能避免科層體制的官僚作風,志願服務的提供正好可以彌補此一缺點,以 個別化、特殊化提供另一個向度的服務。且志願服務的「前瞻性」、「實驗性」、「開 發性」、「時效性」正好彌補社會工作制式化之後的缺點(黃蒂,1988)。 故就志願服務的價值而言,參與志願服務能對社會、個人與社會工作產生不同層面 的價值。對社會而言能產生安定人心的力量與藉此表達對所處社會的關心與參與;對於 個人能有肯定自我進而產生自我價值;而對所參與的社會工作志願服務人員能避免一些 專業工作的限制如:時間投入、平易近人與彈性…等。志願服務成為推動社會福利工作 重要的一環,更是結合政府與民間力量促進社會祥和途徑之一,也是公民社會的展現。 為此,運用志願服務人力參與社區工作乃至學校工作,的確不失為一可行方案。 二、國內外志願服務發展 國外志願服務的發展來看,英美或歐洲民主先進國家的志願服務組織或非政府民間 組織,以各種不同的服務方式、性質或依社會需求任務而組成,歷史已有數百年之久。 以英國而言,過去這幾年政府即非常積極尋求與志願性部門(voluntary sector)、非營利組 織(nonprofit organization)、第三部門(the third sector)合作,共同提供志願性與公共性的服 務 。 英 國 首 相 辦 公 室 唐 寧 街 政 策 研 究 室 (Downing Street Policy Unit) 的 研 究 專 家 GeoffMulgan 認為:諸多合作關係中以促成並改善志願服務最重要(張英陣,2010) 。依 據研究資料顯示,目前美國已有 56%的成年人每週至少抽出三小時來做志願服務工作, 其他歐美先進國家志願服務人力的參與率也都在逐年成長中(林明洲,2002)。聯合國並 於 2001 年宣布為「國際志工年」,使志願服務成為一項普世關注的議題,也為落實民 主化及公民社會提供更堅實的基礎。 國內傳統志願服務組織演進與發展而言,亦有不同的社會志願服務協力組織,諸如 渴者施茶、飢者施粥、寒者施衣(陳武雄,2004);又如以家族連結的互助組織「義莊」、 由官府主辦的「悲田院」、「義田」、「粥局」(陳聰勝,2002)。民間團體或各慈善機構的 修橋、鋪路、捐糧、救助、興學、濟貧等;就整個志願服務組織工作的演進而言,志願. 10.
(22) 服務工作是促進人類慈善互助的情感,更是助人積德修行的工作。於近代的助人方式如: 生命線、義務張老師、協談機構、行善團、慈善會、慈恩會、功德會等(黃宏謨,2010)。 不論任何形式均將志願服務人力資源之運用與推展,表現的淋漓盡致,更是人類互助、 慈悲、良善美德的體現與發揮。 隨著台灣地區邁入已開發國家之林, 國人參與志願服務的動機與比率隨之提高。 台灣志願服務的發展,可分為四個階段(林勝義,2001a): (一) 拓荒期:西元 1981 年代是志願服務拓荒期,民間社會福利機構很少,志工人數也 不多。(二)萌芽期:西元 1991 年至 1995 年是志願服務的萌芽期,因受福利多元主義影 響,民間福利機構紛紛成立,志工人數逐漸增加。(三)制度建立期:西元 1995 年至 2000 年是志工制度建立期,內政部頒布「廣結志工拓展社會福利—祥和計畫」,志願服務蔚 為風尚。(四)服務整合期:西元 2001 年開始是志願服務整合期,立法院通過「志願服務 法」涵蓋各領域的志願服務。西元 2004 年,政府更將其訂為「台灣志工年」 ,期能吸引 社會上更多有識之士,投入志願服務的行伍,共同實現「志工臺灣」的理想。 以學校而言,家長參與學校志工,貢獻一己之力,除能增進親師良好互動溝通,可 以避免親師衝突的產生,促進親師合作(陳彥貝,2003)。於王貴瑛(2001)的研究中指出藉 由參與學校志工,學生家長與學校人員擁有相互尊重、肯定的互動關係,能夠幫助學校 的發展,志工家長不僅能夠成為子女們的楷模,更能結合學校與社區間的資源,形成互 利共享的狀態,社會資本在其中能夠持續積累,以利提升整體社會的和諧與穩定。 以上就國、內外有關志願服務發展歷程文獻中不難窺見,志願服務的發展歷程雖有 不同,但不論國內外都一致朝向更臻完善的制度來推動志願服務,從聯合國 2001 年宣 布「國際志工年」到本國 2001 年「志願服務法」,都宣示志願服務的意義與趨勢。且 志願服務人力的參與,不論是對社會或學校都有其正面效果。而志願服務的工作不僅有 助於公眾事務的推動,而參與的志願服務者亦從中獲得自我肯定與產生自我價值。. 11.
(23) 貳、國內認輔制度的發展歷史 參與推動公共事務的志願服務非常多元,根據內政部社會司統計所有志願服務團體 中屬於教育類共有 4,814 團數(內政部,2012),但未細分各類屬。而於國民小學服務的 志願服務人力中,有一群因國內認輔制度的訂定,而進入校園協助學校推動輔導工作的 認輔志工。這群志工為數不多,根據研究者於 2011 年調查全臺北市 152 所國小中,僅 有 45 所學校有運用此人力。而此段落,先就認輔與輔導差異、我國認輔制度的源起、 認輔志工培訓養成及美國相近的認輔經驗做一探討。 一、認輔的涵義 在國外的文獻中相近於認輔一詞的應為輔導guidance,而另一相近的名詞則為 counseling。在我國「認輔」採用的英文為:guidance,此字在中文具有協助、幫助、啟 發、引導之意,其包含成長性、覺察性、個別性、發展性、方向性、妥善之安排、需要 之契合性、機會性、教育性(張德聰,2007)。以下就輔導(guidance)與諮商(counseling)其 相近與相異之處分別述之。 (一)輔導(guidance) 輔導自 1930 年代於美國校園內開展後,有許多不同的輔導模式其概念發展有所差 異,但輔導歷程多被認可為一系列之專業助人活動,有其特定之目的與工作內容;亦即, 輔導為學校提供給學生的服務或是協助,其服務對象是全體學生(吳武典,1987;宋湘 玲、林幸台、鄭熙彦,1985;劉焜輝 1997)。具有良好成效的輔導模式在教育環境中能 提供教師瞭解學生、診斷學生問題、與學生建立良好關係、引導學生探索其生涯發展、 協助學生選擇其最好之決定(張德聰,2007)。吳武典(1988)則是認為在求學過程中,每個 學生都難免遭遇到交友、升學、求職、擇業、人生與信仰等問題,何去何從,往往不是 他所能獨自判斷的,他需要了解自己、了解環境,也需要成人的協助。可見得輔導所含 括的層面不僅止於活動辦理或是執行某些專案或提供特定學生的輔導服務,而應將服務 全體學生的觀念、精神貫注於學校輔導工作的規劃與執行之中,學校應從校務整體發展 之觀點來推動輔導工作(李惠茹,2007)。. 12.
(24) (二)諮商(counseling) 諮商(counseling)依學者張春興(2007)所著之《張式心理學辭典》,將諮商視為兩個不 同觀點的歷程: 1.諮商可視為輔導的歷程 經由教育或學習的歷程中,受過專業訓練的諮商師運用其專業知能,在與受輔者面對面 的情境下,根據受輔者的需要,協助其瞭解自己,認識環境。在消極面,要能助其澄清 觀念,解除受輔者心理上的困惑;在積極面要能助其以自身條件為基礎,確定未來方向, 從而引領個人之才能獲得充分發展。 2.諮商可視為心理治療的歷程 經由再教育或習慣矯治的歷程中,受過專業訓練的諮商師運用其專業知能,對生活適應 困難或心理失常者給予適當的幫助,使之改正不良習慣,重建態度人格,從而恢復其健 康的人生。 依上述可知,諮商是由一位受過專業訓練者(諮商師)根據求助者(當事人)的需求進 行有目的性的談話過程。諮商協助對象可為一般常人,但多為生活適應困難者或是心理 適應需調整者。諮商師與當事人建立親密且信任的關係,藉由一系列朝向某一目標進行 之活動與方法,幫助當事人探索自己,增進自我瞭解、成長助力及其問題解決能力,以 促進個人心理健康(宋湘玲、林幸台、鄭熙彦,1985)。 (三)輔導與諮商之異同 依上述說明,研究者歸納整理輔導與諮商之相同處有:1.輔導與諮商基本上皆為助 人之專業,其目的均希協助當事人獲得身心平衡、生活適應與發揮能力。2.輔導與諮商 所服務的對象均可為一般常人。3.輔導與諮商均重視與協助對象建立友善與信任的關係, 植基於良好的關係下從事助人的工作。4.輔導和諮商都重視當事人現在與未來的生活適 應狀況,並積極協助當事人發展生活適應的能力。 至於輔導與諮商的差異處則是:1.就服務對象而言,輔導偏重進行預防性工作;諮 商則強調提升當事人解決問題的能力。2.就助人內涵而言,輔導強調資料的提供與獲取,. 13.
(25) 重視當事人認知能力與環境因素對個體之影響;諮商則重視個體內在意識的內容。3.就 關係建立而言,輔導強調輔導人員要能在校園建立友善環境;諮商則強調諮商師與當事 人之信任關係的建立。4.就所需服務時間而言,輔導是一短期的服務;諮商則是短期而 密集的服務,端視當事人的需要而定。5.就所需服務能力而言,輔導強調協助當事人之 自我成長,因此需要的是一般性的助人技術;諮商強調提升當事人心理平衡及社會適應 之能力,因此需要較輔導更為專業之助人技術(宋湘玲、林幸台、鄭熙彦,1985)。 將輔導與諮商之異同圖示如圖 2-1:. 圖 2-1 輔導與諮商之異同比較 資料來源:李惠茹(2007: 15)。 由以上可知,輔導與諮商有其對象、內涵、關係建立目的、提供服務時間與助人者 所具備專業能力上的相異處,但及基本助人精神與目的實為相同。而認輔工作的精神較 偏重於輔導(guidance)的意涵。廖鳳池等(2001)認為兒童輔導是輔導工作者採用諮商的原 理與方法,配合兒童身心發展,實施個別晤談、小團體諮商或家庭諮商活動,提供良好 的環境與照顧,協助校園中的學童探索自己、增進自我瞭解、成長助力及面對與處理於 求學過程中所遇見的問題解決能力,建立積極正向的自我觀念及人際態度,使其身心得 以正常成長發展,潛能得以充分發揮。 二、認輔制度源起 認輔制度的雛形應在民國五十六年形成。當時的彰化縣秀水初中蔡錦忠校長,因受 到其校內老師關懷一位偏差行為同學的事件所感動,開始在校內推動「認領輔導」,民 國六十一年於秀水國中制定了「行為異常學生認領觀護輔導方法」,積極發現校內行為. 14.
(26) 異常學生,並造具應行認領觀護輔導學生名冊,以供校內教師認領輔導(蔡錦忠,1994)。 由於「認領輔導」成效受到肯定,當時之省教育廳長於民國七十一年全省國中校長會議 中廣為推介,並經學者的建議,而將當時亟欲推動的「機動性追蹤輔導」及「認養制度」 合併,名為「全體教師參與認領輔導辦法」(劉焜輝,1995;蔡錦忠,1994)。 而學校輔導工作也就成了全體老師的工作,雖立意良善也欲發揮師長善盡對學生的 照顧,但根據周武昌(1998)研究及鄭崇趁(1995a)研究指出,此共同責任結果產生「人人 有責任,個個沒把握」的現象,反而成為學校輔導的限制。傳統學校輔導的限制除此外, 還有(1)學校輔導工作分為生活輔導、學習輔導及生涯輔導等三類型,分開來執行,學生 統合不易。(2)學校教師並非治療者,諮商上無法擺脫平日師生之間指導與管理關係。(3) 在輔導專業知能上,缺乏專業督導的協助。在行政上,學校輔導工作一直受到關注,政 府也列為重要施政方向,自1991年起教育部配合「輔導工作六年計畫」之執行,策動許 多專案輔導活動:璞玉專案、朝陽方案、攜手計畫、春暉專案等四大專案輔導活動,然 由於各項專案輔導活動之對象及輔導方法不易區隔,引致學校一般教師混淆,績效難能 持績彰顯,亟須予以簡化整合。又因「輔導工作六年計畫」之預算遭刪減為原來的三分 之一,為了因應預算短缺,原有提供津貼的計畫性專案輔導工作,便轉化為無給職的學 校經常性認輔工作,故希望以較為單一之制度繼續帶動輔導工作,期使學校輔導工作更 為落實。 因此,因應傳統輔導上的限制、學校輔導工作受到重視及行政推動上的經驗,有著 這樣的歷史背景加上經過省察國內的整體環境思考對教育領域中輔導能做些什麼?才 能具體給予學生最適切的輔導。故教育部運用整合導向評估模式,評斷輔導六年工作計 畫之優劣成敗之後,將原有的計畫性工作進階為經常性工作於是提出並推動「認輔制度」 (鄭崇趁,1996)。換言之,「認輔制度」是一配合計畫施行審查後一個非學習國外是屬 於本國在地推動學校輔導的一個制度(鄭崇趁,1999)。 三、認輔制度實施要點內容 由上可知認輔制度(Voluntary Individual Guidance System)的產生並非偶然出現,有其. 15.
(27) 時代背景。故教育部於 1995 年 5 月 25 日台(84)訓字第 024257 號函頒「教育部推動認輔 制度實施要點」所明定之輔導制度。並於 1995 年 5 月通函各國中小學,自 1996 年度正 式實施(周武昌,1998;鄭崇趁,1995a)。並於 2002 年 10 月 3 日台(91)訓(三)字第 91131655 號修正函頒規定之學校輔導工作,其內容涵蓋:目的、依據、辦理單位、實施方法、學 校執行事項、認輔教師工作事項、受輔學生資料保管、教師專業督導、成立重點學校、 督導考評及獎勵措施等。目前此一制度已然成為國民中小學學生輔導活動的核心工作, 將可使個案輔導工作朝向深度、廣度擴展開來從此,「認輔制度」將扮演中介的催化者 之角色功能,亦即由認輔教師直接輔導受認輔學生,將學校輔導工作的生活輔導、心理 輔導、學習輔導和生涯輔導四大層面,因應個別學生特殊需要,統合實施。因此認輔制 度實施之後,簡易晤談,預防性、發展性輔導工作將更有效地在學校中落實發展(鄭崇 趁,1995b)。 以下就認輔制度實施要點中對認輔教師、受輔學生、承辦學校及行政機關等四個層 面稍作敘述: (一)認輔教師: 1.晤談認輔學生。(每兩週至少一次,三十分鐘以上) 2.電話關懷認輔學生。(每月至少乙次) 3.實施認輔學生家庭訪問。(必要時進行) 4.參與輔導知能研習與個案研討會。 5.接受專業督導,提升認輔品質及績效。 6.摘記認輔紀錄。 7.專任教師:凡中小學合格教師,具有輔導熱誠者,並以曾接受輔導專業訓練者為最 優先。 8.兼任教師:退休教師,學生家長或熱心輔導工作人士,具有專業知能者,經學校建請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聘用之。 9.認輔教師為義務無給職。. 16.
(28) (二)受輔學生: 1.校內適應困難學生、行為偏差學生及中輟復學學生為優先實施對象。學生適應困難及 行為偏差指標,由學校「輔導計畫執行小組」研議後,作為遴選認輔學生之依據。 2.每位老師以認輔一至二位學生為原則。 (三)承辦學校: 1.鼓勵教師及社區社會人士參與認輔工作。 2.遴選編配認輔教師及接受認輔學生名冊。 3.規劃學校認輔教師參與輔導知能研習或個案研討。 4.規劃學校認輔教師接受專業督導。 5.保管認輔學生資料紀錄冊及電腦建檔事宜。 (四)行政機關: 1.成立諮詢顧問小組及地區輔導團,執行專業督導。 2.編印輔導叢書期刊,免費贈閱認輔教師。 3.籌劃認輔教師專業研習事項。 4.獎勵表揚認輔績效優良教師。 綜合言之,認輔制度的內涵是因應時代背景,以落實認輔教師權責,具體引導學校 的輔導方式,彰顯學校輔導工作的績效,改進過去學校輔導工作的缺失。欲進一步建立 專業督導模式,提昇教師輔導的專業知能,提高輔導的專業水準,保障認輔師生的權益 與福祉,統合認輔學生的輔導內涵,防治學生問題,提供一套適合需要的本土化輔導措 施,達成學校輔導工作的預防性目標,以促進學生的健全成長與發展。 四、認輔制度推行的困難 所以,認輔制度以一種學校輔導工作,兼用個案研究與專業督導及兼具統合性與特 殊性的學校輔導工作(周武昌,1998)。為健全整體輔導工作環境體質,達成學校輔導工 作的預防性目標。認輔制度旨在策動一般教師能參與預防性與發展性的輔導工作(鄭崇 趁,1996)。希望「認輔制度」能扮演輔導中介的催化者之角色功能。. 17.
(29) 但根據研究指出—輔導人力不足,是國內各級學校推展輔導工作最大的困難(李咏 吟,1992;林美珠,2000)。國小輔導室除了輔導組長與輔導主任是輔導專任人員之外, 並未設置其他專任輔導教師,王文秀(1999)的研究指出,國小輔導室之編制不盡合理, 是學校輔導專業人員不足的因素之一。且這些輔導行政工作者也多數非輔導本科系畢業, 相關研究指出目前從事國小輔導工作者,只有不到20%是輔導本科系畢業者(林美珠, 2000)。但以國小目前的輔導業務分工,第一線的輔導工作仍多落在級任教師身上,且 曾端真(1996)指出,國民小學級任教師是輔導活動的執行者或教學者。但是,據邱小萍 (1999)對國小級任教師輔導能力相關研究中發現,國小級任教師以教學所占的時間最多, 再次是批改作業與準備教材及教學方法,再次是處理班級雜務和管理秩序,而對學生做 個別輔導或團體輔導的時間幾乎很少。可知於教育現場級任教師需身兼級務、課務、行 政事務三職,甚少有多餘的時間輔導學生。 而張木榮(2004;2005)在其研究中分別為從(一)認輔資源與支持(二)認輔角色與知能 (三)認輔效能與環境三個層面,以問卷量化研究,調查認輔制度所面臨的輔導困境。結 果顯示在「認輔資源與支持」層面中,認輔教師感受程度最高的前三項輔導困境: 1. 社會大環境之負面影響,讓認輔工作缺乏成效。2.輔導評鑑過於注重書面資料,造成工 作負擔。3.學生的課程活動固定,缺乏適當的輔導時段。於「認輔角色與知能」層面中, 感到心有餘而力不足,勉力而為與個人的輔導專業知能不足以擔任輔導工作此兩項感受 程度最高。且經常由於認輔者兼有教師教學之責,易與所認輔的學生產生雙重關係之困 擾。同時,認輔教師不見得具備相關輔導知能,往往僅能以自身經驗進行輔導工作,輔 導角色的混淆與輔導知能的缺乏,易陷認輔工作於險境。最後「認輔效能與環境」層面 中,面輔導困境感受程度最高學校沒有適當的個別輔導設備與經費。根據陳千瑩(2005) 於〈走過認輔 10 年〉一文中,亦提及自己身為高中輔導教師 20 年,觀察在推動認輔 10 年過程中,針對高中認輔教師在面對學生問題認知研究時發現,多數的認輔教師即便接 受系統規劃之研習課程訓練,但在處理個案問題時,仍習慣於使用指導說教,以及強調 病理歸因的方式切入個案問題,且將個人的價值觀深深影響對個案問題的認知。除此,. 18.
(30) 熱忱之認輔教師大多以自己班導或任教班級學生為認輔對象,認輔關係並不明確。. 参、認輔志工培訓養成 一、認輔志工源起 事實上,於「教育部推動認輔制度實施要點」中即有揭示於認輔師資資源上可運用 學校中學生家長或社區熱心輔導工作人士擔任兼任輔導教師一職。為此,始有熱心社區 與學校事務的非營利組織,配合教育部政策開始進入校園培訓認輔志工使得以具有專業 知能,參與學校推動自 1998 年起據以大力推動「教、訓、輔三合一」的學生輔導新體 制。三合一的”三”所代表的是多,不僅包括教務、訓導、輔導,還包括總務等等。 ”一”所代表的是學生,學生在學習過程中,他的需求要被充分關注,因此引進初級預 防、次級預防、三級預防的概念與作為,讓校內資源整合,也期讓學校、家庭、社會資 源整合(何進財,2003)。 根據林勝義(2001b)於〈如何結合家庭、社區與學校協助學生適性發展〉一文中提出 三者結合之策略 1.建立三級預防的體系 2.建立專業團隊合作之模式。而三級預防體系分 別為(1)初級預防—由學生家長(含案主家長、愛心家長)、全體教師(含導師及各科教師)、 退休教師在學校輔導與訓導專業人員的指導與協助下針對一般學生及適應上稍有輕微 困難的學生提供一般性情緒支持與輔導。(2)次級預防—由學校輔導與訓導專業人員依學 生行為的特質,結合公益與宗教團體及受過輔導相關訓練的社區義工針對瀕臨偏差行為 邊緣的學生,提供必要的輔導與諮商。(3)三級預防—由學校輔導與訓導專業人員依學生 行為的特質,分別結合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心理衛生人員、公共衛生護理人員、法務警 政人員、心理治療人員,針對偏差行為及適應上有嚴重困難的學生,進行專業之矯治、 諮商以及身心復建。研究者依三級預防人力運用及目標、方法整理如下表 2-1:. 19.
(31) 表 2-1 學校三級輔導資源 服務對象. 項目. 服務提供. 参與人力資源 學校. 参與人力資源 家庭. 参與人力資源 社區. 三級預防 初級. 一 般 與 適 應 個別關懷、. 全體教師. 學生家長. 稍 有 輕 微 困 愛心陪伴. 愛心家長 退休教師. 難學生 次級預防. 瀕 臨 偏 差 行 個別輔導、小 學校輔導與. 公益、宗教團. 為 邊 緣 的 學 型團體輔導. 體、社區義工. 訓導人員. 生 三級預防. 偏差行為及. 診斷治療. 學校輔導與. 社工、心理衛. 訓導人員. 生、公共衛生、. 適應上有嚴 重困難學生. 法務、警政、心 理治療等 專業人員. 資料來源:整理自教育部教學、訓導、輔導三合一整合實驗方案。2011 年 4 月 25 日, 取自 http://www.szu.ks.edu.tw/tsg3/tsg3-5.htm 換言之,三級輔導預防體系,是以學生為中心,為了學生的健全發展,因應學校系 統內校內資源不足,善用社區系統資源,諸如輔導網絡的資源、補救教學、交通導護、 校園安全、認輔學生、追蹤輔導中輟學生、行為異常學生之輔導、親職教育諮詢服務等 工作,皆可藉助社區中社工專業人員、心理衛生人員、公共衛生醫護人員、心理治療人 員、公益宗教團體、社區義工、家長及退休老師等相關人力資源,一同努力協同提升教 育品質,顯見整合資源的概念與運用。何進財(2003)提及,透過教訓輔三合一實驗方案 之推動,期能喚醒國人重新重視經師人師與教育資源共享的重要。學生是教育的主體, 是國家永續發展的命脈,在資源有限、價值多元、自我意識高漲之現代社會中,如何讓 各系統中有限的資源,藉由學校系統的整合進而資源共享,實為重要。 為此,光寶文教基金會於 1998 年,教育部大力推動「教、訓、輔三合一」的學生 輔導新體制的同時,根據「教育部推動認輔制度實施要點」於同年 3 月於臺北市民族國 小成立第一個實驗性質的「認輔志工團」迄今每年約服務四十所認輔學校,平均每所學 校認輔志工 20~30 人,成立至今以培訓志工已達上萬人次(張豫偉,2009)。而基金會也. 20.
(32) 成為第一個有計畫性培訓認輔志工的單位,全臺北市 152 所公、私立小學,有運用認輔 志工參與輔導工作的學校,總共有 45 所,約占臺北市全國小 1/3。而於 45 所有運用認 輔志工中,其中有 24 所,曾接受光寶文教基金會協助培訓參與學校輔導工作的認輔志 工。 二、認輔志工培訓制度--以光寶文教基金會為例 有鑒於教育是一個不可分隔的整體,一個人在發展過程中,首先於家中接受家庭教 育,隨之進入所處社區的學校接受學校教育,所以無論家庭、學校與社區都是整體教育 中的一環,環環相扣,密不可分。且於民國 1994 年所舉辦之第七次全國教育會議中, 為推展落實終身教育之具體措施中,不只一項提及結合民間資源、運用社區力量來共同 推動(第七次全國教育會議記錄,2011)。由此可見,教育政策推動是朝向,以學生為中 心,並整合家庭、學校、社區力量一起共同為孩子努力,因深知家庭、學校與社區都是 影響孩子成長不可或缺的力量。本著照顧孩童的相同理念,臺北市光寶文教基金會,13 年來一直致力於培訓國民中、小學能協助學校輔導工作推動的認輔志工。 (一)基金會簡介 光寶文教基金會成立於 1993 年,其宗旨為培育人文素養、倡導公益活動、關懷企業 文化與扶持兒童成長。創始之初,原本致力於社區總體營造,然而於基金會中一群來自 社區與社區學校中的家長,於自己孩子就讀之學校,深切感受教育現場,孩子們在情緒 與人際上的輔導需求以及學校輔導人力的不足。適逢教育輔導政策修訂,依「教育部推 動認輔制度實施要點」於 1998 年開展認輔志工培訓計畫,至 2010 年止,與之配合的學 校(包含中、小學以小學為主)臺北縣、市加總起共有 40 餘所學校曾合作配合過,培訓之 志工超過二萬人次(張豫偉,2009),目前臺北市仍有 21 所學校持續合作中。 光寶文教基金會以學校系統為主,召募國中、國小的社區婦女或愛心家長,並提供 心理輔導及其它助人專業訓練課程,並與學校輔導室合作一同關懷、陪伴有情緒或人際 互動需協助的學童並輔導特殊個案學童,包含單親、失功能家庭、文化不利原住民、新 住民、學障兒、過動兒、自閉症、心智障礙兒童家庭等,每年關懷及認輔學童與青少年. 21.
(33) 人數約 1,500 至 1,800 位,充份實踐「社區愛 厝邊情」的精神。且目前基金會培訓之認 輔志工團約有 51 個,偏佈於各社區及各級學校中運作,成為台灣最大的認輔志工團體, 也是全臺第一個社區認輔志願服務團體。 (二) 光寶文教基金會培訓認輔志工計畫 到底光寶文教基金會是如何與社區中的學校開展夥伴關係發揮共同合作的模式,進 入學校協助學校輔導工作之運作呢?以下就合作模式稍做說明。 1.團隊運作申請: 團隊成立申請流程,意指有意願成立認輔志工團的學校與基金會聯繫,申請協助成 立認輔志工團併參與認輔志工培訓計畫安排。依研究者實際經驗,校方已有共識成立 認輔志工團與願意將受訓志工納入學校輔導體系後,始由各校輔導室人員或家長代表 與基金會接洽後開始展開運作合作關係如下圖 2-2: 有意願之學校上網填寫社區認輔申請書, 並 e-mail 至基金會作初步審核. 校方與基金會聯繫安排說明會時間 與會人員邀請該校校長、輔導室人員、家長會等相關人員参與。. 至少 25 人參與才可成立團隊, 並開始團隊組織分工. 課程安排並展開培訓 参與之認輔團隊需依基金會培訓相關規定填寫各表單. 圖 2-2 認輔團隊成立申請流程 資料來源:整理自光寶文教基金會網站。2011 年 5 月 25 日,取自 http://www.liteon.com/Page.aspx?id=1b016715-9684-4b7c-b40b-f9696e1936a0&no=16 經過此流程後,即正式成為光寶文教基金會所培訓之認輔合作學校團隊,即開始接受基. 22.
(34) 金會安排的培訓課程計畫。 2.團隊培訓課程安排: 課程安排從成為志願服務者的認知與角色定位,循序漸進上一系列相關助人與諮商輔 導課程以提供培訓認輔志工參與學校輔導工作所需之認知與技巧,課程安排如下: (1)共同核心課程 重點在凝聚團隊、彼此熟識、認識兒童認輔的基本理念、志工服務認知訓練和工作內 涵及其角色定位。並透過自我探索與志工生涯規劃等小團體活動,以瞭解澄清助人動機 並學習時間管理,以及探索個人從志願服務生涯的發展方向。此課程期待對於新成立之 團隊成員,能對認輔工作有清楚的認知並能有共同遠景。課程時數,此課程共需上 24 小時。 (2)基礎認知課程 此課程的重點,在於增進志工諮商輔導知能、兒童身心發展、親職教育、兩性關係、 婚姻與家庭等教育的認知和能力,這是兒童認輔的通識課程。因許多教養的問題,肇因 為父母對自我及子女身心發展的了解不夠,造成許多無謂的親子衝突。有鑑於親職與家 庭問題為「兒童認輔」中最多的個案類型,故父母效能、助人歷程、自我探索等基礎課 程,更顯重要。課程時數,此課程共需上 100 小時且需實習 200 小時。 (3)進階成長課程 此階段課程採理論與實務併行,社工課程與基礎醫療課程都併入,並依各個認輔團體 的走向、特性量身設計。譬如;擅於說故事的團體,我們用故事治療、圖書、繪本治療 之方式開課;擅於活潑式教學的團體,我們用兒童遊戲治療或小團輔活動的方式研習, 並協助舉辦兒童讀書會、親子讀書會、成人讀書會、 EQ 成長營、影片賞析討論等活 動。此階段的課程實用性強,加上之前的基本訓練使團隊運作趨向成熟。課程時數,此 課程共需上 120 小時且需實習 240 小時(整理自光寶文教基金會網頁,2011)。。 (4)種籽師資課程 此課程是為資深志工而開授,也提供認輔另一生涯規劃管道。此之前的所有課程,都. 23.
(35) 可以往更深更廣成面發展,基金會為培育認輔志工種籽、回歸制度,展望未來,主動規 劃更精緻更有系統的課程提供資深認輔志工持續進修。此課程共需上 30 小時且需實習 60 小時。培訓課程時數不含種籽師資時數加總共為 244 小時培訓時間單位換算成「年」 約為六年,故若孩子進入小學一年級及加入培訓至孩子畢業亦受訓結束。基金會用意在 小學階段認輔志工可以陪著孩子一同成長學習,並參照服務學習精神,一邊學習一邊服 務,落實學以致用,此為基金會規劃此課程的初始立意。 3. 團隊培訓課程授課方式 (1)師資 光寶基金會培訓志工授課師資部分,運用受訓完成之種籽師資外另與諮商各領域學有 專精的專業講師策略聯盟,由基金會出資聘任,而專業講師提供豐富有關諮商領域的知 識與技巧,一同培訓認輔志工。 (2)培訓課程方式 因學習對象多為成人,教學方法採用學習者中心或(學生中心的教學法),以多元變 化的教學方法激發志工的學習興趣。其特色是鼓勵認輔志工在教學活動中積極、主動的 參與,教師除了是知識的提供者外還扮演著學習的促進者,負責營造學習的氣氛,引發 學員自我導向學習,並於學習當中自我鼓勵、自我肯定,希望志工能運用所學的知識與 技術落實在日常的生活中,成為全人的終生學習者。教學進行方式大都採心理諮商十大 門派的經典技巧如:討論分享、自由聯想、心理動力的探索、對話實驗、輪流交談、演 練新行為、完形取向夢的工作角色扮演………等依不同課程需求透過不同方式進行授課 培訓有別於一般傳統講述方式(光寶認輔督導團,2004)。 由上可知,光寶文教基金會自 1998 年起開始培訓社區認輔志工,志工來源多為學 校志工與所在學校處的社區人士。有意參與成為夥伴關係之學校依照基金會一定的申請 程序審核完成,始成為光寶培訓之夥伴學校。基金會將進入校園協助成立認輔團隊並安 排至少為期 6 年課程培訓認輔志工,受訓之認輔志工並同時參與學校輔導室工作,協助 進行小型團輔工作,而個別輔導工作則依各校輔導室教師,自行評估邀約受培訓之資深. 24.
(36) 志工參予協助。 志工亦成為學校的輔導人力資源,而對於人力資源的發展在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 發展階段,其所採用的方法或策略也有所不同,但其發展的基本重點仍在於教育訓練。 教育訓練目的主要是為累積技術,培育人才,補充能力之不足,流暢溝通,促進合作(黃 英忠,1997)。Ilsley(1990)也將志工訓練經整理分為職前引導、服務前與服務中訓練。並 認為最好的訓練是提供志工成功的完成工作所需要的技巧和態度,以及提供學習、激勵 和個人成長的機會(Ilsley, 1990)。 研究者認為,基金會此一訓練方式即為對認輔志工做一完整的服務訓練使此人力資 源更能勝任參與學校的輔導工作。而合作的模式如於前認輔制度中所述,以學生為中心, 學校與社區皆為協助之系統,系統間合作以建立輔導網絡。若就學校三級輔導而言,所 提供之人力亦跨及初級與二級系統,期能發揮輔導之整體功能。. 肆、美國相近的認輔經驗 鄭崇趁(1999):「認輔制度」是一配合計畫施行審查後一個非學習國外是屬於本國 在地推動學校輔導的一個制度。而此制度,已成為國民中小學學生輔導活動的核心工作, 將可使個案輔導工作朝向深度、廣度擴展開。而研究者於研究期間曾透過非正式方式收 集資料,詢問於美國大學畢業的學生,在他們的國家中學校的輔導工作是否有與我們相 同運用志工參與學校的輔導工作?他們的回覆的確是:沒有。但於社區中有非營利組織 機構,進行類似我國認輔的工作。 且使用我國採用的認輔制度(Voluntary Individual Guidance System)英文名稱,至西文文 獻資料庫查詢結果,找不到相符的參考資料,若用”Guidance”查詢資料,多為與職業 試探相關的文獻。最接近我國認輔制度精神的相關文獻關鍵字為”mentor”或” mentoring”。 以下就一份近似我國認輔制度的美國 JUMP(juvenile mentoring program)計 畫做介紹說明 (Jean Baldwin Grossman and Eileen M. Garry,1997)。. 25.
(37) 一、何謂 JUMP(juvenile. mentoring. program). JUMP 計劃是一由聯邦政府推動的輔導計畫,並由 OJJPD(Office of Juvenile Justice and Delinquency Prevention)推動與支持,OJJPD 是為官方一專門負責少年司法與預防犯罪的 單位。此計畫從 1994 到 1997 年,且美國議會決議提供美金一千九百萬做為 JUMP 計畫 的基金,並分別以每年四佰萬提撥。且允許需申請補助的單位,可以以不一樣 mentoring 的專案設計來執行 JUMP,可能是以提供個案個別指導、課業協助、或職業訓練或諮商 的方式。OJJDP 推動的 JUMP 單單於 1995 年就共補助了來自 25 州,申請共 91 個 mentoring 的計畫,超過 2000 位高風險孩子獲得協助。 二、JUMP 計劃推動的方式 此輔導計畫最主要協助的對象是針對學校、社區中有需要協助年少的少年、少女, 被列為高危險群的人包括:是有輟學傾向的少年、少女也包括可能已經被監察行動及收 押的少年等。不分種族,年齡從 5-20 歲。並且結合運用社區中有意願的志願服務人力, 做一對一的帶領與陪伴,參與計畫的志願服務者,須承諾每月要有 2-4 次的時間,總共 4 小時,且至少服務一年的時間。因為服務對象及陪伴的方式,所以將此計劃定名為 juvenile. mentoring program 簡稱 JUMP。. JUMP 中的 M 即為 mentoring,mentoring 即是此計劃的操作方式。若追述 mentoring 的根源,可追述自 19 世紀,稱這些願意為貧窮的孩子提供角色模範的人為"friendly visitors"友善的訪客。而至 1904 年 Ernest K 創立使用"big brothers"一詞,來稱呼那些願意 為需要提供社會化或就業輔導協助的人,成為他們作為正向學習角色模範的人。此一名 稱的改變,對美國持續的產生影響,至今於美國 Big Brothers/Big Sisters (BB/BS)此一詞, 就是為 mentor 的代名詞。Mentor 此字於牛津大辭典上的中文字義上,有良友、參謀、 或經驗豐富且值得信賴的顧問,中文字義中又有心靈層面上的導師或引導之意。 於 JUMP 計畫中所謂的 Mentoring 是採用 Hamilton(1990)定義的 mentoring 指互不相識 的兩個人,其中一位是成人、一位小孩,兩人形成一種一對一配對的關係,並於固定的.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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